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邹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pdf
邹政字〔2021〕38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山东省邹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21—2030 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山东省邹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 2030 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山东省邹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 年)》。此规划是我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依据,各镇 (街)、部门要严格规划实施,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 据各自职责,积极履行自身义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 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地质灾害防治格局,完 善防治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服务社会经济发 展大局。 -1-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10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 2021 年 10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