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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易发塑料制品厂年产500吨塑料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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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易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 产 500 吨塑料制品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清远市清新区易发塑料制品 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易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塑料制品新建项 目 2211-441803-04-01-234542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 1 号 地理坐标 (东经 112 度 46 分 13.100 秒,北纬 23 度 54 分 32.550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 C2921 塑料薄膜制 建设项目行业类 53 塑料制品业 292 别 造 别 新建(迁建) ☑ 首次申报项目 □改建 建设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建设性质 □扩建 申报情形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技术改造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清新分局 备案)文号(选填) 800 50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比(%) 6.25 施工工期 3 个月 ☑否 用地(用海)面积 是否开工建设 1030 □是: (m2) 专项评价设置情 无 况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无 评价情况 ①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名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 知》(粤府〔2012〕120号),清远市清新区属于省级重点生态 功能区北江上游片区,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因此,本项目的建 规划及规划环境 设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影响评价符合性 (粤府〔2012〕120号)相符。 分析 ②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 10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 10号)内容: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 — 1 — 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 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VOCs 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 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 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 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 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 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 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 (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 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 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本项目对吹膜工序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操作,并配套建设两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 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的要求。 ③与《清远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 《清远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强工业企 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在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 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强化工业企业 无组织排放管控,尤其是陶瓷等工业园。实施建设项目大气污染 物减量替代,推广应用低 VOCs 原辅材料,落实 VOCs 减排重点 工程”。本项目对吹膜工序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操作,并配套建设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 VOCs,本项目大气污 染物实施减量替代。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远市生态文明建 设“十四五”规划》的要求。 — 2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塑料薄膜制造项目,产品厚度为2mm~10mm。对 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 目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的“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 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也不属于“落后产品”中的“厚度低 于0.025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 膜”。因此本项目不在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 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 修订)》相关产业政策。 经查阅《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中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 为塑料薄膜制造,不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 的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的情形,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业、领域、业务,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相关要求不冲突。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 分析详见下表。 内容 生态 保护 红线 环境 质量 底线 资源 利用 上线 表 1 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严控区,项目用地周边无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广东省陆域生态严格 控制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涉及清远市生态保护 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建设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均能够 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污染物经采 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 量等级,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建设项目为塑料薄膜制造项目,不属于资源能源消耗型的项 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原辅材料等,项 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生产原料资源 — 3 — 环境 准入 负面 清单 条件有保障,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本项目属于塑料薄膜制造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 相关产业政策。因此,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 ①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下称“方案”)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根据“广东省环境 管控单元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 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 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表 2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是否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粤府〔2020〕71 号),本项目所在地 生态保护红 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 相符 线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不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产业,能耗较低,项目不 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能源为电能,电能 资源利用上 为清洁能源。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 相符 线 星工业区内,不占用农田耕地、草地等。项目 的水、电、土地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 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内绿化肥料,不外排到周 边河流,不会降低当地水环境质量;项目产生 的吹膜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均可达标 环境质量底 排放,废气排放量少,排放浓度低,不会降低 相符 线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生产过程产生 的固体废物妥善贮存处置,不会污染土壤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 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 声环境质量。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环境准入负 方案》(粤府〔2020〕71 号),从区域布局管 相符 面清单 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 — 4 — 一般管控单 元总体管控 要求 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 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 控要求,“3”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 求,“N”为 1912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 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 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 目,属于允许准入类。 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 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 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本项目位 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内,用地现 状为现有构筑物和荒草地,本项目的建设对生 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相符 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 ②与《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 分析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清府〔2021〕22号),全市划分优先 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200个环境管控单元;以生 态环境保护优先和产业布局优化为导向,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 位、发展和保护重点、主要环境问题识别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从区域布局管控要求、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 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2+200”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2”为清远市南 部地区、清远市北部地区的准入清单,“200”为全市200个环境 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1号,经 查询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项目所在地属于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一般管控单元”,与本项目有关的仅为“陆 域环境管控单元”,不涉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和“大气环境管 控分区”,具体查询结果详见附图 8、附图 9和附图 10。 A)陆域环境管控单元 — 5 — 根据《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 目位于清新区龙颈镇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180330002(详见附图 7)。与本项目相关的“陆域环境管 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 3。 表 3 项目与《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是否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 生态 根据《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保护 符合 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红线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 掏,用作项目内绿化肥料,不外排到周边河流,不会 降低当地水环境质量;项目产生的吹膜废气经两级活 环境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质量 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量少,排放浓度低, 符合 底线 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生产过程产 生的固体废物妥善贮存处置,不会污染土壤环境;项 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产业,能耗较低,项目不使用煤 资源 等高污染燃料,使用能源为电能,电能为清洁能源。 利用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内,不占用 符合 上线 农田耕地、草地等。项目的水、电、土地等资源利用 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管控 相符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维度 性 1-1.【产业/综合类】石坎镇圩在执 1-1.不涉及。 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上 1-2.不涉及。 允许保留传统工业(电工陶瓷)。 1-3.不涉及。 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 1-4.本项目位于 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 大 气 环 境 弱 扩 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 散 重 点 管 控 区 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内,产生的大气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和生态旅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区域 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 非甲烷总烃,废 布局 庄建设等人为活动,以及依法进行 气 收 集 后 经 两 符合 管控 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和树种更新等经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营活动。 设施处理后达 1-3.【大气/鼓励引导类】引导工业 标排放,处理后 项目向工业集聚区落地集聚发展,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加强 较小。 污染物达标监管,有序推进行业企 1-5.本项目位于 业提标改造。 清远市清新区 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 龙 颈 镇 南 星 工 散重点管控区内,限制引入大气污 业区内,用地现 — 6 — 能源 资源 利用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环境 风险 防控 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 状为现有构筑 1-5.【其他/综合类】根据资源环境 物和荒草地,本 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能稳定。 响较小。 2-1.【能源/综合类】逐步淘汰燃生 物质锅炉。 2-2.【矿产/限制类】新建矿山全部 2-1.本项目不设 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 置锅炉。 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 2-2.不涉及。 2-3.【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 2-3.本项目不涉 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 及水域岸线。 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 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 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3-1.【水/综合类】规模以上畜禽养 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 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养殖专业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溢流、 散落。 3-1.不涉及。 3-2.【大气/综合类】加强对矿山生 3-2.不涉及。 产全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管控,采取 必要的降尘抑尘措施,如喷雾、洒 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破 碎加工机组车间全封闭等措施,减 少矿区扬尘。 / / 符合 符合 / B)水环境管控分区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1号,经 查询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项目所在地属于 “石坎河清远市龙颈镇控制单元”,由附图 9可知,本项目所在 区域不涉及水环境管控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表 4 项目“水环境管控分区”相符性分析 水环境管控分区编码 YS4418033210007 水环境管控分区名称 石坎河清远市龙颈镇控制单元 行政区划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流域名称 珠江流域北江水系石坎河 河段名称 石坎河 控制断面起点经纬度 112.699941,23.953792 控制断面终点经纬度 112.870556,23.870092 管控区分类 一般管控区 环境要素 水 — 7 — 要素细类 区域布局管控 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管控要求 1.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 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 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 1.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 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 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养殖专业户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 污水渗漏、溢流、散落。 /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涉 及 / 本项目不涉 及 / C)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1号,经 查询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项目所在地属于 “龙颈镇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由附图 10可知,本项 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表 5 项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相符性分析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编码 YS4418032330008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名称 龙颈镇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行政区划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管控区分类 重点管控区 环境要素 大气 要素细类 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大 1.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较 气污染物主要为 区域布局管控 大的建设项目. 非甲烷总烃,经处 理后可达标排放。 能源资源利用 / / 1.强化工业生产企业全过程环 保管理,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 合整治,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 1.本项目吹膜废 织排放管控; 气收集后经两级 2.推动实施《VOCs 排放企业分 活性炭吸附设施 级管理规定》,强化 B、C 级企 处理后通过一根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业管控,推动 C 级、B 级企业向 15m 高的排气筒 A 级企业转型升级; 排放; 3.加强对矿山生产全过程的无 2.本项目不涉及; 组织排放管控,采取必要的降尘 3.本项目不涉及。 抑尘措施,如喷雾、洒水、湿式 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破碎加工 机组车间全封闭等措施,减少矿 — 8 — 环境风险防控 区扬尘。 / / (3)与《关于印发〈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 治理指引〉的通知》(粤环办〔2021〕43号)相符性分析 表 6 项目与《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 环办〔2021〕43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相 序 环节 控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 号 性 过程控制 项目聚乙烯颗粒和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 色母等 VOCs 物料 相 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 1 均储存于密闭的包 符 仓中。 装袋中。 VOCs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是否存 物料 项目盛装聚乙烯颗 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 储存 粒和色母的包装袋 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 相 2 存放于室内,在非取 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在 符 用状态时封口,保持 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 密闭。 保持密闭。 VOCs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采用气 物料 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 项目聚乙烯颗粒和 相 转移 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 色母采用气力输送 3 符 和输 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 设备密闭输送方式。 送 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采用气 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 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 项目聚乙烯颗粒和 相 4 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 色母采用气力输送 符 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 方式密闭投加。 废气排至除尘设施、VOCs 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 工艺 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 过程 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 压延、发泡、纺丝等)、硫化 项目吹膜工序在密 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闭空间中操作,产生 相 5 密闭空间中操作,废气应排至 的废气排至两级活 符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 性炭吸附设施处理。 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 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 末端治理 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 本项目采用密闭隔 废气 相 6 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 间整体换风方式对 收集 符 排 放 位 置 , 控 制 风 速 不 低 于 废气进行收集,不采 — 9 — 7 8 排放 水平 9 治理 设施 设计 与运 行管 理 10 11 — 10 — 管理 台账 0.3m/s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 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 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 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 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μ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 察觉泄漏。 塑料制品行业:a)有机废气排 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广东省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Ⅱ时段排放 限值,合成革和人造革制造企 业排放浓度不高于《合成革与 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2-2008)排放限值, 若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 于塑料制品制造业的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则有机废气排气 筒排放浓度不高于相应的排放 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 NMHC 初 始 排 放 速 率 ≥3kg/h 时,建设 VOCs 处理设施且处 理效率≥80%;b)厂区内无组 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时平 均浓度值不超过 6mg/m³,任意 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mg/m³。 用外部集气罩。 项目废气收集系统 的输送管道为密闭 管道,废气收集系统 在负压下运行。 相 符 (1)项目确保排气 筒非甲烷总烃排放 浓度符合《合成树脂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项目车 间或生产设施排气 中 NMHC 初始排放 速率≤3kg/h。(2) 项目确保厂区内无 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时平均 浓度值不超过 6mg/m³,任意一次 浓度值不超过 20mg/m³。 相 符 项目两级活性炭吸 吸附床(含活性炭吸附法):a) 附装置根据废气的 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 成分、性质和影响吸 分、性质和影响吸附过程的物 附过程的物质性质 质性质及含量进行选择;b)吸 及含量进行选择;活 附床层的吸附剂用量应根据废 性炭填充量根据废 气处理量、污染物浓度和吸附 气浓度和活性炭吸 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c)吸附 附量等确定;活性炭 剂应及时更换或有效再生。 3 个月更换一次。 VOCs 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 项目 VOCs 治理设 设备同步运行,VOCs 治理设施 施与生产工艺设备 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 同步运行,VOCs 治 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 理设施发生故障或 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 检修时,对应的生产 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 工艺设备停止运行, 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 待检修完毕后同步 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 投入使用。 措施。 环境管理 建立含 VOCs 原辅材料台账, 环评要求建立含 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的名称 VOCs 原辅材料台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12 13 14 15 自行 监测 16 17 危废 管理 18 建设 项目 VOCs 总量 及其 VOCs 含量、采购量、使 账。 用量、库存量、含 VOCs 原辅 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 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 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 测数据(废气量、浓度、温度、 环评要求项目建立 含氧量等)、废气收集与处理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设施关键参数、废气处理设施 台账。 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 催化剂等)购买和处理记录。 建立危废台账,整理危废处置 环评要求项目建立 合同、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理方 危废管理台账。 资质佐证材料。 环评要求项目台账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塑料制品行业重点排污单位: a)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每 季度一次;b)塑料板、管、型 材制造、塑料丝、绳及编织品 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塑料包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 装箱及容器制造(注塑成型、 管理排污单位,环评 滚塑成型)、日用塑料制品制 要求项目开展废气 造、人造草坪制造、塑料零件 自行监测,废气排放 及其他塑料制品每半年一次; 口及无组织排放监 c)喷涂工序每季度一次;d) 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厂界每半年一次。 塑料制品行业简化管理排污单 位废气排放口及无组织排放每 年一次。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 在产生之后立即经 破碎机破碎后回用 于混料工序,不在厂 区内暂存,产生的废 工艺过程产生的含 VOCs 废料 活性炭按照《危险废 (渣、液)应按照相关要求进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 准》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 (GB18597-2001) 盖密闭。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 等要求进行储存、转 移和输送。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 装容器加盖密闭。 项目执行总量替代 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总量 制度,VOCs 总量指 替代制度,明确 VOCs 总量指 标来源由生态环境 标来源。 主管部门内部分配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 11 — 管理 19 确定。 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企业 项目 VOCs 产排量 VOCs 基准排放量计算参考《广 参考《广东省重点行 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相 放量计算方法核算》进行核算, 放量计算方法核算》 符 若国家和我省出台适用于该行 和其他适用的方法 业的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 进行核算。 则参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4)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的相符性 根据《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本项目VOCs排放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 7 项目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的相符性 控制环 源项 控制要求 符合情况 节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 放速率≥3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 应当低于 80%。对于重点地 本项目收集的废气 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 中 NMHC 初始排放 始排放速率≥2kg/h 时,应当配 速率≤3kg/h。 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不应当低于 80%;采用的原辅 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 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 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较生产 工艺设备做到“先启后停”。 项目 VOCs 废气收 有组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 集处理系统与生产 织排 有组织 或者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 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放控 排放 设备应当停止运行,待检修完 若废气收集处理系 制要 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 统发生故障或者检 求 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者不能 修时,对应的生产工 及时停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 艺设备会停止运行。 气应急处理设施或者采取其 他替代措施。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 全考虑或者有特殊工艺要求 气收集后采用两级 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 理后通过一根 15m 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 定。 放 企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废气 本评价要求企业建 收集系统、VOCs 处理设施的 立台账,记录废气收 — 12 — VOCs 物料 储存 物料储 存 VOCs 物料 转移 和输 送 基本要 求 含 VOCs 产品的 使用过 程 工艺 过程 VOCs 无组 织排 放 其他要 求 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 集系统、VOCs 处理 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 设施的主要运行和 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 维护信息,并保存不 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 少于 3 年。 期和更换量、吸收液 pH 值等 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 不少于 3 年。 1、VOCs 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 的容器、储罐、储库、料仓中; 2、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应 当存放于室内,或者存放于设 项目聚乙烯颗粒和 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 色母等 VOCs 物料 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 储存于密闭的塑料 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 袋中,位于室内,在 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 非使用状态时封口, 保持密闭,符合要 闭。 3、VOCs 物料储罐应当密封良 求。 好。 4、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当 满足 3.7 对密闭空间的要求。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 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 项目聚乙烯颗粒和 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 色母采用气力输送 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 设备密闭输送方式, 袋、容器或者罐车进行物料转 符合要求。 移。 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 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 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 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 项目吹膜工序在密 纺丝等)等作业中应当采用密 闭空间中操作,废气 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 收集后排至 VOCs 作,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 符合要求。 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 1、企业应当建立台帐,记录 1、本评价要求企业 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含 VOCs 建立台账,记录含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 VOCs 原辅材料和含 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 VOCs 产品的相关信 等信息。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 息。 3 年。 2、企业根据相关规 2、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 范的按要求采用合 车间厂房等应当在符合安全 理的风量。 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 3、本项目产生的边 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 角料在产生之后立 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 即经破碎机破碎后 — 13 — 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 的通风量。 3、工艺过程产生的 VOCs 废 料(渣、液)应当按 5.2、5.3 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 送。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 装容器应当加盖密闭。 VOCs 无组 织废 气收 集处 理系 统 废气收 集系统 要求 有组织 排放监 测要求 污染 物监 测要 求 无组织 排放监 测要求 — 14 — 回用于混料工序,不 在厂区内暂存,产生 的废活性炭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 等要求进行储存、转 移和输送。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 容器加盖密闭。 1、企业应当考虑生产工艺、 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 法等因素,对 VOCs 废气进行 分类收集。 2、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 1、项目根据不同的 气 罩 ) 的 设 置 应 当 符 合 生产工艺、废气性 GB/T16758 的规定。采用外部 质,对 VOCs 废气分 排 风 罩 的 , 应 当 按 类收集。 GB/T16758 、 WS/T757-2016 2、项目废气收集系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 统不采用排风罩(集 量点应当选取在距排风罩开 气罩)。 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 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当低于 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 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按照环境监测管理 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 本次评价要求企业 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 设计、建设、维护永 采样测试平台,按照排污口规 久性采样口、采样测 范化要求设置排污口标志。 试平台,按照排污口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 规范化要求设置排 采样按 GB/T16157、HJ732、 污口标志,并按要求 HJ/T373、HJ/T397 和国家有关 开展自行监测。 规定执行。 1、对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 放进行监测时,在厂房门窗或 者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 排放口外 1m,距离地面 1.5m 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 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 在操作工位下风向 1m,距离 本次评价要求企业 地面 1.5m 以上位置处进行监 开展自行监测。 测。 2、厂区内 NMHC 任何 1 小时 平 均 浓 度 的 监 测 采 用 HJ604 规定的方法,以连续 1 小时采 样获取平均值,或者在 1 小时 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3~4 个 样品计平均值。厂区内 NMHC 任意一次浓度值的监测,按便 携式监测仪器相关规定执行。 3、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监 测按 HJ/T55、HJ194 的规定执 行。 — 15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项目由来 清远市清新区易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5 月,经营范围为塑 料制品制造和销售。根据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 工业区 1 号建设清远市清新区易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塑料制品新 建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占地面积为 1030m²,主要建筑物包括 1 栋 3 层的 办公楼、2 栋 1 层的生产车间、2 栋 1 层的原料仓和 1 栋 1 层的成品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广东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 29”中“53 塑料制品业 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类别,因此本项目应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建设 内容 二、建设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易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塑料制品新建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 1 号,中心地理坐 标为:23°54'32.55"北,112°46'13.10"东,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本 项目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建(构)筑物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 下表 8,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9,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4。 表 8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建筑面积 层高 层数 占地面积(m²) (m²) (m) 序号 建/构筑物 名称 1 办公楼 3 120 350 8 2 3 4 5 6 7 8 车间 1 车间 2 原料仓 1 成品仓 1 原料仓 2 绿地 通道等 合计 1 1 1 1 1 / / / 162 238 50 20 40 150 250 1030 162 238 50 20 40 / / 860 7 7 7 7 7 / / / — 16 — 使用功能 办公室、杂物房、一 般固废仓、危废仓 生产区 生产区、成品仓 2 原料仓 1 成品仓 1 原料仓 2 绿地 通道、消防隔离带 / 工程类别 项目组成 车间 1 主体工程 车间 2 办公室 辅助工程 杂物房 原料仓 1 成品仓 1 储运工程 原料仓 2 成品仓 2 危废仓 一般固废 仓 供水工程 公用 工程 排水工程 供电工程 依托工程 废水处理 设施 废气处理 设施 环保 噪声防治 工程 措施 固体废物 治理措施 表 9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 层建筑,基底面积 162m²,建筑面积 162m²,建筑高度 7m, 主要为生产区,设置有混料机、吹膜机、切袋机、冲床、破 碎机等设备 1 层建筑,基底面积 238m²,建筑面积 238m²,建筑高度 7m, 包括生产区和成品仓 2,生产区设置有混料机、吹膜机、切 袋机、冲床、破碎机等设备 位于办公楼(3 层建筑,占地面积 120m²,建筑面积 350m², 建筑高度 8m)内,主要为员工办公区域 位于办公楼(3 层建筑,占地面积 120m²,建筑面积 350m², 建筑高度 8m)首层,占地面积 20m²,主要堆放杂物 1 层建筑,基底面积 50m²,建筑面积 50m²,建筑高度 7m, 主要储存原辅材料 1 层建筑,基底面积 20m²,建筑面积 20m²,建筑高度 7m, 主要储存产品 1 层建筑,基底面积 40m²,建筑面积 40m²,建筑高度 7m, 主要储存原辅材料 位于车间 2 内,基底面积 20m²,主要储存产品 位于办公楼(3 层建筑,占地面积 120m²,建筑面积 350m², 建筑高度 8m)首层,占地面积 20m²,主要暂存危险废物 位于办公楼(3 层建筑,占地面积 120m²,建筑面积 350m², 建筑高度 8m)首层,占地面积 20m²,主要暂存一般固废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统一供给。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 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内 绿化肥料,不外排到周边河流。 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置备用发电机。 无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内绿化肥 料,不外排到周边河流。 吹膜废气:废气收集之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绿化、隔声减振 原材料包装袋回用于产品包装环节;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 回用于混料工序;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机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暂存于危废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三、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混料机、吹膜机、切袋机等,具体设备情况详 见下表。 序号 1 名称 混料机 数量 2台 表 10 项目设备一览表 位置 车间 1、车间 2 主要生产单元/工艺 车间 1、车间 2/混料 — 17 — 2 3 4 5 吹膜机 切袋机 冲床 破碎机 设备名 称 混料机 吹膜机 切袋机 冲床 破碎机 设备总 产能 项目产 能 6台 8台 2台 2台 车间 1、车间 2 车间 1、车间 2 车间 1、车间 2 车间 1、车间 2 车间 1、车间 2/吹膜 车间 1、车间 2/切袋 车间 1、车间 2/冲压 车间 1、车间 2/边角料破碎回用 表 11 项目申报产能与设备设计产能的匹配性分析 每日 单台小 每天工 设备数 单批次工 单日产 生产 时产能 作时间 量(台) 作时长(h) 能(t) (kg) 批次 (h) 2 150 3 2 6 1.80 6 11 3 8 24 1.58 8 25 3 2.7 8 1.60 2 100 3 2.7 8 1.60 2 100 3 2.7 8 1.60 年产 能(t) 576 506 512 512 512 备注 / / / / / 1.58 506 吹膜 工序 为产 能控 制工 序 / / / / / 1.56 500 / 四、原辅材料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均为无毒无害的产品,聚乙烯颗粒、色母和碳酸钙 等原辅材料均为外购新料,不使用废塑料回收料。本项目所用原辅材料使用 情况详见下表。 序 号 1 2 3 4 5 名称 线型低密度聚 乙烯颗粒 (LLDPE) 低密度聚乙烯 颗粒(LDPE) 高密度聚乙烯 颗粒(HDPE) 色母 碳酸钙 表 12 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一览表 年用量 包装 最大储存 来源 形态 (吨) 方式 量(吨) 储存位置 380 外购 颗粒 袋装 23 原料仓 80 外购 颗粒 袋装 5 原料仓 40 外购 颗粒 袋装 2 原料仓 1 0.5 外购 外购 颗粒 颗粒 袋装 袋装 1 0.1 原料仓 原料仓 不暂存,委外 机油 外购 液态 6 0.02 / / 更换机油 注:本项目使用的聚乙烯颗粒、色母、碳酸钙等原辅材料均为外购新料,不使用废塑料 回收料。 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下表。 表 13 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产品产量(吨/年) 产品厚度 最大储存量(吨) 塑料膜、塑料袋 500 2mm~10mm 3 — 18 — 储存位置 成品仓 五、水平衡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用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用水,全部由市政自来水 公司供给。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 15 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 320 天,不在厂区 内食宿的员工生活用水系数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 (DB44/T 1461.3-2021)国家行政机构无食堂和浴室的办公楼用水定额先进值 10m³/(人·a),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0.47m³/d、150.0m³/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 量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38m³/d、120.0m³/a。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内绿化肥料,不外 排到周边河流。 图 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d) 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 15 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实行三班制,每 班 8 小时,每天工作 24 小时,年工作时间为 320 天。 七、总平面布置 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 1 号进行生产,占地面积为 1030m²,总建筑面积约为 860m²。项目主要建筑物为 2 层的办公楼、1 层的车 间 1 和 1 层的车间 2。项目生产车间布置在厂区西北面和南面,办公楼位于厂 区东北面。各建筑功能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具有明显的划分和间隔,厂区布 局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4。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用地现状为现有构筑物和荒草地,项目东面、西面 和北面为南星工业区陶瓷厂,南面为废弃厂房和空地。项目四至示意图见附 图 2。 工艺 流程 一、施工期 — 19 — 和产 排污 环节 本项目施工主要为生产车间的建设和装修以及危废仓的防渗处理,包括 厂房建设、设备安装以及少量的装饰工程。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较少,主 要为少量施工粉尘和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等。 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见下图: 图 2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二、营运期 图 3 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①混料:将购进的不同种类的聚乙烯颗粒与不同颜色的色母、碳酸钙按 — 20 — 一定比例进行混合搅拌均匀。该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原料拆封过程产生的 原材料包装袋和混料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原料拆封过程产生的包装袋循环再 用。 ②喂料:通过管道将混合均匀的聚乙烯颗粒、色母、碳酸钙抽入吹膜机 中。 ③吹膜:聚乙烯颗粒、色母和碳酸钙在吹膜机的加热筒内利用电热片加 热至熔融状态,温度控制在 120℃左右(聚乙烯的热分解温度为 335~450℃), 加热时间约为 60 分钟,利用螺杆传动输送到模具处,利用模具吹出成型,吹 出的薄膜利用传动装置向上进行牵引,同时进行冷却(使用空气自然冷却), 得到半成品塑料薄膜。该工序会有废气和设备噪声产生。 ④收卷:把吹膜后的半成品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收卷成筒料,包装后即 为成品塑料膜。 ⑤切膜:将需要切割的薄膜卷筒通过切袋机按照不同的要求切割成规定 的尺寸,同时进行封口成袋。该工序会有边角料和设备噪声产生。 ⑥冲压:使用冲床对半成品的边角进行冲压裁切,包装后即为成品塑料 袋。该工序会有边角料和设备噪声产生。 ⑦包装:将制作好的成品出厂销售。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废气:主要为吹膜过程产生的废气; 噪声:主要为混料机、吹膜机、切袋机、冲床、破碎机等机械设备运转 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包装袋、边角料、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 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所在 地现状为现有构筑物和荒草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不存在原建设 项目遗留的环境问题,主要环境问题为周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 21 — 污染 问题 废气、固废和噪声,周边村庄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生活噪声, 以及道路上过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噪声及扬尘。 — 22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关于确认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函》(清环函[2011]317 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1)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报告采用《清远市生态环境 质量报告书 2021 年(公众版)》中项目所在区域清新区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 2021 年清远市清新区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下表。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污染 物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表 14 2021 年清新区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 现状浓 年评价指标 标准值 占标率 度 年平均质量浓度 8μg/m³ 60μg/m³ 13.33% 年平均质量浓度 22μg/m³ 40μg/m³ 55.00% 年平均质量浓度 39μg/m³ 70μg/m³ 55.71% 年平均质量浓度 22μg/m³ 35μg/m³ 62.86% 第 95 百分位数 24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1.1mg/m³ 4mg/m³ 27.50% 第 90 百分位数日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 145μg/m³ 160μg/m³ 90.63% 浓度 达标 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2021 年(公众版)》,项目所在区域 清新区 2021 年 SO2、NO2、PM10、PM2.5、O3 和 CO 等常规污染物年评价指标 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 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 (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 日~2022 年 9 月 5 日对项目西南面侧 245m 的大塝岗进行采样检监测。 大气环境监测点位及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 15 大气环境补充监测点位一览表 编号 点位名称 设置目的 方位及距离 G1 大塝岗 环境现状监测 SW,245m 注:清远市当季(秋季)主导风向为东北风。 监测 因子 采样日 期 表 16 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结果表 监测结果 评价标准 超标 采样时段 (mg/m³) (mg/m³) 率 监测因子 非甲烷总烃 占标率 最大占 标率 — 23 — 2022.9.3 非甲 烷总 烃 2022.9.4 2022.9.5 02:00~03:00 08:00~09:00 14:00~15:00 20:00~21:00 02:00~03:00 08:00~09:00 14:00~15:00 20:00~21:00 02:00~03:00 08:00~09:00 14:00~15:00 20:00~21:00 0.25 0.22 0.31 0.28 0.23 0.27 0.29 0.25 0.22 0.24 0.27 0.3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2.50% 11.00% 15.50% 14.00% 11.50% 13.50% 14.50% 12.50% 11.00% 12.00% 13.50% 15.00% 15.50%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域所监测点位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达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石坎河。根据《关于印发〈广 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石坎河(清新 县石矶顶至清新县龙颈圩)水质功能现状为综合用水,水质目标为Ⅲ类,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石坎河是滨江的一级支 流,滨江(清新大雾山至清新区自来水厂吸水口下游 500 米)水质功能现状为 饮用水,水质目标为Ⅱ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 类标准。 为了解滨江的水质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2021 年(公众版)》中地表水环境的监测结论:2021 年,我市对北江、连江、滃 江、滨江、潖江、漫水河、大燕河、三江河、吉田河、东陂水、笔架河、秦皇 河、龙塘河、乐排河、大排坑、黄坑河、澜水河等江河开展监测,设 51 个河 流监测断面。全市河流断面达标率为 92.2%,同比上升 7.9 个百分点;北江干 流、连江、滨江、潖江等河流断面水质总体稳定,以Ⅱ类为主,局部水域水质 有所好转;北江干流及连江、滨江等主要支流水质继续保持达标。 因此,滨江监测断面的水质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24 — (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所在地水体环 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不对 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并评价达标情况。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 1 号,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声 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清新府办〔2016〕40 号),项目所在区域未划定声环 境功能区,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该方案中的“乡村区域”,“乡村区域-(2) 村庄原则上执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及有交通干线经 过的村庄(指执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 2 类 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现状周边为小型工业企业和村庄,为居住、 工业混杂,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参照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参照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内,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原则上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建成后生产区域地面均进行硬化, 生产车间和危废仓等地面做好防渗防漏措施,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 径,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序 号 保护类别 1 大气环境(厂界外 500m 范围内) 表 17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保护 功能区划 保护内容 目标名称 类别 南星小学 学校/200 人 二类区 石口涌 村庄/35 户 二类区 新二村 村庄/60 户 二类区 新一村 村庄/50 户 二类区 大塝岗 村庄/60 户 二类区 大塱 村庄/65 户 二类区 与厂界位置关系 方位 距离(m) NW 475 NW 390 SW 55 W 85 SW 245 SE 150 — 25 — 2 3 4 声环境(厂界外 50m 范 围内) 地下水环境(厂界外 500m 范围内) 生态环境(新增用地范 围内) 东方红村 鱼花塘 村庄/50 户 村庄/15 户 二类区 二类区 SE SE 475 300 无 / / / / 无 / / / / 无 / / / / 一、废气 本项目吹膜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之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经由该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 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中排气筒高度为 15m 时对应的排放标准(排放浓度≤2000 (无量纲));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3kg/t 产品)。 吹膜废气中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到生产车间外,项目厂界无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 VOCs 在厂房外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18。 污染物项目 非甲烷总烃 — 26 — 表 18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 备注 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60mg/m³ (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 放限值 量:≤0.3kg/t 产品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企业边界浓度 (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 限值≤4.0mg/m³ 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处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1h 平均浓度值≤6mg/m3,监 (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 臭气浓度 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0mg/m3 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00(无量纲) 厂界无组织:厂界浓度限值 ≤20(无量纲) 组织排放限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排气筒高度为 15m 时对应的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 二、噪声 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 夜间≤50dB(A)。 三、固体废物 营运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 的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 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用作项目内绿化肥料,不外排到周边河流,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水污染物总量 总量 控制 指标 控制指标。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0.067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 0.042t/a,无组织排放量为 0.025t/a)。 — 27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现将可能影响及防 治措施阐述如下。 一、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运输车辆排 放的废气;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但这些污染物的排放源强较小,排放高 度较低,因此厂区施工期间排放的这些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范围 较小,影响程度较轻,不会对厂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 响。 为有效防治厂区建设施工可能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 施: 1、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2、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 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3、合理选择施工堆场的位置,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 4、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 扬尘。 5、施工过程中,应禁止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6、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扬尘对项目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会得到显著 降低。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平均按 3 人/d,施工时间计划为 2022 年 11 月~2023 年 1 月,施 工工期约为 3 个月。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依托周边自家生活设施,不在项 目所在地直接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 为 SS 和石油类。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悬浮物浓度高,水量少,经沉淀后全部用 — 28 — 于施工过程的循环使用、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 小。 为防止建筑施工对周围水体产生的石油类污染,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要求建筑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可能对周围水体产生石油类污 染现象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 其它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应妥 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 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只要加强管理、科学施工,厂区建筑施工过程中 产生的石油类污染是可以得到控制的。 2、对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加强管理,严禁这些固体废物 进入水体,对水体产生污染。 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 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 场。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水污染,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三、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源可近似作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其 施工期间离噪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计算公式如下: Lp=Lp0 – 20lg(r/r0) 式中:Lp: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压级,dB; Lp0:点声源在参考点产生的声压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对两个以上多个声源同时存在时,其预测点总声级采用以下公式: Leq=10lg(∑100.1Li) 式中:Leq: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dB(A); Li:第 i 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声级影响,dB(A)。 — 29 — 在不考虑各种衰减影响情况下,利用模式可模拟计算得到各施工机械在不 同距离处的噪声影响值,具体结果详见下表。 表 19 各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的噪声影响预测值 单位:dB(A) 距离 1m 10m 20m 50m 100m 150m 200m 250m 300m 350m 400m 声源 运输车辆 电锯、电刨 钻孔机 90 95 100 70.0 75.0 80.0 64.0 56.0 69.0 61.0 74.0 66.0 50.0 55.0 60.0 46.5 51.5 56.5 44.0 49.0 54.0 42.0 47.0 52.0 40.5 45.5 50.5 39.1 44.1 49.1 38.0 43.0 48.0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的增加而衰 减,距离声源 50m 处的声级值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昼间排放限值的要求,距离声源 200m 处的声级值可以达到 夜间排放限值的要求。由于最近的敏感点新二村距离项目厂界 55m,因此白天 施工噪声对新二村的影响较小。 为了尽量减小项目建设施工排放噪声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建设单位和 工程施工单位应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防治噪声污染: 1、禁止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 2、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 维修保养。 3、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对声环境质量 要求较高的敏感对象(例如新二村等),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必要时在高噪声源周边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对高噪 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 5、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 只要建筑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做好防范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将得 到有效的控制,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休息等不会产生影响。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 生活垃圾、机械维修废水和废机油。 对于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对环境影响 — 30 — 较小。 建筑施工废物如碎石、碎砖、砂土和失效的混凝土等,不能随意丢失,虽 然这部分废物不会污染环境,但是随意丢失会占领一定的空间或影响景观,应 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机械维修废水和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 废处置单位处置。 为减少厂区施工期间固废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 下措施: 1、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 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2、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 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 或流失。 3、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危险废物应及时 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做好施工期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的前 提下,可大大降低本项目施工带来的影响,而且,从其他工地的经验来看,只 要做好上述建议措施,可以把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 — 31 — 一、废气 1、污染物排放源汇总 运 表 20 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源汇总一览表 营 排气筒参数 最高 期 有组织 最高允 有组织 允许 环 所在车 产污 排气筒 污染物 产生速 风量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收集 处理方 处理 排放速 排放浓度 排放 高 内径 温度 许排放 排放 间 工序 编号 式 效率 (m³/h) (mg/m³) (t/a) 效率 (mg/m³) 量(t/a) 度 率 浓度 境 率(kg/h) (m) (℃) 速率 (kg/h) (mg/m³) (m) 影 (kg/h) 非甲烷 响 0.0183 3.65 0.140 85% 两级活 70% 0.0055 1.10 0.042 ≤60 / 和 车间 1、 吹膜 DA001 总烃 性炭吸 5000 15 0.4 25 臭气浓 ≤2000( 保 车间 2 附装置 / 少量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少量 / 无量纲) 度 护 表 21 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汇总一览表 措 无组织产生速 无组织排放速率 所在车间 产污工序 污染物 无组织产生量(t/a) 治理措施 无组织排放量(t/a) 施 率(kg/h) (kg/h) 车间 1、车间 2 — 32 — 吹膜 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0.0032 少量 0.025 少量 加强生产管理 0.0032 少量 0.025 少量 2、源强核算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吹膜废气。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颗粒、低密度聚乙烯颗粒和高密度 聚乙烯颗粒,吹膜工序加热后物料呈熔融状态,原料加热熔化的温度温度控 制在 120℃左右,低于聚乙烯的热分解温度(335~450℃),由于加热温度较 低,加热不会导致其分解,仅会有少量低沸点物质及封闭在高分子聚合物中 的单体挥发出来,其主要成分为有机原料单体,以非甲烷总烃计;另外,由 于吹膜工序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局部浓度较大时会形成臭气,以臭气浓度 计。 ①非甲烷总烃 参照《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上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海市环境保护局,2017 年 2 月),塑料袋膜制品制造挥发性有机物的产污系 数为 0.33kg/t 产品产量,本项目年产塑料膜、塑料袋 500 吨,年工作时间为 320 天,每天工作 24 小时,则吹膜过程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 0.165t/a,产生 速率为 0.0215kg/h。 项目拟针对吹膜工序产生废气的设备(即吹膜机)设置密闭隔间,密闭 隔间采取整体换风的方式更换新风量,换气次数参考《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 册(废气卷)》中涂料厂换气次数 20 次/小时,具体设置情况见下表。根据《浙 江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表 1-1 VOCs 认定收集效 率表”中车间或密闭间进行密闭收集的收集效率为 80~95%,本项目集气效率 按 85%计。 生产车 间 车间 1 车间 2 设备 名称 吹膜机 吹膜机 吹膜机 表 22 项目营运期吹膜废气收集情况一览表 单个密闭隔间尺寸 密闭隔 换气 间体积 次数 数量 长(m) 宽(m) 高(m) (m³) (次/h) 3 16.5 2.5 4 165 20 2 3.6 2.5 3.5 31.5 20 1 2 2.5 7 35 20 理论 风量 (m³/h) 3300 630 700 设计风 机风量 (m³/h) 5000 本项目吹膜废气拟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 33 — 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参考《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 (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粤环商〔2016〕796 号) 中对于常见治理设施治理效率的推荐数据取值,吸附法治理效率在 45~80%之 间,则本项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治理效率取 70%。本项目营运期吹膜废 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见下表。 生产 工序 吹膜 总计 表 23 项目营运期吹膜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生速 排放速 排放浓 排放形 产生 排放 产生浓度 污染物 率 率 度 式 量(t/a) (mg/m³) 量(t/a) (kg/h) (kg/h) (mg/m³) 有组织 0.140 0.0183 3.65 0.042 0.0055 1.10 排放 非甲烷 总烃 无组织 0.025 0.0032 / 0.025 0.0032 / 排放 非甲烷 / 0.165 0.0215 / 0.067 0.0087 / 总烃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吹膜废气通过收集处理后,经由排气筒 DA001 排放 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0mg/m³)。 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附录 B,单位合 成树脂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计算方法如下: A C实  Q T产  10 6 式中: A——单位合成树脂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 产品; C 实——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³;排气筒 DA001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为 1.10mg/m³; Q——排气筒单位时间内排气量,m³/h;排气筒 DA001 单位时间排气量为 5000m³/h; T 产——单位时间内合成树脂的产量,t/h;本项目年产 500 吨塑料制品,每 天工作 24 小时,年工作时间为 320 天,年作业时长为 7680h,则单位时间合成 — 34 — 树脂产量为 0.065t/h。 根 据 以 上 数 据 , 本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量 A=C 实 · Q/T 产 ×10-6=1.10*5000/0.065*10-6=0.085(kg/t 产品),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 放量≤0.3kg/t 产品),故符合排放限值要求。 ②臭气 项目在吹膜过程中伴随着少量臭气的产生,臭气浓度无法进行估算。吹 膜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随着吹膜废气被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 理,最终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3、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吹膜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项目拟设置密闭 隔间对吹膜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最终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设置密闭隔间对吹膜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属于《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表 A.2 塑料 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塑料薄膜制造过程控制 技术中的“密闭过程”;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 制品工业》(HJ1122-2020)“表 A.2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 行技术参考表”,塑料薄膜制造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的可行技 术中均包括“吸附”,因此本项目吹膜废气采用的处理措施两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属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通过工程分析,本项目吹膜废气通过收集处理后,经由排气筒 DA001 排 放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浓 度 可 以 达 到 《 合 成 树脂 工 业 污染 物 排放 标准》 (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0mg/m³),本项目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 烃排放量≤0.3kg/t 产品);吹膜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无法进行估算,类比同类项 — 35 — 目,通过收集处理及加强生产管理后,经由排气筒 DA001 排放的臭气浓度可 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排气筒高度为 15m 时对 应的排放标准的要求(排放浓度≤2000(无量纲)),厂界浓度可以达到《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要为厂界西南面 55m 处的新二村、 厂界西面 85m 处的新一村,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治理达 标后进入大气环境再经稀释扩散,不会对大气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 明显不良影响。 综上,经采取上述环保处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 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4、生产设施开停炉(机)等非正常情况分析 非正常情况指开停炉(机)、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生产设施 非正常工况或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状况。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主要考虑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情 况,或废气治理设施失效,但废气收集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废气未经处理直 接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情况等。 表 24 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放 源名 称 污染 物 非正常排 放原因 处理 效率 (%) 非正常 排放量 (kg/a) 非正常 排放速 率(kg/h) 非正常排 放浓度 (mg/m³) 单次 持续 时间 (h) 年发生 频次 (次) DA001 非甲 烷总 烃 两级活性 炭吸附装 置故障 0 0.0183 0.0183 3.65 1 1 非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虽然未超标,但是由于非正常工况 下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会较正常工况下的多,所以对环境不利影响程度增加。 建设单位应设置专人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定期对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 维护和保养,一旦发现设施运行异常,应立即停止相应设备的运行,迅速抢 修或更换,待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后恢复设备的运行。 — 36 — 5、监测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62、塑料 制品业 292”中年产 1 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 2921 的项目实行 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本项目年产 500 吨塑料制品(塑料膜、塑料袋),因此 本项目不属于简化管理的范围,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对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 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表 9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废气监测点位、监 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一览表”,使用除聚氯乙烯以外的树脂生产的塑料薄 膜制造(吹塑膜、双拉膜、流延膜、压延膜等)混料、挤出、吹膜、成型废 气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最低监测频次为 1 次/年;根据《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表 4 塑料制品 工业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属于 使用除聚氯乙烯以外的树脂生产的塑料薄膜制造的非重点排污单位混料、挤 出、吹膜、成型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 1 次/半年,臭气浓度监 测频次为 1 次/年。 对于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 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表 9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废气监测点位、监 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一览表”,使用除聚氯乙烯以外的树脂生产泡沫塑料/ 塑料制品行业,对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的最低监测频次为 1 次/年,对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监测频次各地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自行确定;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表 6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 次”,属于使用除聚氯乙烯以外的树脂生产的塑料制品制造(除塑料人造革 合成革制造外)的非重点排污单位,对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监测频次 为 1 次/年。 本项目属于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项目,其自行监测不参照《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和《排污 — 37 —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中的自行监测要 求,本次评价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对有 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自行监测要求执行。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不属 于主要排放口,属于其他排放口,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表 1 废气监测指标的最低监测频次”,非重点排污单位其 他排放口的监测指标为 1 次/年,因此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测频次为 1 次/年;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5.2.2 无 组织排放监测”“5.2.2.3 监测频次”中“钢铁、水泥、焦化、石油加工、有 色金属冶炼、采矿业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较重的污染源,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至 少开展一次监测;其他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的监测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测频次为 1 次/年。据此本项目运营 期废气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监测 项目 监测点位 有组 织排 放废 气 DA001 厂区内(厂房 门窗或通风 口外 1m 处) 无组 织排 放废 气 — 38 — 厂界(上风向 1 个点、下风 向 3 个点) 表 25 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因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 子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非甲烷 手工监测, (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 总烃 1 次/年 别排放限值(≤60mg/m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臭气浓 手工监测, 表 2 中排气筒高度为 15m 时对应的排 度 1 次/年 放标准(≤2000(无量纲))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 非甲烷 手工监测, 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 总烃 1 次/年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6mg/m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非甲烷 手工监测, (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 总烃 1 次/年 污染物浓度限值(企业边界浓度限值 ≤4.0mg/m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臭气浓 手工监测, 表 1 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厂 度 1 次/年 界浓度限值≤20(无量纲))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二、废水 1、污染物排放源汇总 表 26 废水污染物排放源汇总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情况 序 号 产 污 环 节 类 别 污染物 种类 1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CODCr BOD5 SS 氨氮 产生 量(t/a) 产生浓 度(mg/L) 0.034 0.018 0.031 0.003 285 150 260 28.3 治理设施情况 处理能 力 0.38m³/d 治 理 工 艺 厌 氧 处 理 治理 效率 15% 9% 30% 3% 是否 为可 行技 术 是 废水 排放 量 0 污染物排放情 况 浓度 (mg/L) 排放 量 (t/a) / / / / 0 0 0 0 排 放 方 式 排 放 去 向 排 放 规 律 不 排 放 / / 排放口基 本情况 编 号 类 型 / / — 39 — 2、源强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 15 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 320 天,不在厂区内 食宿的员工生活用水系数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 (DB44/T 1461.3-2021)国家行政机构无食堂和浴室的办公楼用水定额先进值 10m³/(人·a),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0.47m³/d、150.0m³/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38m³/d、120.0m³/a。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NH3-N 等。根据《排放源统计 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生 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数据,本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属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于五区,化学需氧量的产生系数为 285mg/L、氨氮的产生系数为 28.3mg/L;参考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表 3.1.9 各类建筑物各种排水污染浓 度表(mg/L)”中办公楼、教学楼的综合浓度 195~260mg/L,本项目 SS 产生浓度 取最大值 260mg/L;参照《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第三版)生活污水产生 浓度 100~200mg/L,本项目 BOD5 的产生浓度取 150mg/L。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内绿化肥料,不外排到 周边河流。根据生活污水水质状况,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中各项污染物产生情况 见下表。 污水种类 生活污水 120.0m³/a 表 27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主要污染物 CODCr BOD5 产生浓度(mg/L) 285 150 产生量(t/a) 0.034 0.018 化粪池出水产生浓度(mg/L) 242.3 136.5 化粪池出水污染物产生量(t/a) 0.029 0.016 SS 260 0.031 182.0 0.022 NH3-N 28.3 0.003 27.5 0.003 3、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现状区域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内绿化肥料,不外排到周边河流。项目厂区西南 面现状为荒草地,项目建成后拟用作厂区绿化区域。经估算,厂区内可用于消纳 — 40 — 项目生活污水的绿地面积约为 150 ㎡。 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 1 部分:农业》(DB44/T1461.1-2021) 表 A.4“花卉灌溉用水定额表”花卉种植类中采用地面灌方式灌溉园艺树木的综 合用水定额值 662m³/亩·年(按照最不利情况取值),则本项目绿化用水量约为 148.9m³/a。而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20.0m³/a,小于本项目绿化用水量,因 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项目内绿化肥料的方案可行。如遇连续雨 天,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暂存在化粪池中,待天气好转再用作绿地肥料。本项目化 粪池有效容积约为 10m³,本项目生活污水日产生量为 0.38m³,可以容纳 26 天 产生的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化粪池足够容纳连续雨天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混料机、吹膜机、切袋机、冲床、破碎机 等机械设备,噪声级范围在 70~85dB(A)之间。 根据《环境噪声控制》(刘惠玲主编,2002 年 10 月第 1 版),机器振动、 影响邻居的情况下采取隔振处理的措施降噪效果为 5~25dB(A)。本项目设备采取 基础减振措施后的降噪效果取 10dB(A)。 具体设备噪声源强及其声源控制措施详见下表。 表 28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及其控制措施一览表 声功率 降噪效 实际产 所在建筑物名 声源控制 级 果 生强度 称 措施 (dB(A)) (dB(A)) (dB(A)) 序 号 噪声声 源 1 切袋机 1 车间 1 75 基础减振 10 65 2 切袋机 2 车间 1 75 基础减振 10 65 3 切袋机 3 车间 1 75 基础减振 10 65 4 切袋机 4 车间 1 75 基础减振 10 65 5 冲床 1 车间 1 74 基础减振 10 64 6 破碎机 1 车间 1 85 基础减振 10 75 7 混料机 1 车间 1-隔间 70 基础减振 10 60 8 吹膜机 1 车间 1-隔间 75 基础减振 10 65 运行时段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1:00、 14:00~17:00 全天 — 41 — 9 10 吹膜机 2 吹膜机 3 车间 1-隔间 车间 1-隔间 75 75 基础减振 基础减振 10 10 65 65 11 混料机 2 车间 2 70 基础减振 10 60 12 切袋机 5 车间 2 75 基础减振 10 65 13 切袋机 6 车间 2 75 基础减振 10 65 14 切袋机 7 车间 2 75 基础减振 10 65 15 切袋机 8 车间 2 75 基础减振 10 65 16 冲床 2 车间 2 74 基础减振 10 64 17 破碎机 2 车间 2 85 基础减振 10 75 18 19 20 吹膜机 4 吹膜机 5 吹膜机 6 车间 2-隔间 1 车间 2-隔间 1 车间 2-隔间 2 75 75 75 基础减振 基础减振 基础减振 10 10 10 65 65 65 全天 全天 8:00~11:00、 14:00~17: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8:00~12:00、 14:00~18:00 全天 全天 全天 本项目全部声源位于室内,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然后按室 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 声级。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分别为 Lp1 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 ①近似求出: 式中: Lp2 = Lp1 − TL + 6 ①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 42 — 图 4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 ①按下式②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 Q 4 + 2 R 4πr Lp1 = Lw + 10lg ②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 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 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 = Sα 1−α ,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²;α为平均吸声 系数,本项目取 0.06;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②按下式③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Lp1i T = 10lg N j=1 100.1Lp1ij ③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 — 43 — N——室内声源总数。 ③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④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 级: 式中: Lp2i T = Lp1i T − TLi + 6 ④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根据《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手册》 (机械工业出版社,马大猷),单层玻璃的隔声量约 26dB(3mm 厚)~34dB(8mm 厚),钢质门隔声量约 20~22dB。混料机等机械设备均在厂房内安置,本项目生 产车间和吹膜设备 3 个密闭隔间为钢结构,辅助部分为混凝土框架结构,产噪设 备通过建筑墙体阻隔进行主动降噪,另外由于声音传播的物理特性,噪声随距离 会有一定的衰减。根据各建筑材料理论隔声量,考虑门窗面积和开门开窗对隔声 的不利影响,本项目车间 1、车间 2 和 3 个密闭隔间的综合隔声量取 20dB。 ④按下式⑤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 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式中: Lw = Lp2 T − 10lgS ⑤ 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²。 (2)室外声源预测方法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 、 障碍物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在预测时,为留有较大的余地,以噪声对环境最不利的情况为前提,只考虑 几何发散和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其它因素的衰减,如大气吸收、地面效应引 起的衰减和其他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如绿化林带引起的衰减和建筑群噪声衰 — 44 — 减)等均作为预测计算的安全系数而不计。 ①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Adiv) 室外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为: 式中: Lp r = Lp r0 − 20lg r r0 ⑥ 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压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式⑥中第二项表示了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 Adiv = 20lg r r0 ⑦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如果声源处于半自由声场,则式⑥等效为下式⑧或⑨: 式中: Lp r = Lw − 20lgr − 8 ⑧ 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A); Lw——由点声源产生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式中: LA r = LAw − 20lgr − 8 ⑨ LA(r)——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A); LAw——点声源 A 计权声功率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②障碍物引起的衰减(Abar) — 45 — 位于声源和预测点之间的实体障碍物,如围墙、建筑物、土坡或地堑等起声 屏障作用,从而引起声能量的较大衰减。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可将各种形式的屏 障简化为具有一定高度的薄屏障。 如下图 5 所示,S、O、P 三点在同一平面内且垂直于地面。 定义δ=SO+OP-SP 为声程差,N=2δ/λ为菲涅尔数,其中λ为声波波长。 在噪声预测中,声屏障插入损失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简化处理。 屏障衰减 Abar 在单绕射(即薄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0dB;在双绕射(即 厚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5dB。 O S P 图 5 无限长声屏障示意图 A)有限长薄屏障在点声源声场中引起的衰减 首先计算下图 6 所示三个传播途径的声程差δ1,δ2,δ3 和相应的菲涅尔数 N1、N2、N3。 R O O O S 图 6 有限长声屏障传播路径 声屏障引起的衰减按下式⑩计算: bar =− 10lg 式中: 1 3 + 20 1 + 1 3 + 20 2 + 1 3 + 20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 46 — ⑩ 3 N1、N2、N3——图 6 所示三个传播途径的声程差δ1,δ2,δ3 相应的菲涅尔数。 当屏障很长(作无限长处理)时,仅可考虑顶端绕射衰减,按下式⑪进行计 算。 bar =− 10lg 式中: 1 3 + 20 ⑪ 1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N1——顶端绕射的声程差δ1 相应的菲涅尔数。 B)双绕射计算 对于下图 7 所示的双绕射情形,可由下式⑫计算绕射声与直达声之间的声 程差δ: 式中: = ss + sr + δ——声程差,m; 2 + 1 2 2 − ⑫ a——声源和接收点之间的距离在平行于屏障上边界的投影长度,m; dss——声源到第一绕射边的距离,m; dsr——第二绕射边到接收点的距离,m; e——在双绕射情况下两个绕射边界之间的距离,m; d——声源到接收点的直线距离,m。 屏障衰减 Abar 参照《声学 户外声传播的衰减 第 2 部分:一般计算方法》 (GB/T 17247.2-1998)进行计算。计算屏障衰减后,不再考虑地面效应衰减。 e R S — 47 — e R S 图 7 利用建筑物、土堤作为厚屏障 (3)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 间为 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 工作时间为 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1 Leqg = 10lg T 式中: N i=1 0.1LAi ti 10 + M j=1 tj 100.1LAj ⑬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 界噪声评价量为昼间等效 A 声级(Ld)、夜间等效 A 声级(Ln),夜间频发、 偶发噪声的评价量为最大 A 声级(LAmax);“昼间”是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 时段,“夜间”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因此计算昼间等效 A 声级 (Ld)的贡献值时上式⑬中的 T 取值 16h(即 57600s),计算夜间等效 A 声级(Ln) 的贡献值时上式⑬中的 T 取值 8h(即 28800s)。 2、厂界达标分析 — 48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以车间 1 西南角为 原点建立坐标系,则本项目室内声源相关参数及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表 29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声源源 空间相对位置(m) 强 序 号 建 筑 物 名 称 1 2 3 4 车 间1 5 6 7 8 9 车 间 1-隔 间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车 间2 噪声 声源 切袋 机1 切袋 机2 切袋 机3 切袋 机4 冲床 1 破碎 机1 混料 机1 吹膜 机1 吹膜 机2 吹膜 机3 混料 机2 切袋 机5 切袋 机6 切袋 机7 切袋 机8 冲床 2 破碎 声功率 级 /dB(A) X Y Z 距室 内边 界距 离/m 65 11.43 5.41 1 2.5 55.09 65 10.42 3.92 1 2.5 55.09 65 9.44 2.49 1 2.5 55.09 65 8.44 0.94 1 2.5 55.09 64 1.57 -0.4 1 0.5 60.10 75 1.94 0.1 1 1.2 66.60 60 3.51 2.42 1 1.25 55.03 65 9.74 11.49 1 1.25 60.03 65 7.6 8.44 1 1.25 60.03 65 5.4 5.19 1 1.25 60.03 60 16.98 -5.98 1 4.7 48.49 65 22.76 -4.53 1 1.5 55.10 65 24.84 -6.07 1 1.5 55.10 65 26.98 -7.37 1 1.5 55.10 65 28.91 -8.75 1 1.5 55.10 64 15.76 -7.81 1 2.5 53.02 75 16.31 -6.99 1 3.5 63.67 室内 边界 声 /dB(A) 建筑物 插入损 失 /dB(A) 建筑物外噪 声 建 筑 声压 物 级 外 /dB(A) 距 离 /m 26 42.29 1 26 39.23 1 26 39.69 1 — 49 — 18 19 20 车 间 2-隔 间1 车 间 2-隔 间2 机2 吹膜 机4 吹膜 机5 吹膜 机6 65 20.47 -9.69 1 1.2 65.36 65 21.55 -10.34 1 1.1 65.41 65 25.76 -13.25 1 1 64.72 26 42.36 1 26 38.72 1 由于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应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将本项目声源的 空间分布情况、源强和运行时间及时间段、建筑物相关参数(位置、尺寸、隔声 量、吸声系数等)输入噪声预测软件,软件运算后统计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贡献 值,得到本项目厂界外 1m 处昼夜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序 号 预测点 位置 1 东厂界 外 1m 南厂界 外 1m 西厂界 外 1m 北厂界 外 1m 2 3 4 表 30 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一览表 最大贡献值出现的位置 最大贡 评价 献值 x 坐标 y 坐标 离地高度 时段 (dB(A)) (m) (m) (m) 昼间 38.98 -14.05 1.2 35.12 夜间 41.53 -10.34 1.2 13.83 昼间 0.87 -1.84 1.2 46.5 夜间 -0.7 -0.7 1.2 34.33 昼间 7.02 12.13 1.2 50.01 夜间 7.31 12.54 1.2 45.13 昼间 13.48 19.8 1.2 39.48 夜间 13.48 19.8 1.2 33.26 标准限 值 (dB(A)) ≤60 ≤50 ≤60 ≤50 ≤60 ≤50 ≤60 ≤50 是否达 标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仍可按下述意见进一步提高噪声防控水平: (1)建设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将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 (2)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各单元的平面布置,将噪声影响较大的设 备放在远离厂界、远离敏感点位置,高噪声设备位于车间内,采用围墙屏蔽。 (3)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内工作。 通过以上噪声控制措施,可有效地降低项目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50 — 3、监测要求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 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 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等要求,本项目营运期噪声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监测 项目 监测点 位 监测因 子 东厂界 南厂界 噪声 西厂界 等效连 续A声 级 北厂界 表 31 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 执行标准 频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1 次/ 季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标准限值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排情况 本项目机油不在厂区内暂存,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时委外更换机油,因此本项 目不产生废油桶,因此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①原材料包装袋;②边角 料;③含油抹布及手套;④废机油;⑤废活性炭;⑥生活垃圾;⑦化粪池污泥。 ①原材料包装袋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在原料拆封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包装固废,主要为塑料 袋等,类比相似项目,原材料包装袋的产生量约为 0.5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 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原材料包装袋的分类代码为 292-001-07,回 用于产品包装环节,不作为一般固废管理。 ②边角料 项目营运期切膜和冲压工序会产生边角料,该部分固废产生量约为 1t/a。根 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边角料的分类代码为 292-001-06,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混料工序,不作为一般固废管理。 ③含油抹布及手套 — 51 — 本项目各类生产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及手套,估算 产生量约为 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弃含油抹布 及手套在其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内,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 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其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 圾”,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因此本项目生产过程日常产生的少量废弃含油 抹布及手套可混入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理。 ④废机油 本项目机械设备运行时需要用到机油,设备在维修保养更换时会产生废机 油,废机油的产生量约为 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类 中“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 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物代码为 900-214-08。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 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⑤废活性炭 本项目产生的吹膜废气拟采用 2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为保证废 气达标排放,活性炭需定期更换,拟更换周期为一年四次,由此产生废活性炭。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为 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类中“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废物代码为 900-039-49。该部分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 废处置单位处置。 本项目设置 2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包括 2 个串联的活性炭箱,使用 蜂窝活性炭。通过工程分析,活性炭吸附对有机废气的去除量为 0.098t/a。根据 《简明通风设计手册》P517 可知,活性炭有效吸附量:qc=0.24kg/kg 炭,则活性 炭理论消耗量为 0.408t/a。 根据本项目设计资料(详见下表 32),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次装填总 量为 0.484t。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年需要更换四次活性炭,故本项目废活性 炭的产生量为每年使用的活性炭的量加上每年吸附的有机废气的量,即 — 52 — 0.484*4t/a+0.098t/a=2.034t/a。 类别 处理设施 功率 型号 外壳材质 单套外观尺寸(mm) 单套 装填 量 活性 炭规 格 活性炭总数 量 活性炭层数 每层碳层数 量 每层碳层厚 度(mm) 装填量(m³) 装填量(t) 种类 单块规格 (mm) 表 32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参数 废气处理设施 1 废气处理设施 2 活性炭吸附 活性炭吸附 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 装置 1# 装置 2# 3# 4# 5.5kW 7.5kW 4-72-4A 4-72-7A 201 不锈钢 201 不锈钢 820*710*770 820*710*770 2100*1000*1100 2100*1000*1100 120 120 320 320 2 2 2 2 60 60 160 160 100 100 100 100 0.12 0.066 蜂窝 0.12 0.066 蜂窝 0.32 0.176 蜂窝 0.32 0.176 蜂窝 100×100×100 100×100×100 100×100×100 100×100×100 注:蜂窝活性炭堆积密度按 550kg/m³计。 表 33 活性炭理论消耗量和废活性炭产生量一览表 活性炭理论消 两级活性炭装填 活性炭总用量 吸附有机废气量 (t/a) 耗量(t/a) 量(t/次) (t/a) 0.098 0.408 0.484 1.936 废活性炭产生 量(t/a) 2.034 根据上表的计算结果,本项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活性炭用量大于活性炭 理论消耗量,可满足废气吸附的需求。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2.034t/a。 图 8 本项目单个活性炭箱内部结构示意图 — 53 — ⑥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 15 人,年工作日为 320 天,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按 0.51kg/(d·人)计,约为 7.65kg/d,产生量约为 2.45t/a。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 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⑦化粪池污泥 根据相关资料类比,每 1000t 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会产生 0.25t 的 污泥,则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产生污泥的量为 0.03t/a。根据《一般固 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化粪池污泥的分类代码为 292-001-62, 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序 号 1 2 固废名称 3 原材料包装袋 边角料 含油抹布及手 套 4 废机油 5 废活性炭 6 生活垃圾 7 化粪池污泥 表 34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表汇总 预计产生 是否属于危 产生工序 量(t/a) 险废物 原料拆封 0.5 否 切袋、冲压 1 否 设备维修 0.02 是 保养 设备维修 是 0.02 保养 废气处理 2.034 是 员工办公 2.45 否 生活 生活污水 0.03 否 处理 / / 一般固废分 类代码 292-001-07 292-001-06 900-041-49 / 900-214-08 / 900-039-49 / / / / 292-001-62 危废代码 表 35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一览表 危险 产生工 危险 序 危险废 危险废物 产生量 主要成 有害成 产废周 污染防治措 废物 序及装 形态 特征 号 物类别 代码 (t/a) 分 分 期 施 名称 置 * 含油 设备维 抹布 设备维 1 HW49 900-041-49 0.02 固态 废机油 废机油 修保养 T / 及手 修保养 时 套 暂存在危废 仓,分类收 设备维 废机 设备维 集、密封包 2 HW08 900-214-08 0.02 液态 废机油 废机油 修保养 T,I 油 修保养 装、分区存 时 放,贮存周 期不超过 1 — 54 — 3 废活 HW49 900-039-49 2.034 性炭 活性 废气处 固态 炭、 VOCs 3 个月 理 VOCs 年 暂存在危废 仓,分类收 集、密封包 T 装、分区存 放,贮存周 期不超过 1 年 注:*T 指毒性(Toxicity),I 指易燃性(Ignitability)。 工序/ 生产 线 原料 拆封 切袋、 冲压 设备 维修 保养 设备 维修 保养 废气 处理 表 36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固体废 装置 固废属性 核算方 产生 处置 物名称 工艺 法 量(t/a) 量(t/a) 第Ⅰ类一 原材料 直接 / 般工业固 类比法 0.5 0.5 包装袋 回用 体废物 切袋 第Ⅰ类一 破碎 物料衡 机、冲 边角料 般工业固 1 后回 1 算法 床 体废物 用 含油抹 生产 委外 布及手 危险废物 类比法 0.02 0.02 设备 处置 套 生产 设备 废机油 活性 炭吸 附装 置 废活性 炭 危险废物 类比法 危险废物 物料衡 算法 0.02 委外 处置 2.034 委外 处置 0.02 2.034 最终去向 回用于产品 包装环节 经破碎机破 碎后回用于 混料工序 委托环卫部 门统一收集 处置 交由有资质 的危废处置 单位处置 交由有资质 的危废处置 单位处置 员工 委托环卫部 办公 生活垃 产污系 委外 办公 生活垃圾 2.45 2.45 门统一收集 室 圾 数法 处置 生活 处置 生活 第Ⅰ类一 委托环卫部 化粪 化粪池 产污系 委外 污水 般工业固 0.03 0.03 门统一收集 池 污泥 数法 处置 处理 体废物 处置 注:固废属性指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等。 2、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原材料包装袋、边角料和化粪池污泥,暂 存于一般固废仓。原材料包装袋回用于产品包装环节,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 用于混料工序,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55 — 2)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和废活性炭。本项目 产生的含油抹布及手套无法进行单独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处置,全部环节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机油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定期 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检及维护,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申报制度,按照有关 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标记,并按其数量、性质、去向等登记入档,对危险 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都要有追踪的账目和手续, 由专用运输工具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使项目危险废物由产生至无害化的 整个过程都得到控制,保证每个环节均对环境不产生污染危害。 具体建议如下: 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A、危险固体废物的暂存场要求有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必须做水 泥硬底化防渗处理,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B、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 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C、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但需留有搬运通道;管理人 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 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必 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 取措施清理更换。 ②运输过程 A、通过使用手推车辆将危险废物从厂区内产生环节运输到贮存场所,危险 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储存,运输过程要保证包装处于密封状态,确保危险废物在厂 区内的运输过程不会发生倾倒、破损以及液体泄漏。 B、专用车辆在厂内运输危险废物的过程中应保持密闭状态。 C、项目需外送处置的危险废物,先用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 — 56 — 止渗漏、扩散的容器贮存,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 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及发生泄漏的处理方法等。 D、要求尽快落实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或合同,执行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处置许可证的单位,或 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废物 的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E、保证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③处置 企业须根据管理台账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环 保部门进行备案。台账应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 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 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 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 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 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 转移联单。企业还需制定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 开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和固体废物管理员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3)生活垃圾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垃圾分类处理,交由 环卫部门清理运走进行无害处理,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以免散发 恶臭、孽生蚊蝇。 表 37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 号 贮存场 所(设 施)名称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 码 HW08 900-214-08 危废仓 废机油 废活性 炭 HW49 900-039-49 1 2 位置 厂区 北面 占地 面积 20 ㎡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桶装 8t ≤1 年 袋装 10t ≤1 年 — 57 —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措施处理处置后,可以得到 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符合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不会对周围 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五、地下水、土壤 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 本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种类为吹膜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员工办公生活 污水(CODCr、BOD5、SS、NH3-N)、一般工业固废(原材料包装袋、边角料、 化粪池污泥)、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无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污 染物排放,因此不考虑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内绿化肥料, 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NH3-N,无重金属等非持 久性污染物,而且污水收集管道和三级化粪池采取水泥砂浆抹面防渗处理,因此 不考虑生活污水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有一般固废仓和危废仓,地面采取水泥面硬化防渗措施,因此本项 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存在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 2、防控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 防渗分区一般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 为危废仓;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化粪池、一般固废仓和通 道;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之外的办公区域等为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要求,危废仓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为 1m 厚 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 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危废仓应做好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 措施,设置收集渠截留泄漏液体,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密封包装、分区存放。在 — 58 — 严格做好相应设施的防渗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重点防渗区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 成较大影响。 ②一般防渗区 根据一般防渗区的要求,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化粪池、一般固废仓应采用 等效黏土防渗层参数为 Mb≥1.5m,K≤1×10-7cm/s 的防渗层;固体废物采用专用 容器储存,在严格做好相应设施的防渗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一般防渗区不会对地 下水及土壤造成较大影响。 ③简单防渗区 采用混凝土施工,可以满足防渗系数≤1×10-7cm/s,达到一般污染防渗的要求。 一般污染防渗区基本不会发生物料的淋渗作用,正常存储状态下,不会发生污染 物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问题。若发生物料泄漏,及时处理,污染物在地面存在 时间较少,且地面基本防渗层可以短时间阻止污染物的下渗。因此,本评价认为 正常存储情况下,简单防渗区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防渗分区 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 表 38 各防渗分区防渗要求一览表 具体生产单元 防渗技术要求 防渗层至少为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 ≤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危废仓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 ≤10-10cm/s) 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 等效黏土防渗层参数为 Mb≥1.5m, 化粪池、一般固废仓和通道 K≤1×10-7cm/s 办公室、杂物房 采用混凝土施工,满足防渗系数≤1×10-7cm/s 3、跟踪监测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 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需开展跟踪监测。 六、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南星工业区内,项目周边主要为南星工业区 陶瓷厂、废弃厂房和空地,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 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的建设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 59 — 七、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物质识别 表 39 本项目涉及到的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序号 风险物质名称 厂区最大存在量(t) 临界量(t) 1 油类物质(废机油) 0.02 2500 2 油类物质(设备内机油) 0.02 2500 合计 备注:本项目不涉及机油的贮存,当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委外更换机油。 Q(qn/Qn) 8×10-6 8×10-6 1.6×10-5 2、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 本项目机油在设备中,更换下来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仓。 根据风险物质识别结果,本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与其临界量比值之和 Q <1,因此可直接判断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风险单元 车间 1、车间 2 危废仓 活性炭吸附装置 表 40 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 主要风险物质 环境风险事件情景 环境影响途径 机油 泄漏、火灾爆炸 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 废机油 泄漏、火灾爆炸 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 废气 事故排放 大气环境 3、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类别 泄漏 火灾 废气事故 排放 — 60 — 表 41 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一览表 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 生产车间、危废仓应做好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设置收集 渠截留泄漏液体。 建立完善的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并时刻保证其使用有效,同时设置事故应急 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可及时收集消防废水,待火灾结束后经槽车装运, 委托处理。 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实行目标责任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现 场作业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操作,特别在易发生事故工序,应坚决杜绝 为了提高产量等而不严格按要求配料、操作等情况,并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 况,对废气处理系统中的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派专人巡视,遇 不良工作状况时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作业,杜绝事 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位主管。风机等重要设备一用一备,发生故障 时可自动启动备用设备。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 目 非甲烷总 烃 吹膜废气排放 口 DA001 臭气浓度 大气环境 非甲烷总 烃 车间 1、车间 2 臭气浓度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环境保护 措施 执行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设置密闭 放标准》(GB31572-2015) 隔间+两级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 活性炭吸 附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15m 高排 (GB14554-93)表 2 中排 气筒排放 气筒高度为 15m 时对应的 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 企 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 加强生产 值 管理 厂区内无组织:《固定污染 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 标准》(DB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 排放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生产 (GB14554-93)表 1 中新 管理 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 CODCr、 三级化粪 BOD5、SS、 池 氨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声环境 生产设备 机械噪声 隔声、减振 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 / / / 电磁辐射 原材料包装袋回用于产品包装环节;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混 料工序;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 固体废物 收集处置;废机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定期交由有 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废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 ①重点防渗区:防渗层至少为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 土壤及地下水 ≤10-10cm/s); 污染防治措施 ②一般防渗区:应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参数为 Mb≥1.5m,K≤1×10-7cm/s 的防渗层; ③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施工,满足防渗系数≤1×10-7cm/s。 — 61 — 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62 — / 生产车间、危废仓应做好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设 置收集渠截留泄漏液体。 建立完善的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 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实行目标责任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 行。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对废气处理系统中的各设施设备进行定 期检查及保养,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时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 业,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 位主管。风机等重要设备一用一备,发生故障时可自动启动备用设备。 / 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的各项环境保护 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 展,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 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 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 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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