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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开发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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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 随县人民政府 二○二二年十月 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 组织单位:随县人民政府 承担单位:湖北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 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笠 副组长:申 锐 陈遵群 成 员:程银生 罗佳宏 秦良知 陈良兵 尹爱平 肖福海 毛定军 陈健强 龚传刚 陈 新 张明学 常国武 刘金文 廖艳青 规划编制项目组 组 长:韩岭 副 组 长:谢家涛 阮志桥 技术负责:李俊涛 项目负责:陈超 编制人员:陈 超 李俊涛 袁玉娥 李之浩 余 瑾 徐泽秀 提交单位: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提交时间: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 录 一、总 则 ......................................... - 1 二、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 - 2 (一)经济社会概况 ............................. - 2 (二) 矿产资源特点 ............................ - 3 (三)矿业发展现状 ............................. - 5 (四)《三轮规划》实施评估 ..................... - 7 (五)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 - 9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 12 (一)指导思想 ................................ - 12 (二)基本原则 ................................ - 13 (三)规划目标 ................................ - 14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总体布局 .................- 15 (一)生态红线区等区域禁采保护 ................ - 15 (二)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 - 16 (三)重点工作布局 ............................ - 16 五、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 - 17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 - 17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 - 18 (三)勘查准入条件 ............................ - 19 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 20 -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 .................. - 20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 - 24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 - 25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 28 (五)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 - 29 七、绿色矿业与矿区生态保护 ........................ - 29 (一)绿色勘查 ................................ - 29 (二)绿色矿山建设 ............................ - 32 (三)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 ...................... - 34 八、重大工程 ...................................... - 39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程 ........................ - 39 (二)固体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 ................ - 40 (三)随北饰面用花岗岩石材绿色发展重大工程 .... - 40 九、规划实施与管理 ................................ - 41 (一)规划实施目标与责任考核 .................. - 41 (二)规划实施与审查 .......................... - 42 (三)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 ...................... - 42 (四)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 - 43 (五)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 - 43 十、附则 .......................................... - 45 - 附表目录 附表一 随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截至 2020 年底) 附表二 随县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截至 2020 年底) 附表三 随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截至 2020 年底) 附表四 随县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截至 2020 年底) 附表五 随县探矿权现状表(截至 2020 年底) 附表六 随县采矿权现状表(截至 2020 年底) 附表七 随县绿色矿山一览表(截至 2020 年底) 附表八 随县矿业权总数规划指标表 附表九 随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十 随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十一 随县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十二 随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十三 随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十四 随县重大工程规划表 附图目录 顺序号 图号 图名 比例尺 1 1 随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10 万 2 2 随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图 1∶10 万 3 3 随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10 万 4 4 随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 1∶10 万 5 5 随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10 万 附件目录 附件一: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说明 附件二: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专题研究报告 总 则 为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 变,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 理改革,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和《湖北省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随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 《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纲要》、《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随县相关行 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编制《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随县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 要,对县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做出的统筹安排和优化布局, 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 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为 2020 年,目标年为 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随县所辖行政区域及大洪山风景 名胜区。 -1- 一、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概况 随县隶属于随州市,位于湖北省北部,地处桐柏山南 麓、大洪山东北部。东与随州市曾都区、广水市、河南信 阳市相接,西与枣阳、宜城市毗邻,南与安陆、京山、钟 祥等县市相连,北与河南桐柏县接壤。素有“荆豫要冲”、 “汉襄咽喉”、“鄂北门户”之称。随县国、省干线公路 里程约 500km,其中:国道 4 条共计约 270km,省道 5 条共 计约 252km,形成以汉十、随岳、麻竹高速和武康、宁西 及小厉联络线为铁路骨架,以国道、省道为主线,以县城 为中心的承东启西、贯南通北、内畅外联、通达省内外的 综合交通体系。县境东西宽约 68km,南北长约 104km,全 2 县版图面积 5673km ,辖洪山等 17 个镇、万福店农场、大 洪山风景名胜区及太白顶风景名胜区,2020 年末常住人口 约 81 万人。 2020 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 257.68 亿元,全县人均 GDP 为 31946 元,按 2020 年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 1:6.8974 计算,全县人均 GDP 为 4632 美元。2020 年全县完成财政 总 收 入 7.29 亿 元 , 城 镇 常 住 居 民 人 均 可支 配 收 入 27993 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782 元,人均生活消 费支出 12315 元。 -2- 随县地貌特征以低山丘陵为主,兼有山地和冲积平原, 一 般 高 度 海 拔 70-1140m。 境 内 北 部 最 高 点 为 桐 柏 山 太 白 顶,海拔 1140m;西南面最高点为大洪山宝珠峰,海拔 1055 米。中部为一片狭长的平原,称之为“随枣走廊”。 随县处于淮河流域与长江流域的交汇地带,境内涢水 流贯其间,㵐水、漂水、溠水、均水形成涢水流域。位于 中纬度季风环流区域的中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 气温 15.4℃左右,无霜期 220-240 天,年平均降水量 960mm。 随县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铁、饰面用 花岗岩、重晶石、大理石、长石、石灰岩、白云岩等,为 我县的采矿业及周边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二)矿产资源特点 1.矿产资源种类较多,资源禀赋居全省中游。已发现 的矿产共有 59 种(表 2-1),其中能源矿产 3 种、金属矿 产 19 种、非金属矿产 36 种、水气矿产 1 种。查明资源储 量的矿产 28 种,其中饰面用花岗岩、长石资源储量居全省 之首,饰面用花岗岩矿潜在经济价值超万亿元。 2.非金属矿产品种居多,矿业主导优势明显。主要有 饰面用花岗岩、长石、重晶石、萤石、石灰石、建筑石料 等矿产。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较好,在全县矿业经济 中占主导地位,其中饰面用花岗岩矿产资源储量大、品质 优、易开采、销路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已成为全县乃 -3- 至全市的支柱产业;长石、冶金用白云岩等矿产资源储量 大、质量较好,也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表 2-1 随县现有矿产汇总表(截至 2020 年底) 矿产资源类型 矿产种类 数量 能源矿产 煤、石煤、地热 3 金属矿产 非金属矿产 铁、锰、钒、钛、铜、铅、锌、铝土矿、镍、 19 钼、镁、金、银、铌、钽、铷、铯、铍、锂 金刚石、石墨、磷、硫铁矿、水晶、滑石、石 棉、云母、长石、蛭石、重晶石、普通萤石、 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 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石 英岩、玻璃用脉石岩、砖瓦用页岩、高岭土、 36 累托石粘土、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 化肥用蛇纹岩、玄武岩、建筑用辉绿岩、建筑 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浮石、霞石正长岩、 饰面用大理岩、建筑用大理岩、片麻岩、角闪 岩 水气矿产 矿泉水 合计 1 59 3.矿产资源分布范围广,区域成矿特色明显。矿产资 源在随县境内的分布大致呈现出“两区三带”的特征。北 部地区岩浆岩岩体出露较多,发现的金属及非金属矿产较 多;南部地区以沉积岩出露为主,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分布 广泛。矿产资源的分布又与区域地质构造线相吻合,受区 域断裂带控制,呈现出北西-南东向平行展布的三个成矿 带。 -4- (三)矿业发展现状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随县地质调查工作历史悠久,从五十年代开始,先后 完成了 1∶20 万随县幅;1∶20 万重力测量和航磁测量, 并已覆盖本县大部分地域;先后完成 1∶5 万区域地质调查 长岗幅、三合店幅、万和店幅、唐镇幅、唐王店幅、均川 幅、古城畈幅、天河口幅、草店幅等,基本查明了全县范 围内的地层、地质构造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进行系统的 成矿规律、成矿预测研究,在随县划分了三个Ⅳ级成矿区: 随州七尖峰地区金银多金属成矿区(Ⅳ5)、随州大狼山地区 金铜成矿区(Ⅳ6)、随州新玉皇顶-草店金、花岗岩成矿区 (Ⅳ7),10 个Ⅴ级成矿区,探明了一批矿产资源。 经过数十年的找矿勘查工作,基本查明了县内矿产资 源的种类、规模及分布。部分地区经过大比例尺的矿产地 质调查,目前基础地质工作相对较为详细。全县共 97 处矿 床(矿区),按矿种统计,勘查程度较高的有金、银、饰面 用花岗岩、萤石、重晶石等矿产,多达详查、普查程度。 探矿权设置现状:到 2020 年底,实际保留探矿权仍为 12 个,与《三轮规划》期对比,数量上没有变化。其中金 矿勘查 5 个、银金矿勘查 1 个、铁矿勘查 4 个、钼矿勘查 2 个。上述勘查项目除湖北省随州市吴家庄-高庄金矿及湖 北省随州市覃家门铁矿两个项目为详查外,其余项目均为 -5- 普查(附表 5)。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随县已(曾)开发利用的矿产 27 种,包括:能源矿产 1 种(地热)、金属矿产 7 种(金、银、铁、钒、铝土矿、 钼、铜)、非金属矿产 19 种(花岗岩、长石、重晶石、石 灰岩、白云岩、大理岩、萤石、蛭石、脉石英、磷及各种 建筑石料等)。各类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地方经济的发 展提供了保障,特别是随县饰面用花岗岩矿开发形成的石 材产业,发展至今已有 16 年历史,现有矿山开采企业 18 家、规模加工企业 162 家,已成长为年产值近 200 亿元的 “百亿产业”,为随县当之无愧的支柱产业和在全国范围内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3.勘查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矿产勘查程度总体偏低,后备资源不足。 随着找矿难度的增加,有效的勘查投入不足,新发现 矿产地及查明的资源储量减少,主要矿产储采比下降,保 障程度降低。在已开发的主要矿产金、银、重晶石、铁等, 矿山储量消耗较大,后备资源不足,面临着资源枯竭的问 题。 (2)矿山规模小,矿产品加工产业链短,精深加工程 度较低。 由于本县的矿产地多为中小型矿床,限制了矿山的规 -6- 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矿业开发很难形成规模经济。 矿产品精深加工程度较低,尤其是非金属矿产,如重晶石、 大理石、长石、萤石等,多卖原矿或初级矿产品,附加值 低,矿业开发未取得应有的经济效益。 (四)《三轮规划》实施评估 《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 称《三轮规划》)实施以来,矿产资源勘查取得全面快速突 破,重要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有所加强;矿产开发利用 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取得积极成效,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力度显著增强, 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 格局。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得到加强。鼓励商业性投资勘查。 规划实施以来,商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大,矿 产勘查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地方财政资金大幅增加, 极大地丰富了勘查资金来源渠道,增强了勘查资金的保障 程度,提高了资源保障程度。2019 年以来,随县石材整合 有序开展,地方财政资金投入超 2000 万,加快了随县石材 整合的步伐。 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轮规划》实施以来,矿产开 发利用调控加大,矿山总量调控更趋合理,截至 2020 年底, -7- 矿山总量由原有的 82 家缩减至 63 家,效果明显;另外成 型上规模矿山获得支持,资源配置充分,随县石材整合后, 勘查程度均达到详查,查明饰面用花岗岩矿荒料量约 1.82 3 亿 m ,可满足未来 30-40 年的发展需求。采取政府引导和 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鼓励企业采取收购、兼并、重组 等方式,对露天开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整合,使矿产资 源配置更多流向优势企业,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低效益小 规模矿山被依法关闭或整合,矿山结构得到优化,矿产开 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矿业结构和开发布局得到调整,矿 业经济得到发展。 矿业权管理更加规范。 《三轮规划》实施以来,引导和 规范矿业权管理,加强矿山巡查监管。在矿业权清理、矿 山实地核查、矿山年报与三率指标抽查等矿业权管理过程 中,通过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进一步 规范了矿业秩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矿业权管理。 全面清理采矿权出让登记和采矿许可证办理手续,对 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部分矿山缺少的环 评、土地复垦等资料进行了补充。严格按法律程序呈报和 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手续,新设矿山采矿权 均实行招拍挂公开出让,采矿权人的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初见成效。逐步建立并完善矿 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制度,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编 -8- 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开展了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提高了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 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矿山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五)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当今世界正经历新冠疫情叠加的“百年未有之大变 局”,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加快演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 变革深入推进,数字化时代加速到来。我国仍然处于重要 战略机遇期,国家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 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纵观国内外大势,随 县经济社会发展既具有自身发展的鲜明特征,又面临外部 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对随县矿产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使 命要求。 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充分 落实国家及省级规划在随县部署的金、钨及锰矿等重要矿 产的地质勘查工作,发挥地勘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先 行性作用,加大找矿力度,努力提高战略性矿产及重要矿 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的供应保障能 力。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 深入融入国内大循环,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需进一 步增强长石、建筑用石料、饰面用花岗岩等建材类矿产对 重大工程及民生需求的保障能力。 -9- 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绿色矿业转型发展。一方面要 全面落实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国土空间“三条 控制线”管控要求,科学划定勘查开发保护布局分区。另 一方面要深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提升绿色矿山建设内在 动力,推动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拥抱新科技革命,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一方面要推动 数字技术全面应用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全过程, 加速与已建成的全省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地质大数据平台 等对接,提升运行效能。另一方面推动矿山运用选冶新技 术、生态修复新技术,鼓励矿山加快建设 5G 矿山、智慧矿 山,加快矿业朝低碳绿色循环方向发展。 深化矿政管理改革,为矿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大力弘 扬“店小二”精神,全力优化矿业领域营商环境。将部、 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布的推进矿产资源竞争性出让、规 范财政出资地质勘查工作、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改 革、 “净矿”出让等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政策落到实处,让市 场在资源配置种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减轻矿业权人负担, 通过有效改革为矿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新的历史时期对矿产资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随县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经济将得到较快发展,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优化。为 此,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 - 10 -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随县新时期矿产资源工作的 重要任务。 经济和人口增长,要求不断扩大矿产资源的有效供 给。未来 5—10 年是随县“经济市场化、工业现代化、技 术高新化和农村城镇化"的攻坚阶段,人口增长接近高峰 期,城镇化在快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正大规模展开,人 均资源消费水平将稳步提高,因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总量仍将持续增加,资源供给将面临较 大压力。 近几年来,受到国际大经济形势的影响。国内经济下 行的压力在增加,出现了部分矿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造成 半数矿山停产的严重现状,但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好转, 在一定时期内将会逐步恢复。 随县地理位置独特,区位优势明显。素有“荆豫要冲”、 “汉襄咽喉”、“鄂北门户”之称。以铁路、国道、省道为 主线,形成了承东启西、贯南通北、内畅外联、通达省内 外的综合交通体系。在国家优抚政策下,各行各业加快了 前进步伐,各项物资需求不断扩大,为随县矿业快速发展 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矿业环保准入门槛随之提高。特 别是近 10 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力 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这就 - 11 - 要求一方面,有效保护和集约利用矿产资源,走资源节约 型经济发展之路,有效控制矿产品生产和消费总量,降低 矿产资源耗竭速度;另一方面,在开发利用中必须加强矿 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加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发展“绿色”矿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 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切实” “四个着 力”殷殷嘱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 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 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 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融入全 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在 全县实现“汉襄肱骨、神韵随州”目标定位、构建“桥接 汉襄、融通鄂豫、众星拱月”发展格局中“走在前列、当 - 12 - 好示范”,着力建设世界华人寻根谒祖圣地、全国生态康养 宜居福地、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全省乡 村振兴样板区、全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随县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理念,以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为导向,把生态 保护融入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全过程,加快健全矿业绿 色发展长效机制。 坚持充分保障,科学开发。围绕重点区域、重大工程 等市场需求,统筹资源禀赋、运输半径、生态制约等因素, 通过提高最低生产规模等,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快形成矿 权投放科学、空间布局合理、区域统筹平衡的建筑用石料、 饰面用花岗岩等矿产的保障机制。 坚持空间管控,高效利用。以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 和自然保护地为前提,科学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 局分区体系;以提高矿产资源“三率”水平为目标,提高 开发利用效率与水平,推动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优化 矿山开采方式,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提高资源 利用质量和效益。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布局。统筹矿业发展与经济社会 需求,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及 - 13 - 开采布局,有效指导矿业权科学设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和整合,推进矿业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资源 环境保护、城镇化建设相协调。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环境。深化落实矿业领域改革政 策,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矿业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不断优化矿业领域营商环境。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矿产资源 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力度,力争金、银、钼等重要矿产资源的找矿取得突破, 主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升;构筑结构优化、布局合 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集约利用、 有效保护,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矿山环境状况明 显改善,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良性循 环、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2.规划期目标(2021-2025 年) (1)在新增资源储量方面,力争在金、银、铜、铁、 长石、饰面用花岗岩、石墨等矿种有新的突破,新增资源 量:金金属量 2 吨,长石矿物量 2000 万吨。 - 14 - (2)在新发现矿产地方面,努力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到 2025 年,力争新发现 3-6 处矿产地,其中大中型矿产地 1 处。 (3)矿山数量方面,到 2025 年底,全县矿山总数不 突破 51 家,其中建筑石料矿山不突破 9 家。 (4)在矿产年开采总量方面,到 2025 年,铁、金、 饰面用花岗岩、长石、建筑石料分别控制在矿石量 30 万吨、 矿石量 7 万吨、荒料量 100 万立方米、矿石量 100 万吨、 矿石量不低于 540 万吨。 (5)矿业管理更富成效和可操作性,矿业权准入退出 机制更加严格和完善。 3.展望期目标(2035 年) 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资源供应能力持续稳 定。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有机融合,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 发展的支撑性作用更加明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生命周 期绿色管控全面实现,形成开发有序、利用高效、环境优 良、矿地和谐的现代矿业新格局,矿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 系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总体布局 (一)生态红线区等区域禁采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 - 15 - 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 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 保护红线区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一类管控区内, 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现有法 律法规允许的民生工程外,禁止任何形式的矿产勘查开发活 动;二类管控区内,根据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严守禁止性 和限制性矿产勘查开发活动清单。 (二)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根据成矿地质背景及矿产资源禀赋条件,结合我县经济和 社会发展布局,按照资源矿种分布进行勘查开发布局。 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在随县设置有“湖北省随州-大悟金花 岗石材资源基地”,主要涉及随县吴山-万和一带,位于随枣成 矿区北部,环绕七尖峰花岗岩体周缘分布有中小型金矿,七尖 峰花岗岩体为优质的饰面石材。市规在该基地内设立“随北饰 面用花岗岩石材绿色发展重大工程”,以充分保证资源基地在 随州段的落地、落成和持续发展。随县是重要的石材产业聚集 区,石材企业密集,规模较大,石材开采与加工成为特色支柱 产业。 (三)重点工作布局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省规在我县设置有 2 个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湖北省随 - 16 - 州-大悟地区金钨矿调查评价、湖北省随州市随南地区锰矿调 查评价。主攻矿种为金、钨、锰等矿种,预计提交新发现矿产 地 2-4 处。我县全部落实。 2.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省规在我县设置有 2 个重点勘查区:随州市随县黑龙潭- 卸甲沟矿区深部及外围金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和随州市随县 荞麦冲金矿重点勘查区。县规全部落实,金矿为我县潜力矿种, 已发现较多矿(化)点,需要继续加大勘查研究力度。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1.重点勘查矿种:根据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 求,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实际,重点勘查无政策限制、找矿 潜力较大、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的战略性矿产和地方经济社 会发展所需的优势特色矿产。按照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 部级出让的钼,省级出让的铁、锰、铜、钴、钨、铅锌、 金(砂金除外)、银、铌、钽、萤石、磷、地热等矿产,市 级出让的饰面用花岗岩、重晶石、长石,县级出让的脉石 英。重点勘查矿种优先投放探矿权,鼓励社会多元投资, 争取实现找矿新突破。 2.限制勘查矿种:暂缓品质较差、积压较多、产能过 剩、选冶技术未过关、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钒矿、磷矿、 - 17 - 煤(石煤)、超贫磁铁矿、硫铁矿和其他限制开发矿种等矿 产的勘查。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1.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 全面落实省规划布局,积极协助并着力推进省规划部 署在随县内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工作和战略性 矿产勘查。深化基础地质研究,提高重点成矿区带地质工 作程度程度。 在湖北省随州-大悟地区开展金钨矿调查评价、在湖北 省随南地区开展锰矿调查评价等 2 个项目,均为省规划设 置,主攻矿种为金、钨、锰等矿种,预计提交新发现矿产 地 2-4 处。 2.勘查规划分区 落实省级规划,根据成矿地质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 要、产业政策要求等,以规划重点评价勘查矿种中战略性 及重要矿产为主攻方向,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好, 有望实现找矿突破的区域划定重点勘查规划区。全县落实 省级重点勘查规划区 2 处(见附表 9),全部为金矿。 3.勘查规划区块 根据地质找矿信息、已有勘查程度、矿业权设置现状、 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政策及生态管控要求等,综 合划定勘查规划区块。财政出资勘查的项目,应及时纳入 - 18 - 勘查规划区块,具有一定找矿信息的区域,原则上设置勘 查规划区块。已明确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一个区 块内一次只设置一个勘查项目,推动有序勘查。依据地质 科学,充分考虑矿体、矿床空间展布特征,鼓励规模勘查。 划定勘查规划区块的目的是为合理配置资源和引导探矿权 投放提供参考依据。 全县共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16 个(附表 10、附图 4), 包括省级出让登记矿种的勘查规划区块 7 个,其中金矿 6 个、矿泉水 1 个;市级出让登记矿种的勘查规划区块 8 个, 其中饰面用花岗岩 5 个、长石矿 3 个;划定县级出让登记 矿种的勘查规划区块 1 个,为石灰岩。 4.探矿权设置与投放 结合规划基期探矿权实际,同时做好未来 5 年探矿权 投放规划,投放时序见附表 10。 新设探矿权,应按照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勘查规划区 块范围内已有矿业权没有处置完毕的,待处置完毕后方可 投放。探矿权的投放要严格审查,必须满足准入要求。 (三)勘查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 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 《国 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 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 - 19 - 的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随州市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勘查准入条件: ——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必须符合“三条控制线”、生态 环境保护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 ——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勘查矿种、 勘查区域布局调控等要求。 ——承担勘查单位必须具备与勘查矿种、规模、阶段 相适应的地质勘查专业能力。 ——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区域内开展商业性勘 查工作,应进行环境影响风险评估论证。 ——在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内新设、延续、变更 探矿权,必须具备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必要时 需进行环境影响可行性论证。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 1.开发利用方向 (1)重点开采矿种 重点开采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在矿业产业链供应链中 具有重要地位的矿种。按照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包括省 级出让登记矿种中的金(砂金除外)、银、铜、铁(高磷铁 矿和超贫磁铁矿除外)等;市级出让登记矿种中的饰面用 - 20 - 花岗岩、长石、重晶石等;县级出让登记矿种中的脉石英、 建筑用石料等矿种。 (2)限制开采矿种 限制开采煤、超贫磁铁矿、钒、铌、钽、稀土、硫铁 矿、砂金等,以及尚难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大矿种。严格 控制限制开采矿种开采规划区块数量和开采强度,提高开 采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 指标。 (3)禁止开采矿种 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禁止将优质石灰岩、 白云岩等作为普通碎石建筑材料开采。 2.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根据省规划,规划期内涉及我县实行开采总量调控的 矿种有:饰面用石材、建筑用石料和铁矿 3 种。饰面用石 材和建筑石料属保护性地方优势矿种,铁为湖北省急需矿 种,鼓励开采。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力度,限制开 采国家、湖北省限制总量的矿种,限量开采产能过剩、污 染环境的矿产,巩固优势矿产开发地位,保持矿产资源开 发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矿产资源供需总 量基本平衡。 (1)金矿 金矿是随州市有潜力的矿种,域内分布有众多金矿床, - 21 - 但规模不大,这些年随着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持续投入矿 山建设。产能可在规划期提升至年产矿石量 7 万吨。 (2)铁矿 我县铁矿资源规模较小,以老矿山调整,探矿权转采 后资源整合为主。规划期内如铁矿石价格继续上扬,需求 增加,达到准入标准,则以恢复现有铁矿山产量为主要目 标。规划期内铁矿生产规模恢复到 30 万吨/年。 (3)普通萤石 我县萤石主要分布于殷店镇。规划期内关闭一批长期 停采矿山,调整一批生产规模较小的矿山,鼓励矿山进行 技改,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提高选矿加工技术水平,充分 利用粉碎矿和中低品位矿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地热、矿泉水 地热、矿泉水作为新兴矿产资源,绿色环保,推进地 热、矿泉水综合开发利用,对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 生态宜居美丽随县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城镇化建设和美 丽乡村建设、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规划期内分 别拟设 1 处地热开采规划区块和 1 处矿泉水开采规划区块。 (5)饰面用花岗岩 主要集中分布于随县万和、吴山一带,是我县优势矿 产,资源充足,且潜力巨大。为完善石材产业机制,进一 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联合会商制度、总量控制,严格控制 - 22 - 矿产资源开采开发强度,严查超范围开采行为。优化矿业 权配置;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石材矿山开采、加工的相 关要求及矿山开发利用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督促矿山企 业落实边开采边恢复治理。改进矿山开采及加工工艺,提 高荒料利用率和废石、尾渣综合利用水平,变废为宝,加 强对石材废物运输处置监管,设置固定堆放场,严禁乱堆 乱放,严控粉尘污染,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打造“绿 色矿山、清洁园区、循环产业”。规划期内对县域内饰面用 花岗岩矿山进行整合,总生产规模初步确定为 100 万立方 荒料/年。 (6)长石 长石是我县的优势矿种,主要产出于七尖峰岩体外围, 分布于吴山镇北部、唐镇北端、万和镇西南部一带。规划 期内产能提升争取达到 100 万吨/年。 (7)重晶石 重晶石为我县特色矿种,主要分布于柳林一带,规划 期年产量预计为 6 万吨。 (8)建筑石料类矿产 基于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涉及随县的铁路、公路等 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遵循稳中求进的方针,增加建筑用 石料矿石产量;鼓励集约、规模化开采,加强饰面用花岗 - 23 - 岩尾矿尾渣综合利用,严格控制小规模分散开采矿山数量。 规划期内建筑石料矿山数量控制到不突破 9 家,开采总量 不低于 540 万吨/年。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协调发展的总 体思路,依据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及经济 社会发展的要求,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大中 型矿山和加工企业为依托,核心产品为龙头,构筑我县与 省、市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矿业开采、加工利用新格局。 1.开采规划分区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品需求以及 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行开采规划分区,优化矿产开发 布局,指导开采规划区块合理设置。本轮规划设置一个饰 面用花岗岩重点开采区。 2.开采规划区块 根据资源赋存特点、资源储量规模、勘查工作程度、 技术经济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矿山生态环境状况等因素, 共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20 个,其中落实省级开采规划区块 4 个,落实市级开采规划区块 8 个(见附表 12,附图 5)。划 定的开采规划区块中,饰面用花岗岩 6 个,长石 2 个,建 筑用石料 7 个,金矿、铁矿、地热、矿泉水、片麻岩各 1 个。 - 24 - 已明确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一个区块只设置 一个采矿权。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资源储量规模、开采技 术条件、满足采矿权设置要求的区块,在采矿权总数不突 破规划调控指标的条件下,可适时投放采矿权。对社会经 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矿种,可优先投放采矿权。 3.采矿权设置与投放 在划定开采规划区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理、地质、 构造、资源赋存条件、矿床规模、开采方式,以及经济技 术评价结论、产业政策、最低开采规模、矿区工业广场位 置等因素,指导采矿权合理设置。采矿权设置区划应尽可 能保持已查明矿体的完整性,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 开”。 达到详查以上(含详查)勘查程度的矿区原则上划定 开采规划区块,其中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程度要求 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 权矿区范围未超出已设勘查区块范围的项目按程序直接转 采。 结合规划基期采矿权实际,同时做好未来 5 年采矿权 投放规划,投放时序见附表 12。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1.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 25 - (1)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调整 结构调整方向:矿产开发适度集中,矿业布局不断优 化;矿业生产总量适度增长,矿山总数适量减少;遏制大 矿小开、一矿多开;加快小型矿山整改联合,促进矿山企 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 规模结构调整重点: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 匹配原则,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等 准入条件;重点发展金(银)、长石、饰面用花岗岩等县内 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小型矿山整改、联合,提高采选技术水 平;对开采零星分散资源的小矿山,有选择地予以保留,并 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开采规模与矿区 储量规模不匹配、破坏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 限期整改或予以关闭。 (2)矿业技术、产品、采选冶结构调整 鼓励矿山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 行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技术, 改造、提升传统矿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调整矿产品结构,增强矿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生产 能力,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 值。 增强矿山开采能力,挖掘矿山潜能;加大科技创新力 度,鼓励开发低品位、难利用的矿产资源。 - 26 - 金属矿产:以金、银、铁矿为重点,搞好资源接替, 尽力提高开采能力,实施采选配套;实施金属矿集中选冶 作业,控制金属冶炼能力;加快采、选、冶加工技术创新, 提高金属矿深加工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 非金属矿产:以饰面用花岗岩、长石矿等为重点,长 石矿要加快采选加工配套,重点提高选矿加工能力,依靠 科技进步,大力发展非金属矿深加工。推进非金属矿深加 工高科技化、产业化,延长非金属矿加工产业链和产品链。 饰面用花岗岩要重点开发高附加值深加工系列产品, 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已基本实行机械化切割式开采, 要不断更新设备,提高开采加工技术,最大限度保护和节 约资源。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 (1)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根据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县矿产 资源实际,制定我县相应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附 表 14),其中金(岩金)的开采规模,因现有矿山为老矿 山,结合实际资源状况近期还难以达到最低开采规模,通 过全面核实产能,进行必要的矿山整合与调整,逐步提高 矿山开采规模。对今后新建矿山一律严格执行此标准。矿 山最低开采规模是新建矿山准入和延续的必要条件。 (2)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 27 - 大型矿山服务年限不小于 20 年,中型矿山不小于 10 年,小型矿山不小于 5 年。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矿产资源综合评价、综合利用 对金、银等贵金属矿产要加强多金属共生矿在选矿和 冶炼过程中的综合利用,加强复杂难处理贵金属提取技术 研究;饰面用花岗岩、长石、重晶石等非金属矿产要加强 开发新产品和新材料,提高非金属矿利用价值。对钒矿等 难选冶、并对环境影响大的矿产需限制其开采。 2.尾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加强尾矿资源综合评价,提高尾矿成分分析技术。对 金、银矿尾矿,通过开发应用新的选矿技术、药剂和设备 充分回收有价值元素;对饰面用花岗岩石材的大量废石, 主要开展再加工利用和延长产业链技术研究,可用于小规 格建筑石材产品以及不同规格的建筑石料等,开发出新的 产品、新的用途。边角料可以加工为建筑石料予以综合利 用。石材加工时产生的锯泥经沉淀后,可用于生产加气砖 等。对长石等尾矿较多的矿山,作好尾矿综合利用并进行 矿山采空区回填、土地复垦回填等工作,加强矿区环境恢 复治理,避免水土流失。 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 用。对指标不达标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能 - 28 - 达标的矿山采取限采的措施。 (五)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 登记管理办法》及《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符合“三条控制线”、生态环境 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的前提下,提出以下新建和延期矿山 开采准入条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中矿山总数、 开采矿种、开采范围、开采总量、采矿权布局调控等要求。 — — 矿 山 规 模 必 须 与 矿 床 储 量 规 模 相 适 应 ,并 符 合 《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矿山企业需具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矿山安全生产预评估报告以及 合法的矿山用地手续等。 ——能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必须制定综合开发利用方 案;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以及含有益组分的尾矿必须制定 有效的保护措施。 六、绿色矿业与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勘查 1.绿色勘查目标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勘查、依法治理、和谐勘查” - 29 - 的绿色勘查工作方针,实现资源勘查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推进绿色勘查工作,逐 步建立绿色勘查标准体系、绿色勘查定额标准、绿色勘查 工作规范等绿色勘查管理制度。通过绿色勘查行动努力实 现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平衡,既保护生态环境又 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2.绿色勘查实施 切实加强绿色勘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行绿色勘 查标准化管理和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划分, 实行分级管理,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实施绿色勘查,在勘 查设计中必须要有绿色勘查专章,从源头上做好地质勘查 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可能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 最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管,明确责任,切实将 生态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地勘工作结束后,将绿色勘查作 为地勘项目检查验收的内容之一,自觉执行地勘工作与生 态环境保护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三同时”原则。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做好矿产勘查过程中的环保 工作,主动调整勘查工作部署,实施绿色勘查。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协同、企业主体、社会监督” 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绿色勘查、管业务必须管绿色勘查、 管找矿必须管绿色勘查”的要求,逐级分解落实绿色勘查 责任。 - 30 - 积极支持勘查绿色矿种。加大以矿泉水、地热等矿产 资源为主,兼顾石墨等战略性、稀缺性资源的勘查力度,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与国家地勘基金投入。限制煤矿、超贫 磁铁矿等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或产能过剩的矿产 勘查。 勘查实施单位应当积极探索绿色勘查手段,运用新技 术、新方法、新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勘查工作 中应参照《绿色勘查指南》(T/CMAS0001-2018)的有关要 求实施,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恢复治理,做到和谐勘 查、绿色勘查。 坚持勘查与保护并举,探索“绿色勘查”方式,最大 限度减少勘查工作对环境的影响。强化地方政府对地勘项 目的协调、服务和监管职责,改善地勘工作外部环境。 (1)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创新资源勘查模 式,使用可以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在最低限度的仪 器装备和勘查手段。在地表工程中,尽量用取样浅钻代替 坑(槽)探、剥土等工程;钻探工程则选择先进的设备和 工艺技术、选用环保泥浆,并采取措施防治泥浆等化学材 料扩散遗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依 法勘查、绿色勘查。 (2)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优化工程布 局方案,科学部署探矿工程。在钻探、坑探、井探、槽探、 - 31 - 施工修路等需占用农(林)地的,应在勘查作业结束后, 按照工程布置方案要求,进行场地整理,恢复表层土壤或 植被。 (3)勘查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堆放,产生 的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含油废物和受油污染的土 壤按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驻地生活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勘查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离场清理,恢复原状,防止河 流水系与环境污染。 (4)开展资源环境综合调查评价,延伸扩展地质勘查 的任务与要求。在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同步开展环境地 质调查,在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同时,全面调查研究当地 矿产开发的各种内外部条件(水工环地质条件,地貌、气 候、植被特征,人文环境、文化古迹)和环境影响,以及 环境管理、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进行 资源环境综合评价,为资源绿色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十四五规划期间新设的勘查项目严格按照绿色勘查标 准开展勘查工作。 (二)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推进随州市绿色矿山建 设工作,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国土 资规〔2017〕4 号)、 《湖北省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方案》 (鄂土资发〔2017〕37 号)、 《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 - 32 - 快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19〕 57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固体矿产绿色矿山建设指南》 (T/CMAS 0001-2017)、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 0312-2018)等系列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开展绿色矿 山建设工作。 1.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生产 矿山达标率逐年提升,全市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矿山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矿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管理规范、集约 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矿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绿色矿山创建 按照政府引导、地质技术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矿 山企业为主体、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开展 绿色矿山的创建,形成绿色矿山建设体系。要求新建矿山 的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包括绿色矿山建设,实行绿 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对于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和设计 建设的矿山,在用地、用矿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完成绿 色矿山建设任务的企业,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 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优惠政策。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大力推动发展绿色矿业。 3.绿色矿山保障措施 - 33 - (1)完善工作组织机制。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组织 领导,各地应组建以地方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本行 政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共 同推进本辖区绿色矿山建设。 (2)严格质量考核评估。严格绿色矿山遴选质量管理, 把好绿色矿山入库第一关,确保入库矿山高质量、高标准。 对已入库矿山建立动态考核计划。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指导, 举办多层次、多方面的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地方和矿山企 业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绿色矿山建设宣传,营造 良好的建设氛围。 (三)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矿产开发区域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在生态 环境保护优先条件下的矿产开发,以生态环境的综合承受 能力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强度,严格控制矿山数量,防止过 度开采。进一步优化矿山布局,大力推进资源开发整合,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集约高效开发利用资源,以资源全面 节约与高效利用推动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1.新建矿山生态保护准入 新建矿山除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满足相关开采准 入条件,还必须满足生态保护准入条件。 (1)加强新建矿山审批管理,严格矿山准入条件,实 - 34 - 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2)矿山建设与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要坚持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3)严格执行矿山建设用地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4)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矿山企业 根据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理使用矿山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5)新建矿山须提交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 生态复绿方案。 (6)采选设备、采选技术先进,矿山废物排放、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土地复垦率等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7)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 监测专门部门或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全面负责矿山地质 环境监测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行动态 监测。 2.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与监管 (1)生产矿山生态修复 ——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 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矿 山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要求,开展采掘活动和生态环 境保护,加强矿山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综合 - 35 - 防治,全力整洁美化矿貌,最大程度地减轻开发利用活动 对矿山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加强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矿业领 域循环经济,加强废弃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按照“减量化、 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强矿山剥离表土、低品位矿、 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废水循环利用。加强 清洁生产,提升矿山企业节能减排水平,促进矿产资源最 合理开采、最高效利用和最低化排放,提高资源环境承载 力。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三同 时”制度,全面加强废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设施的竣工验收。全面加 大“谁开采、谁治理”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各 种手段,督促采矿权人依法依规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 复责任,确保完成矿山复绿复垦等相关治理恢复工作。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机制。地方各级自然 资源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动态化的监管机制,开 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情况的 定期巡查,强化对矿山污染治理相关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对于未按照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 恢复治理工作的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 - 36 - 位的,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 证延期、变更、注销,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建设用地。对 于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企业,有关主管 部门将对其违法违规信息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共享平 台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追究 其法律责任。 加强对现有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依法 建立和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体系,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治理设施,强化环境保护工作。 各类矿山要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三废”排放 方案,减轻采、选、冶过程中“三废”排放对环境造成的 不利影响。 (2)生产矿山动态监管 针对矿山不同开发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现矿山生态 环境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筹建阶段。严格执行相关准入制度和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最小储量规模、最低开采规模和生 态环境准入管控,落实采矿权人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责任 与义务。 ——建设阶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 生产“三同时”制度,全面加强废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 建设,加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设施的竣工验 - 37 - 收。 ——生产阶段。强化对矿山污染治理相关设施运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 生产中要求矿山企业分期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必 须做到边开采边治理,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 绿方案”,有序实施开采计划,及时对开采后的采场、废石 场、尾矿库、公路边坡实施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将治理 结果纳入采矿权延续的考核要求中。 ——闭坑阶段。全面加大“谁开采、谁治理”责任落 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各种手段,督促采矿权人依法依 规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确保完成矿山地质灾 害防治、污染物综合治理和矿山复绿复垦等相关恢复治理 工作。 重点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矿山固体废弃物 的堆积、废水废液的不达标排放等,缓冲区进行矿产资源 勘查开采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保护措 施,保证重点保护对象及设施不受破坏。 3.绿色发展 近年来,矿业发展也在积极落实“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矿业转型升级、绿色 发展是近期及今后的重要目标。 规划期内努力构建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坚持转 - 38 - 变方式与稳增长相协调,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的 产业发展新模式和矿业经济增长的新途径,加快绿色环保 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引导形成有 效的矿业投资,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 我县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期内认真履行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坚持绿 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 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 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 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七、重大工程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程 为了落实上级基础地质调查重大工程项目落地,调查 随州市地质遗迹资源,通过随州大洪山省级地质公园申报 调查、华中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湖北)等项目实施,已初 步查明随县洪山镇、长岗镇等地区多处地质遗迹资源的特 征与价值,进一步规划湖北省随县地质遗迹调查工程,该 项目为省规部署项目。 - 39 - (二)固体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 为落实上级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落地,也为了发现可供 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引导和服务商业性矿产勘查,以紧 缺和战略性矿产为重点,在重要成矿区带内实施 2 个矿产 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1.湖北省随州-大悟地区金钨矿调查评价,落实省规, 主攻矿种金、钨、萤石,提交新发现矿产地 1-2 处。 2.湖北省随州市随南地区锰矿调查评价,落实省规主 攻矿种锰矿,提交新发现矿产地 1-2 处。 (三)随北饰面用花岗岩石材绿色发展重大工程 饰面用花岗岩作为随州市特色矿产资源,具有优良的 资源禀赋和石材产业的比较优势,又由于随州市饰面用花 岗岩勘查开发利用主体在随县,为加快推动全县石材产业 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成符合时代需要的优势产业集 群,现设置随北饰面用花岗岩石材绿色发展重大工程。 按照“坚持绿色优先、坚持系统思维、坚持融合发展” 的基本原则,加快矿业权的优化整合,将随县境内现有的 18 个饰面用花岗岩采矿权全部注销,优化后新设 6 个采矿 权,设计年最终开采荒料规模在 600 万立方米,初期保持 在 100 万立方米以上,随着产能释放而逐步增加,同时保 证持续投入勘查工作,确保资源储量支撑产业稳步健康发 - 40 - 展。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与产业发展的现实 需求,以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利益共享为出 发点,将加强生态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作为重点,将绿色 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 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 和效益着力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 矿山生态修复,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跟踪指导和评估,筑 牢绿色屏障。 八、规划实施与管理 (一)规划实施目标与责任考核 规划实施目标。明确规划实施的直接领导,健全规 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并出台配套 政策措施,推进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规划责任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评价体系和绩 效管理,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是采矿权控制 总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 核体系。建立规划目标考核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激励 规划落实。 - 41 - (二)规划实施与审查 相关政府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与衔接, 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自然 资源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发改、经信、安监、环保、 旅游、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要问 题。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 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 (三)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 一是在规划期矿产资源配置、经济产业发展、国家相 关产业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规划中可能出现与相关矿产资 源产业发展不适应的规定,规划应作出相应调整;二是矿 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布局发生重大改变,要对规划中的相 应规划区进行调整;三是要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矿产资源 规划修改变更制度,完善变更调整程序,确保规划调整符 合规定;四是要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对规划 实施情况跟踪分析。 1.规划实施评估 对规划实施评估,是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好坏效果的 评判、评估。实施规划评估是调整或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 通过评估,总结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 问题,分析规划实施面临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剖析完成规 - 42 - 划任务和实现规划目标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规划实 施的政策建议。 2.规划实施调整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确定的目标基础上,根 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将总量控制的矿种 及开采总量的年度调控意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量化 要求、规划区具体的调整目标和时限、矿业权市场建设年 度意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 综合评估后,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开采总量控制、矿业权设置、矿 山布局结构调整、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以及绿色矿山建设 等列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 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五)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加快与其它矿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完善规划实施 管理的动态监测、评价、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矿产资源勘 查开发利用信息动态。充分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和大数据、 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推动将矿产资源规划数 据库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实时监督矿产资源勘 - 43 - 查开发与保护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 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各级规划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消 除信息孤岛,促进信息共享,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 和服务水平,提升矿业发展治理能力。 - 44 - 附 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附表、附图、附件组成,四 者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经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批准,由随县人民 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在《规划》实 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或 修改,须按法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规划》由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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