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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政字〔2023〕35 号 泗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 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 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 号) 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济 政字〔2023〕7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 1 — 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首 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好泗水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全面了解全县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对 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 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生态泗水、活力泗水、 文化泗水、幸福泗水”,全力实现经济行稳致远,奋力谱写新 时代现代化泗水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普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 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做到查实情、报真数,确保 普查数据客观准确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 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 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掌握国民经 济行业间经济联系。通过普查,客观反映全县推动新旧动能转 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 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 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 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 — 2 — 信息支持。 (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是在泗水县从事第二产 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 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 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 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 (四)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 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 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 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 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23 年年度资料。 三、科学高效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内容杂、技术要 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 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 — 3 — 同参与”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优化方式, 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扎实做好经济普 查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泗水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 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 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各有关部门组 成(组成人员名单另发)。泗水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泗 水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也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 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好经费、人员、交通、设备等保 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镇政府和村民委员 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 普查工作。泗水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要把第五次全国经 济普查列入普查年份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二)压实工作责任。经济普查面广量大,需要各镇(街 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通力配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经济发展和普查责任体系、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跟踪 问效、政策激励,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深度参与。登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第 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提前做好名录整顿,按时提供 行政记录和相关业务资料,抽调熟悉统计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 4 — 全程参与单位清查、入户登记、核实、认定和查疑补漏等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 据质量”要求,明确普查机构或工作专班,研究解决本行业普 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跟踪督促指导、重大问题落实反馈。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涉及普查经 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数据处理能 力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服务业 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局协调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涉 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 审批服务局和县税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 方面的事项,由县委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民政局 负责和协调;涉及表彰(表扬)方面的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程序报请批准;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由县委政法委、县社会治理服务 中心协调;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面的事项,由县工业和信 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建 筑业、房地产业方面的事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和协 调;涉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方面的事项,由县商务 — 5 — 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交通运输业方面的事项,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邮政业方 面的事项,由泗水邮政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 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方面的事项,由县科技局牵头会同 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方面 的事项,由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会同有关部门 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方面的事项,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和协 调;涉及卫生和社会工作方面的事项,由县卫生健康局、县民 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方面 的事项,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和协调;涉及寺庙等宗教团体方面的事项,由民族宗教部门负 责和协调;涉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方面的事项, 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和协调。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 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和上级部门部署,负责组织开 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国资、通信管理等部门和烟草、电力、 石油、石化等单位及有关方面,要及时准确将本部门掌握的普 查有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参与普查相 关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提升普查工作队伍业务素质,保持 队伍稳定。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 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及时 — 6 — 支付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要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 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 经费由各级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 拨付到位。其中,普查手持数据采集终端(PAD)等专用设备要 在充分利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做好测算,购置经费由省、市、 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及时拨付;“两员”报酬由市、县两 级财政共同负担。 四、切实提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质量 各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周密、务实可行的普查 方案,坚持把质量意识落实到普查工作全过程,切实按照普查 方案明确的内容和要求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 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进行普查,按时、如实填报 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 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 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 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 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纪检监察和统计 机构要加大对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 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 响全县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普查工作 — 7 — 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二)强化数据质量。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严 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 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普查机 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 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 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本领域数据质量的审核,确保普查结 果符合实际、真实可靠。 (三)创新普查方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突出更高质 量做好普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 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 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 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 普查工作。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 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有关 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 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注重成果应用。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创新开 — 8 — 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 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经济社会地理信息系统,做好普查报 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 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3 年 5 月 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9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23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