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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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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2008 年 6 月 一、总则 为了推动我国湖泊与环境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发挥国 家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作用,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中 国科学院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 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 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定期公布《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 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对每次资助的具体研究内容作明确界定。 二、资助对象 具备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指 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 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三、 开放课题申请 1、申请课题须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 创新性。 2、申请课题的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 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 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 3、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二年。对于特别优秀的或有潜力的研究 人员,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追加一年。基金资助强度一般为 8-10 万元/项,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浮动,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四、开放课题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对开放课题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基 金申请书不予报送学术委员会。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基金申请项目进行 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实验室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 4、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 在单位。 五、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1、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 究人员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研究计划实施中,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计划实施等的改变、 以及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 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审批。 3、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 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 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 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4、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 年度结束时提交《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汇报。对不报送进展报 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项目负责人如不 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停止资助。 5、工作中用开放基金购置、加工和研制的仪器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6、开放课题项目资助发表的论文应被 SCI(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系统 至少收录一篇。符合上述条件,在基金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 目结题报告,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开放课 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 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 (3) 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 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六、 课题成果管理及评价 1、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 单位共有,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通讯作者)的完成单位必须标注实验室。 2、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湖泊与环境 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No.项目编号)”(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Lake Science and Environment)。属自带课题和经费者, 必须在研究成果及论文中注明“本研究在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完 成”。 3、鼓励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开展的研究项目继续申请更高层 次的基金、攻关和其它重大项目。 4、对于基金课题所发表的论文,按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湖泊 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奖励方案的规定执行。 七、开放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项目经费开支的范围及比例 基金资助课题中,科研业务费占 60%(包括实验材料费、小型器材购置 与加工费、小型仪器租用费、客座人员旅差费、学术活动费、资料费等); 实验室公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费占 40%(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 购买、仪器设备维修材料、维修费、测试分析费等); 2、项目经费的管理 每项课题经费的分两次下拨,首次下拨时间为课题被批准后的一个月 内。课题进行一半,室务会组织评审组根据课题研究人员提交的课题进展 报告进行评审,决定下次经费划拨的额度,对优秀研究成果将追加科研经 费奖励。 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得挪作 他用,一经发现,停止资助。 对于进行中期终止的研究项目,实验室将暂停资助,将根据情况全部 或部分收回以发放基金,用于资助其它项目。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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