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pdf
财 政 中 国人民银 银 保监 件 扩A 育 坦附如附任川A瓦 教 教财 (2020)4 号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 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银保 监 局,各计 划单列市教育局飞财政局、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飞 财 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 市 中心支 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 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 3 年延长 至 5 年。 二、助学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 过 20 年调整为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三、助学贷款利率。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 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减 30 个基点执 行。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 年 7 月 14 日印发 I 隐隐自翩翩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