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pdf
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局是县政府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工作部 门,属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设二级机构 10 个,内设股 室 13 个,现有在职职工 182 人,其中公务员 32 人,事业人 员 150 人。 二、主要职责、职能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 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 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 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 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 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 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 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 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 法行政。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 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指 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 奖补项目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 涉农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治理;指导农村集体经 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 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 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行业协会的 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 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 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 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 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配合财政部 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 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 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 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 划;推动互联网+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培育、保护和发 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 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 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 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 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 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 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 主要农作物的商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国内植物检 疫证核发、征用蔬菜基地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农业 生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植物 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植物检疫 防疫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 监督对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 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国内植物检疫审批工作。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 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 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 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 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 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 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 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 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 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 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 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 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 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 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 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 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 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 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 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 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和合作交流项 目。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共有二级机构 10 个,其中独立核算单位两个,部 门决算由局本级和桃江县国营原种场部门决算构成,桃江县 国营原种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此次部门决算公开只限局 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