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pdf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济政办发 〔 2022〕4 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政策 (40 条 ) 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 (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 , 现将 «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政策 ( 40 条 )» 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组织实施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8 月 3 日 — 1 — [联系电话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 保 险处 (农民工工作处 ),51705937] (此件公开发布 ) — 2 — 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40 条 ) 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济留济就业创业 , 打造强省会人才 高地 , 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 现对有关政 策进行整 合 集 成 优 化 , 形 成 支 持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创 业 政 策 40 条清单 . 一 、 稳岗扩岗 1.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 . 对小微企业 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 (含技工院校高 级工班 、 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 下 同), 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 凭 4 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 明材料 (不含补缴 ), 按照每招用 1 人补贴 2 0 00 元的标准申 领一次性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中小 微 企 业 招 用 高 校 毕 业 生 一 次 性 吸 纳 就 业 补 贴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对 招 用 毕 业 年 度 高 校 毕 业 生 并 签 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 , 给予 1000 元/人一次性 吸纳就业补贴 . 该补贴不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 性奖补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一次性 扩 岗 补 助 . 企 业 招 用 毕 业 年 度 高 校 毕 业 生 , 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 , 按照每人 1500 元的标准 , — 3 — 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 该补助与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 补不重复享受 , 实施期限截至 2022 年年底 .(责任单位 : 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4.高校毕业生 就 业 一 次 性 补 贴 . 小 微 企 业 新 招 用 毕 业 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 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 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4 个月以上的 , 按照 “由企业随工资发 放 , 据实向市 、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经办机构 ) 申 领 ” 的方式 , 向每人一次性发放 2000 元 .(责任单位 : 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5.小微企业招 用 高 校 毕 业 生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 对 小 微 企 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 签订 1 年以上期 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须 到 人 社 部 门 备 案 ), 并 按 时 为 其 缴 纳社会保险费的 (不含 补 缴 ), 按 单 位 实 际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金额和时间 , 给予企业最长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责 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6.职业介绍补 贴 . 在 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且 持有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不包括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免费介绍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 , 与本市用人单位 (不含 劳务派遣机构 ) 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 并按规定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 , 可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 标准 — 4 — 为一次性 300 元/人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7.一次性求职 补 贴 . 全 日 制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的 应 届 高 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 , 给 予 1000 元 的 一次性求职补贴 .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 发展改革委 ) 8.社会保险降 费 率 政 策 . 延 续 实 施 阶 段 性 降 低 失 业 保 险费率 、 工伤保险费率 政 策 1 年 , 执 行 期 限 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税务局 ) 9.社会保险 缓 缴 政 策 . 阶 段 性 缓 缴 养 老 、 失 业 、 工 伤 三项社 会 保 险 费 政 策 , 并 根 据 国 家 、 省 关 于 缓 缴 的 最 新 政 策 , 实时调整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和延长缓缴期限 . (责任单 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税务局 ) 1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 险费 12 个月以上 、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 5% ( 30 人以下 的 参 保 企 业 裁 员 率 不 高 于 参 保 职 工 总 数 20% ) 的 , 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 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 还比例从 30% 提高至 50% , 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 60% 提 至最 高 90% . 社 会 团 体 、 基 金 会 、 社 会 服 务 机 构 、 律 师 事 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 施 . 该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责任单位 : 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二 、 基层就业 — 5 — 11. “三支一扶 ” 计划 . 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 业 生到基 层 从 事 支 教 、 支 农 、 支 医 、 帮 扶 乡 村 振 兴 “三 支 一 扶 ” 志愿服务 . 服务期 2 年 , 服务期间发放工 作 生 活 补 贴 . 服务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 , 按规定转为服务地事业编制 , 享 受在编人员待遇 .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 委组织部 、 市委编办 、 市教育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卫生健 康委等 ) 12.青年见习计划 . 支持企业事业单位 、 社会组织 、 政 府投资项目 、 科研项目设立不少于 1 万个见习岗位 , 吸纳择 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 按规定支付见习人 员基本生活补助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并为其办理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 . 对吸纳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基地 , 按规定给 予就业 见 习 补 贴 , 补 贴 标 准 为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的 60% , 对见习期 满 留 用 率 达 到 50% 以 上 的 见 习 单 位 , 见 习 补 贴 标 准提高至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的 70% . 见 习 人 员 参 加 就 业 见 习满 3 个月后 , 第 4 个月起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协议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期 满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 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 , 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自报到之日起 计算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对离校 2 年内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 — 6 — 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 过 3 年 . (责 任 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三 、 创业扶持 14.创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前 , 持 有 «就业创业证 » 或 «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 从 事 个体经营的 , 按规定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 , 在 3 年 内按每户每年 144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 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 所得税 .(责任单位 : 市税务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5.小微企业一次性创 业 岗 位 开 发 补 贴 . 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后注册成立 , 按规定条件吸纳就业人员的小微企业 , 依据创造岗位数量 , 按每个岗位 2000 元的标准给 予 一 次 性 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6.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 2013 年 10 月 1 日后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 根据创 造就业岗位多少发放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吸纳符 合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政策规定条件人员 (简称符 合条件人员 , 不含创业者本人 )6 人及以上 , 补贴标准为 3 万元 ; 吸纳符合条件人员 3—5 人的 , 补贴标准为 2. 4 万元 ; 吸纳符合条件人员 0—2 人的 , 补贴标准为 1. 2 万元 . (责任 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7.小微企业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 7 — 在本市 创 办 小 微 企 业 ( 2018 年 1 月 1 日 后 登 记 注 册 ) 的 , 可申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补贴标准为 5000 元/年 , 每年申 请 1 次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 ) 18.个体 工 商 户 一 次 性 创 业 补 贴 . 对 2018 年 1 月 1 日 后在本市新注册且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可申请个体工商 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 补贴标准为 3000 元 . 每 名 创 业 者 只 能 领取一次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9.个体工 商 户 创 业 场 所 租 赁 补 贴 .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人 员 , 在本市 新 注 册 个 体 工 商 户 (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登 记 注册 ) 入 驻 市 级 创 业 孵 化 基 地 正 常 经 营 1 年 以 上 , 可 申 请 每年 2000 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房租补贴 ), 采取先缴后 补方式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 ) 20.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 对2019 年1 月1 日后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认定或评选的市级创业孵 化基地 (园区 )、 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园区 ), 先分别给 予 10-30 万元 、30-5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 再按每成功孵 化一个企业最高 8000 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 贴 . 复 审 认 定的市级创业孵化 (示范 ) 基地 (园区 ) 也可申请创业孵化 补贴 . 创业孵化补贴每年集中申报 1 次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 过 3 年 . 一次性补贴和创业孵化补贴的总额 , 市级创业孵化 — 8 — 基地 (园区 ) 不超过 50 万元 、 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园 区 ) 不超过 200 万 元 . 孵 化 成 功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另 创 办 其 他企业的 , 不再重复申报创业孵化补贴 . (责任单位 : 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 可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20 万 元 ; 符 合 创 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 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创办企 业的 , 贷款最高额度 30 万元 ; 合伙 及 组 织 起 来 创 业 的 , 可 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 每人不超过 20 万 元 , 贷 款 最 高额度不超过 60 万元 . 严格落实对 10 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 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 可申请 最高 300 万元的创业贷款 , 按规定给予政府贴息 . 对还款积 极 、 带动就业能力强 、 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 , 可继续提供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 3 次 , 每次贴息年 限最长为 3 年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2.免费入驻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 毕业 5 年内 大学生创办的注册 1 年以内企业或创业项目 , 可申请入驻济 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 享受最长 3 年的孵化期 , 孵化期 间房租全免 , 并提供各项免费的孵化服务 . (责任单位 : 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3.创业大赛奖励 . 我市定期组织创业大赛 , 对大学生 参加大赛获奖的 , 根据获奖等次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 . — 9 —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四 、 人才吸引 24.优秀大学生支持政策 . 每年从驻济高校遴选 500 名 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 每人 3000 元 ; 每 年 遴 选 一 批 国 内 外 知 名高校在校学生 , 与驻济企业建立人才信用合同 , 企业可按 一定比例给予学生最多 2 年的学费补助 , 给予研究生最高 3 万元的生活补助 ,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经费补贴 ; 每 年遴选 500 名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到驻济企事业单位及区县 开展 1 个月的实训实践 , 用人单位按照不 低 于 2000 元 的 标 准为其发放补助 , 按照 2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经费 补贴 ; 对非驻 济 知 名 高 校 毕 业 1 年 内 来 济 参 加 面 试 的 毕 业 生 , 给予 1000 元 的 一 次 性 求 职 补 贴 . (责 任 单 位 : 市 教 育 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5.博士后支持政策 . 支持驻济企事业单位设立国家博 士后科研流动站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 地 , 对设立流动站 、 工作站 、 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万元 、 50 万元 、30 万元资金扶持 . 对新 入 站 的 全 职 博 士 后 , 按 在 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 , 给予每人每月 5000 元生活补贴 , 最多不超过 24 个月 . 设站 1 年内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开 题的站点 , 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站 、 基 地 , 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科研资助 . 博士后出站后在驻济企 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济南创业的 , 给 — 10 — 予 25 万元留济补贴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6.海外留 学 人 才 支 持 政 策 . 支 持 一 批 处 于 初 创 阶 段 , 创新能力强 、 发展潜力大 、 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 , 对 重点类创业企业 、 优秀类创业企业 , 分别一次性 给 予 50 万 元 、30 万元 创 业 支 持 资 金 . 支 持 全 球 TOP200 高 校 毕 业 的 留学回国人员在济就业创业 , 符合条件的 , 按照最高学历学 位的留学年限 , 分别给予博士 5 万元/学年 (总额不超过 30 万元 )、 硕士 3 万元/学年 (总额不 超 过 9 万 元 )、 学 士 1 万 元/学年 (总额 不 超 过 4 万 元 ) 的 留 学 费 用 补 贴 . (责 任 单 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7.青年 创 客 支 持 政 策 . 支 持 区 县 联 合 高 校 、 科 研 院 所 、 知名公司等建设创新楼宇 、 创业街区 、 众创空间 , 为在 校或毕业 5 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 . 建立 创客导师队伍 , 为创客人才 (团队 ) 提供创业策划 、 技术指 导 、 市场分析 、 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 (责任 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科技局 ) 28.人才住房保障 .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 、 硕士研究 生可分别享受 15 万元 、10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 符合条 件的 全 日 制 博 士 、 硕 士 研 究 生 可 分 别 享 受 每 月 1500 元 、 1000 元的生 活 和 租 房 补 贴 , 最 长 3 年 . 符 合 条 件 的 全 日 制 本科 、 专科毕业生 , 可分别享受每月 700 元 、500 元租赁住 房补贴 , 最长 3 年 . “十四五 ” 期间 , 筹集不低于 20. 5 万套 — 11 — (间 ) 保障性租赁住房 , 符 合 条 件 的 在 济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按低于 市 场 价 租 赁 . (责 任 单 位 :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9.人才交通出行 . 在济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 业生可申领泉城人才交通卡 ,3 年内免费乘坐公交 、 地铁等 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责任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30.落户政策 . 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 (含技工院校 、 职 业院校 毕 业 学 历 ) 及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的 学 历 型 人 员 、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和 经市人才办认定的专长型人才 , 凭有效身份证件 、 学历证明 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即可落户 . 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 (含技 工院校 ) 在校学生和非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 凭借本 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 户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 体户口 登 记 卡 、 准 迁 证 邮 寄 地 址 , 即 可 申 请 在 济 南 落 户 . (责任单位 : 市公安局 ) 31.鼓励社会力量引才留才 . 支持中介机构 、 社会组织 和个人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 , 对成功引进市外高层 次人才的 , 根据人 才 层 次 , 给 予 10—60 万 元 奖 励 . 对 用 人 单位委托 第 三 方 机 构 招 聘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 在 人 才 全 职 引 进 后 , 给予用 人 单 位 招 聘 费 用 50% 的 补 贴 , 每 人 次 不 超 过 5 万元 , 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不超过 20 万元 .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2 — 五 、 技能提升 32.加强就业指导 . 健全高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 指导体系 , 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 引导高校毕业生树 立正确 的 职 业 观 、 就 业 观 和 择 业 观 . 注 重 理 论 与 实 践 相 结 合 , 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 、 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 , 组织 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 , 参加职业能力测评 , 接受现 场指导 . 高校按 1︰500 的比例配齐配强就业 指 导 教 师 , 就 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聘 . 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 名师 、 优秀职业指导师 、 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 . (责任 单位 : 市教育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3.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在 本市行政区域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 能培训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专项职 业能力证书 、 培训合格证书 , 下同 ) 并与在济企业签订 1 年 以上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的 , 给 予 最 高 不 超 过 3000 元/人的一次 性 培 训 补 贴 . (责 任 单 位 :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保障局 ) 34.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 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 , 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 补贴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5.创业培训补贴 .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业培训机构 (含高校和创业服务等机构 ) 按规定开展的创业意识教育及 — 13 — 创业能力 、 创业能力提升 (含网络创业培训 ) 等培训 , 取得 合格证书的 , 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 ) 六 、 就业服务 36.强化招 聘 服 务 . 建 立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岗 位 归 集 机 制 , 广泛收集机关事业单位 、 各类企业 、 重大项目等的高校 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 , 编制高校毕业生岗位目录 , 集中 向高校发布并动态更新 . 组织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服务 , 持续 开展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 ” 活动 , 多形式举办符合疫情防 控要求的小型化 、 精准化现场招聘 . 扩大 “选择济南共赢未 来 ”“才聚泉城 ” 名校行 、“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泉城行训练 营 ” “青鸟计划 ” 等招聘平台和活动影响力 . 加大线上招聘 力度 , 鼓励直播带岗模式 , 推行视频招聘 、 云探店 、 远程面 试 . (责任单位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 国资委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科技局 、 市商务局 、 市民营 经济局 、 市教育局 、 团市委 ) 37.取消 就 业 报 到 证 .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 从 2023 年 起不再发放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和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 业 报 到 证 », 建 立 高 校 毕 业 生 毕 业 去 向登记制度 , 市属高校及时向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教育 部门备案 . (责任单位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 、 市教育局 、 市公安局 ) — 14 — 38.加大困难帮扶力度 . 对脱贫家庭 、 低保家庭 、 零就 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 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 提供 “一生一档 ”“一人一策 ” 精准服务 , 至少提供 3—5 个 针对性岗位信息 .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 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 实施阳光就业行动 ,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 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帮扶 . (责任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 、 市教育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民政局 、 市残联 ) 39.落实实名服务 .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 业创业促进计划 , 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 . 运用线上失业登 记 、 求职登记小程序 、 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 , 与有就业意愿 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 , 开展 “ 1311” 就业服务 专项行动 , 为 每 人 免 费 提 供 1 次 职 业 指 导 、3 次 岗 位 推 荐 、 1 次职业培训或 1 次就业见习机会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教育局 ) 40.维护就业权益 . 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宣传 , 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 、 年龄 、 学历等就业歧视 , 依法 打击 “黑职介 ”、 虚假招聘 、 售卖简历等违法犯 罪 活 动 , 坚 决治理 付 费 实 习 、 滥 用 试 用 期 、 拖 欠 试 用 期 工 资 等 违 规 行 为 . 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 (聘用 ) 合同或就 业协议书 ,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 维 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就业权益 . 对存在就业歧视 、 欺诈等问 题的用人单位 , 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 (责任单 — 15 — 位 : 市人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 市 教 育 局 、 市 公 安 局 、 市 妇 联) 各级各有关责任部门 (单位 ) 要加大政策宣传推介 , 提 高政策的知晓度 . 要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实施细则 , 明确 政策的实施范围 、 条件 、 标准和经办流程 . 要进一步优化手 续办理 , 通过 “静默认证 ” “免申即享 ” 等方式 , 确保各项 政策应享尽享 、 落地见效 . 抄送 : 市委各部门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市政协办公厅 , 市监 委 , 济南警备区 , 市法院 , 市检察院 . 各民主党派市委 , 市工商联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16 — 2022 年 8 月 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