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邹政办字〔2022〕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sorrow °痕迹、15 页 383.778 KB下载文档
邹政办字〔2022〕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邹政办字〔2022〕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邹政办字〔2022〕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邹政办字〔2022〕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邹政办字〔2022〕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邹政办字〔2022〕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当前文档共15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邹政办字〔2022〕7号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邹政办字〔2022〕7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 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 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山东省“十 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提高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开展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 (第三批)创建工作的通知》 (鲁信用办〔2021〕8 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 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构建规范高效、共享共用的社会 信用体系,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依法规范、数据赋 能,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突出重点、强化应用”的基本原 则,夯实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 础能力,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着力聚焦信用惠民便企 服务,实施重点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守信 激励和失信惩戒,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打造与 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创建目标 到 2022 年底,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基本 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在行政管理 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信用惠民 便企格局基本形成;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有序,社会 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建成富有邹城特色的数据全面汇 聚、应用惠民便企、监管有力有效、社会信用环境显著改善 的社会信用体系,如期成功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 型城市。 三、创建任务 (一)着力提升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1.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 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社会信用建设宣传活动,并 将活动开展情况在“信用中国 (山东济宁)”网站发布,营 造诚信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 2.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上级关于开 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推进失信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诚信体系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二)加强重大失信事件治理 3.加强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 等重点领域合同履约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失信治理 长效机制,抓好政府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确保无政府重 大失信事件或失信被执行人整改到位率达到 100%。 (责任单 位: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4.推进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司法、 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建立联动响应和失信约 束机制,在行政审批、招投标、申请奖补等领域予以限制, 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长效机 制,推动严重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整改,进行信用修复,退出 联合奖惩对象名单,降低严重失信主体存量。到 2022 年 6 月底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占在营市场主体数量的比例要 低于 0.2%。(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三)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5.推进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面核实各类主体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建立统一代码重错码核查和信息共享机 制,确保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为零。 (责任单位: 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6.推进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使用。为民服务大厅、 政府部门要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全面查询应用信 用信息,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嵌入工作流程。市场主体在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过程前,要依托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 统对其进行信用信息核查,确保逢办必查,系统应用次数与 市场主体数量的比例超过 100%。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 政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 7.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专项行动。 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 及时率均达到 100%。行政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 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双公示”信息及时、合规归 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所有涉及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的部门单位) 8.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组织全面全量归集行政部 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各方各类信用信息,并实现 信用信息归集常态化,2022 年 11 月底前,归集数据量要超 过 1 亿条。 (责任单位: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各镇街) 9.推进特定信用信息归集。在依法依规获得市场主体 授权 前提下,归集整合企业社保、纳税、公积金、水、电、 气、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 8 类信用信息,每类信用信息归 集数量各达到 20 万条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市邮政业发展服 务中心、市供电公司,各镇街) (四)强化“信易+”惠民便企场景应用 10.深化“信易+”场景应用。积极探索开展信用应用 场景,在涉及重点民生领域,推出“信易贷” “信易租” “信 易行”“信易游”“信易阅”等“信易+”系列信用激励场景 和医疗、旅游、餐饮、房地产、环境保护等“互联网+民生+ 信用”系列信用激励场景,让守信企业和市民享受更多信用 便利,提升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获得感。2022 年 11 月底前, 信用惠民便企应用领域达到 30 个,形成实质性成效并向市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相关案例。(责任单位:市诚信体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推进金融机构、市场主 体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2022 年 11 月底前,平台注册 企业占在营企业数量的比例超过 3%;创建期内,授信金额 或放款金额达到 10 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 中心、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济宁市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组 等单位) (五)创新信用监管方式 12.深入开展信用承诺。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全面覆盖 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 报符合要求的信用承诺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确保信息数量 与全市企业总数的比例超过 8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 卫生健康局、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 13.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 监管覆盖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参考使用省公 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开展信用分 级分类监管,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互联网+信用监管”格局,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2022 年 11 月底前,覆盖监管领 域的数量达到 20 个,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形成具体案例。 (责 任单位: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 管部门) (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 信用 体系建设配套制度体系,配备专门人员,保障信用体 系建设工作 经费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资金需求。 (责任 单位:市发展改 革局、市财政局) 15.创新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围绕提升社会治 理能 力和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两条主线,以推进平台建设、 加强数据治 理、深化信用监管、拓展应用场景等为着力点, 聚焦构建信用体系新格局,探索信用宣传新形式,及时总结 推广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 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建立征信体系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16.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积极推动地方政务信息 归集 与公开,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应用;积极开展中小 微企业和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培育与银企对接等活动, 有效地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信用意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 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各商业银 行) 17.整治违规使用“征信”字样行为。建立市场监管、 行政审批、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规使 用“征信”字样行为;清理规范名称或注册范围中含“征信” 字样但不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坚决打击假借征信名义从事 违法违规活动的行为,促进征信服务公平、公正。(责任单 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金融行业发展服 务中心、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组) 18.防范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 融风险、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重大区域金融 风险管控, 避免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促进 金融环境显著改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提升。(责 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金融行业发 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 管组) 四、创建步骤 按照山东省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工 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全面启动阶段(2022 年 2 月—3 月)。召开创建动员大 会,传达创建要求、部署工作任务。各责任部门单位统筹安 排创建任务,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重点攻坚阶段(2022 年 3 月—9 月)。坚持高标准、严 要求,对照典型城市创建评审标准,梳理前期工作成效,针 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找差距、 补短板、抓整改、促落实,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总结迎评阶段(2022 年 9 月—11 月)。各部门单位、镇 街对照创建要求,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全面总结工作经验, 突显特色亮点,相关情况及数据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1 月底前编制形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工 作总结材料,做好迎接评审工作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 障,确保工作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落实落地。 (二)强化要素保障。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市 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建设维护、重 点领域推进、信用应用创新试点、诚信宣传及信用典型城市 创建等相关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用技术, 打造“互联网+信用”“大数据+信用”等现代信用服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牵头组织每季度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汇总各镇街、市 直有关部门任务推进情况,提前开展评估自查,发现薄弱环 节,研究提升措施。2022 年底,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创建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对按时完 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影响创建工作的 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责任分 工表 附件 邹城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责任分工表 序 创建 号 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信用制度建设与落实 对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宣传、落实和细化情况 情况 责任单位 备注 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城市信用网站建设 对信用网站持续建设优化,确保网站运行稳定、无安全事故;网站内容更新 市发展改革局、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及时、内容充实 情况 单位 1 国家 城市 信用 监测 排名 情况 20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应用各类信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 最近一年 用报告(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地方信用网站信用报告、公共信 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济 (2021 年 12 信用报告应用情况 用服务机构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等) 月 至 2022 年 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等单位 11 月)国家城 待济宁市级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出台后,各部门按照要求规范化、机制化 各行业主管部门 信用惩戒情况 市信用状况监 反馈奖惩执行案例 测预警排名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信用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及时处 (县级市月均 理。(一般行政处罚需公示 3 个月,严重行政处罚公示 6 个月,公示期满即 各行业主管部门 前 100 名 )。 信用修复情况 可进行信用修复) 月均前 10 名, 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得 20 分;每后 A 级纳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占法人企业比例;推进合同履约信用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10 名,扣 拓展监管覆盖领域,各相关部门、单位每月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合同 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2 分;月均低 信用主体守信与失信 信息,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反馈合同履 不动产登记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 于 100 名,该 治理 行、违约等情况 城市分中心等单位 指标不得分 通过互联网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增加正面信用事件曝光率。对发生的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非法集资诈骗等重大失信事件,及时响应、 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完整披露相关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 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 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发布诚信宣传活动信息。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 管部门 信用舆情与诚信宣传 “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活 动开展诚信专题宣传 序 创建 分值 号 指标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1) 如发现报送的材料弄虚作假,直接连续 3 个月扣分,每次扣 2 分 (2) 如城市信用网站宣传出现重大意识形态责任事故,当月扣 2 分 扣分事项 (3) 政府 10 机构失信被执行人 情况 如城市出现信息安全事故,当月扣 5 分 (4) 如城市在医疗领域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涉医疗负面舆 情事件,按数量多少进行相应扣分,最多当月扣 5 分 创建期内出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及其机构,每出现 1 家,扣 1 分 责任单位 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 管部门 各镇街、市直各部门 创建期末,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占在营市场主体数量的比例低于 0.3%,得 4 分,高于 0.5%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的按比例计分。市场主体黑名单包括重大 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入境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电子商务黑名单、海关 市场主体黑名单清理 失信认证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统计上严重失信名 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行 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严重质量失信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证券期货领 域违法失信名单 2 加强 4 重大 失信 事件 治理 2.4 信用代码重错码率 4 信用核查 创建期内,按月统计核算,当月重错码率为 0 的得 0.2 分,不为 0 的扣 0.2 分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编办、市 民政局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为民服务大厅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应用比例(应用次数/ 市场主体数量), 在创建期内超过 100 的,得 4 分。不足 100 的,该指标不得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备注 序 创建 分值 号 指标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合规率、及时率按月统计核算,每个单项达到 100% 的得 0.2 分,出现一次未达到 100%的,扣 0.2 分 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限的市直各部门 双公示 创建期末,累计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数据量超过 1 亿条的,得 10 分;数 据量超过 8000 万的,得 5 分;数据量低于 8000 万的,该指标不得分 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数据归集 4.8 推动 公共 3 信用 信息 10 共建 共享 4 4 “信 易+” 惠民 便企 6 特定领域数据归集 信易+应用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济宁市住房公积 在依法依规获得市场主体授权前提下,创建期末,累计归集整合社保、纳税、 金管理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 公积金、水、电、气、仓储物流、知识产权八类信用信息数量。每类分别不少 电公司、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 于 20 万条,每归集一类信息得 0.5 分,最高 4 分 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信用惠民便企应用领域要达到 30 个,得 4 分,缺少一个领域扣 0.2 分。在经 济社会生活中,开发信易+产品,拓展信易+服务领域,让守信者获得更多便利。 比如信易医、信易阅、信易批等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 创建期末,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和地方自建且与国家平台 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 组、中国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信易贷”注册企业 连通的信易贷平台注册的企业,占当地在营企业数量的比例超过 3%,得 6 分; 相关单位、各镇街 低于 1%,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按比例计分 数量 场景 应用 4 6 重点考核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及本地区所有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增速情况。创建 “信易贷”授信放款规 期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和地方自建且与国家平台 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 连通的信易贷平台授信放款规模,县级授信金额或放款金额达到 10 亿元,得 6 组、中国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等相关单位、各镇街 模 分;低于 3 亿元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按比例计分 备注 序 创建 号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估内容 按照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报的符合规定要求的信用承诺信息及履约践诺情 6 信用承诺 况信息数量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比值计分,达到 80% 的得 6 分;小于 50%的 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按比例计分 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 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分别 负责 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市生态环 创新 信用 5 按照《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 监管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 见》 (国办发〔2019〕35 号)要求,相关部门参考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或 分级分类监管 方式 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形成具体案例。覆盖监管领域的数量达到 20 个,得 4 分,缺少一个领域扣 0.2 分 境局邹城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 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 管局、市能源局、市统计局、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 中心、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 邹城市支行、市税务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中心邹城市分中心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推进 2.8 机制建设 制度体系、组织保障、人员配备、经费支持四个方面情况,每个单项最高 0.7 分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信用 体系 6 建设 情况 2 地方信用建设创新做法 信用方面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被国家部委以上认定并推广的 ,每项得 1 分 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 管部门 备注 序 创建 号 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1.创建期内,积极推动地方政务信息归集与公开,加强部门间信息的共享与应 用;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培育与银企对接活动,有效地 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 升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工作进展显著,得 4 分 。 2.创建 建立 期内,辖区建立了人民银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有效 征信 遏制违反负面清单规定使用征信字样行为的,得 1 分;积极清理名称或注册范围 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体系 7 防范 区域 金融 风险 10 风险防范 含征信字样但不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取得较好成效的,得 1 分;积极打击假 市大数据中心、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国人 借征信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的,得 1 分。3.创建期内,辖区内 民银行邹城市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邹城监管组、 内未发生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得 3 分;辖区内出现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引发较 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的,得 0 分。如:较为严重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区域担保圈风险、产能过剩行业债务风险等;出现风险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 社会关注,不能得到及时遏制,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迅速转移、传染和扩散。 辖内金融机构发生影响较大的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信息系统风险、 同业违约等风险事件,如严重影响货币政策传导或导致金融市场波动等情况 各商业银行 备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