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钢城区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说明.pdf
关于2021年钢城区及区本级 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2021年钢城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省财政厅核定钢城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 务限额405473万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40000万元。新增 限额中,区本级新增40000万元。 二、2021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21年全区共发行政府债券90346.54万元,其中:置换 债券(含再融资债券)50346.54万元(一般债券45846.54万 元、专项债券4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000万元。截至2021 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386453.6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债 务余额386453.6万元,均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国 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 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2021年各 级政府历次发行政府债券举借政府债务的相关信息,均已按 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全区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中央有关政策要求,我区各级财政已将政 府债务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突出安排重点,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使 用效益。在新增债券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和省委、 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方向,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 点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重 点民生项目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2021年,全区新增 专项债券4000万元,按照财政部规定,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 于农林水利、养老服务、卫生健康和科技文化等领域。2021 年共收到5个项目资金用于区级各项重点工程。 四、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21年,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本级 再融资置换债券50346.54万元,全部按规定置换到期的政府 债务本金,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减轻政府融资负担。 五、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21年,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安排区 再融资置换债券额度50346.54万元。全区使用的置换债券, 全部按规定置换到期的政府债务本金,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减轻政府融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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