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邹城市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邹政办字〔2020〕15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邹城市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23 日 - 1 - 邹城市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 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 号)和《济 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17 号),全面加强我市村 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级便民服务场所,提升我市 村级便民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为重点, 以便民利民、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建立“一站式”村级便民服 务模式,着力打造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新生态。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 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 集约建设、不断创新,以“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 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加 强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 延伸,着力提升场所使用、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切 实为群众就近办事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2020 年 9 月底前推动全市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 - 2 -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场所设置 1.统一名称标识。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名称统一为“XX 村便民服务站”“XX 社区便民服务站”。与邮政、银行、商超 等服务网点合作设立的,名称统一为“XX 便民服务点”。可在 场所内适当位置悬挂标识标牌。 2.统一场所设置。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设置在便于群 众办事的区域,主要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整合利用现有的服务设施等资源,结合智慧社区建设有关标准, 辅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等形式,为办事群众 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原则上村便民服务站面积不低 于 50 平方米,社区便民服务站面积不低于 100 平方米。所有社 区和有条件的村实现便民服务场所全覆盖。 3.完善基础设施。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配备必要的桌 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髙拍仪、互联网摄像头等设 施设备,开通互联网,满足开展便民服务需求。基础条件较好的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结合工作需要,设置咨询引导、窗口 受理、后台办公、休息等待、自助服务、信息公开等功能区域, 并提供免费复印、饮水、充电、无线网络、抽纸、无障碍设施等 便民服务设备。 (二)规范事项标准 4.规范事项进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在村(社区) - 3 - 受理、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村(杜区)层级办理,做到“便 民利民、能放必放、应放尽放”。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适合 在村级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服务、社会救助、卫生 健康服务、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事务、老年人优待、残疾人 帮扶、惠农政策落实、法律顾问及纠纷调解、出具有关证明等公 共服务类和水电气暖费用收缴等便民服务类事项纳入村(社区) 便民服务站受理、办理或帮办代办。鼓励将市场准入、用地许可 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纳入社区便民服务站受 理、办理。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委托银行、邮政等网点代理、 代办。 5.规范事项梳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梳 理要求,制定全市统一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 范梳理可在村(社区)办理(含帮办代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实 行动态化管理。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行使 层级、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原则上 全市统一。 6.规范服务指南。梳理出的政务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 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 限、收费情况、办件类型等基本内容。注重便民服务信息公开, 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开公示专栏,及时公开事项清单、服 务指南、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服务信息,线上 线下办事指南和服务栏目应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实用。 - 4 - (三)强化网上服务 7.加强网络支撑。加强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等网络建设, 为在村(社区)应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方便群众在线查询、申办事项提供基础支撑。 8.完善网上站点。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和“一网通办”总 门户网站,完善村(社区)网上站点建设,提升在线申报、咨询 投诉等基本服务功能,确保站点提供的服务信息准确可用、便于 查找。注重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基层群众通过网络咨询、办理有 关事项。 9.提高网办能力。对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 及时开通申办入口,完善网络运行业务流程,提高网上办理深度, 社区上网运行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50%。能 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到现场办理,能够一次 办好的事项不得无故让群众重复跑、跑多次。 (四)规范管理运行 10.规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 其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的运行管理机制。市政务 服务管理机构负责事项进驻、流程优化等业务监督指导,镇(街 道)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场所使用、窗口服务、人员管 理、绩效考核等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 11.规范办理模式。实行“综合受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 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在具备条件的社区推行“一窗受理、全科 - 5 - 服务”,推动服务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实行“一次告知”, 对群众咨询、申请、不符合条件或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 知。实行“限时办结”,对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办结的,即来即 办、当场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需要审核审批的,在承诺时间 内办结。实行“帮办代办”,需要上级或其他部门审批的,以群 众自愿、主办窗口负责为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免费帮助办结;围 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针对 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上门办理、 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便民服务大厅内各窗口设置窗口显示牌、 工作人员座牌,公示进驻部门、服务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信 息等内容。要规范各项便民服务规程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 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投诉处理制、AB 岗 工作制和领导带班制等一系列制度。 12.规范服务队伍。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制度,以满足办事服 务和帮办代办需要为标准,建立一支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 关法规政策的村级代办员队伍,配齐配强村(社区)便民服务工 作力量。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业务 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帮办代办人员管理,探索完善薪酬补助、 责任追究等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断提升服 务意识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推动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村级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加 - 6 - 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 效载体。各镇街要统一思想认识,将本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党政班子成员要 协同抓,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便民服务标准化建 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同市级各 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接受其指导。市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 镇街整合服务事项、简化办理流程和统筹管理职能,保障“最多 跑一次”“一次办好”改革向村级延伸工作落地见效。市政务服 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 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协调 解决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三)严格监督考核。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督查考核, 采取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 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形成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对工作推进不 力,成效不明显,甚至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镇 街,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 7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8 - 2020 年 5 月 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