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pdf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进一步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 年 3 月 6 日 进一步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 〔2022〕2 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随政发〔2022〕5 号)精神,以市场化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 创新为支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要素聚集能力,坚定不移将营商环境建设 向纵深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 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提升政务环境、 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系统集成为根本动力, 以市场主体评价和群众感受为唯一标准,以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跨事权整 合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基本路径,大力推动营商环境革命走深走实,助推市 场主体数量做多、规模做大、实力做强,竭尽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 造最优生态,让在随县投资兴业者更暖心、舒心、放心。 二、持续打造经营更便利的市场环境 (一)持续推进准入便利度提升。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 开办由“210”标准(2 个环节、1 天内办结、零费用)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环节和 时间,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流程 0.5 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告时间),探索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措施。 推行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事项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持续深化“证 照分离”改革,对全县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取消审批、 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 105 项以上。在超市、饭店等 19 个以上行 业大力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探索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 即入机制。 (二)优化获得用水用电用气服务。严格落实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 用气工程安装“零投资”。实现全县用电报装容量 160 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 报装“零投资”。实行用水报装“220”服务(2 个环节,2 天办结,0 项材料)和用 气报装“200”服务(2 个环节,0 项材料,零跑腿),实施用能联动报装改革。持 续提高办电效率,10 千伏及以下用户申请用电报装,由供电企业一窗受理,实 现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转改直”,实现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 控制。对发现的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 100%查处。 (三)优化招投标管理。加快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大力推广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经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招标人 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1%,且最高不 超过 50 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 5%。 加快实施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并行的工程担保制度。在招投 标领域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网通投”。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链条监管。 (四)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政府采 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 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 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 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 费和履约保证金。对于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压减 至 25 日。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压减至 30 日内。 (五)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加 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融资的增信力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银行业金 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 3 个百分点以内的,可 免于追责。全面落实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机制,利用政府性资金存款 (含其他可调度资金)调动辖区各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帮扶的积极性。积 极争取金融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至县域。 (六)提高金融服务效能。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受理回告、尽职 免责“四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3 个工作日内反馈贷款办理初步意见。实施中小 微企业融资信用培植工程,新增 20 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实现正常融资或达到融资 条件。确保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广“楚天贷款 码”,对满足授信条件的及时放款,需进一步线下对接的当日受理对接,3 日内 尽职调查,5 日内初步完成授信。 (七)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示范运用工程, 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探索推进搭建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促 进专利成果与向中小企业实施转让、许可。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接,持 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2022 年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保持稳定增 长态势。 (八)健全人才服务保障。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 2 年 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 别给予企业和个人 1000 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继续实施博士后培训计划, 抓好专家选拔服务工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楚才卡”一卡通便捷服务。深入实施 院士专家企业行暨科技副总、科技专员等科技人才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聚焦 “2236”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技能强县行动,满足市场主体用工需求。探索劳 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深化柔性引才,大力争取省级人才专项,兴建一批“拎 包入住”的人才公寓。 三、持续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 (九)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镇(场、景区、 开发区)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实现事项 100%入驻并采用综合窗口模式提 供服务。全面提高电子证照、印章、签名、发票等各类电子凭证在办理政务服务 事项中的应用度。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域通办”,编制“跨域 通办”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数字随州建 设,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智用”。围绕政府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职 能,全面部署推进专题应用建设。推进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市 场主体各类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更新情况联动,跨部门便捷查询自动调用。 (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巩固提升 19 项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 围绕个人、企业分别新增一批“一事联办”主题服务。推广在线身份认证,实现企 业、个人年度办事频次前 20%的高频事项全覆盖,探索 20 个以上电子签名、电 子印章在高频事项中的应用场景。拓展“刷脸政务”的覆盖范围,推动更多高频事 项实现“零证件”办理;探索“智能审批”,实现审批“零人工”。推进一批基于企业 专属网页的精准化服务应用场景,推进服务与企业需求匹配满意率不低于 80%。 建立“一网通办”帮办制度,推动“线上人工帮办”覆盖 100 个高频事项。深入推进 政务服务“指尖行动”,加快实现移动办理。 (十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推行区域性统一评价。工程项目审批在巩固“70、50、30”成果与的基础上继续压 缩审批时限,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缩减至 65 个工作日,社会一般投资项 目审批时限缩减至 40 个工作日,小型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 20 个工作 日。全面推进“多测合一”,优化整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阶段测绘事项,对同一 标的物的测绘成果与有关部门共享互认。推广“拿地即开工”三证(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同发审批模式。实施“交房即办 证”改革。深化工程竣工验收“多验合一”改革,推广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 提前验收模式和房屋建筑工程分段许可分段施工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 据项目类别划分,逐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推广完善施工图审查“豁免”清单制 度。探索完善建设工程保险体系,创新安全责任险、个人职业险等工程险种。 (十二)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提升网办 覆盖面和便利度。加强不动产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同服务。全面推广“水 电气+有线电视”一体化过户,深化“贷款+不动产登记”“公证+不动产登记”等延 伸服务,并拓展更多联动服务。将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推动 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190”办结标准(1 个环节、90 分钟)。推行二手房 转移登记纳税缴费全程网上办。深化探索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模式。 (十三)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将纳税次数压减至 5 次、纳税时间压减至 90 小时以内。推行自然人股权变更“先税后登一事联办”,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 服务,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 95%以上。按规定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 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 10 万元提高到 15 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 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全 面贯彻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要素申报”县域全覆盖,推进企业财务报 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推进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改革。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 发票,实现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 100%。 (十四)推进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全面梳理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惠企政策, 编制和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资金政策 100%“免申即享”。 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施企业画像、分类识别,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 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 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四、持续打造循环更畅通的开放环境 (十五)构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 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约束措施。健全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等 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推进政府和平台企业、征信机构合作监管模式。在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作用,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 认。加大信用修复宣传,加强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开展“新官不理旧账”等政 府失信行为专项督查。 (十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大力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 准和尺度,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 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适当拓展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组织开展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进一步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公 开发布。全力配合省、市政府对现行设定的罚款事项进行梳理,严格按照调整后 的事项执行。 (十七)加大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探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 制度推广至行政执法领域。深化“万警访联万企”活动,对企业报警求助做到有警 必接、有案必受、立案必查。建立政法机关涉企信访举报投诉平台和涉企案件评 查机制。着力纠正违法违规立案撤案,违法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 变更强制措施等行为。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帮助受犯罪侵害企业挽 回损失。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合规改革国家级 试点协作机制和企业合规智能系统研发办案平台试点合作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 务资源优化整合,深化“法治体检”活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力度。 (十八)提升“立审执”质效。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建立完善中小投资者诉 讼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加强营业执照、司法判决、公证书、 婚姻登记、车辆等信息共享,提高财产查控强制执行效率。大力打击“拒执”犯罪, 强化“拒执”刑事自诉案件审判工作。大力整治乱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 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常态化开展超标的查封等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问 题整治。 (十九)完善破产重整机制。积极探索“执转破”,实现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每 件收费 100 元。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 中的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财产处置等事项。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考核制 度,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简化重整程序中银行债权人减免破产企业债务所需履行手续。对重整、和解企业 的不良征信信息及时采取措施修复信用。 五、持续打造循环更畅通的开放环境 (二十)提升通关便利度。培育更多 AEO 高级认证企业。鼓励企业使用全国 通关一体化、“提前申报”货到放行“两步申报”等多种模式,自主选择通关模式“套 餐”。引导进出口企业与口岸监管单位、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相关系统完 成对接,实现卡口自动比对放行。加强与随州海关的沟通协调,探索新型监管方 式,积极推进“智能审图”。 (二十一)降低跨境贸易成本。落实担保降费政策,对服务疫情防控的外贸 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外贸企业,担保费率降至 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征收。 (二十二)提升外商投资环境。全面整合面向港澳台及外资的政务服务系统 和功能模块。完善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优化外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除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资行政许可申请。简 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所有备案的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二十三)建好开放型平台。推广用好“楚贸通”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资质 代办、通关物流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推进大随通保税物流仓库项目建设,完善 随县“一园区两中心四配送”物流站场体系。培育壮大外贸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发 展跨境电商,鼓励企业建立完善国际营销网络。 六、保障措施 (二十四)大力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机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持续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调整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力量,配强各单位攻坚工作专班,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各地各 单位要细化配套方案,量化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大力 推进各领域改革。 (二十五)着力抓好正反典型。更大力度开展先行试点创建工作,谋划和争 取更多的改革项目纳入先行区创建试点。大力开展宣传推进,提高营商环境建设 成果与的知晓率,提振市场信心,敢于“长牙齿”,统筹用好新闻媒体、通报等方 式,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和震慑作用,大力曝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破 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严肃追责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强震慑效 果。 (二十六)着力强化奖惩机制。用好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 狠抓督查督办,强化执纪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 题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实行奖优罚劣,落 实省市有关规定,对指标评价排名靠前的单位,在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对指标评价排名首次靠后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再次排名靠后的单位,对 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 附件:随县优化营商环境 2022 年重点任务清单.xlsx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