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发5号《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pdf
邹政办发〔2019〕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23 日 — 1 — 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 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 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按照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邹城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 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 指数(AQI)大于 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污 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绩效分级,差别管控;以人为本,强 化减排;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一领导, 分工负责。 三、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局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方案实施过程 — 2 — 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 市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 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结合本辖区 工作实际,编制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辖区企业 编制“一厂一策”。 四、预报与预警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 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 AQI>200 持续 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 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将重污 染天气预警分为 3 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 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 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 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4 天(96 小时)及 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备注:AQI 日均值是指以 24 小时滑动平均值计算的 AQI, 持续天数是指持续 24 小时数。 (二)预警的发布与启动 接到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预警通 — 3 — 知后,我市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的发布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通过 媒体公布,并通知有关镇街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启动相应 的应急预案。 (三)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预警的调整与解除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四)预警区域联动 当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内或省内多个城市同时发生重污染天 气时,生态环境部或省生态环境厅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 信息。在济宁市统一指挥调度下,我市根据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 动预警响应级别,统一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 3 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当预测 AQI 日均值>200 持续 1 天(24 小时)时,随空气 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响应目标 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对应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 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 — 4 — 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 10%、20%和 30%以上。根据辖 区内污染排放结构,可内部调整 SO2 和 NOx 的减排比例,但二 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扬尘排放量作为 PM 排 放量的一部分单独计算,其减排比例上限按照 PM2.5 来源解析结 果确定。 (三)响应要求 1.减排核算。减排基数为上年年排放基数,主要包括基础 排放量、应急减排基数。年排放基数和各级别减排比例数据,由 清华大学专家团队根据源清单进行核算。基础排放量是对全社会 的排放量进行核算;应急减排基数是基础排放量扣除当年常规治 理措施减排量,并叠加当年新增产能导致的污染新增量后折算到 每日的排放量。其中,工业源原则上按照全年排放量除以 330 天 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当地实际供暖天数折算;移动源 和扬尘源按照 365 天折算。扬尘排放量作为 PM 排放量的一部分 单独计算,其减排比例上限应按照城市分季节的 PM2.5 源解析结 果确定。应急减排比例是指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日减排量与应 急减排基数的比值。对达不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应继续增加 应急管控措施,直至达到要求。 2.减排清单。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做到涉气污染源全覆盖, 长期停产企业应在清单中明确。各镇街、部门应比对当年新建项 目、工商注册、排污许可等清单,结合现场梳理排查,摸清行政 区域内所有涉气企业和工序。重点行业所有涉气企业应纳入应急 减排清单,其他行业视情纳入。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 — 5 — 当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减排需要,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采取统 一应急减排措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每年定期开展清单修 订工作。 3.一厂一策。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要制定“一厂 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 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 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 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 (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 方式等。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 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对于生产工 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 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 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 比例要求。采用轮流停产方式达到停产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轮流 停产批次不应超过 3 批。所有企业均应制定企业操作方案“一厂 一策”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 4.绩效分级管控。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指导重点行业制 定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基于绩效分级对重点行业相 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以达到国家标杆、省级标杆的最优企业 减、免相应减排措施为指引,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 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 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 6 — 重点行业可按照国家、省、市行业绩效分级管控要求,采取 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对全市纳入清单的减排企业实行 A、B、 C 分级管控。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综合多方面因素,统筹制定更加 严格、合理的减排措施,确保科学、公平、有效。 (四)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 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并于每日 14 时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 告进展情况。 我市根据济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发布的本辖区内 空气质量情况,按照本辖区应急预案要求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 急响应,并将预警启动情况及时报送济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重污染天气发展的实际情况,对 个别区域或个别企业下达差别化指令,可提高或降低个别区域或 个别企业的响应级别,以切实达到削峰降级的目的。 (五)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 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由媒体发布;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规定执行,动态跟进及时更 新。为达到减排比例,需采取如下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 7 — 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 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 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①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②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 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 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确保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 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 10%以上。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 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 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②面源污染减排措施:加强矿山、施工工地、交通扬尘和堆 场扬尘等面源的应急管控。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 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矿山开采、砂石 料场、石材加工、煤矿煤场作业(筒仓、在封闭式煤场内作业的 除外)、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筒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 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 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 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 8 — 我市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禁行建筑垃圾和渣 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 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 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全市范 围内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 辆应停止上路。加大非法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 ④其他减排措施: 全市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 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 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 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 — 9 — 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 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确保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 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 20%以上。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 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 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②面源污染减排措施:加强矿山、施工工地、交通扬尘和堆 场扬尘等面源的应急管控。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 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矿山开采、砂石 料场、石材加工、煤矿煤场作业(筒仓、在封闭式煤场内作业的 除外)、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筒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 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 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 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禁止使用各类国三 及以下保洁车辆。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我市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禁行建筑垃圾和渣 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 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禁止使用各类工程机械(含 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 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 10 — 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其他区域施工工地内应停止使用 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 外);建材、电力、煤矿、焦化、有色、化工、矿山(含煤矿)、 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 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 10 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 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 除外),重点行业按照所申报绩效分级标准执行。为保证安全生 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确需在应急期间内启动 运输的,由企业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 报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和市级行业主管部 门备案。加大非法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各加油站要做好日 常油品储备,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灌装。 ④其他减排措施: 全市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3.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 停课。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 — 11 — 位按要求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 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 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 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 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确保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 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 30%以上。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 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 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②面源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 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 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矿山开采、砂石料场、石材加工、煤矿 煤场作业(筒仓、在封闭式煤场内作业的除外)、商品砼生产、 堆场作业(筒仓、封闭式作业的除外)、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 — 12 — 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 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 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所有保洁车辆均要达到新能源标准。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市范围内禁 行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 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柴油车驶入城区。全市 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 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 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确需在应急期间内启动运输的,由企业向市 政府提出申请,由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济宁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加大非法加油 站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各加油站要做好油品日常储备,应急期间 原则上不得进行油品灌装。 ④其他减排措施: 全市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喷涂、粉刷、 切割、焊接等使用室外作业环节。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六)响应终止 根据济宁市通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 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六、后期评估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 — 13 — 行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 3 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 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 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重污染天气 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帐管理和备案督查制 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 施落实到位。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相 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评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污 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各镇街要成立独立的重污 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各项工作。 (二)经费保障。各镇街、有关部门要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 应急的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工作提供资金 保障,保障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 及运行、维护费用及应急技术支持、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资金需要。 (三)物资保障。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车 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 种类与数量。各级职能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 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 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 14 — (四)监控预警能力保障。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 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 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 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研究。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重污染 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 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 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六)医疗卫生保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 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 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 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 防护常识宣教。 (七)制度保障。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本预案规定, 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方案,重点建立健全工业 大气污染源减排、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道路和施工工 地扬尘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 八、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 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 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 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 — 15 — 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 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镇街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 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处置。 九、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 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 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及 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各镇街、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重污染天气应 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 培训内容与时间,确保培训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三)预案演练。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 及场景,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 措施的改进建议。可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开展预案演练。 十、监督管理 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督导督查组,对各镇街和相关部门 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镇街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落实情况 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对落实情况进 — 16 — 行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预案、 专项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检查; 督导组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市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 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8 年 11 月 21 日市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邹政办发 〔2018〕5 号)同时废止。 附件:1.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2.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示意图 3.邹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 4.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发布格式 5.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调整发布格式 6.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终止格式 7.健康防护措施媒体信息发布格式 8.空气质量指数分级 9.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通讯录 — 17 — 附件 1 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序号 成员单位 1 市委宣传部 2 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履职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 市纪委(市监 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察委)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 市环境治理指 置突发事件,督促落实有关领导批示、指示,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预警信 挥部 息发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 市政府督查室 5 负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煤矿及周边煤场、矸石场落实 市发改局(市 应急响应措施。制定运煤车辆错峰运输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负责落实应 能源局) 急响应情况下的能源和电力保障工作。做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 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 会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制定秋冬季工业企业绿色管控方案,并 市工业和信息 督促各镇街落实。配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做好绿色管控方案 化局 中分管行业的应急响应停产限产措施。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 负责大气污染物的监测监控,向领导小组报告空气质量。强化落实市二级 环保综合监管平台 24 小时值班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监督重点大气污染物 济宁市生态环 排放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会同相 境局邹城市分 关部门开展对机动车排放执法抽检,依据职责对超标排放机动车依法处 局 罚;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报告预警、应急响应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 其他事项 市气象局 8 9 职 责 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新闻媒体应急工作,协调各级政府网站、广播电 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预防宣传、预警信息发布、新闻报道、 舆论引导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督导检查重污染天气期间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完成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会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实施空气 污染预测分析,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预警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 其他事项 负责修订专项应急预案。监督应急响应期间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市建 市住房和城乡 成区范围内的在建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责令 建局 施工工地停工。责令建筑喷涂粉刷等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停止作业。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8 — 序号 成员单位 职 责 10 负责加大建筑渣土、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行 为和私拉乱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城 市市容环境维 区主要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力度。强化城区秸秆、落叶、垃圾等禁烧工 护中心 作的监督落实。负责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错峰运输的实施方案。完成领 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1 市园林服务中 负责加大城区公共绿地内焚烧园林落叶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监督应急响应 心 期间园林绿化工地等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2 市综合行政执 负责加强餐饮油烟执法检查,加大城区露天烧烤行为的查处力度。完成领 法局 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3 市房产服务中 负责加大城市物管小区内部垃圾、落叶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完成领导小 心 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4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加大未覆盖道路抛洒车辆的查处力 度,联合市公安局查处超限、超载车辆。负责督导应急响应期间港口、码 市交通运输局 头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制定港口集疏运输车辆错峰运输方案并组织落 实;负责加大普通国省干线施工扬尘、清扫保洁和运输物料抛洒等应急措 施的落实。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5 16 市公路局 负责加大普通国省干线施工扬尘、清扫保洁、运输物料抛洒等应急措施的 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 负责制定柴油车辆、施工机械管控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制定 应急响应期间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开展车辆管控执法检查;负 责制定重型货车城区限行区域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联合市交通运 输局查处超限、超载车辆。负责查处违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完成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7 市教育和体育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 局 的其他事项 18 市卫生健康局 19 市文化和旅游 负责在市主流媒体开辟快捷栏目,第一时间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实时 局、邹城广播 公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负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措施的舆论宣传。完成领 电视台 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 市自然资源和 负责全市矿山开采、未开发土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 规划局 行业错峰运输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 市市场监督管 负责流通领域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生产领域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理局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市农业农村局 23 市水务局 负责重污染天气相关应急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防控重污染天气对人体 健康影响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的督查工作。完成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水利施工应急措施的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19 — 序号 成员单位 职 责 24 市商务局 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规定查 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 的其他事项 25 市财政局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6 市供电公司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对停限产企业采取限电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 办的其他事项 27 中国移动邹城 分公司、中国 负责保障通信通畅,及时向公众发布手机预警提示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 联通邹城分公 办的其他事项 司、中国电信 邹城分公司 28 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编制修订本辖区重污染 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应 各镇人民政 急组织体系及响应程序)。组织辖区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编制重污 府、街道办事 染天气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落实;强化落实三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 24 处 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巡查频次,对辖区各类大气污染源未落实响应措施行 为的,及时查处上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 — 附件 2 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示意图 济宁预警预报平台发布的空气质量情况 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 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预测 AQI 日均值>200,持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2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 (72 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 续 1 天且未达到高级 天(48 小时)及以上,且 小时)及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 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 别预警条件 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达到黄色预警条件 达到橙色预警条件 达到红色预警条件 邹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N 市领导小组批准 Y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应急通知 报济宁市重污染 天气应急工作领 导小组备案 通知各镇街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响 应到位 在媒体上发布 预警信息、防护措 施 接到济宁市调整或解除预警通知,调整、解除预警。调 整、解除程序与发布一致。 — 21 — 附件 3 邹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 级别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急发布 (解除)依据 应急发布信息主 要内容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重污染天气应 急领导小组 备 — 22 — 注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红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黄色、橙色预 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 附件 4 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发布格式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预警预报平台发布的空气质量情况预测(或接济宁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由于大气层较稳定, 预计 20××年××月××日至 20××年××月××日,我市会出现一个重 污染过程,未来××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将高于××。全市自 20××年 ××月××日××时××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20××年××月× ×日××时××分启动××级应急响应。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 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 14:00 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 hjzlzhb@126.com,直至预警解除,报告模板如下。 市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时 — 23 —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模板) ××单位于××月××日××时××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级应 急响应。重污染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派出××个督导组对企事 业单位落实减排措施情况进行督查。 ××月××日,全市共停产企业××家,限产企业××家,停工工 地××个;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巡查工地×× 个次。其中,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人次,检查企业 ××家次,对××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住建部门加大建筑工地巡 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巡查施工工地××个次,下 达停工通知××份,采取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上路等措施;环卫部 门及时清除道路渣土、积尘,共出动机扫车××车次,洒水车×× 车次,清扫路面××公里;公安部门会同环保等部门,检查落实车 辆限行措施,共检查机动车××辆,处理处罚××辆;市教育局下 发通知要求××。……。 单 位 名 称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请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填写,其中蓝色和黄 色预警内容可适当简化;橙色及以上预警相关数据请认真调度, 并可相应增加其他相关内容) — 24 — 附件 5 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调整发布格式 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调整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预警预报平台发布的空气质量情况预测(或接济宁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市_____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__________,预计_____天内有加重/ (减缓)的趋势。经研究决定,自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将 预警等级由_____色预警调整为_____色预警,实施_____级应急 响应。请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 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在现有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调整为以下措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时 — 25 — 附件 6 环境空气污染预案应急响应终止格式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预警预报平台发布的空气质量情况预测(或接济宁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AQI)降至_____以下,经研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请各镇 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市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 26 — 时 附件 7 健康防护措施媒体信息发布格式 当预测 AQI 日 均值> 200 持续 1(24 小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 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呼吁市民尽量减少 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时)天时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市政府决定自_____时开始,在_____ Ⅲ级 区域内启动_____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黄色 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预警) 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 动。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市政府决定自_____时开始,在_____ Ⅱ级 区域内启动_____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橙色 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预警) 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 动。 Ⅰ级 (红色 预警)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市政府决定自_____时开始,在_____ 区域内启动_____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 27 — 附件 8 空气质量指数分级 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 0~50 一级 优 51~100 二级 良 101~150 三级 轻度污染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 28 — 附件 9 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通讯录 序号 单 位 联系方式 1 市委宣传部 5214934 2 市纪委(市监察委) 5212432 3 市政府办公室 5212018 4 市环境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5290233 5 市政府督查室 5214484 6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5292827 7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能源局) 5115139 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213681 9 市教育和体育局 5211871 10 市公安局 5585050 11 市财政局 5212151 1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44776 1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62088 14 市交通运输局 5263111 15 市文化和旅游局 5212354 16 市卫生健康局 5214364 — 29 — 序号 单 位 联系方式 17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290111 18 市园林服务中心 5228988 19 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5212157 2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307300 21 市公路局 5226302、5229431 22 市农业农村局 5212210 23 市房产服务中心 5212653 24 市气象局 5213724 25 市水务局 5213791 26 市商务局 5215401 27 市广播电视台 5263233 28 孟子湖新区 5593366 29 市供电公司 5282510 30 中国移动邹城分公司 夏磊 1886378686 闫秀敏 13954783556 31 中国联通邹城分公司 孙峰 15615376766 32 中国电信邹城分公司 刘晨冉 18905379618 宋瑞庆 15305374190 33 峄山镇政府 5670001 34 看庄镇政府 5690001 — 30 — 序号 单 位 联系方式 35 香城镇政府 5738001 36 张庄镇政府 5710001 37 城前镇政府 5810001 38 田黄镇政府 5770001 39 大束镇政府 5570001 40 中心店镇政府 5510001 41 北宿镇政府 5410001 42 唐村镇政府 5470001 43 太平镇政府 5450001 44 郭里镇政府 5630001 45 石墙镇政府 5610001 46 钢山街道办事处 5212584 47 千泉街道办事处 5214717 48 凫山街道办事处 5301591 — 31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中央、省、济宁市驻邹各单位。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32 — 2019 年 9 月 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