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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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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 ——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省直有 关单位,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根据有关部门部署要求,自2023年起,原“江西省主要学科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整合并入“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作 为该计划的子项目,并更名为“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带头人培养项目”)。 根据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编制了《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 ——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 给你们,请按照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 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带头人培养项目下设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两个类别,领军 人才分为学术类、技术类和产学研类;青年人才分为学术类、 技术类和产学研类。 1 二、遴选方式 带头人培养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通过网评和会评两轮 评审遴选。 三、申报推荐渠道 省直各有关单位主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 位,通过各自主管部门渠道推荐申报。其他企事业单位通过属 地科技管理部门渠道推荐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各申报(推荐)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人才推荐、培养、使 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和科研 诚信审核。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加强对申报材料 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的真实有效。申报人应客观、如 实、完整地填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 虚作假。对于申报人填写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 报资格,并暂停申报资格三年。对于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 核不到位的申报(推荐)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限定下一年度推荐名额、暂停推荐资格等处理。 2.各申报(推荐)单位要按照申报推荐时间安排,及时完 成申报推荐工作。推荐申报人选名单须正式行文报送省科技厅, 并与线上申报系统(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推送名单 2 一致。 (二)限项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报带头人培养项目1项。 2. 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每位申请人拟开展科研项目 的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同一法人单 位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 但未按要求完成科技计划合同签订的人员;省级科技计划立项 项目到期但未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的人员 (课题组前3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双千计划”(包 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成员)的人员;已入选“赣鄱俊才支持计 划”其余子项目的人员,包括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的高层次高技能 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原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原“井冈学者”特聘 教授奖励计划)等。 4.省科技厅原省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 对象)获得者项目验收通过后、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青年 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原青年“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奖励计划)获得 者支持期结束后,可申报带头人培养项目领军人才类别。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 3 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等作出承诺。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 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必须出具《实验 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 围一致。 4.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 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 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 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 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 关规定要求报批。 五、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人、申报单 位和推荐(主管)部门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 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 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 在网上完成。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4 2.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申报单位、推荐(主 管)部门在申报前,均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 印章的,可向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3年5月10日起,申报人可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 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推荐(主管)部 门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 动关闭,不予受理。 1.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7时。 2.申报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7时。 3.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 17时。 (三)项目申报受理咨询 1.项目受理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事务中心 丰涛 联系电话:0791-86200587、88175549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2.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咨询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联系电话:0791-86226025 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 QQ 群号:172195919 5 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 群号:855271960 3.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引智与人才处 佘彦、徐安 联系电话:0791-86253731、86385971 附件:1.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学术 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学术 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流程 江西省科技厅 2023年 5月 9日 6 附件1 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 人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带头人培养项目”),重点围绕我省 “2+6+N”产业发展需求,培养一批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 人才和较强科研领军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推动我省在关键领 域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问题上实现突破。带头人培养项目坚持 “四个面向”,重点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鼓励高校、 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我省“科创飞 地”的科研人员申报带头人培养项目技术类。 一、带头人培养项目领军人才类别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应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2.应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 科研人员和技术装备,有研发经费投入,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 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原则上要求该企业上年度研发 7 经费支出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投入证明(包含 有企业研发支出具体数额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 报表、统计报表等)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应是全职在赣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中青 年科技人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坚守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在所在行业或领域 的科研业绩获得专业同行公认,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 强的科研领军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 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来自企业的申报人年龄可放宽两年 (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领军人才分为学术类(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 研人员申报)、技术类(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 和产学研类(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 省内企业在省外设立的“科创飞地”全职引进的科研人员,凭省内 企业提供的全职工作证明文件,可依托省内企业申报带头人培 养项目领军人才技术类。 1.领军人才(学术类)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取得博士学位,同时作为主持人完 成两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取得突 出科研业绩。 8 2.领军人才(技术类)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产品开发及技术进步方面获得过国家发明 专利(排名要求前3位)或省级以上新产品(排名要求前3位)2 项以上。 3.领军人才(产学研类)申报人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的高 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申报,也可依托拟开 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申报;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具有五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经验和较高技术、产品开发能力, 在企业技术进步、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申报学科、技术领域 1.学术类申报学科领域:数理科学;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 医药与卫生科学;电子与信息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农业与 生物科学。 2.技术类、产学研类申报行业领域:“2+6+N”产业技术领 域。 (四)组织方式与支持强度、执行年限和资助方式 1.组织方式:公开竞争。 2.资助方式与支持强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50万元。 3.执行年限:2—3年。 二、带头人培养项目青年人才类别 (一)申报单位条件 9 1.应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2.应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 科研人员条件和技术装备,有研发经费投入,有健全的科研管 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原则上要求该企业上年度研发 经费支出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投入证明(包含 有企业研发支出具体数额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 报表、统计报表等)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应是全职在赣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青年 科技人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 守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崭 露头角并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和来自企业 的申报人年龄可放宽两年(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青年人才分为学术类(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 研人员申报)、技术类(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 和产学研类(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 省内企业在省外设立的“科创飞地”全职引进的科研人员,凭省内 企业提供的全职工作证明文件,可依托省内企业申报带头人培 10 养项目青年人才技术类。 1.青年人才(学术类)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同时作为主持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项 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作为主持人完成2项以上省级 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青年人才(技术类)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 产品开发及技术进步方面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排名要求前3位) 或省级以上新产品(排名要求前3位)1项以上。 3.青年人才(产学研类)申报人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的高 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申报,也可依托拟开 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申报;应具有一定的技术、产品开发能力, 在企业技术进步、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三)申报学科、技术领域 1.学术类申报学科领域:数理科学;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 医药与卫生科学;电子与信息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农业与 生物科学。 2.技术类、产学研类申报行业领域:“2+6+N”产业技术领 域。 (四)组织方式与支持强度、执行年限和资助方式 1.组织方式:公开竞争。 2.资助方式与支持强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30万元。 3.执行年限:2—3年。 11 附件2 2023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流程 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审慎选择拟申 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 明材料。一经受理,项目类别及申报内容不予调整。 步骤1: 申报单位用户注册 步骤2: 申报单位设置盖章方式 步骤3: 申报单位签订诚信承诺 步骤4: 申报单位添加本单位申报人 步骤5: 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 步骤6: 步骤7: 步骤8: 步骤9: 申报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完成系统申报,在线提 交申报书 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书,在申报单位推荐截止 时间内,完成申报遴选推荐,在线盖章 推荐(主管)部门在推荐(主管)部门推荐截止 时间内,填写推荐(主管)部门意见,在线盖章 省科技事务中心受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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