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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政发〔2022〕9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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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政发〔2022〕9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 通知》(国办发〔2022〕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 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 号)和《济 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济 政发〔2022〕13 号)要求,现公布《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以下简称“市级清单”),并就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一)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 负责根据市级清单组织编制县级清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 会公布,并抄送济宁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必须逐项 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 素。对于上级设定、本级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 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对于市县共有且市级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原则上应划转至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实施。 (二)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022 年 10 月底前,对 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审改牵头部门负责组织 主管部门认领并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市级 主管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我市各主管部门要严格保持一致, 或者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 可权改革的事项,要按照改革方案明确实施机关、监管主体等实 施要素,并保持市域范围内相对统一。 (三)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22 年 11 月底前,行 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 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 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 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办事指南一经公布, 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 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 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 (一)强化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衔接落实《山东省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 范和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 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 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严格落实“清 单之外无审批”要求,除涉及安全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 原则上行政许可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行政机关 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 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 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 审改牵头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 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 等行为。对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 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依法依规守牢监管底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 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 主体和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 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 争议的,报人民政府决定。对清单内的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 同监管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实施有针对性、 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国务院、省市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监管主体要严格执行。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 事项,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修订审管衔接备忘录,依法界定相 关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 确职责边界,确保审批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对调整实施层级的行 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实施机关,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 责,逐项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 一放了之。对取消或许可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逐项制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四)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依托全 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 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 办理。按照“网上办理优先、线上线下并行”要求,规范线上办 事服务,统一网上办事入口,优化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理 深度;优化线下服务功能,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建立健全帮 办代办服务体系,持续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线上线下审批 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审批服务业务全流程模块化改造,切实提升 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 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系统思 维,统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 利化,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落地、发 挥实效。 (二)做好工作衔接。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行 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督促指导,做好实施规范的衔接工作,推 动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三)强化监督问效。审改牵头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 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 态评估。依托“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 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 加强行政许可执法监督,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 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版)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版) 序号 1 2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发展改革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 本)的通知》(国发〔2016〕72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准(含国发〔2016〕72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 办) (山东省 2017 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7〕31 号) 资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 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发展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 委令 2016 年第 4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 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 能审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序号 3 4 5 主管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事项名称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 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 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41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4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80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教育体育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 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教育体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 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 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市教育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6 市教育体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7 市教育体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体育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 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 者休学审批 9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 立审批 10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 更、注销登记 11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 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12 市民族宗教局 8 13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 批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 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 外捐赠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同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交通 办字〔2020〕85 号) 运输局承办)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教育体育局;各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市民族宗教局(初审省民族宗教 委、济宁市民族宗教局事权事 《宗教事务条例》 项)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市民族宗教局(初审省民族宗教 《宗教事务条例》 委、济宁市民族宗教局事权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 项);市民族宗教局 〔2018〕11 号)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 〔2018〕11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4 市公安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 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市公安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 治〔2017〕529 号)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 治〔2017〕529 号) 15 市公安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 可 市公安局 16 市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 许可 市公安局 17 市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 许可 市公安局 18 市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 核 市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市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 可 市公安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 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 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 号) 19 20 序号 主管部门 21 市公安局 22 市公安局 23 市公安局 24 市公安局 25 市公安局 26 市公安局 27 市公安局 28 市公安局 29 市公安局 30 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 市公安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可 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公治安明发〔2019〕 218 号)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可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 市公安局(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可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市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通行许可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市公安局 许可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 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审批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市公安局 可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 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 设方案审批 市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 施办法》(公安部令第 86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 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 设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 施办法》(公安部令第 86 号) 31 32 市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3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4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5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6 市公安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 核发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核发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 验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市公安局 37 市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市公安局 38 市公安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 查 市公安局 39 市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市公安局 40 市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市公安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4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 41 市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42 市公安局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国家移民局事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 国家移民局事权事项) 管理办法》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市公安局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 发 44 市公安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 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 及签注签发 45 市公安局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签发 46 市公安局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 发 47 市公安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 行证及签注签发 48 市公安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 行证签发 49 市公安局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 发 50 市公安局 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 型活动的许可 市公安局 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 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 车的许可 43 51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市公安局(含指定的派出所) 决定》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济 《出境入境管理法》 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委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 托实施,仅受理) 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 《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 事权事项) 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管理办法》 事权事项)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 《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事权事项)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事权事项)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事权事项部分情形)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法》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 法》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 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 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 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 核准 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53 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 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 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 章程核准 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54 市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市民族宗 立、变更、注销登记 教局实施前置审查) 55 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 格审批 52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宗教事务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0〕 2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二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9〕 51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56 市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7 市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市有关部门 58 市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 账业务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 保障局 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9 设定和实施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 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地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0 号,2019 年 3 月财政部令第 98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0〕 2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序号 60 61 62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市人力资源社会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 保障局 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保障局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令第 19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63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 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 保障局 作制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4 市自然资源和规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划局(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 市自然资源和规 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 划局(市林业局) 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 〔2006〕13 号) 66 市自然资源和规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划局(市林业局) 选址意见书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68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6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市自然资源和规 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 划局(市林业局) 割转让批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行条例》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市自然资源和规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划局(市林业局) 体建设用地审批 办)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二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9〕 51 号) 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乡(镇)村公共设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 划局(市林业局) 办)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二批行政 设用地审批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9〕 51 号) 70 市自然资源和规 临时用地审批 划局(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71 市自然资源和规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 划局(市林业局) 地规划许可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市自然资源和规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 国有荒山、荒地、荒滩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二批行政 划局(市林业局) 办) 从事生产审查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9〕 51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山东省种子条例》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 字〔2018〕115 号) 73 市自然资源和规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 划局(市林业局) 可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4 市自然资源和规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 划局(市林业局) 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 局) 75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 市自然资源和规 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 划局(市林业局) 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建设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6 市自然资源和规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划局(市林业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7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 建设、设置广告、举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 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 划局(市林业局) 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 动许可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二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9〕 5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 字〔2018〕115 号) 《风景名胜区条例》 序号 78 79 80 81 82 83 84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市自然资源和规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 划局(市林业局) 有关活动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法》 划局(市林业局) 批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0〕 22 号)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 《森林防火条例》 市自然资源和规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 《草原防火条例》 划局(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承办) 用火审批 《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 市自然资源和规 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 《森林防火条例》 划局(市林业局) 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 局) 《草原防火条例》 批 市自然资源和规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森林防火条例》 划局(市林业局) 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承办) 《草原防火条例》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 市自然资源和规 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划局(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承办) 营权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市自然资源和规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划局(市林业局) 程规划许可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85 市自然资源和规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划局(市林业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86 市自然资源和规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 划局(市林业局) 陆生野生动物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87 88 89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 市自然资源和规 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划局(市林业局) 及其制品审批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 市自然资源和规 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 划局(市林业局) 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 摄电影、录像审批 济宁市生态环境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 局邹城分局 响评价审批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法》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 字〔2018〕115 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 局)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 局)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法》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90 济宁市生态环境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 局邹城分局 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91 济宁市生态环境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局邹城分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局邹城分局 92 实施机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 93 市住房城乡建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94 市住房城乡建设 商品房预售许可 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 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 第 18 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52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95 市综合行政执法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 局 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济宁市 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 96 市综合行政执法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 局 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97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 市综合行政执法 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局 处理服务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98 市综合行政执法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 局 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99 100 101 102 主管部门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事项名称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网许可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 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 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 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 水的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供水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二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9〕 51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供水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103 104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市住房城乡建设 燃气经营许可 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 局 燃气设施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定》(国发〔2012〕52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105 市住房城乡建设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6 市住房城乡建设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 局 上行驶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107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市综合行政执法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 局 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108 市综合行政执法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 局 地、树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绿化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109 市住房城乡建设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 局 护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110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住房 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 局 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 他设施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111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 市住房城乡建设 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 局 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 使用性质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112 市住房城乡建设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局 查 113 市住房城乡建设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局 114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 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 局 筑等设施审批 115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 市综合行政执法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 局 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 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 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 各镇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116 市综合行政执法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 局 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117 市住房城乡建设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 局 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18 市住房城乡建设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19 市住房城乡建设 供热企业停业许可 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0 市水务局 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 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1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 件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山东省供热条例》 《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鲁建燃热字〔2016〕 1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山东省供热条例》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4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22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 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3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 收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4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14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11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 第 3 号)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4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125 126 127 主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涉路施工许可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 可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2 号公布,交 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81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2 号公布,交 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81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 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9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 可(除使用 4500 千克 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 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30 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8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5 年 第 6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17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4 年第 16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6 号 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 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 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 2016 年第 60 号公布,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 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 2019 年第 46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131 132 主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核发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 件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4 年第 16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6 号 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 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 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 2016 年第 60 号公布,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 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 2019 年第 46 号修正)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33 市交通运输局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 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34 市交通运输局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 工验收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35 市交通运输局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 业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36 市交通运输局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 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6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2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2 号修正)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44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 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4 号修正) 《山东省港口条例》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37 市交通运输局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 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 况改变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38 市交通运输局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 市政府(由市交通运输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口审批 139 市交通运输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 围土地审批 140 141 142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 运经营(含线路经营) 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使用浮桥或载客十二 人以下船舶从事水路 运输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 拖带超重、超长、超高、 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 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 《山东省渡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0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0〕 2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 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 号) 序号 143 主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 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 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 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 号) 144 市交通运输局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 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 出港口许可 145 市交通运输局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 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46 市水务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 计文件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47 市水务局 取水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 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48 市水务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 活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49 市水务局 河道采砂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0 市水务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1 市水务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 建水库审批 市水务局 152 市水务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 除围堤审批 市政府(由市水务局承办)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第 19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第 19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53 市水务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 排工程设施审批 154 市水务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155 市水务局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 设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6 市水务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 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市水务局 157 市水务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水务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 定》(省政府令第 264 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158 市水务局 159 市农业农村局 160 市农业农村局 161 市农业农村局 162 市农业农村局 163 市农业农村局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 《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市水务局 路审批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第 19 号) 《农药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农药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06 年第 62 号 公布,农业部令 2015 年第 1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省农业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农村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 许可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服务局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 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作物种子审批 市农业农村局(受理省农业农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厅事权事项)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06 年第 68 号)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 市农业农村局 《植物检疫条例》 发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64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 格证签发 市农业农村局 165 市农业农村局 166 市农业农村局 167 市农业农村局 168 市农业农村局 169 市农业农村局 170 市农业农村局 171 市农业农村局 172 市农业农村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 市农业农村局(受理省农业农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售、收购、野外考察审 厅对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批 物事权事项) 办字〔2020〕85 号)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市农业农村局 驾驶证核发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市农业农村局 登记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令 2021 各镇政府 营权审批 年第 1 号)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 2014 市农业农村局 发 年第 4 号公布,农业部令 2017 年第 8 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 市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05 年第 46 号) 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173 主管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174 市农业农村局 175 市农业农村局 事项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 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 水下施工审批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 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 2018 年第 1 号)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76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市农业农村局 177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港口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78 市农业农村局 179 市农业农村局 180 市农业农村局 181 市农业农村局 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 野生动物审批 出售、购买、利用省重 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审批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 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外国人在我省对省重 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 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 活动审批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农业部令 2012 年第 8 号公布,农业部令 2013 年第 5 号修正)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法》 市农业农村局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法》 市农业农村局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法》 市农业农村局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法》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82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83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核发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184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 (市文物局) 批 185 市文化和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市文物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 第 2436 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 2019 年第 2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6 号公布, 农业农村部令 2019 年第 2 号修正)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 47 号 公布,文化部令第 57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86 市文化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 (市文物局) 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87 市文化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市文物局) 场所筹建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88 市文化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 (市文物局) 活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89 市文化和旅游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 (市文物局) 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90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 (市文物局) 护措施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91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 市政府(由行政审批服务局承 市文化和旅游局 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 办,征得上一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文物局) 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 同意) 改变用途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 字〔2018〕115 号) 192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 (市文物局) 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193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 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 (市文物局) 馆藏文物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194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 市文化和旅游局 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 (市文物局) 物或标本审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 字〔2018〕115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195 196 市文化和旅游局 对尚未被认定为文物 (市文物局) 的监管物品审核 市卫生健康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 (市中医药局) 许可 序号 197 198 199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市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中医药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 市卫生健康局 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 (市中医药局) 价报告审核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 市卫生健康局 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 (市中医药局) 竣工验收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公布,国家 卫生计生委令第 8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公布,国家 卫生计生委令第 8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200 201 202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市中医药局)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市中医药局) 市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 (市中医药局) 构执业许可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济宁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 38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卫妇发〔1995〕7 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 7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203 204 205 206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公布,国家 卫生计生委令第 8 号修正) 市卫生健康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市中医药局) 用辐射机构许可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市卫生健康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省卫生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市中医药局) 健康委〔省中医药局〕事权事项)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13 号) 市卫生健康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中医药局)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市卫生健康局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中医药局)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207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市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 (市中医药局) 格认定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卫妇发〔1995〕7 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 7 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208 市卫生健康局 护士执业注册 (市中医药局) 209 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局) (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市卫生健康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 理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 (市中医药局) 资格认定 事权事项并逐级上报) 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15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210 市卫生健康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 (市中医药局) 执业注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11 市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 (市中医药局) 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12 市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 (市中医药局) 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 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15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213 214 215 216 217 主管部门 市应急局 市应急局 事项名称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市应急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 市应急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 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 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一〔2013〕 143 号) 市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 修正)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 91 号)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 55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市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 修正) 市应急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5 号) 序号 218 219 主管部门 市应急局 市能源局 市市场监管局 事项名称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 食品生产许可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应急局 市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 6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1 号修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 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 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 监总厅政法〔2013〕120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 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一〔2013〕 14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1 年第 1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2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220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21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22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23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 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2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 70 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 140 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224 市市场监管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25 市市场监管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 定机构任务授权 226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登记注册 227 市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济政 字〔2018〕10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外商投资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业登记由被授权市市场监管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个体工商户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228 市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注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29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 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新闻出版广电 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新闻出版广电 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新闻出版广电 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 电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率使用许可 并逐级上报)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 电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立、终止审批 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 台名、台标、节目设置 电局)(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并逐级上报) 230 231 232 233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 市文化和旅游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和机关、部队、团体、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 (新闻出版广电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 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 电局) (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局) 局令第 32 号) 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序号 234 235 236 237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 (新闻出版广电 电局)(受理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务审批 总局令第 35 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 9 号修正) 局) 并逐级上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 定》(省政府令第 264 号)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广 市文化和旅游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 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 (新闻出版广电 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电局) (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10 号修正) 局)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 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 号) 市文化和旅游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新闻出版广电 面接收设施审批 电局) (初审省广电局事权事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局) 市教育体育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 设立站点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 2006 年第 9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230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238 市教育体育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 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39 市教育体育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 施审批 市教育体育局 240 市住房城乡建设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 局 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 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241 市住房城乡建设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 局 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第三批行政 权力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0〕 22 号) 242 市地方金融监管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 局 信用互助业务审批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243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 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 安全作业审批 市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市发展改革局 序号 244 245 246 247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市发展改革局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 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 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市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市发展改革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 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 审批 市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兽药经营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兽药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 字〔2018〕115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 1692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248 249 250 251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33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 字〔2018〕115 号)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核发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6 号公布,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受 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 农业农村部令 2019 年第 2 号修正) 省畜牧局委托实施) 品的检疫审批 《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7 号发布,省政府令第 228 号修正)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08 年第 19 号公布,农业部令 2017 年 8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动物诊疗许可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序号 252 253 254 主管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市畜牧局) 事项名称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市文化和旅游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 (新闻出版广电 许可 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 (新闻出版广电 批 局)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出版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商务部、文化部令第 21 号公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 第 51 号修正)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 定》(省政府令第 26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255 市侨办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 256 市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市档案局 257 市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 258 市消防救援大队 259 26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应急局 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 求审定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应急局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 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审 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 发〔2014〕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 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 办字〔2020〕85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3 号) 序号 主管部门 261 263 人民银行邹城市 支行 人民银行邹城市 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邹 城市税务局 264 市气象局 265 市气象局 262 事项名称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 行资格认定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 核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 收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 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 审批 实施机关 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 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邹城市税务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市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市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66 市气象局 267 市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268 269 国家外汇局邹城 支局 国家外汇局邹城 支局 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 准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 务核准 270 国家外汇局邹城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 支局 外核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271 国家外汇局邹城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 支局 汇登记核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市气象局 市烟草专卖局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定》(国发〔2012〕52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 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23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272 国家外汇局邹城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 支局 汇登记核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273 国家外汇局邹城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 支局 带、跨境调运核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274 国家外汇局邹城 跨境证券、衍生产品外 支局 汇业务核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75 国家外汇局邹城 境内机构外债、跨境担 支局 保核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局邹城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76 277 278 279 280 境内机构(不含银行业 国家外汇局邹城 金融机构)对外债权核 支局 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 支局 汇核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购 支局 付汇核准 国家外汇局邹城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 支局 业务审批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 国家外汇局邹城 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 支局 的外汇业务审批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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