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2021〕43号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pdf
邹政办字〔2021〕43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 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 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 (济政办字〔2021〕 37 号),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支持供销合作社持 续深化综合改革,以提升土地托管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和突破口, 进一步转变经营服务方式,完善经营服务机制,在促进农业提质 -1- 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 发挥重要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以市 场化手段开展经营服务,集中资源重点培育一批市供销合作社出 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企业。加强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大力 开展双招双引和开放办社,重点发展全托管服务型、农产品加工 营销型、农资联采直供型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打造供 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主导力量。(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参与单位: 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各镇街) (二)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按照“示范 引领一批、规范提升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工作思路,在郭里 为农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基础上,加大孟子湖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力 度,按照涉农乡镇全覆盖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布点 新建。强化为农服务中心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秸秆 利用、粮食烘干、产地冷藏、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培训等 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链条,打造一批功能 完备、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引领型为农服务中心;明晰产权结 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经营、标 准化服务水平,打造一批运营良好的规范型为农服务中心,将为 农服务中心建设成全市镇域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供销社 -2- 建设县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参与单位: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 (三)推动服务网络向村居延伸。发挥村“两委”的组织优 势和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优势,持续推进村社共建、村党组织领办 合作社工作,在组织农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建农民专业合 作社、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提升合作水平。推动供销合作社托管 服务主体在村级建设土地托管服务站,促进服务功能向田间地头 延伸。(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 农村局、市商务局,各镇街) (四)提高规模化服务水平。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强与家 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的合作, 为规模化生产提供土地托管服务。要积极争取与省供销合作社实 现战略合作,加快构建县域内综合性、规模化服务平台,试点推 广“党组织+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引导农民在完 全自愿的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开展土地股份合作,采取“保 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 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村集体、村民“双增收”。(牵头单位∶ 市供销社;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各镇街) (五)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开展产学研合作,根据不同地 -3- 区、不同作物制定规范的生产标准和托管服务流程。充分发挥专 业化服务优势,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科研院所联合推广农业新品 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实现降成本、 增产量、提质量。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购销渠道优势,建立种子、 化肥、农药集采分销体系,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提高农产品质量, 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参与单位:市农业 农村局) (六)提高产业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土地托管服务由单环 节、多环节托管服务,向农业生产全程服务延伸,向农产品加工、 销售等二三产业拓展。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推广农产品订 单生产、直供直销、集采集配等经营方式,推进农超、农企、农 批等对接,加强仓储物流、中央厨房、农批市场等商贸流通设施 建设,形成从生产到消费终端的服务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 平。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加大金融机构对土地托管 服务主体支持力度,解决农业生产等环节融资需求。(牵头单位: 市供销社;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金融行业发 展服务中心,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市级财政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提高土地托管服 务能力。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多 环节、全托管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 全托管服务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的设计、 -4- 实施、使用和管护。自然资源部门要对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项目 用地规划给予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开 展土地托管的信贷政策,农业担保公司制定针对性的担保业务产 品,加大对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力度。利用农业巨灾保 险试点县启动时机,开展供销合作社全程托管服务试点。鼓励保 险机构简化业务流程,创新业务产品,开发符合托管服务的专项 保险产品,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和理赔效率。 市供销合作社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对各镇街督导调度, 定期不定期深入土地托管项目一线,及时督促相关问题解决,跟 踪推进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牵头单位:市 供销社;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 村局、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5-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 2021 年 11 月 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