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关联交易信息)2019年8号 2019-07-10.pdf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优先受让权 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关联交易信息)2019 年 8 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 年第 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 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16〕 52 号)等监管规定,现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放弃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实基金” 或“合伙企业”)份额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 产业”)于 2013 年共同投资于复星惟实基金。近日,复星 产业将其在复星惟实基金 4.8 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出资 份额转让给其母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复星高科”)。根据《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公司作为合伙企 业的有限合伙人,对复星产业拟转让基金份额具有优先受让 权,本公司已放弃该优先受让权,并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签 署《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决定书》、《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对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 资额的确认书》以及《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修正案》。合伙企业其他合伙 人均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时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复星高科入 伙,并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签署相关文件。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12 年 4 月 23 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复星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6.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岩南路 728 号 9 幢 105 室 7.基金规模:23.98 亿元 8.主要投资范围:主要进行股权投资,也可以以普通股、 优先股等方式以及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投资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复星产业 关联方名称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控制的法 与公司关联关系 人,于 2016 年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启宇 住所 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 25 号 269 室(康桥) 注册资本 6 亿元 主要股东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2001 年成立 开发和生产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 主营业务 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33387126K 2.复星高科 关联方名称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控制的法 与公司关联关系 人,于 2016 年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启宇 住所 上海市曹杨路 500 号 206 室 注册资本 48 亿元 主要股东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2005 年成立 主营业务 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 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 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 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 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 外包。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 业务的咨询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33084G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复星产业将其在复星惟实基金 4.8 亿元的出资份额转让 给其母公司复星高科,本公司放弃对该份额的优先受让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未受让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因此本次关联交 易不存在公司参与定价。复星高科受让复星产业 4.8 亿元出 资份额的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 由于复星惟实基金已进入退出期,本公司并无通过行使 优先受让权以增加对于基金出资份额的计划。 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在复星惟实基金持有的份 额及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对本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本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2019 年度本公司与复星产业、复星高科 除发生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内部决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复星惟实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放弃对复星产业拟转 让基金份额的优先受让权。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复星惟实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无。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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