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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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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医办字〔2018〕24 号 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宁医学院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济宁医学院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 彻执行。 学院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 29 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行政办公用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最大限度地提高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益,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基 本办学条件指标》(教发〔2004〕22 号),根据《党政机关办 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 号)、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 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 号)和《党政 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 号)等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配置原则 (一)定额配置。普通办公用房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统一定 额配置,特殊办公用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二)资源共享。职能部门的接待室、会议室、活动室等 房屋资源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达到资源共享。 (三)相对集中。通过调整配置,使各部门、单位办公区 域相对集中,以利于提高办公效率。 (四)留有余地。预留部分房屋资源,以适应学校发展需 求。 第三条 学校行政办公用房的配置标准 (一)学校行政办公用房的分类 -2- 1.普通办公用房。指学校领导、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 其他服务单位等办公用房。 2.特殊办公用房。指因特殊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如机要 室、保密室、档案室、资料室、展览室、收发室、机房、试卷 库、会议室等办公用房。 (二)学校行政办公用房的配置具体标准 1.普通办公用房 (1)行政级别:正厅级 30 平方米,副厅级 24 平方米,正 处级 18 平方米,副处级 12 平方米,其他工作人员 9 平方米。 (2)教学、科研人员及二级、三级教授根据学校房源情况, 安排办公用房。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如长江 学者、泰山学者、千人计划等,参照二级教授标准配置。 2.特殊办公用房 (1)二级学院配置独立会议室、教学讨论室、资料室、学 生工作用房等,以上用房可以与其它用途合用。教学、科研科 室较多或人员较多的学院,在条件允许下可建设独立的学术报 告厅(原则上不超过 200 座),其它学院可根据相对集中、共 同使用的原则,建设公共报告厅。原则上每栋建筑物不超过 2 个报告厅。 (2)党政职能部门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可共用接待室、 会议室、活动室等资源。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资料室、档案室 等。 -3- (3)学校层面的特殊用房,如报告厅、会议室、接待室、 机要室等,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统一计划,合理配置。 第四条 相关规定 (一)办公用房不准挪作他用,行政办公用房不准挤占会 议室、接待室、资料室、学生工作用房、特殊人才用房、教学 科研及配套服务用房等公用房屋。 (二)腾空的办公用房,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 配使用。 (三)未经批准,严禁对现有房屋进行改造、装修。 (四)所有工作人员,按照其主要工作职能只能配置一处 办公用房。 (五)处科级干部不配置单间。 (六)特殊岗位需要配置单间的,由学校批准,按岗位要 求配置。 (七)未到退休年龄,但已经离职或不担任实职的处级干 部,腾退原办公用房,根据工作需要,统一按标准安排用房; 转入技术岗位的,按专业技术职务配置用房。 (八)离退休人员不配置办公用房,有办公用房的限期腾 退。 第五条 组织实施。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 组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后 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 -4- 校行政办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 确定办公用房资源,进行规划布局。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负责党政职能部门行政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使用管理。教 务处负责二级学院行政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使用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面积指房间使用面积。 第七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行政办公用 房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5- 为优化和均衡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事 业发展成本,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 部令第 36 号)、《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财资〔2016〕27 号)和《山东省省直行政单位通用资产配置 标准(2013 版)的通知》(鲁财办发〔2013〕7 号)等有关规 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配置标准。 一、配置原则 (一)动态调整原则。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省财政厅资 产管理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并 根据学校财力状况、政府采购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予以调整 和更新。 (二)勤俭节约原则。本标准中规定的资产数量和价格是 学校可以配置资产的最高额度标准,不是必须要达到的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不是资产的更新年限。现有资产 数量超过配置标准的或价格未达到配置标准的仍继续使用,待 现有资产报废处置需新增资产时,再按此标准执行。资产使用 年限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如能继续使用,应本着勤俭节 约原则继续使用。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遵循简 朴实用、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原则,在标准限额内优先选择国 -6- 产商品,不配置高端办公设备和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三)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原则。为充分调动我校现有专 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高层次 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资产配置坚持向专业技术 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配置标准 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适用于学校配置日常行政、教 学办公资产;配置开展其他专项业务活动所需办公设备、办公 家具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一)党政管理干部配置标准。执行《山东省省直事业单 位部门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标准 1.二级、三级教授配置标准。办公桌椅 1 套(不超过 1.8 米),桌前椅 2 张;文件柜 1 套,书柜 1 套;沙发茶几 1 套, 台式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笔记本电脑各 1 台。 2.四级教授及高层次人才配置标准。办公桌椅 1 套(不超 过 1.8 米),文件柜 1 套,书柜 1 套;沙发茶几 1 套,台式电 脑、打印机各 1 台。 3.副教授配置标准。办公桌椅 1 套(不超过 1.6 米),文 件柜 1 套,书柜 1 套,台式电脑、打印机各 1 台。 4.讲师、助教配置标准。办公桌椅 1 套(不超过 1.4 米), 文件柜 1 套,台式电脑 1 台,可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配打印机 1 -7- 台。 (三)二级学院公共房屋设施配置标准 1.二级学院会议室配置标准。会议室使用面积在 50 平方米 以下:1600 元/平方米;会议室使用面积在 50~100 平方米:1200 元/平方米;会议室使用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1000 元/平方 米。具体会议桌尺寸及椅子数量,根据二级学院实际需求配置。 2.二级学院接待室配置标准。接待室配三人沙发及茶几 2 套,单人沙发及茶几 1 套,茶水柜 1 件。 3.资料室配置标准。可根据房屋实际情况,配文件柜、货 架等家具。 4.学术报告厅配置标准。学术报告厅配软包座、讲台、多 媒体设备、扩音设备等。 5.教师休息室配置标准。三人沙发及茶几 2 套,单人沙发 及茶几 1 套,饮水机 1 台。 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求申请相应的工作家具及设 备。 三、配置及采购办法 (一)学校每年根据部门实际人数,按 1000 元/人的标准 列入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配置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制 计划,报资产管理处申购。结余留用,但不能预支。 (二)所需办公设备应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批量集中采 购,所需办公家具供应通过省政府采购的定点采购方式采购。 -8- (三)每年新入职员工由资产管理处根据相应标准配置办 公设备及家具,不占各部门、单位经费。 附件:济宁医学院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明细(2018 年) -9- 附 件 资产名称 实物量最高配置标准 价格上限 标准 最低使 用年限 标准 上限为部门编制内实有人员 100%。另 台式电脑 可按部门办公性质及保密管理规定内 5000 元/台 6年 7000 元/台 6年 12000 元/台 6年 实有人数的 20%配置专用台式电脑 笔记本电脑 A3 打印机(可带 网络打印功能) 按照各部门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配置,一 般不超过部门人数的 30% 每个处级部门及二级学院一台,其他有 特殊需求的部门及二级学院需报资产 处同意后配置 打印机 A4 打印机(可带 每个科室、教研室、实验室及以上级别 (包括 网络打印功能) 办公室均按需可配置其中一台。A3、A4 一体机) A4 打印复印传 真一体机 办 公 设 备 普通票据打印机 2000 元/台 6年 打印机及 A4 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的总 数不超过 80%。 2000 元/台 按工作需要配置 3000 元/台 6年 6 年或复 普通复印机 每个处级部门及二级学院 1 台 10000 元/台 印 30 万 张 普通平板扫描仪 按工作需要配置 2500 元/台 8年 高速文档扫描仪 按工作需要配置 5000 元/台 8年 普通 每个处级部门及二级学院 1 台 3500 元/台 6年 高档(含镜头和 承担宣传、开展特殊业务的部门经批准 其他配件) 可按需配备 15000 元/台 8年 5000 元/台 8年 扫描仪 数码相 机 每个处级部门及二级学院可配置 1 台; 数码摄像机 主要承担宣传的部门经批准可按需增 加配备 - 10 - 碎纸机(可带光盘粉碎功 能) 电视机 可移动投影仪 投影仪 固定投影仪 按工作需要配置 1000 元/台 6年 根据办公室分布情况综合考虑 5000 元/台 6年 10000 元/台 8年 26000 元/台 8年 20000 元/人 15 年 10000 元/人 15 年 根据处室及二级学院实际需求情况可 配置 1 台 多媒体教室或 50 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 可配 1 台 办公桌椅 1 套(不超过 2.4 米),桌前 校级领导 椅 2 张;文件柜 1 套,书柜 1 套;沙发 茶几 1 套,及其他各项 办公桌椅 1 套(不超过 1.8 米),文件柜 处级干部 1 套,书柜 1 套;沙发茶几 1 套,及其 他各项 办公桌椅 每人 1 套(不超过 1.4 米) 3000 元/套 15 年 沙发(含茶几) 结合办公室分布情况综合考虑 3500 元/组 15 年 150 元/把 15 年 1500 元/组 15 年 1000 元/组 20 年 折叠椅 办 公 家 具 书柜 文件柜 科级及 其他 按需要配备,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 实有人数的 100% 结合办公室分布情况综合考虑 按需要配备,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 实有人数的 100% 保密柜 按工作需要配备 3000 元/组 20 年 衣橱(更衣柜) 结合办公室分布情况综合考虑 1000 元/组 15 年 1500 元/延 米(超过 80 会议桌 每个处级部门及二级学院 1 套 延米的会议 20 年 室,700 元/ 延米) 会议椅 济宁医学院办公室 根据会议室情况合理配备 600 元/把 15 年 2018 年 12 月 29 日印发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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