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服务队办公会议成员及监督委员推举办法.pdf
附件 3: 服务队办公会议成员及监督委员 推举办法 根据《广东狮子会服务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 以下推举办法: 一、服务队会员大会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会员出席方能 召开,推举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超过半数同意方能生效。 二、大会推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一人一票,选票 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列。 三、服务队设队长、第一副队长、第二副队长、第三副 队长、秘书长、司库、总务、纠察、会员发展委员会主席各 1人。 四、推举步骤 1.队长、第一副队长及第二副队长采取等额推举的方式, 其中队长候选人为上一届第一副队长,第一副队长候选人为 上一届第二副队长,第二副队长候人为上一届第三副队长。 新一届第三副队长采取差额推举的方式在服务队正式会员 中通过竞选方式产生,如果只有一人报名参选,则采取等额 推举的方式。 2.秘书长、司库、总务、纠察由当选队长提名,经会员 大会推举产生。 3.会员发展委员会主席由正式会员自荐或推荐,经会员 大会推举产生。 4.当然办公会议成员包括:当届队长、上届队长、第一 副队长、第二副队长、第三副队长、秘书长、司库纠察、总 务、会员发展委员会主席, 由当然办公会议成员讨论并提交 会员大会表决确定下一届办公会议成员(包括当然成员在 内)的总人数,但不应少于14人。 5.竞选办公会议成员由正式会员自荐或推荐,经会员大 会差额推举产生。 6.服务队监督委员一名,由服务队前队长(不含现任队 长)或资深会员通过自荐或推荐,经会员大会推举产生。 五、大会采用两种选票进行投票推举,分别是: 1.队长、第一副队长、第二副队长、第三副队长、会员 发展委员会主席各一张票。秘书长、司库、纠察、总务为一 张选票,赞成或不赞成在推举意见空格内打“√”,其投票 结果须经到会会员超过半数同意方能生效。其中,第三副队 长采取差额推举形式进行。赞成或不赞成, 在推举意见空 格内选择1位候选人打“√”其投票结果按多票胜者当任第 三副队长。 2.办公会议成员候选人为一张选票,除去当然办公会议 成员后,赞成或不赞成,在推举意见空格内打“√”,投票 结果须经到会会员超过半数同意方能生效。 3.服务队监督委员候选人为一张选票,赞成或不赞成, 在推举意见空格内打“√”,投票结果须经到会会员超过半 数同意方能生效。 六、每次推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参加投票人数的 有效;多于参加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进行推举。每张选 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 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采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 写,因事未出席的会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候选人得到赞 成票过半(不含半数)的当选,得到赞成票不过半(含半数) 的不能当选,应重新再选。 七、设置推举总监票人1名及监票人若干名。点票结束 后立即唱票,并向大会宣布当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