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竞赛获奖类评价指导意见.pdf
附件 2 竞赛获奖类评价指导意见 学校制定《2021 年竞赛总目录》 ,其标准为在学科专业、行 业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认可度,且参赛高校范围广,奖 项评比规范的国际级、国家级竞赛。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 情况,在学校《2021 年竞赛参考目录》中选择制定本学院的“竞 赛认定目录”,优先考虑可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推动学校 双一流建设的竞赛项目。其中必须包含下述赛事:①中国国际大 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②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 会展示、③“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 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④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非专 业组艺术表演类)、⑤全国大学生体育类单项锦标赛(非高水平 运动员) ,由相关部门向学院提供学生获奖信息及建议加分分值。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竞赛认定目录”中具体获奖 等级的加分分值及实施细则,以评分为 5 分制,标准如下: 1.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 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国家级奖项: 国家级奖项无特等奖赛事, 认定一等奖 5 分, 二等奖 3.5 分;有特等奖的赛事,认定特等奖 5 分,一等奖 3.5 分,二等奖 2 分(金奖、冠军等同于一等奖,银奖、亚军等同于 二等奖) 。 3.国际级奖项参照国家级执行,赛事需连续举办并不低于国 家级要求。 4.同一内容或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项目多次获奖者,只认 定最高级别获奖项。 5.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的竞赛项目制定不同的加分分 值或权重系数(系数≤1)。 6.学院可划分不同的竞赛类别,一般包含①专业基础及专业 类(含创新创业)、②专业相关类、③艺体类。除艺体类,其他类 别的加分分值或权重系数(重要性系数≤1)由学院根据具体情 况制定。 7.竞赛获奖原则上只取一项加分,在学院认定目录中,如有 不同类别的竞赛项目,且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高级别奖项,每类别 可累计加分一项,加分总计不超过 5 分。 8.团队获奖可按照贡献度进行加分,加分权重由学院制定 (一般权重之和不超过 3) ;个人获奖由学院制定具体加分分值。 9.以上内容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体育教学 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