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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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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政字〔2020〕3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邹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邹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6 月 18 日 - 1 - 邹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 标,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人 民政府令第 218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 作考评奖惩和市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济政办 字〔2020〕18 号、《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乡村治理工作 分工方案》(济室字〔2020〕2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邹城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全域整治、全面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破旧立新、 以新创新,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责任感,打破传 统思维,实现标本兼治,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改观、全面提 升。 二、总体目标 着力解决各类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聚焦通过垃圾 - 2 - 分类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扎实开展 城区环境卫生提升、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等 工作,争取半年见提升、一年大转变,使全市环境卫生面貌真 正达到生态、洁净、整齐、美丽的目标。 三、全力实施整治提升工作 (一)城区环境卫生提档升级 1.明确公共区域责任区划分。 任务目标:公共区域责任明晰。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与镇 街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其他部门与镇街村居之间,镇街与 镇街之间,村居与村居之间,责任区域明确,管理责任全部覆 盖无死角。 方案措施:(1)实行责任区责任人划分清单制度。由市综 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相关镇街,拉出责任清单,书面告知 责任人。重新明确新修道路、背街小巷等责任区划分,原则上 成为城市一部分的小区村居归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无责任人区 域、城乡结合部大田林地、旧村址拆迁区域和相对独立的村居 由镇街负责。(2)属于部门负责的公共区域,由市综合行政执 法局下达书面通知,告知责任人;属于镇街负责的公共区域, 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镇街协商后签订确认书;属于村居 负责的公共区域,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镇街共同给村居 下达书面通知。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责任区责任人汇总后, 形成邹城市市容环境责任区清单,并对外发布公示。责任区清 - 3 - 单及时更新,及时明确,防止出现断档。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钢山街道、千泉街道、凫 山街道、北宿镇、中心店镇、大束镇、峄山镇、唐村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7 月 30 日前 2.落实门前管理责任。 任务目标:公共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包括企事业单位、 小区、施工工地、商户、停车场等周边,无人管理的区域), 其产权人、管理人、设立人等,严格履行周边管理区域环境卫 生责任;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工作,无随意 倾倒、抛撒或堆放垃圾现象。按规定开放发展地摊经济的区域, 地摊经营者要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和保洁工具,做到摊点周围净; 经营餐饮的地摊经营者,经营区域内地面要覆盖毡布,防止污 染地面,并做到摊走地净。明确市民商户对包括负责清理积雪 积水在内的责任区责任。 方案措施:(1)严格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对以上非 公共区域,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所在镇街确定责任区和责任 人并书面通知,签订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明确责 任区域和管理责任。(2)责任区域一般为建筑红线以里或实际 管理范围之内。无责任人的区域由所在镇街负责。责任区或责 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镇街负责。(3)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要 对开放发展地摊经济的责任区,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4)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导致责任区容貌秩序、环 - 4 - 境卫生不符合有关标准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规定警告、 责令限期整改或者进行罚款,并可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营 造人人维护市容环境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部门单位,钢山街道、 千泉街道、凫山街道、北宿镇、中心店镇、大束镇、峄山镇、 唐村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7 月 30 日前 3.规范建筑垃圾收运。 任务目标:对村居、小区、临街商户等产生的小型建筑装 饰垃圾清运处置严格监管;清运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按规 定核办准运手续,指定倾倒地点,有序运输、定点处置、规范 倾倒。 方案措施:(1)村居、小区等要在合适位置规范设置建筑 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村居、小区 物业等要及时委托有经营资质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运至市 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的消纳场所。(2)建筑装饰垃圾的产生者 要按照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3)市市容环境维 护中心要在城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设置至少四处建筑装饰垃 圾临时中转站。城区周边镇要在其辖区内设置至少一处建筑装 饰垃圾处置场,用于接纳城区内的建筑装饰垃圾和本镇的建筑 装饰垃圾。建筑装饰垃圾中转站和处置场的设置要坚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城区小型建筑装饰垃圾的中转、暂存、处理补贴费 - 5 - 用市财政予以资金保障;城区周边镇建筑装饰垃圾的中转、暂 存、处理补贴费用由镇财政予以保障。建筑装饰垃圾处置场所 要经过使用权人或管理人同意。(4)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 规范小型建筑装饰垃圾清运队伍,搭建清运服务供需平台。车 辆、驾驶员、处置地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小型建筑装饰 垃圾清运服务,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交警、市政、路灯、 园林等部门单位经常有破路动土施工,要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供经常委托清运建筑垃圾的公司或个人的信息,纳入正常监 管,引导社会维护建筑装饰垃圾清运秩序。(5)实行建筑装饰 垃圾便民服务卡制度。(6)建筑装饰垃圾的产生者要按相关规 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7)对于乱倒建筑装饰垃圾、运输途 中泄露遗撒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列 入城市管理一般失信行为信息系统。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大 对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营运资质的车辆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 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容环境 维护中心,钢山街道、千泉街道、凫山街道、北宿镇、中心店 镇、大束镇、峄山镇、唐村镇 完成时限:节点工作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其他工作常态 化保持 4.整治生活垃圾运输。 任务目标:任何单位、社区、小区或个人都要委托资质达 - 6 - 标、具有密闭运输设备的公司或个人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杜绝 遗漏抛洒、污染地面等问题;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设 备符合要求,无安全隐患。 解决方案:(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 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 务许可证。未取得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从事城市生 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2)在城区运行的交通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 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露、遗撒。随意倾 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或者运输过程泄露 遗撒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给予 行政处罚,并列入城市管理一般失信行为信息系统。违反上述 规定,除依法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外,还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要为市民、单位提供生活垃圾倾倒场 所,建立规范的服务卡制度,按规定为倾倒服务指定时间、地 点,方便市民。(4)要及时将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纳入城建 年度计划,按环卫设施建设规范,规划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 加强中转设施的管理保洁,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市民需求安排 收纳时间。及时维修维护垃圾中转设施,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做到日产日清,车走地净。(5)修改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缴费意识,不断提 - 7 - 高征收率和征收金额。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缴费单位职工人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经营单位营业面积等基础数据,为 征收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市 容环境维护中心 完成时限:节点工作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其他工作常态 化保持 5.强化餐厨废弃物监管。 任务目标:强化餐饮经营业主环保意识,杜绝向下水道口 倾倒餐厨废弃物的行为;为商户、市民提供良好餐厨处置服务, 建立规范有序的餐厨废弃物处置秩序。 方案措施:(1)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保障市民 身体健康,对邹城市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集中进行无害化 收运处置。(2)邹城市城区范围内(包括各园区和矿区)餐厨 废弃物产生单位的餐厨废弃物应当纳入集中无害化收运处置体 系,由已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进行统一收运处置。利用餐厨 废弃物处理设备等方式自行就地处置的,应当符合《山东省餐 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3)对产生量小、分布零散的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由其按照指定的时间段运送至指定地点 进行收集;对于产生量大、分布相对集中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 位,由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上门收集。(4)获得餐厨废弃物 - 8 - 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就收集问题与餐厨废弃物产生 单位约定时间和频次的,应该遵守约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 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未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进行收 运处置,不得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投放,不得将餐厨废弃 物混入其他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对该公司的收 运行为进行监督。(5)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违规倾倒餐厨 废弃物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完成时限:节点工作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其他工作常态 化保持 6.配套环卫设施。 任务目标: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地段、小区及小区周边、 村居及村居周边按规定足量配置公厕或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 基础设施,市民如厕、生活垃圾倾倒方便,环卫设施管理到位、 维修及时。 方案措施:(1)严格落实法规政策。新区开发、旧区改建、 住宅小区建设、道路扩建以及其他大型公用建筑建设时,应当 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 础设施,并严格落实环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验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2)市综合行政执法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联合提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 划和设置标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及时提出公共区域环卫设 - 9 - 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建议。(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提出新区 开发、旧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道路扩建以及其他大型公用 建筑应该配套建设公厕垃圾站样式、标准,特别是生活垃圾中 转站,要与整个城区其他垃圾中转站、中转车辆相配套,做到 无缝衔接。出台的标准、规范要形成政府文件正式公布实施。 (4)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对于公共区域的公厕、垃圾中转站, 由政府出资建设并由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进行管理保洁。对于 非公共区域,应该由责任主体进行出资建设(包括土建工程及 设备),投入资金纳入主体工程概算。(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时,要将配套建设环卫基础设施作为出让条件。(6)环卫设 施的设计方案要书面征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意见。配套建设 的环卫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市综合行政执法 局应当参与验收,并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市房产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节点工作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其他工作常态 化保持 7.提升保洁水平。 任务目标: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符合“以 克论净”“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等评价标准,环卫体制机制、 人员管理等历史遗留方面的问题逐步解决。 - 10 - 方案措施:(1)严格落实“以克论净”质量标准,扩大深 度保洁示范路范围。按照深度保洁工作标准,将城区主要道路 纳入城市深度保洁范围,实行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洗扫车等 多机联合作业,达到“以克论净”作业标准。(2)深化“三清 两普扫”标准作业法,建立立体保洁模式,形成长效机制。实 现“尘土搬家”,避免推诿扯皮,树立环卫工人“标准作业” “奉献担当”的职业形象。(3)引入市场化机制,在孟子湖新 区保洁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将铁路以西保洁区域纳入市场化 运行机制,形成城区东西两翼市场化运作,主城区内部竞标承 包的工作格局,逐步积累经验,条件成熟后将整个城区环卫作 业全面推向市场。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完成时限:常态化保持 (二)开展镇村环境卫生整治攻坚 8.夯实镇街责任。 任务目标:夯实镇街主体责任和兜底责任;对存在的问题、 反馈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治,充分动员镇村力量参与整治行动。 方案措施:(1)市级层面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考核评 价中心、文明办、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考 核组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清单式对外公布, 限期整改;排出名次,对后进者梯次约谈。(2)镇街要将保洁 公司责任之外的环境卫生工作列支专门的镇级财政预算予以保 - 11 - 障;要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管区干部、村居干部的一项工作任 务,核定一定数量的义务工,并与工资挂钩。将环境综合整治 作为村居两委考核任用和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特别是体 现在绩效工资的兑现上。各镇街要提供对管区干部和村居干部 的考核方案,提供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3)明确属地管理 职责,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镇与镇交接处等地段,要职责明确, 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评价中心、市文明 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效机制 9.清理乱堆乱放。 任务目标:彻底清除镇街驻地、村居内存在的柴草、农作 物秸秆、固体废弃物等乱堆乱放现象。镇街与保洁公司职责清 晰,镇街督导保洁公司履行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事项,约定范围 之外的清理责任,由镇街兜底。 方案措施:(1)各镇街要组织村(居)委会、村居党员群 众与保洁公司一起行动起来,对住所外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 理,彻底清理清除村庄、院落、圈舍等场所的污水、污泥、各 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生产垃圾、乱堆乱放的 建筑材料及僵尸车、生活废弃物等其它杂物和杂草,对各类乱 贴乱画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整治,排除积水,填平坑洼,疏通沟 渠,清理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2)对 - 12 - 于一时难以清除的柴草堆、杂物等,要规范管理,统一堆放, 合理规划设定堆放区域(场所可与大件垃圾暂存点共享),设 立明显标识,并进行围挡。对固定场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消除火灾隐患。(3)镇街要组织专门人员负责指导各村、社区 正确处理各类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原来通过覆盖掩埋的生活 垃圾,排查列出清单,限期处理,特别是雨后冲刷出来的不得 再次覆盖掩埋,要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 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各镇街 完成时限:常态化保持 10.提升镇驻地管理水平。 任务目标:各镇驻地无乱泼乱倒,经营秩序管理到位,无 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贴乱画、杂物乱堆乱放等问题。 方案措施:(1)以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为重点,规范 摊点管理,引导商户退街入市。(2)合理划定停车位,建立各 镇与交警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 惩戒和曝光力度。(3)采取专人盯守、上门问责等手段,源头 打击小广告发布人,并对乱张贴乱涂写进行及时清理和规范粉 刷覆盖。(4)建立环卫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对乱泼乱倒行为予 以处罚。(5)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区制度,从源头上净化镇驻 地环境。 - 13 -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交警大队、 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各镇街 完成时限:节点工作 10 月 20 日前,其他工作常态化保持 11.整合资源资金。 任务目标:发挥环卫资金最大效用,均衡单个项目支出, 突出重点,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方案措施:将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资金(预算资金和平台 资金),含保洁服务资金、农村垃圾分类资金、城区垃圾分类 资金、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资金、上级相关奖补资金等,整合起 来,拿到一个盘子里统筹安排使用;实现镇域范围内环卫工作 标准和资金拨付标准一致。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济 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市市容环境维护中 心,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 12.完成重新招标。 任务目标:对我市环卫机制及第三方购买服务情况进行重 新梳理评估,破旧立新,以新创新。增加环卫基础设施和环卫 车辆,解决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提高农村保洁员工作积极 性,缓解保洁员招工难问题。 方案措施:(1)由各镇对目前为其服务的保洁公司运行情 况,对照合同约定、排名成绩、暗访情况、约谈情况、通报情 - 14 - 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依法协商提前解除 与保洁公司的合同。在没正式交接之前,管理保洁、资金拨付 等仍按原有途径、标准解决。(2)按照新的模式、要求,重新 核定所需费用。(3)将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划分为三 个标段,第一标段:张庄镇、田黄镇、香城镇、城前镇;第二 标段:大束镇、中心店镇、太平镇、北宿镇;第三标段:唐村 镇、峄山镇、看庄镇、石墙镇。招投标时明确每个镇的保洁服 务金额。(4)招标完成后,参照现有模式,由各镇与中标公司 签订合同。(5)充分发挥镇村积极性主动性,选择郭里镇自行 组织环卫保洁(市级垃圾转运除外)。实行“村委会+合作社” 模式,发挥镇村主体作用。要加强指导,争取办出特色、办出 成效。(6)改新建一批大型垃圾中转站,采购一批垃圾中转压 缩设备和转运车辆(含大、小型吊臂转运车)。(7)中转站建 设由相关镇负责解决用地、供水、供电、排水、通路等问题。 (8)严把投标企业资质关口,确保招引的运营公司资质信誉高、 综合实力强、有多年多处成功经验,能够实际自行组织运营。 (9)招引的中标单位划分若干运营单元实施。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济 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市市容环境维护中 心,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 13.规范财政投入。 - 15 - 任务目标: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市场运行成本,适当增加 财政投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方案措施:(1)根据市场运行成本,适当增加财政投资。 (2)洒水湿扫费用由镇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适时给予一定补 贴。(3)邹城公路局委托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相关镇承担的 国省道保洁,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按照现在的保洁标准、物价 水平、劳动定额等增加国省道保洁经费,统一纳入财政支付。 费用每 3 年调整一次。(4)市财政参照招标价格,对街道的部 分涉农村居保洁经费适时予以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济 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市市容环境维护中 心,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 (三)打造垃圾分类可复制可推广“邹城样板” 14.优化机制模式。 任务目标:“两次四分”“一站四点”垃圾分类模式实现 进一步细化、优化、实用化。 方案措施:(1)村村都有可直接填埋垃圾填埋点,对小型 装饰装修垃圾、冬季取暖产生的炉渣等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村村都有大件垃圾暂存点,避免各类杂物乱堆乱放影响村容镇 貌;规范有毒有害垃圾点设置管理,将农村最常见、量最大的 农药瓶、废旧电池、电子元件等做到全覆盖收集。(2)要做到 - 16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到位、监督考核到位、资金投入 到位,要对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及时进行更新、维修、维护。(3)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业务牵头部门,要加大考核力度,充分 利用智慧云平台,安排专人统计每座资源化利用站的站内情况、 设备用电量、可腐烂垃圾收集量、有机肥产生量、分类运输运 行情况,每天形成业务清单作为考核依据。要组织人员定期不 定期到实地督导各镇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4)农村生活垃 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各 镇 完成时限:“四点”设置要在 7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其他 事项常态化保持 15.强化宣传氛围。 任务目标: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烈,热点均衡,村民知晓 率、社会满意度高。 方案措施:(1)大束镇、香城镇、张庄镇、城前镇、峄山 镇、太平镇等 6 个镇,利用现有公园、广场,增加含有垃圾分 类元素的用品、用具、装饰品和城市家具,每个镇打造 1~2 处 垃圾分类主题公园。(2)在各种文艺汇演中编排一些有邹城特 色的垃圾分类剧目、歌曲、相声、小品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 形式让垃圾分类资源化再利用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 意度。(3)采取“小手拉大手”、进校园、赶大集、惠民演出、 - 17 - 城乡公交车体广告、宣传片、形象大使参加电视节目、主播点 赞等多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突 出德润人心、循序渐进,着力习惯养成。(4)根据《济宁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 知》要求,镇驻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要 作为主力军带领农民群众搞好垃圾分类工作。(5)农贸市场、 超市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要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让垃圾分 类成为常态、成为习惯、成为工作,要让生活工作中的细节影 响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责任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 16.发展资源回收利用。 任务目标: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融合度、结合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良性运作,老百姓售 卖废品方便,售卖价格公平。 方案措施:(1)坚持规范引领、个人申报、联合验收、以 奖代补的原则,鼓励镇村和个人适当设置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 站点和体系。(2)市商务局负责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的 综合利用,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农 村“不好卖”的生活垃圾。市税务局负责落实对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企业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运营企业的税收优惠 政策。探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集中交易中心。(3)供销部门负 - 18 - 责发挥其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和资源优势, 牵头推动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4)市市容环境维护 中心引导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运输中转市级物流网络,加强对废 旧轮胎、废玻璃等影响环境和低价值的再生品种回收。再生资 源回收网点要与生活垃圾分类布局结合设置,推进生活垃圾分 类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特别是新建、改建住宅区,规划报建 时,要预留建设社区回收点所需场地。(5)再生资源回收可以 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再生资源回 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企业、村民建立信息互 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6)村居再生资源回收点的 设置、运行以民营为主,镇村可以提供便利;镇村也可作为一 项便民服务采取公办形式组织。(7)再生资源回收点只能对再 生资源进行简单分类,不能从事拆解、清洗等可能产生环境污 染的加工业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各镇 完成时限:节点工作 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其他工作常态 化保持 17.全面开展城区垃圾分类试点 任务目标: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试点要求,对有 物业管理的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减少危害,变废为宝。 方案措施: (1)选取部分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 - 19 - 实施垃圾分类试点。 (2)打造部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亮点。 (3)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在城区人流量大的公园广 场,增加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元素。(4)设立安装智能分类设备,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小区内大件垃圾和小型装修装饰 建筑垃圾规范收集暂存。(5)实行市场化运作。(6)市市容 环境维护中心对有毒有害垃圾进行收运,规范暂存。(7)鼓励 兖矿集团、邹县电厂等大型国有企业及其相关物业公司,在小 区和公共机构自行开展垃圾分类,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大力 支持。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 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园林服务中心,市市容 环境维护中心,各街道,兖矿集团、邹县电厂 完成时限:节点工作 2020 年 10 月 20 日之前,其他工作常 态化保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负责统 筹组织工作开展。各镇街是开展提升活动的实施主体,要制定 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周 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 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活动的重要意 义。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坚决不搞形象工程。 - 20 - (二)强化部门联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考核评价中心、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 城市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 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 游局、市统计局、市交警大队、市妇联、市供销联社等部门要 围绕各自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扎实做好 宣传引导、资金保障、环境污染治理、路域水域环境整治、环 卫建设用地保障、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执 法、机动车乱停乱放罚款扣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等工作, 为镇街提供指导和保障;各镇街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和垃圾分 类工作具体承办部门要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发挥组织、协调、 督办作用,督促相关村居、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镇街 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分析问题,研究方案,狠抓落 实;走进工作一线,找问题、抓细节、促整改,确保全面完成 各项任务目标。 (三)突出关键环节。市级层面建立周调度、月例会制度。 各镇街、各职能部门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找准问题点,结合 实际,落实解决方案,标准再提高,措施再加强。突出对道路 深度保洁标准、城乡环卫一体化满意度调查指标等,坚持问题 导向,突出重点区域、薄弱区域的环境整治,确保整治任务落 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提升活动为契机,进一步 - 21 - 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提升管理精度、 效率和综合统筹水平,出实招,动硬招,推动管理常态化、精 细化,将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四)动员社会参与。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坚持党建引领,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动村居两委成员及广大党员群众共谋、 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 性,共同开展好提升活动。要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 展卫生责任区保洁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单位职工、社区 居民、志愿者参加义务劳动,巩固提升成果。要加强舆论宣传 和引导,为活动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1.城区环境整治标准一览表 2.镇村环境整治标准一览表 - 22 - 附件 1 城区环境整治标准一览表 序号 1 整治项目名称 主次 干道 整治 标准 整治标准 质量标准 主次干道标准达到“六净六无”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六净”即: 路面净、路沿净、下水道口净、树坑净、墙根净、果皮箱交通护栏等市 政设施净;“六无”即无漏扫、无漂浮物、无纸屑、无瓜果皮核、门前 无明显污物、无人畜粪便。绿化带无垃圾积存,无砖石瓦砾,无明显积 存落叶 时间标准 主要道路一日两普扫,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 16 小时,中午不断岗, 夜间设保洁岗。垃圾落地时间≤15 分钟。 次要道路一日两普扫,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中午断岗,夜 间设保洁岗。垃圾落地时间≤30 分钟 2 深度保洁示范路 整治标准 深度保洁示范路实行机扫和冲洗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地面尘土机动 车道不超过 5 克/平方米,慢车道不超过 8 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 10 克/平方米 3 主次干道机械化 整治标准 一级路标准:道路机扫率 100%;路面浮尘≤15 克/㎡;正常天气洒 水次数≥6 次/天;城市快慢车道冲洗次数≥1 次/周;路沿石、人行道板砖 冲洗≥1 次/周 - 23 - 3 4 主次干道机械化 整治标准 背街小巷 城中村 整治标准 质量标准 时间标准 5 - 24 - 公厕管理保洁 整治标准 二级路标准:道路机扫率≥80%;15 克/㎡<路面浮尘≤30 克/㎡;正 常天气洒水次数 2~4 次/天;城市快慢车道冲洗次数≥1 次/周;路沿石、 人行道板砖冲洗≥1 次/周 三级路标准:道路机扫率≥60%;路面无明显浮尘沙粒;正常天气洒 水次数 1~2 次/天;城市快慢车道冲洗次数≥1 次/半月;冬季气温较低,2℃ 以下不宜洒水或湿式机扫 背街小巷城中村专人保洁,无垃圾、杂物、杂草,达到“三净三无” 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即:路面净、墙根净、树根净、无积存垃圾堆、无 漂浮物,无人畜粪便,保持路面整洁。垃圾收集容器外观整洁,密闭加 盖,垃圾无外溢,无敞口垃圾池(箱),上门收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 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点要定时清理,无残存垃圾 背街小巷城中村一日一普扫,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 8 小时,中午断 岗,夜间不设保洁岗。垃圾落地时间≤30 分钟 1.保洁人员着工作服上岗,干净整洁;制度上墙,创卫宣传牌、禁 止吸烟标识张贴明显清晰。 2.公厕设施完好,内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烟蒂;墙面、天花 板、门窗(窗台、门框)、隔断、纱窗及公厕外墙无积灰、污迹、蜘蛛 网、乱贴乱画;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3.残疾人间对外开放、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婴儿台内外、残疾 人间扶手及残疾人通道扶手无积尘、污迹。 5 公厕管理保洁 整治标准 6 垃圾中转站管理保洁 整治标准 7 公 共 厕 所 垃 圾 站 环卫设施设置 标准 4.勤打药,确保苍蝇密度低;消杀记录(时间准确)、药瓶、喷雾 器放在进门明显位置;药瓶、喷壶、防蝇帘、灭蝇灯要保持干净整洁。 5.毒饵站设置规范,要固定不留缝隙,设置在公厕外墙两侧或后方, 禁止摆放在门口或人流走动处;毒饵要充足,定期投饵、红色药、无外 溢;毒饵站标识要清晰,不要覆盖。 6.公厕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无种植农作物现象 1.保洁人员着工作服上岗,干净整洁。 2.垃圾中转站制度上墙,内环境整洁无异味,墙面、玻璃、门窗(窗 台、门框)、纱窗及外墙无污物、尘土、蜘蛛网、乱贴乱画,四周无散 放垃圾,无杂物堆放;箱体整洁无积尘,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3.渗滤液排放管规范,排放通道无积存,周边干净。 4.勤打药,确保苍蝇密度低;有消杀记录(时间准确),放在进门 左侧或右侧墙上;药瓶、喷雾器干净整洁,放在站内明显位置。 5.毒饵站设置规范,要固定不留缝隙,站内至少设置一个(侧方或 后方),站外设置在外墙两侧或后面,禁止摆放在门口或人流走动处; 毒饵要充足,定期投饵、红色药、无外溢;毒饵站标识要清晰,不要覆 盖。 6.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无种植农作物 现象 公共厕所设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每平方公里设 置 3~5 座,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 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垃圾中转站设置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易设置在交 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方,小型中转站每 2~3 平方公里设置一座 - 25 - 8 - 26 - 果 皮 箱 果 皮箱 的 设 置应 便 于 废物 分 类 ,设 置 间 隔: 商 业 、金 融 业 街道 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 100~200m;支路、有人行 道的快速路 200~400m 门前三包整治标准 1.保持容貌整洁,无乱摆卖、乱停放、乱张贴、乱涂画、乱开挖、 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等行为,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建筑物外立面整 洁、完好。 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及引发病媒生物孳 生的其他污染源。 3.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保持整洁、完好。 4.按照规定扫雪除冰、清排积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附件 2 镇村环境整治标准一览表 序号 1 2 整治 项目 镇驻 地整 治标 准 路域 环境 整治 标准 整治指标 整 治 标 准 卫生保洁 驻地各条道路、广场卫生质量达到“三无”(无暴露生活垃圾、无暴露 人畜粪便、无垃圾焚烧现象)、“三净”(路面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 净)标准 环卫设施 垃圾箱(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功能完备,无破损现象;周边环境 卫生整洁,无散落垃圾,无垃圾污水外渗问题 垃圾清运 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桶)等收储设备无冒尖、外溢现象 水域环境 驻地河道、坑塘及周边环境整洁,无生活垃圾堆放,水面无漂浮垃圾 国省道、县乡路、镇村路、村间连接路沿线两侧视野范围内,无成堆 成片的生活垃圾堆,无焚烧垃圾现象 路域环境 国省道、县乡路绿化带内无各类生活垃圾,保持整洁 道路边沟环境整洁,水面无漂浮垃圾 - 27 - 3 4 村居 (社 区)整 治标 准 卫生保洁 各条道路、广场卫生质量达到“三无”(无暴露生活垃圾、无暴露人畜 粪便、无垃圾焚烧现象)、“三净”(路面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净) 标准 环卫设施 垃圾箱(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功能完备,无破损现象;周边环境 卫生整洁,无散落垃圾,无垃圾污水外渗问题 垃圾清运 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桶)等收储设备无冒尖、外溢现象,垃 圾装卸过程做到车走地净,无扬尘和撒漏 焚烧垃圾 无露天焚烧落叶、垃圾等现象 水域环境 河道、坑塘及周边环境整洁,无生活垃圾堆放,水面无漂浮垃圾 垃圾堆放 田野、村头村尾、道路沿线、空地等区域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占地 面积 3 平方米以上) 1.保洁人员着工作服上岗,干净整洁。 2.管理制度、操作标准等制度上墙,站内环境整洁,墙面、玻璃、 门窗(窗台、门框)、纱窗及外墙无污物、尘土、蜘蛛网、乱贴乱画,四 垃圾中转站(资源 周无散放垃圾,无杂物堆放;箱体整洁无积尘,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3.渗滤液排放管规范,排放通道无积存,周边干净。 化处理站)管理保 4.勤打药,确保苍蝇密度低;有消杀记录(时间准确);药瓶、喷 洁整治标准 雾器干净整洁,放在站内明显位置。 5.垃圾中转站周边 3 米内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成堆垃圾、无杂物 堆放 - 28 - - 29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中央、省、济宁市驻邹各单位。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30 - 2020 年 6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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