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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惠卫职院﹝2020 ﹞19 号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 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的需要, 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管理,促进我校教材选用的科学化与规范 化,进一步提高教材使用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教材选用原则 适用性原则。选用的教材必须能够适合我院各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符合专业教学实际及学生的认知 –– 1 –– 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与研究兴趣。与教学需要无关的教 材或资料不能列入教材选用计划。 第三条 质量优先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精品教材、国 家级规划教材及高质量的电子教材;优先选用公认水平较高,对 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起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的特色教材;优先选 用由学院统一组织向国家级出版社申报立项并列入规划教材。 第四条 整体优化原则。教材选用要注意淡化各自学科的独 立完整性和系统性意识,与本专业其他教材之间紧密联系,互相 呼应,既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又要防止重要内容的疏漏;基础 课教材内容服务于专业课教材,专业课教材紧密围绕专业人才培 养目标的需要选材;全套教材有机结合,使之成为为完成专业人 才培养目标服务的有机整体。 第五条 突出特色原则。对于我院的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 鼓励教师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内外特色教材。 第六条 时效性原则。要求选用近三至五年出版的新版教 第七条 减负原则。每门课程只选用一本教材,在选优选新 材。 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价格适宜的教材,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对于 学习指导等辅助教材类为学生自愿购买,但必须列入教材选用计 划,以确保及时供应。 第三章 第八条 教材选用标准 思想性标准。选用的教材要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 证法的哲学思想和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 –– 2 ––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通过弘扬我国医药工作者的成就与 贡献,贯彻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的工作精神, 激励学生发奋自强。 第九条 科学性标准。选用的教材必须保证具有高度的科学 性。叙述内容必须概念清楚,定义准确,结构严谨,名词术语要 规范、准确、统一,应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条 先进性标准。选用的教材应能反映本专业(学科) 领域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成果,正确、完整地表达课程应包含的 知识与技能,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 第十一条 适用性标准。选用的教材要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 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教材结构适应教学需要,使学生能够 准确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教材要与学院培养的 相应层次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 第十二条 启发性标准。选用的教材要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 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便于学生自主学习。应以最适宜的材料、 最易懂的推理、最恰当的例子、最简练的语言来阐明技术原理和 科学结论。教材的内容编排、文字组织、图表应用能启发学生理 解和分析问题。 第十三条 关于电子教材的特殊标准 1.选用的教材要设计水平高,操作简便,人机交互性强,学 习路径可选,交互参数可设。安装方便,兼容性强、可靠性高、 运行速度快、容错性能强。用户指导简明完备,便于使用。 –– 3 –– 2.选用的教材界面设计简明、重点突出、使用简便。图片、 图像清晰,动画生动准确,音效质量好,智能化水平高。文字表 达规范,字号、字体和色彩适合阅读,用标准语音讲解、配音和 对白。 第四章 第十四条 教材选用要求 教材选用应按计划进行,学院定期制定教材选用 计划。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第十五条 原则上所有必修课和学时超过 32 学时(含 32 学 时)的选修课均应选用公开出版教材,鼓励校企合作编写高质量 的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校本教材。校本教材是指通过学校审 批的教材,未经审批的材料或审批未通过的均不视为教材,不得 列入教材选用计划。学院统一为学生征订的教材必须是为专业教 学标准或人才培养方案的正式课程(教务处统一开课,计算学分) 所使用,但任选课不足 32 学时的课程,学院不统一组织征订也 不要求为学生购买教材。 第十六条 采用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 材。若由于教学改革、试点教学或分层次教学需要,可以选用不 同版本的教材,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并严格控制。 第十七条 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要求每门主干课程都应配 备一本或多本优质参考教材。 第十八条 主教材的选用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以 利于积累教学经验。当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1/3 –– 4 –– 以上),一般不得任意更换教材。教材评价为合格以上的教材不 得随意更换其他版本,不合格的教材必须更换新教材。 第十九条 讲课教师在授课时,必须认真执行教材选用计 划。对于在授课中不使用计划内教材,另行安排计划外教材的情 况,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按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和处理。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教材选用程序 教材选用计划每学期编制一次。一般在前一学期 的第 10~12 教学周制定下一学期教材的选用计划。由教务处下 达《教材征订通知》,确定具体工作安排时间。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材选用原则、标准和要求,具体确定每 门课程应选用的教材;暂未落实任课教师及需外聘教师的课程, 所属教研室也应一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教研室完成《教材征订 单》,上报所属系部,系部签属意见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 总审核后,确定该学期的教材选用计划。 第二十二条 要求更换新版本教材的课程,教研室必须填写 并提供新教材样书或编写大纲,审批后方可更换,并填写《教材 更换申批表》。 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 教材选用的管理 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教材选用工 作的最终审定机构,对产生重大影响和提出异议的教材进行最终 审查及裁定。 –– 5 –– 第二十四条 教研室负责教材的具体选用,必须根据教学进 程安排提前做好每门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尤其是新专业和新开 设的课程应提前进行教材选定工作;系部对教研室提交的选用教 材进行审查;教务处负责组织教材选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正式课程不得组织 学生征订教材。任何教师个人或教研室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或学 习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订购、推销、包销未列入教材选用 计划的教材或学习资料。任何个人或教学单位不按照本办法执 行,擅自选用或销售教材或学习资料,视为教学事故,一经发现, 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生课程的教材选用。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6日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 6 –– 2020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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