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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暂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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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南方〔2015〕151 号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多媒体教学设备(包括电脑及其外设、投影设备、中控 台、扩音设备、网络系统等)是校园数字化建设和运用现代化技术进 行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设备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教学 运行需求,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学院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服务,遵循“教学 第一,技术支持,管理高效、服务到位”原则,以技术管理员专业指 导与物业公司物管员、学生助理的团队协作相结合的运作机制,保证 教学正常运行。 第三条 学院在多媒体课室、实验室等进行教育教学的场所,统 一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本规定的管理对象为: (一)参与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维护或使用的院内相关部门、 院系、师生员工; (二)与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有关的院内社团组织及人员; (三)为多媒体教学设备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外单位及人员; (四)所有临时进入多媒体课室、实验室活动的组织及人员。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根据教学任务,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场地的排课、调配, 网络与实验中心负责协调技术管理员、物业公司物管员、学生助理, 开展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培训、应用和推广工作。 第五条 网络与实验中心是学院多媒体教学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统筹协调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校园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工作的政策及要求; (二)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教学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 (三)组织实施学院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 核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的工作规划、工 作计划及购置预算; 1 (五)完成学院其它多媒体设备的有关技术支持工作。 第六条 网络与实验中心管理员开展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日常管 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规范、操作规程、使用说明, 培训、指导、检查授课老师、物管员、学生助理的操作使用情况; (二)定期对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并完成设备 的维修及更新; (三)处理多媒体教学设备及网络端口的故障,确保教学活动的 正常开展; (四)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及 时更新设备购置、维修、更换等信息; (五)协助完成学术讲座、会议等重要活动的视频转播等现场技 术保障和音响、摄像、摄影等技术支持工作; (六)完成多媒体设备管理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七条 授课老师是开展多媒体教学的主体,也是维护教学环境 正常秩序的管理人,负责协助管理员开展多媒体教学过程中的设备管 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熟悉和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在管 理员培训、指导下正确使用和操作设备; (二)做好当天教学需要的配件包(包含无线麦、投影遥控器、 麦套及电池等)的领用登记、检查核对、归还登记工作,确保配件的 品种数量无误、使用功能正常,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物管员协助调配、 更换; (三)课前做好对设备的检查工作,确保室内通电正常,调试适 合的音、视频效果,课后关闭投影仪、升上投影幕、清理电脑桌面文 件、关闭音视频系统电源; (四)教学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通过报障热线(61787586) 或移动短号(611)报告,协助管理员处理故障; (五)协助完成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八条 物业公司物管员在技术管理员专业指导下,协助开展多 媒体教学设备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进出楼宇的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检查、登记; (二)按操作程序提前准备好并做好领用登记; (二)按操作程序对归还的配件包内的配件进行检查核对,保持 2 无线麦的表面干净,并保持存放无线麦的地方通风干燥; (三)及时向网络与实验中心管理员统计配件故障及更新需求; (四)课前检查确保室内通电正常,课后巡查关闭风扇、空调、 照明灯; (五)课后关闭投影仪、升上投影幕、关闭门窗及拉闭窗帘; (六)对学生申请课室进行审核及登记,课后清点。如有设备不 齐全或有损坏情况,需责成该申请学生填写书面说明,以便追踪责任, 并及时向网络与实验中心管理员报告处理。 第九条 网络与实验中心招聘学生助理,在技术管理员专业指导 下,协助开展对多媒体设备运行的服务支持。主要职责是: (一)前台统一报障热线的接听、咨询、记录、转达,以及相关 信息的收集、反馈; (二)课前课后协同物业公司物管员对多媒体教学场地安防、用 电及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查、登记,及时向管理员反馈异常情况; (三)配合技术管理员开展设备维护保养、一般故障的处理和应 急更换; (四)协助指导授课教师对设备使用说明的操作培训、现场投影 和音响的效果调试; (五)配合监控多媒体教学的服务情况,收集意见与建议。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十条 多媒体教学设备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必须严格执行教学 计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 第十一条 多媒体设备和维修工具一般不对外借出。如确因教学 工作需要借出,需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审批同意,在库存 备用设备中调配,并应保证按时归还。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配置、参数和 连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多媒体设备损坏,应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 赔偿。 第十三条 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需接受管理员的操作培训指 导,熟悉系统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后,才予以开机操作。 第十四条 如需在多媒体教学电脑上安装其他教学软件,应提前 两天联系设备管理员,提出具体的安装需求,并提供正版软件,由管 理员协助安装调试(实验室电脑需安装其他教学软件的,应提前 2 周 3 联系管理员进行网络克隆,为不影响正常教学,一般选取周六日安装 调试) 。 第十五条 如自带光盘、U 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外部存储设备 及制作的 PPT 课件,应提前一天联系管理员测试其兼容性、安装驱 动程序并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设备维护 第十六条 网络与实验中心对多媒体教学设备制定维护管理计 划,定期检修、保养、更新设备。 (一)每学年根据新建或更新多媒体课室和实验室的需求,评估 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状况,编报新购或更新计划、预算; (二)每学期寒暑假对所有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及时排除故障隐 患,其中:电脑重装一次系统;投影机进行一次防尘罩除尘保养,对 使用两年以上的液晶投影机做深度清洗,对光学元器件老化严重的投 影机进行光学复新以延长使用寿命; (三)每周对设备分批检查,对使用率高、年限长的设备进行重 点排查、维修; (四)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统一安装调试操作系统及应 用软件,每周定期对电脑进行病毒库升级、打补丁、杀病毒、清理电 脑桌面文件; (五)配备充足的多媒体教学设备配件和耗材,满足及时更换配 件的需求; (六)建立设备使用状况、检查、维护记录的资料档案; (七)编制周报表及月报表,实现对所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运行情 况的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 推行多媒体教学设备集中控制管理系统平台,纳入校 园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实时监控多媒体设备的管理情况,提高设备的 使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寿命,与教务与科研部、教学单位共享信息资源, 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五章 设备故障处理 第十八条 推行首问责任制,技术管理员、物业公司物管员、学 生助理团队的责任层级落实,高效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九条 设备维修遵从技术支持与节约成本相结合原则分类 4 处理,一般故障和应急更换及时由管理员协同学生助理现场解决,保 修期内的由原供货单位维修,保修期外的由专业公司报价比较后维修。 第二十条 设备故障经检修仍无法满足使用功能,或已达到报废 标准时,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办理 报废处置。 第二十一条 网络与实验中心从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厉行节约原 则,根据学院核定的经费指标,按年度申报维修计划和预算。 第六章 服务支持 第二十二条 网络与实验中心设置学院统一的教学实验设备报 障热线(61787586)及移动短号(611),及时处理多媒体设备故障的 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网络与实验中心定期组织授课老师、物管员、学生 助理进行分类培训和学习,掌握基本的多媒体设备应用与维护技术, 指导落实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规范、操作规程、使用说明的推广应 用; 第二十四条 学生助理团队配合参与具体的服务工作,设置多媒 体岗、帮助台、实验岗、网络岗(技术支持、服务咨询)等服务岗位, 为学院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全方位支持。 第二十五条 建立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信息的共享和反馈机制, 为相关部、系及授课老师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状况、故障报修、维修 进度、更新计划等的实时状况,及时进行课程安排和调整。 第二十六条 定期收集老师、学生对使用设备和服务的意见、建 议,及时进行改进、反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院网络与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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