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苏教办科函〔2021〕2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苏教办科函〔2021〕27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 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 10 月 25 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加强学校实验 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 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 就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 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拉网 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 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 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并按期复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务必于本 月底完成。 二、本次排查范围覆盖高校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基 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全部重点场所,覆盖危险化 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部流程。各高校可参照 —1— 《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 1),结合自身实际,对 本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 盖”排查。 三、各高校要根据隐患排查情况,认真梳理并详细填报高校 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 2),由学 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务必于 11 月 1 日前报 送至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未能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的高校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省教育 厅将对行动迟缓的高校进行约谈或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 的高校予以问责。 联系人: 丁同玉、徐宁 联系电话:025-83335683、83335460 邮箱:jsjyt_kjc@163.com 附件:1. 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 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27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