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茅台学院文件 茅院发〔2022〕20 号 关于印发《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经 2022 年 3 月 29 日第 8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 遵照执行。 茅台学院 2022 年 4 月 7 日 - 1 - 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提高科研启动经费的使 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 中的作用,推动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以下简称科研启动经费) 是学校为引进人才开展科研工作所提供的科研经费,其性质为项 目经费,用于帮助引进人才尽快启动科学研究和确立研究方向, 为今后申报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第三条 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方式运行,实行经费预算 制管理。 第四条 经费项目管理遵循“突出重点、创新引领、服务行 业、厉行节约”原则。 突出重点。围绕主体学科建设,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地方特 色和优势,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在科研上凝聚优势。 创新引领。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加大酿造等相关 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应用,明确服务产业、培育人才的目标导向, 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服务产业。着力为生产经营一线提供科研服务,探索需求、 明确问题,为茅台集团等相关企业提供科技服务,进而为酒行业 - 2 - 发展提供科研支持。 厉行节约。提升科研经费、建设经费使用效率,注重结果导 向,强化项目、平台等经费管理,避免资金使用不合理造成的浪 费。 第五条 科研启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科研处负 责科研启动项目的立项与结项管理;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启动经 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处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审计 监督。 第二章 项目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科研启动经费的申请者须为茅台学院在职教职工, 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每位教职工仅可申报一 次。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引进教职工需在来校 1 年内按当年指 南提出申请,来校已超过 1 年的教职工需在 3 个月内按当年指南 提出申请。 第七条 科研启动经费以申报高级别项目和发表高水平的 学术论文为目标导向,并要求对关键技术性成果进行专利保护。 第八条 启动经费的额度按照“总额控制、按需支持”的原 则。 申请人根据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科研启动经费申 请及预算,并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具体资助的启动经费根据科研项目申请书评审结果确定,所申请 的科研启动经费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 - 3 - 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原则上参考如下标准执行: 硕士:自然科学 5 万元,社会科学 3 万元;博士或副高级职 称以上:自然科学 10 万元,社会科学 8 万元。 第九条 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至三年。 第十条 科研启动经费采用集中受理方式。申请者根据当年 科研启动经费项目指南填写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 部门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进行审核,签署推荐 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 理。 第三章 经费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 科研启动经费评审程序如下: (一)各系(部)学术委员会负责科研启动经费的项目初审; (二)科研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评审, 确定项目资助经费,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视为 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申请者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人条件; (二)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三)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科研启动经费,要求项目负责人制定科学合 理的研究目标和明确的考核指标,并根据项目计划考核指标加强 - 4 - 对项目监督。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科研启动经费是保证项目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 科研处、计划财务处负责制定相关归口预算保障该项工作。项目 负责人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自主预算 项目经费科目,报科研处审批。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 关的开支。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学校资 产管理,其购置和处置须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科研启动经费开支范围参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 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科研启动经费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 第十七条 科研启动经费分两次预算。立项第一年预算 40%, 第一次年度检查合格后,第二年预算剩余 60%。科研处负责每年 对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检查合格项目继续预算,不合格项目 暂停预算并延期一年后检查,待完成预期成果后再予以预算支持; 如项目延期一年仍未产出预期成果,给予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支 出预算。 第五章 项目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条 正式批准立项的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不得擅自更 换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如确属客观原因需要更改的,须由项目 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科研处审核。 - 5 - 第十九条 科研启动经费项目最低结项标准为: (一)博士、副高级职称以上启动项目最低结项标准: 1.取得成果: (1)自然科学类:中科院 JCR 分区三区以上 1 篇、或中科 院 JCR 分区四区 2 篇、或 EI 论文 2 篇、或 CSCD 收录论文 3 篇、 或中文核心期刊(北核)4 篇以上,或获授权发明专利 3 项以上。 其中 2 篇中文核心期刊(北核)论文可抵 1 篇中科院 JCR 分区四 区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 1 项可抵 CSCD 论文 1 篇。 (2)社会科学类:发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SSCI)1 篇,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1 篇以上,或中文 核心期刊(北核)3 篇以上,或获授权发明专利 3 项以上。其中 获授权发明专利 1 项可抵中文核心期刊(北核)论文 1 篇。 2.项目申报:研究期内,项目负责人需申报国家级(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省级(省研究计划或省哲学 社会规划课题)项目,获批市厅级以上至少 1 项(入校以来已获 批市厅级项目 2 项以上的,不要求新获批市厅级项目)。 (二)硕士启动项目最低结项标准: 1.取得成果: (1)自然科学类:中文核心期刊(北核)2 篇以上,或获 授权发明专利 2 项以上。其中获授权发明专利 1 项可抵中文核心 期刊(北核)1 篇。 (2)社会科学类:中文核心期刊(北核)1 篇以上,或获 授权发明专利 2 项以上。 - 6 - 2.项目申报:研究期内,项目负责人需申报省级(省级研究 计划或省哲学社会规划课题)项目,获批市厅级以上至少 1 项(入 校以来已获批市厅级项目 2 项以上的,不要求新获批市厅级项 目)。 第二十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详细填写项目验收申 请和项目结项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部门 审核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审核相关支撑材料,会同有关单位, 确认项目全部完成计划后,方可结项。对完成情况好、效益显著、 学术水平高的项目,可以申请进行成果登记 。 第二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 结项的项目,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 字后,报送科研处核实,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 过一年。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学校将停止已预算 的经费,同时将停止其申报下一年度的限额类项目。对于在项目 执行中出现事故的项目负责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 育、中止立项、追回所拨经费等处理;对于情节严重者,将追究 其经济及法律责任。对处理情况存在争议的,报学校学术委员会 审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研究成果均应标注“茅台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 启动经费”及批准编号,未标注者不能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科研启动经费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茅台学 - 7 - 院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茅台学院党政办公室 - 8 - 2022 年 4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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