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文字部分).pdf
会计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代码和学制 (一)专业名称(中英文):会计学(Accounting) (二)专业代码:120203K (三)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满足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 有大数据系统思维和会计智能决策能力的,同时具备良好会计职业道德、熟悉会计准则及相 关会计法规、掌握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会计实务操作及其管理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 单位、跨国公司、银行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 门的会计、审计、理财工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知识要求 (1)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基础,系统掌握会计、审计及公司财务管理的 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会计法规和国际会计准则,了解本学科理论和实 务的发展动态。 (3)熟悉会计信息系统、会计大数据分析与财务决策等专业技能。 (4)熟练掌握英语;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原理和一般操作知识;熟练掌握统计、会计 电算化软件的操作。 配套措施: 在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基础上,合理安排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 通过理论课和实践课程的学习以及仿真模拟操作和专业实习过程,学生可以系统地学习和掌 握会计学专业相关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从而具备上述知识结构。 2. 能力要求 (1)具有较强自主学习能力和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的能力。 (2)掌握会计、审计及公司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和实务操作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知识 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业务问题。 (3)能够熟练使用英文和计算机从事本专业的业务工作。 (4)能够熟悉使用财务会计软件、Excel 数据分析、Python 数据可视化、机器学习与 财务分析等技能。 (5)取得初级会计师和初级审计师、会计电算化证等相关证书。 配套措施: 通过课内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和专业实习的设置,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商业社会 (VBSE)、会计沙盘模拟、企业价值创造实训(EVC)、EPC 金税平台、会计综合模拟、 财务共享平台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式,引导和培养学生学以致用,同时通过大数据相关课 程,提高学生数据处理和分析决策能力,从而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主干课程 会计学专业必修课程分为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会计学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会计学 原理及其实验、中级财务会计及其实验、成本会计及其实验、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 会计信息系统及其实验、会计伦理。会计专业分为注册会计师(CPA)、CMA(管理会计)和智 能会计三个方向。其中,CPA 专业方向课程包括:经济法、税法、财务报表分析、企业会计 准则专题、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注册会计师(CPA)实务、VBSE、税务筹划、高级财务会计; CMA 方向包括:经济法、税法、Python 数据可视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P1(财务报告、 规划、绩效与控制)、P2(财务决策)、企业价值创造实训(EVC)、管理会计实务、RPA 财务机器人、高级财务会计;智能会计专业方向课程包括:经济法、税法、Python 数据可 视化、财务报表分析、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机器学习与财务分析、财务共享理论与实践、 RPA 财务机器人、高级财务会计。 四、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 毕业学分结构表 公共教育 专业教育 成长教育 专业必修课 毕业总学 公共必修 公共选修 专业选修 成长必修 分 专业核心 专业方向 专业实习+ 课 课 课 课 课 课 毕业论文 150 40 15 25 25 7 29 9 备注:该学分结构表显示了本专业学生毕业的最低修读总学分要求和各类课程下的最低修 读学分组成;表格中除“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外,均为课堂教学类课程。 (一)毕业条件 学生申请以会计学专业毕业,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后,才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1.在学院允许的学习年限内,即 3~7 年。 2.取得会计学专业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 150 学分,其中: 公共必修课 40 学分;公共选修课 15 学分;专业必修课 57 学分,其中专业实习 3 学分, 毕业论文 4 学分;专业选修课 29 学分;成长必修课 9 学分。 (二)获得学位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现行的绩点制,其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0 及以上者,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公共教育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一。 六、专业教育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二。 七、成长教育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三。 八、各学期学分分配表 请详见附表四。 九、理论、实践教学学时占比一览表 请详见附表五。 十、三实课程教学环节一览表 请详见附表六。 十一、辅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位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七。 (一)辅修课程 辅修课程是指非本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 30 学分,其中专业必 修课 30 学分,可以取得会计学专业《辅修证明书》。 会计学专业辅修课程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一。 (二)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是指非本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 50 学分,其中包含专 业核心课 25 学分,专业方向课最低修读 21 学分,毕业论文 4 学分,可以取得会计学专业的 辅修毕业资格。 会计学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二。 (三)辅修专业学位 辅修专业学位规定,学生原主修专业与计划进行辅修专业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同一学科 门类。在此前提下,非本学科门类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 60 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 50 学分,毕业论文 4 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6 学分,且符合两个 专业要求的学位授予条件,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可同时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