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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政发〔2020〕8号 邹城市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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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政发〔2020〕8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和中 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 号) 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济政 发〔2020〕8 号),现就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我市 公共卫生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以预防为主的 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作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 1 — 的重要方面,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强化基层、完善体制、健全 机制。到 2022 年,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 全市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完善体系建设,织密织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控网络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 常备不懈,在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健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 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 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各镇街成立以主要领导为指挥长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 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市 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各镇街,列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 下同)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疫情风险研判 和预警机制,加强全市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和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 体快速检测能力建设。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 因疾病为重点,完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监测哨点布局,充分 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线主动监测职能。在每个村居设立 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原则上以乡村医生、村干部具体负责,具 体承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常规监测 工作,给予一定补助。2020 年年底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 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强化不明原因疾病的报告和分析利用,加强 — 2 — 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 警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 各镇街)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体系。建立邹城市重大公 共卫生安全专家库,2021 年年底前修订《邹城市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控规范,细化部门职责,明确不同阶段 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联 防联控群防群治协调机制,形成道口防输入、社区防扩散的公共 卫生应急社会面防控体系。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实行网格化 管理,进一步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会为主导, 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党员、志愿者、居民骨干等共同参与的 基层社区防控架构。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培训和演 练,按照平战结合、运转高效的要求,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 1 次,不断提升应急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 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各镇街)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市疾控中心全面强化疾病 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职能,按照《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 127-2009)、《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优化市 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推动疾控与 临床密切结合,提升对全市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管理能 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指导评估,市疾 — 3 — 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建公共 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确保 2 年内建成使用,完善设备配置, 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加强标准 化实验室建设,设置负压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PCR 实验室、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全自动细菌鉴定实验室、等离子光谱仪/ 质谱仪检测室(ICP/MS 室)、消毒产品检测室(含百级实验 室和空气检测室)等。强化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 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 监测与干预能力。2022 年,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学生 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覆 盖;镇街层面实现饮用水监测全覆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 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 〔2020〕5 号)标准要求,持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 设,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 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街)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1)加快推进薄弱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环境提升、医 疗设备配置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2020 年底前新建 6 处公共卫 生服务楼完成建设任务。到 2021 年,实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全部符合标准,支持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 CT 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 热诊室,提升疾病发现和诊断水平。(2)加大标准化村卫生室 — 4 — 建设力度,提升改造村卫生室 100 处,新建村卫生室 200 处,进 一步优化 15 分钟医疗服务圈。镇街要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3)设立基层首席 公共卫生医师,到 2022 年,通过“市管镇(街)用”等方式为 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 1—2 名专兼职公共卫生 医师。(4)将学校纳入防控重点场所,支持学校卫生室建设, 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统筹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 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 服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财政 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全域创卫,依 托各级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 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 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管 理秩序。2021 年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到 2022 年, 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 25%,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 60%。(责任 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 场监管局,各镇街)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 医医院要树立全员、全程、全院防护理念,补齐发热门诊、感染 — 5 — 性疾病科、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 院)在 2020 年 10 月底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 2020 年年底前具备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加快推进邹城市妇女儿 童应急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到 2022 年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 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2.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快推进邹城市人民医院传染病 院区改扩建工程,按照不低于 100 张传染病病床的标准进行设 置,提高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的能力。扩增重症监 护病区(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床位,按照编制床位的 2—5% 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 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责 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3.提高应急救援能力。2020 年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安装自 动体外除颤器 10 台。2021 年年底前,按照每 5 万人口配置 1 辆 急救车的标准,建成“15 分钟”急救圈。加强儿童、妇产、心 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血液应急保障能力, 2022 年前,建设 1—2 个规范性固定采血点(流动采血车),每 个镇街预留流动采血车停放位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4.加强中西医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 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 制,制定符合中医药规律的医保政策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 标准。持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22 年年底前,中 — 6 — 医院达到三级中医专科医院标准,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 药投入力度,打造 12 家精品国医堂,中医诊疗量占比持续增长。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开设中医药文化课程,持续 做强做优王叔和中医文化品牌。加强中医人才梯队建设,引进一 批高层次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一批中医药业务骨干,储备一批 中医药后备人才,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设立中医药师承教育 基地,在中医师职称晋升中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卫生 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 镇街) 5.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落实省市特殊群体、 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政策,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 额、用药量等限制。落实省市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政策,在重大疾 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 因医保总控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 治、后收费。今年年底前,完善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 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 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全覆盖。(责任单 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六)改革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2020 年年底前,制定 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 资纳入市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 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 2022 年,建立以市、镇(街)两 级政府储备为支撑,以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 — 7 — 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规 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 1 个月进 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建立物资储备信息 共享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物资保障资源,提高物资使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 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 (七)改革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1.健全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机构科学核定编制,加强补充人员力度。完善 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公费医学生培 养规模。实施疾控人员岗位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首席专家工作制度,并按照“建制化、单 元化、模块化”思路,分类建设传染病、消毒与感染控制、病媒 生物控制、寄生虫病控制、食品与饮水卫生、精神卫生、核生化 等专业应急处置“战斗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人才培养,用 3 年时间对全市公共卫生人员轮训一遍,确保每个专业有 2 名以上 技术骨干。(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各镇街) 2.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公共 卫生应急机构专业队伍培养、考核、评价、流动、奖惩机制,建 立健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保障机制。在“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 专家”“市级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评选中,对公共卫生人才 — 8 — 单独核定名额,并优先推荐参评“泰山学者”“齐鲁卫生与健康 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等,打造一批高层次人才队伍。政府举办的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政府 根据综合预算原则给予有力保障。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 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激励,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市直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提取的激励资金不 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具体提取比例根据收支结余情况确定。 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公共卫生机构特点的薪酬机制,探 索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 策,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 行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3.健全公共卫生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卫生应急、卫生监督、 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将健康教育纳入 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 2022 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 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 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 75%。将公 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干部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开展群众卫生应急 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 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责任单 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 9 — 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 4.加强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关键技术的 研发与应用,面向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及科研单位、医药企 业广泛征集与我市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疗装备、 医养结合、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密切相关的创新需求和重 大科研项目,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 临床治疗有效协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 健康局) 三、强化保障措施,为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 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在体系 建设、队伍培养、机制改革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 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机制, 保障任务落地。(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 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纳入预算保障,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水 平,加大对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 能力。对完成卫生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执法、健 康教育、慢病预防等重大任务所必须的基本建设、人员防护设备 购置、信息化建设等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市财 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 生健康局) — 10 — (三)强化舆论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 教育,促进健康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全民文明健康素养;建立信 息公开机制,加强重大疫情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向引导, 依法打击处理借机造谣滋事者。(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 生健康局、市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11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1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中央、省、济宁市驻邹各单位。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 — 2010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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