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西昌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章程(试行).PDF

Dreamkiller梦境杀手4 页 249.824 KB下载文档
西昌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章程(试行).PDF西昌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章程(试行).PDF西昌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章程(试行).PDF西昌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章程(试行).PDF
当前文档共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西昌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章程(试行).PDF

西昌学院文件 西学院档〔2017〕5 号 西昌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章程 (试行) 为加强对全校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学校档 案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推动我校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档案法》 (2016 年 11 月 7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27 号) 、 《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川 教〔2017〕11 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档案工作委员会是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的档案工作机构,负 责协调、监督、指导和统筹管理全校档案信息资源和档案工作。 2.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须经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 —1— 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发布实施。 二、组织机构 1.档案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档案的副校长 任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委员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分管档 案工作的中层干部担任。 2.档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在档案馆,负责处理日常 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档案馆馆长兼任。 3.档案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届任期四年。 三、职责权限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规政策,坚持依法治档、实事求是、 团结协作的原则,切实研究解决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过程中遇到的 重大问题,为学校发展建设服务。根据相关档案法律法规规定, 档案工作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校档案工作并审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贯彻执 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校档案工作规划,将档 案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档案工作保障条件、档案工作检查、考核 与奖励所需经费等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2.协调各单位落实档案工作的“三纳入”“四同步”工作, 即:将档案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纳入考核管 理机制,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 各项工作的同时,同步落实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3.负责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审议通过学校档案工作规划。 5.负责学校档案的鉴定、销毁与密级变更。 —2— 6.对学校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 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依据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校档案 工作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学校予以相关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2)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5)不按规定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已有的; (6)其它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7.档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政 策规定,执行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指令和规范; (2)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对各 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3)负责本校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接收(征集) 、整理、分类、 鉴定、统计、保管和保护等工作; (4)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咨询活动,做好档案开放和利用 工作; (5)组织全校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档案 管理分室的建立和相关工作; (6)开展档案理论、业务研究,组织并参加档案工作协会 及相关交流活动; (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负责保密资料的管理和相关工作; (8)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为学校开展校史工作服务; (9)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 四、议事规程 1.档案工作委员会全委会例会每年不少于一次,讨论解决档 案工作的重大事项。在主任委员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必要 时,也可不定期召开全委会。 2.为便于开展工作,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 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学校档案工作中重要问题。副主任委 员也可受主任委员委托,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 3.档案工作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在异议期内如有人提出复 议,需征得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 通过的决定不得再行复议。 4.档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向 委员会办公室请假。 5.档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若违背档案工作委员会规 定且情节严重者,经委员会讨论,可免除其档案工作委员会委员 职务。 6.档案工作委员会委员须遵守有关保密原则,对档案工作委 员会会议讨论中需要保密的事项严格保密。 五、附则 1.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昌学院 2017 年 11 月 15 日 西昌学院办公室 —4— 2017 年 11 月 15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