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高质量论文评价实施办法(试行).pdf
苏建院发〔2021〕89 号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高质量论文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 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 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部署安排, 为深入推进我校教师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改革,注重突出质量导向, 探索推行教师高质量论文认定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基础 凡是我校教职工论文发表在高水平期刊源的论文,作为认定 为高质量论文的基本条件。 高水平期刊源论文目录如下: 1.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 2.SSCI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社会科学引文 索引); 3.EI(Engineering Index)(工程索引); 4.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大核心); 5.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北大核心); 6.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 (核心版); 7.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8.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9.《人民日报》、《求是》、《解放军报》、《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 上发表的 1000 字以上理论研究文章。 10.《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 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索引的文章。 二、评价方法 学校将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议机制,组织专家对发表在高水 平期刊源的论文进行质量评价。超过 60%的专家一致评价具备高 质量论文条件的,即可认定为高质量论文。评价结果公示后,报 请学校会议审定予以公布确认。 三、结果的使用 对于评价为高质量的论文,作为教师职称评定中学术水平评 价的参考依据。 四、附则 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等的认定时效 为该期刊被收录版次的上个版次至该版次截止后一年内。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