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第1期.pdf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许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许政〔2020〕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历史建筑是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发展的重要物质载体,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 值和艺术价值。为更好地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产,挖掘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根据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 524 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 确定建安区第一高中工字楼、灵井火车站旧址 2 处建筑为许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 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协调发展与保 护的关系,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文化自信。同时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 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工作。 附件:许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20 日 -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附 件 许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编号 1 2 -2- 所在县(市、 公布 区)名称 序号 建安区 建安区 XC001 XC002 建筑 名称 所在位置 建筑面积 建筑年代 (门牌号) (平方米) 建安区 原许昌县 第一高 一高(玉皇 中工字 阁路) 楼 灵井火 灵井镇 311 车站旧 国道南侧 址 4000 200 历史建筑简介 1953 年 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原许昌县)玉皇阁路,于 1953 年由苏联人所建,坐北朝南,二层,该建筑于 2012 年修缮,外墙现为红砖,内墙已粉刷,暂定为 教学楼使用,占地面积 8000 余平方米,建筑面积 4000 余平方米。 1971 年 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原许昌县)灵井镇 311 国 道南侧,于 1971 年所建,在当时是较为重要的交通 枢纽通道,坐北朝南,大空间,平屋顶,该建筑于 2017 年修缮,外墙现为青砖,内墙已粉刷,地面铺 设地砖,占地面积 300 余平方米,建筑面积 200 余 平方米。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 若干政策意见 许政〔2020〕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企业在 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稳定经济运行,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各类企业以及疫情防 控重点保障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 要生活物资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做好受困企业的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 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通过延期还款、 信贷重组、贷款展期、提前做好续贷安排、适时做好风险缓释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 胜疫情灾害影响。强化对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突出支持先进制造 业和产业集群,重点纾解有市场前景企业的流动性困难。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 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 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 分局) 2.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信贷资源,通过增加无还本 续贷、信用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 2020 年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 2019 年同 期水平。坚决整治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违规收费、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 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减免手续费、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推动 2020 年企业平均综合 融资成本同比下降 10%,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 0.5 个百分 点。(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 3.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 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反担保要求,可减半收取担保费。发挥 纾困资金池(调贷资金池)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开通纾困资 -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金快速审批通道,通过适当延长资金使用期限、适度下调委托贷款利率、适当降低抵押 (担保)措施等方面予以扶持。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 级行争取专项再贷款资金,用于支持本地纳入名单管理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 用的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 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 (二)支持企业用工 4.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 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 或者少裁员。对于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的 50%。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5.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造成不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的,可在疫 情结束后及时办理。由此造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延迟缴纳以及因疫情停 工造成欠费的,此后补缴欠费时,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征滞纳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6.缓交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缴存住房公积金 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按规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 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缓缴期限 不得超过一年。(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7.鼓励企业提升职工业务能力。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 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 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8.实施灵活的用工政策。允许企业按国家规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防 控疫情蔓延。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 ) (三)减轻企业负担 9.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相关企业,可以减免 3 个月房租。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 10.减免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 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1.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 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 纳税款。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2.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生产经 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在疫情期间可经批准后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 -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结束后 3 个月内,由欠费企业补缴各项费用,按规定或约定免除企业因延缓缴费产生的 违约金和滞纳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电公司) (四)优化企业服务 13.支持企业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开辟审批和证照办理绿 色通道,加快生产防控疫情所需重要物资新建项目的投产落地。支持生产防控疫情所需 重要物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产能。对上述有效增加产能的项目优先申报各类扶持资 金或给予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直有关 部门,各县〔市、区〕) 14.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市县政府举办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减免 3 个月的房租。对在疫 情期间为承租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或服务费用的其他各类载体,所在县(市、区)视减 免情况给予一定补贴,并优先申报上级各项扶持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 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 15.强化企业法律援助。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对企业因疫情面临的违约 和纠纷风险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支持企业开具不可 抗力事实性证明等,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涉外合同的法律责任,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局) 16.加大政策兑现力度。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重点涉企资金兑现力度,优化服务流 程,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加快审核进度,及时将涉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持续开展清理 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国有 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17.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用 工等问题。做好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 区〕 ) 18.深化“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完善长效机制,加大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力度,帮 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交市“四个一百”专项行 动联席会议研究。加强对行业的精准扶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实现转型升级、提 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 本政策意见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2 月 6 日 -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许政〔2020〕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 2020 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河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豫政〔2020〕1 号)要求,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 神,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人口 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 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 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 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 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 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 许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 -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室,认真组织做好本地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 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 普查员。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 织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 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强化经费保障。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 各级政府要将人口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各级领导小 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支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 酬和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 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搞好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卫 生健康、医保、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 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 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 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 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意 识,秉承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查实情、报真数。要严格普查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 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普 查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 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 提高其业务能力。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 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四)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统计机构 -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 的现象。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 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 部门。 附件:许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2 月 17 日 -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附 件 许昌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文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连银增(市统计局局长) 孙晓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冀发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调研员) 杨红善(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张宏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张桂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成 员:楚知真(市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 赵丽娟(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裴中良(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艳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杨文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述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宏宾(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永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杜卫东(市统计局副局长) 炊丽敏(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刘卫东(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赵 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祁先德(省第三监狱副监狱长) 高彦昌(省许昌监狱副监狱长) 龚文兵(许昌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刘德山(武警许昌支队政工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由连银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杜卫东同志兼任。 -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许昌市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20〕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标准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23 日 许昌市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标准化工作,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助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 建设,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许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许昌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标准化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标准化活动遵循立足地方、改革创新、融合发展、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 原则。 第四条 积极推进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 点建设,建立健全“智造之都,宜居城市”标准体系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传播标准化 理念,将标准化方法融入生产经营、社会服务和综合治理之中,以高标准支撑和引领经 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以下职责: (一)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区域标准化工作规划,完 善促进标准化工作的政策体系; (二)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强标准化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人才培养、 引进、管理机制和标准化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三)依法开展其他标准化工作。 - 1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第六条 改革创新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许昌市标准化委员会,具 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促进全市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创 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安排部署全市标准化重点工作; (三)落实各项任务分工,对跨部门跨领域的重要标准化工作进行协调;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标准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统一 管理标准化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本区域、本行业标准化工作。 各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辖区内标准化工作重大 事项。 第七条 市、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 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 (二)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负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共同推进标准化活动; (三)组织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四)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指导、监督; (五)依法开展其他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 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行业 的标准化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实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扶持措施; (二)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三)对本部门、本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指导、监督。 第九条 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以下标准化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标准体系,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推进技术创新和 科技成果转化; (三)依法开展其他标准化活动。 第十条 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组织开展以下标准化活动: (一)加强标准化宣传教育,增强标准化意识; (二)参与制定团体标准并组织指导标准的实施; (三)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依法开展其他标准化活动。 - 1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一条 制定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 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 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前瞻性,提高标准水平,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第十二条 企业产品和服务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可 以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标达标” 、 “制标亮标”活动,支持企业 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相关第三方标准化组织对企业标准中高于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参数进行专家评估,出具评估意见。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应当依法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 能指标。 企业应当依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在产品或者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其 执行标准的编号。 第十三条 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 求的团体标准。 社会团体应当依法公开其团体标准的名称、编号、涉及专利情况等信息。 第十四条 为满足本行政区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需要统一 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许昌市推荐性地方标准。 第十五条 地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 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十六条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在一定专业领域内,组建由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标准利益相关方的专家组成的技术 委员会,作为该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承担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工作。 未组建技术委员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技术 机构,作为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 第十七条 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地方标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 报科学技术奖励。 第十八条 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建立标准监督机制,对全市制定的团体标准和自我公 开声明的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 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实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 1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第二十一条 鼓励推动条件成熟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市地方标准上升为省地方 标准、行业、国家、国际标准。 第二十二条 引导企业建立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申请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建立标准实施机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第二十四条 标准化改革创新 创新标准化发展理念,形成“政府推动经常化、标准主体企业化、技 术标准国际化、标准实施产业化、使用标准社会化”新理念,以“五化协同”对接五大 发展理念,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实施机制。 第二十五条 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用先进标准引领行业发展。 第二十六条 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打造许昌标准,鼓励许昌标准走出去。 第二十七条 实施典型引路,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 公共服务和管理等领域开展市级、县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活动。 第二十八条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实施“标准化专员”制度,推进标准化专业人才队 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构建和完善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 (一)建设国家标准馆许昌标准创新中心(数据中心),完善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 体系。 (二)组建许昌市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打造高水平标准化专家团队。 (三)成立许昌市标准和品牌建设联合会,开展“市场发展指数”的研究和应用, 开展打造“中”字标许昌区域品牌的探索实践,积极推进企业标准水平评估。 (四)引导鼓励全市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以及标准化认证咨询等标准化 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体系。 第三十条 推进国内外标准化战略合作,建立政府高层次标准化智库。确保许昌标 准站在前沿、扩大视野、对接国际、提升层次。 第四章 第三十一条 标准化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现代产业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建 设,促进产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乡村治理、特色小镇建设标准化,促进乡村振兴。 第三十三条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以标准化推动共享社会发展,积极构建公 共服务标准体系。 - 1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第三十四条 围绕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抓好许昌生 态文明标准化。 第三十五条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标准化,提升城市管理品质。 第三十六条 围绕餐饮、物业管理和家政服务等居民生活推进标准,提升居民生活 品质。 第五章 第三十七条 保障激励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引进、 使用和激励机制,将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纳入全市人才规划。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企业培育多层次、实用型各类标准化人才。 第三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标准化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 位和个人,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 《许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奖 励表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对企业标准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可以在政府质量奖评选、企业融资等方面 予以激励。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评价考核和运用机制。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许昌市 2019 年度作出突出贡献 银行业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的决定 许政〔2020〕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9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的严峻考验,全市各金融机构在市 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 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目标,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地方 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金融创新和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明显, 金融环境持续优化,全市金融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 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19 年度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浦发银行等 6 家银行业机构奖励 100 万元; 对获得“2019 年度金融支持‘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先进单位”的光大银行等 2 家银行业 机构各奖励 20 万元;对获得“2019 年度金融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的人民银行许昌 市中心支行等 2 家金融管理部门各奖励 20 万元。 希望受奖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用足用活金融政策,加 大对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加快许昌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出新 的更大贡献。 附件:许昌市 2019 年度作出突出贡献银行业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奖励名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4 月 15 日 - 1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附 件 许昌市 2019 年度作出突出贡献银行业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 奖励名单 一、2019 年度银行业支持许昌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一等奖: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奖励 30 万元; 二等奖:市农商行、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各奖励 20 万元; 三等奖:工商银行许昌分行、交通银行许昌分行、郑州银行许昌分行,各奖励 10 万元。 二、2019 年度金融支持“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光大银行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许昌分行,各奖励 20 万元。 三、2019 年度金融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各奖励 20 万元。 以上奖励共计 180 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对获奖单位班子成员及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结果与财政资金存放挂钩,具体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 - 1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许昌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许政〔2020〕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 知》 (豫法政办〔2019〕20 号)精神,我市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 室公布现行有效的 519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共保留规范性文件 373 件、废止规范性文件 143 件,修改规范性文件 3 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纳入本次废止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 理的依据;凡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按程序印发,自新文件印发 之日起原文自动失效。 附件:1.许昌市政府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许昌市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许昌市政府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4 月 20 日 - 1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附件 1 许昌市政府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许政〔1997〕10 号 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盐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1997〕45 号 3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户外广告、标牌设置管理的 许政办〔1997〕30 号 通知 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建筑施工噪音管理的通知 许政〔1999〕2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村民代表会议规程(试行) 许政〔1999〕14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直预算外资金调控办法 6 许政〔1999〕20 号 (试行)的通知 5 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区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1999〕57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 许政〔1999〕78 号 规定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 9 许政办〔1999〕71 号 建设前期工作质量管理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若干 10 许政〔2000〕62 号 意见的通知 8 1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颍汝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0〕92 号 1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1〕3 号 1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力量办学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许政〔2001〕2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事业单位实行人事聘用合同制的 许政〔2001〕102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15 许政办〔2001〕101 号 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许昌市助学贷款暂行办法(试行) 16 许政〔2002〕20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行环保第一审 17 许政〔2002〕21 号 批权制度的通知 14 1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意见 1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 许政〔2002〕65 号 通知 2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许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意见 21 - 18 - 许政〔2002〕54 号 许政〔2002〕6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许政〔2002〕70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22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场所环境管理工作 许政办〔2002〕17 号 的通知 23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24 25 26 27 28 29 许政办〔2002〕52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 许昌军分区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民兵工作 许政〔2003〕13 号 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魏都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 许政〔2003〕17 号 转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魏都区农村住宅用地管理办 许政〔2003〕20 号 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 许政〔2003〕21 号 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东城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征用地上 许政〔2003〕28 号 附着物进行补偿分类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检验管 许政〔2003〕43 号 理办法的通知 3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3〕68 号 3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3〕69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住房国有土地使 32 用权分割转让登记办法和许昌市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 许政办〔2003〕39 号 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3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户外广告权进行拍卖的通知 34 许政〔2004〕27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 许政〔2004〕34 号 保险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 3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外商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4〕71 号 3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4〕83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工作长效管 许政〔2004〕84 号 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我市燃气行业管 38 许政办〔2004〕8 号 理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 39 许政办〔2004〕12 号 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 40 许政〔2005〕79 号 办法的通知 37 4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行政听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5〕81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的 许政〔2005〕108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委许昌市农村中小学危 43 许政办〔2005〕31 号 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42 - 1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4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规范腐竹生产经营秩序暂行 许政〔2006〕33 号 规定的通知 4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意见 许政〔2006〕44 号 4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政〔2006〕50 号 4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居民个人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6〕59 号 4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 许政〔2006〕64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监 许政办〔2006〕34 号 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全面推进事业 50 许政办〔2006〕36 号 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许昌市农 51 许政办〔2006〕113 号 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49 5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7〕34 号 5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田野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7〕43 号 5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7〕54 号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致困人员救助安置工 许政〔2007〕63 号 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和规范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经 许政办〔2007〕11 号 营秩序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 许政办〔2007〕30 号 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国有集体关闭破产企业 许政办〔2007〕68 号 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意 许政办〔2007〕73 号 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沿街城市 许政办〔2007〕83 号 绿地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监 许政办〔2007〕99 号 测预警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 许政〔2008〕12 号 体系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问责暂行办法 许政〔2008〕18 号 的通知 6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意见 许政〔2008〕22 号 6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许政〔2008〕23 号 6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见 许政〔2008〕26 号 - 2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 许政〔2008〕28 号 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许昌市城市建成区土地权属性质的 许政〔2008〕35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重大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许政〔2008〕39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许政〔2008〕42 号 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许政〔2008〕48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督 许政〔2008〕49 号 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土地储备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许政〔2008〕50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法的 许政〔2008〕51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国有土地房屋资产处置管理 许政〔2008〕53 号 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扩大农村奖励扶助建设计生 许政〔2008〕59 号 幸福家庭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偿 许政〔2008〕74 号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污水垃圾处理 许政办〔2008〕12 号 设施运行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城市管道燃气行 许政办〔2008〕23 号 业监管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 许政办〔2008〕25 号 监管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强供电服务监管 许政办〔2008〕27 号 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出租车车载无线电台管理工 许政办〔2008〕38 号 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加 许政办〔2008〕47 号 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 许政办〔2008〕51 号 报箱群(间)建设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务公开工作效能过 许政办〔2008〕65 号 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区工业用地招标拍 许政办〔2008〕81 号 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许政办〔2008〕90 号 的通知 - 2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88 89 90 91 92 93 94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组建农 许政办〔2008〕96 号 村合作(商业)银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廊道两侧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许政办〔2008〕97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 许政办〔2008〕118 号 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病险水 许政办〔2008〕121 号 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 许政办〔2008〕142 号 防治管理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教育局关于学校体育场 许政办〔2008〕146 号 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 许政办〔2008〕151 号 理办法的通知 9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点项目联动和资源配置机制的意见 许政〔2009〕17 号 9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许政〔2009〕43 号 9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许政〔2009〕48 号 9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准入机制的意见 许政〔2009〕57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鼓励银行开展小企业 许政办〔2009〕14 号 授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 100 许政办〔2009〕35 号 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 99 101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许政办〔2009〕47 号 102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 许政办〔2009〕5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重点项目联动和资源 许政办〔2009〕62 号 配置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我市产业集聚 104 许政办〔2009〕85 号 区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管 105 许政办〔2009〕95 号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 106 许政办〔2009〕108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 107 许政〔2010〕1 号 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08 许政〔2010〕4 号 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 109 许政〔2010〕6 号 理办法的通知 103 11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蜂产业发展的意见 - 22 - 许政〔2010〕9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11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0〕10 号 11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 许政〔2010〕2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 许政〔2010〕21 号 施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 114 许政〔2010〕22 号 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意见 115 许政〔2010〕25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许昌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116 许政〔2010〕30 号 的通知 113 11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的通知 许政〔2010〕32 号 11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0〕34 号 11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10〕46 号 12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许政〔2010〕53 号 12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 许政〔2010〕65 号 12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 许政〔2010〕67 号 法(试行)的通知 12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 许政〔2010〕74 号 12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许政〔2010〕75 号 125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 许政办〔2010〕7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许政办〔2010〕71 号 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路局取消政府还贷二级 127 许政办〔2010〕74 号 公路收费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市政设施验收移交管 128 许政办〔2010〕76 号 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 129 许政办〔2010〕78 号 室实施联合审批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许昌市区生活垃圾 130 许政办〔2010〕87 号 处理运营监管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许昌市优先发 131 许政办〔2010〕89 号 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 132 许政办〔2010〕92 号 范项目资金监管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 133 许政办〔2010〕108 号 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126 - 2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许昌市区公交站亭站牌建设 许政办〔2010〕114 号 管理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 135 许政办〔2010〕122 号 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许昌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 136 许政办〔2010〕129 号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许昌市户外广告门 137 许政办〔2010〕130 号 店牌匾标识标牌设置技术规范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实 138 许政办〔2010〕134 号 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许昌市数字化城市 139 许政办〔2010〕135 号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 140 许政办〔2010〕143 号 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141 许政办〔2010〕144 号 规范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134 14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意见 许政〔2011〕2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实施 许政〔2011〕22 号 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 144 许政〔2011〕34 号 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 145 许政〔2011〕39 号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146 许政〔2011〕42 号 实施方案的通知 143 14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1〕48 号 14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1〕49 号 14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许政〔2011〕51 号 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5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 许政〔2011〕55 号 15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制止私搭乱建管理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1〕59 号 15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 许政〔2011〕62 号 法(试行)的通知 15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 15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 许政〔2011〕64 号 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15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许昌铁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56 - 24 - 许政〔2011〕63 号 许政〔2011〕65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农业公司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 许政〔2011〕67 号 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及适 许政〔2011〕72 号 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产业集聚区项目规划管 158 许政〔2011〕73 号 理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 159 许政〔2011〕74 号 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办法 160 许政〔2011〕75 号 的通知 16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网建设的通知 许政〔2011〕79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办)项目(企业)异地落户产业集聚 162 许政〔2011〕86 号 区利益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 163 许政〔2011〕87 号 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157 16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1〕9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 许政〔2011〕100 号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 166 许政办〔2011〕2 号 管理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167 许政办〔2011〕15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 168 许政办〔2011〕16 号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 169 许政办〔2011〕26 号 施细则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 170 许政办〔2011〕29 号 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购买安装使用手机屏蔽器的 171 许政办〔2011〕30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 172 许政办〔2011〕33 号 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 173 许政办〔2011〕37 号 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 174 许政办〔2011〕45 号 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 175 许政办〔2011〕65 号 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 176 许政办〔2011〕66 号 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 177 许政办〔2011〕71 号 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 178 许政办〔2011〕75 号 置补充规定的通知 165 - 2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防控与处置 许政办〔2011〕78 号 跨界水污染事件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 180 许政办〔2011〕85 号 通知 179 181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许政办〔2011〕94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区广场游园举办活动管理 许政办〔2011〕97 号 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 183 许政办〔2011〕101 号 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 184 许政办〔2011〕105 号 贴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促进改制医院健康持续 185 许政办〔2011〕106 号 发展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 186 许政办〔2011〕108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监督管理 187 许政〔2012〕5 号 办法(试行)的通知 182 18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许昌市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 许政〔2012〕21 号 18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190 许政〔2012〕22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三农”及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 许政〔2012〕23 号 若干意见 19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意见 许政〔2012〕27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的实 许政〔2012〕28 号 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 193 许政〔2012〕30 号 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 194 许政〔2012〕39 号 意见 192 19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2〕41 号 19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2〕44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 许政〔2012〕48 号 扶助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198 许政〔2012〕51 号 的实施意见 197 19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许政〔2012〕52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暂行 许政〔2012〕55 号 办法和许昌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 201 许政办〔2012〕1 号 布工作的意见 200 - 2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1〕108 号文 202 件精神加强我市乡镇或区域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 许政办〔2012〕4 号 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03 许政办〔2012〕5 号 城市示范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 204 许政办〔2012〕6 号 套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 205 许政办〔2012〕17 号 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 206 许政办〔2012〕19 号 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许昌市义务教 207 许政办〔2012〕36 号 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 208 许政办〔2012〕73 号 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流程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城乡规划编制行业管 209 许政办〔2012〕85 号 理办法的通知 21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3〕14 号 21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许政〔2013〕16 号 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 21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意见 许政〔2013〕23 号 21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3〕35 号 21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3〕39 号 21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许政〔2013〕42 号 21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3〕4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屋办理完全产权 许政〔2013〕48 号 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建 218 许政办〔2013〕6 号 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 219 许政办〔2013〕7 号 考评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 220 许政办〔2013〕8 号 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 221 许政办〔2013〕9 号 局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222 许政办〔2013〕24 号 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 223 许政办〔2013〕27 号 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17 - 2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 许政办〔2013〕31 号 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推进邮政平台服务三 225 许政办〔2013〕32 号 农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 226 许政办〔2013〕39 号 业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224 227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奶业发展的意见 许政办〔2013〕42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 许政办〔2013〕59 号 机制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许昌市区出租 229 许政办〔2013〕67 号 汽车更新及新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 230 许政办〔2013〕70 号 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进 231 许政办〔2013〕71 号 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许昌市区公共自行 232 许政办〔2013〕74 号 车交通系统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28 23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许昌电网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许政〔2014〕1 号 23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许政〔2014〕9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 许政〔2014〕16 号 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推进现代商品市场体 236 许政〔2014〕19 号 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35 23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4〕25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 许政〔2014〕30 号 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 239 许政〔2014〕33 号 工作方案的通知 238 24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许政〔2014〕40 号 24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许政〔2014〕47 号 24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4〕52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发 许政〔2014〕60 号 展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 244 许政〔2014〕64 号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43 24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246 - 28 - 许政〔2014〕65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 许政〔2014〕68 号 和许昌市黄标车禁行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 许政办〔2014〕19 号 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248 许政办〔2014〕23 号 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企业发展互助资金管 249 许政办〔2014〕26 号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债贷组合资金使用和 250 许政办〔2014〕46 号 偿还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4〕22 号文件精 251 许政办〔2014〕48 号 神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252 和定期清理制度》和《许昌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 许政办〔2014〕50 号 后评估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253 许政办〔2014〕58 号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诚信主体嘉许制度 254 许政办〔2014〕63 号 (试行)和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物业标准化管理提升物 255 许政办〔2014〕65 号 业服务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进一步加快中原电气谷发展 256 许政〔2015〕1 号 政策措施的通知 247 25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5 号 25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许政〔2015〕6 号 25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 许政〔2015〕8 号 26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 许政〔2015〕9 号 26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15 号 26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1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若 许政〔2015〕17 号 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 264 许政〔2015〕21 号 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 265 许政〔2015〕33 号 意见 263 26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26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5〕48 号等 3 个文 许政〔2015〕35 号 件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6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69 许政〔2015〕34 号 许政〔2015〕4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许政〔2015〕47 号 的实施意见 - 2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27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 许政〔2015〕48 号 27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53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水系连通工程环境保护和管理的 许政〔2015〕55 号 意见和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供水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 273 许政〔2015〕62 号 发展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 274 许政〔2015〕67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275 许政〔2015〕73 号 (修订)的通知 272 27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74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培育大企业集团行动计划 许政〔2015〕75 号 (2015—2020 年)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扬尘智能管控系统运行管理 278 许政〔2015〕77 号 办法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 279 许政〔2015〕78 号 实施细则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企业发展互助资金管 280 许政办〔2015〕9 号 理补充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 281 许政办〔2015〕10 号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 282 许政办〔2015〕18 号 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贷 283 许政办〔2015〕21 号 款保证保险共保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284 许政办〔2015〕25 号 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 285 许政办〔2015〕33 号 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 286 许政办〔2015〕37 号 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287 许政办〔2015〕38 号 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 288 许政办〔2015〕51 号 施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农业产业化集群认定 289 许政办〔2015〕55 号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 290 许政办〔2015〕58 号 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 291 许政办〔2015〕59 号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77 - 3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292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许政办〔2015〕6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 许政办〔2015〕79 号 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294 许政办〔2015〕86 号 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园电梯产业园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293 295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通知 许政办〔2015〕92 号 29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6〕8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区域创新创业 许政〔2016〕20 号 生态体系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298 许政〔2016〕27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 299 许政〔2016〕40 号 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的实施意见 300 许政〔2016〕43 号 (试行) 297 30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16〕4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 许政〔2016〕53 号 (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 303 许政〔2016〕55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 304 许政〔2016〕56 号 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计划 305 许政〔2016〕58 号 (2016—2020 年)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 306 许政〔2016〕63 号 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政府部门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 307 许政〔2016〕65 号 明的通知 302 30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许政〔2016〕66 号 30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许政〔2016〕70 号 项的决定 31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6〕71 号 31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许政〔2016〕72 号 31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 许政〔2016〕75 号 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313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奖励力度鼓励企业上市的通知 许政办〔2016〕2 号 314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许政办〔2016〕10 号 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3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大气环境违法“黑名 315 单”管理办法和许昌市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许政办〔2016〕22 号 (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银政通融资管理办法 许政办〔2016〕32 号 (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 317 许政办〔2016〕33 号 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 318 许政办〔2016〕48 号 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 319 许政办〔2016〕56 号 行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租 320 许政办〔2016〕64 号 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321 许政办〔2016〕69 号 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企业融资服务若干政策 322 许政办〔2016〕70 号 措施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 323 许政办〔2016〕76 号 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 324 许政办〔2016〕77 号 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 325 许政办〔2016〕79 号 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326 许政办〔2016〕85 号 若干政策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 327 许政办〔2016〕87 号 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328 许政办〔2016〕93 号 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329 许政〔2017〕7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 330 许政〔2017〕17 号 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16 33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免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许政〔2017〕21 号 33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 许政〔2017〕45 号 的通知 33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17〕4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行 许政〔2017〕56 号 动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非五保困难老人养老的实施意 335 许政〔2017〕60 号 见(试行) 334 - 3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许商回归创业创新发展若干政 许政〔2017〕61 号 策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 337 许政办〔2017〕2 号 货币化安置办法等棚户区改造工作四个文件的通知 336 338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普及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许政办〔2017〕1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 许政办〔2017〕25 号 布与传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 340 许政办〔2017〕31 号 行办法的通知 339 341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政办〔2017〕38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实 许政办〔2017〕39 号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进 343 许政办〔2017〕42 号 行奖励的通知 342 344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许政办〔2017〕43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 许政办〔2017〕45 号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 346 许政办〔2017〕56 号 范围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 347 许政办〔2017〕62 号 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348 许政办〔2017〕66 号 水平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农村困难群众“医保 349 许政办〔2017〕67 号 帮扶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 350 许政办〔2017〕69 号 施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 351 许政〔2018〕14 号 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352 许政〔2018〕17 号 项的决定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 353 许政〔2018〕19 号 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 354 许政〔2018〕25 号 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 355 许政〔2018〕30 号 干政策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 356 许政〔2018〕36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 357 许政办〔2018〕11 号 理办法的通知 345 - 3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 60 周岁以上独生子女 许政办〔2018〕15 号 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 359 许政办〔2018〕18 号 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许昌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 360 许政办〔2018〕22 号 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长教育质量奖评选 361 许政办〔2018〕25 号 和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 362 许政办〔2018〕26 号 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 年)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 363 许政办〔2018〕29 号 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 364 许政办〔2018〕30 号 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365 许政办〔2018〕37 号 (暂行)的通知 358 366 许昌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1998 年政府令第 2 号 367 许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2001 年政府令第 2 号 368 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实施办法 2001 年政府令第 3 号 369 许昌市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005 年政府令第 8 号 370 许昌市城市区(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 2005年政府令第10号 371 许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2007年政府令第12号 372 许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 2010年政府令第13号 373 许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细则 2013年政府令第14号 - 3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附件 2 许昌市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许政〔1996〕21 号 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政〔1996〕65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许政〔1996〕85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暂 4 许政办〔1996〕103 号 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5 许政〔1997〕42 号 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 6 许政办〔1997〕2 号 社会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门前三包”有偿服务责任制 7 许政〔1999〕19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劳保基金及待业 8 许政〔2000〕67 号 保险费用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 9 许政〔2000〕84 号 员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组合贷款业务 10 许政〔2000〕100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11 许政〔2001〕57 号 的通知 3 1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搬运装卸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1〕67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 许政办〔2001〕103 号 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1〕9 号文件切实加强人 14 许政〔2002〕27 号 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 13 1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许政〔2003〕2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 许政〔2003〕33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开发建设 17 许政〔2003〕34 号 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1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 许政〔2004〕1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许政〔2004〕7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 20 许政〔2004〕14 号 的通知 19 - 3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21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许政办〔2004〕25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 许政办〔2004〕71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 23 许政办〔2004〕72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 24 许政〔2005〕57 号 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 25 许政〔2005〕106 号 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 26 许政办〔2005〕15 号 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 27 许政办〔2005〕40 号 招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返还改制企业土地出让金使 28 许政办〔2005〕76 号 用监管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城镇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 29 许政办〔2005〕82 号 实心粘土砖的通知 22 30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用煤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31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委托招商暂行办法的 许政办〔2005〕95 号 通知 3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和提升工业集聚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33 许政办〔2005〕84 号 许政〔2006〕4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许政〔2006〕43 号 的指导意见 3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6〕49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政府性债务管理的 许政办〔2006〕4 号 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暂 36 许政办〔2006〕7 号 行规定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许昌市养犬 37 许政办〔2006〕43 号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定额社会保障费 38 许政办〔2006〕129 号 统一监管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试 39 许政〔2007〕4 号 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40 许政〔2007〕19 号 办法的通知 35 4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42 - 36 - 许政〔2007〕2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督 许政〔2007〕35 号 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意见 许政〔2007〕48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 44 许政〔2007〕51 号 使用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 45 许政〔2007〕52 号 (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清真食品 46 许政办〔2007〕44 号 管理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许昌市统一招标投标市场的 47 许政办〔2007〕96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广场游园管理暂 48 许政办〔2007〕108 号 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 49 许政办〔2007〕128 号 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43 5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 51 许政〔2008〕21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 许政〔2008〕44 号 办法的通知 5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8〕52 号 5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许政〔2008〕63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 许政〔2008〕78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 55 许政办〔2008〕22 号 业监管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行业监 56 许政办〔2008〕24 号 管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强供热运行监管 57 许政办〔2008〕26 号 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 58 许政办〔2008〕70 号 理办法的通知 54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巩固关闭粘 59 土砖瓦窑成果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促进我市新型墙体材 许政办〔2008〕88 号 料产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 许政办〔2008〕91 号 交易行为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61 许政办〔2008〕104 号 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 62 许政办〔2008〕120 号 目投融资操作程序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 63 许政办〔2008〕149 号 市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60 - 3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6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 许政〔2009〕29 号 6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09〕34 号 6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升五保集中供养率加强农村敬老 许政〔2009〕66 号 院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67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 许政办〔2009〕5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许政办〔2009〕73 号 管理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69 许政办〔2009〕84 号 “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 70 许政办〔2009〕87 号 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程序 71 许政办〔2009〕88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廉租住房配套建设办 72 许政办〔2009〕103 号 法(试行)的通知 68 7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2010〕8 号 74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0〕37 号 7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 许政〔2010〕41 号 76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 许政〔2010〕47 号 7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 许政〔2010〕51 号 意见 78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能电网特色产业链建设的意见 79 许政〔2010〕59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和管理问题 许政〔2010〕62 号 的通知 8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0〕63 号 8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0〕6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 许政办〔2010〕62 号 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 83 许政办〔2010〕67 号 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许昌市城乡生活垃 84 许政办〔2010〕77 号 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操作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许昌市重金 85 许政办〔2010〕91 号 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86 许政办〔2010〕102 号 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 82 - 3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市区无人管理住宅小 许政办〔2010〕112 号 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淘汰落 88 许政办〔2010〕128 号 后产能调整造纸产业结构改善清潩河水质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技防体系建设与 89 许政办〔2010〕132 号 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 90 许政办〔2010〕137 号 规模养殖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办 91 许政办〔2010〕140 号 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92 许政办〔2010〕141 号 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87 93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落户的实施意见 94 许政〔2011〕29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工程建设 许政〔2011〕58 号 管理办法的通知 95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子产墓保护范围的通知 许政〔2011〕60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 许政〔2011〕70 号 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97 许政〔2011〕76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 98 许政〔2011〕85 号 易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96 9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1〕94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许政〔2011〕96 号 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 101 许政办〔2011〕43 号 展规划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102 许政办〔2011〕44 号 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103 许政办〔2011〕51 号 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04 许政办〔2011〕61 号 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镇居民户口“非转农”审批 105 许政办〔2011〕103 号 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管 106 许政办〔2011〕109 号 理办法的通知 100 107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108 许政〔2012〕46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普及学 许政办〔2012〕46 号 前教育意见的通知 - 3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109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3〕4 号 11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许政〔2013〕11 号 11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 许政〔2013〕24 号 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 11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意见 许政〔2013〕45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 许政办〔2013〕1 号 施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地温空调井取用水管 114 许政办〔2013〕26 号 理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许昌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115 许政办〔2013〕29 号 名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 许政办〔2013〕33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关于 117 许政办〔2013〕37 号 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收基本殡葬 118 许政办〔2013〕72 号 服务费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119 许政〔2014〕27 号 的通知 113 12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 2014 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2014〕28 号 121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许政〔2014〕44 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许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许政〔2014〕59 号 2014—2017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 123 许政〔2014〕67 号 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的 124 许政〔2014〕70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 2014 年度主要污染 125 许政办〔2014〕6 号 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政策引导的 126 许政办〔2014〕43 号 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长教育质量奖评选 127 许政办〔2014〕55 号 和奖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 128 许政办〔2014〕60 号 采购方式审批规范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 129 许政办〔2014〕73 号 门许昌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 2014—2015 年节能 130 许政办〔2014〕74 号 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122 - 4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许政〔2015〕4 号 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工 132 许政〔2015〕13 号 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关闭城市规划区自备井工作 133 许政〔2015〕45 号 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健 134 许政办〔2015〕8 号 康发展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 135 许政办〔2015〕78 号 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鼓励个人购买电动汽 136 许政办〔2015〕85 号 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 137 许政〔2016〕74 号 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长教育质量奖评选 138 许政办〔2016〕65 号 和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优秀创新型企业家和 139 许政办〔2017〕9 号 许昌市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评选办法的通知 131 140 许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2001 年政府令第 1 号 141 许昌市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办法 2004 年政府令第 7 号 142 许昌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 2005 年政府令第 9 号 143 许昌市网吧管理办法 2006年政府令第11号 附件 3 许昌市政府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财政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 许政〔2013〕17 号 法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计 2 许政〔2017〕33 号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商改居土地手续办 3 许政办〔2017〕23 号 理办法的通知 1 - 4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20〕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3 日 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 许昌是全国最大的人发原材料集散地和发制品制造基地,也是全球知名的发制品跨境电 商交易中心。为保持和扩大许昌发制品领先优势,着力破解发制品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促进发制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买全球·卖全球”重要指示和省、市对外开放 大会精神,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 创新,重点在职能转变、税收征管、监管模式、交易方式、标准制定等方面大胆探索、 逐步规范,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 境电商新型监管服务模式。 二、工作目标 以完善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和申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为契机,促进跨境电 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促进 专业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传统外贸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 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境内外电商服务企业互动发展,B2B、B2C、O2O 等多种业务 模式协同推进,扩进口促消费,扩出口促转型,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目标。2020 年,培育 5 家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5 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重点扶持 50 - 4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 1000 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 交易额超 150 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1.加快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和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建设进度,提升 产业集聚水平,打造规范高效顺畅的出口渠道。 牵头单位:建安区政府 责任单位: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2.规范快递物流市场渠道管理,整合适合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 代码 96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 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及满足商家需求的 国际快递物流渠道;对接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引导企业货物集中至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许昌海关、市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3.推动成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整合通关、收汇、退税、物流、仓储、融资、保 险、市场推广等国际贸易供应链各环节服务,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标准化、高效透明的 外贸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建安区政府、许昌海关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尚集产 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4.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线上通关、物流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实现在线下 单、在线通关,无纸化申报。 牵头单位:许昌海关、建安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许 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二)制定许昌发制品全球速卖通平台产品标准 1.依托全球速卖通平台质检标准,制定许昌发制品全球速卖通平台产品标准,并 成立标准制定专家小组。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4 月底前 2.建立发制品抽检、质检体系,提升发制品质量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许昌海关、建安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三)提高通关及查验效率 1.优化海关通关流程,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优化、整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完善 许昌跨境电商查验中心各类监管设施,对接机场和邮政口岸实现跨境电商货物转关、转 运新模式。提高跨境电商货物的通关时效,通过提前申报,提前审单,优化作业流程, 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牵头单位:许昌海关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2.加强许昌市境内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与许昌跨境电子商务查验中心等短驳配送 时效,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四)出台扶持政策 1.针对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出台推进税收征管便利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 试验区内发制品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条件的试 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完善出口退税流程,进一步加 快出口退税进度、简化退税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许昌海关、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2.改进跨境电商的外汇监管模式,提高企业贸易便利化。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引 入发制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三单数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数据、物流企 业物流运单数据和支付平台支付数据) ,解决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收汇需求。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 管委会 - 4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3.出台支持发制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建安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2 月底前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2020 年 3 月底前) 。建成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 和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完善提升许昌跨境电子商务查验中心通关效率和水平,营造便 利通关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阶段:试点运行(2020 年 6 月底前) 。试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出口业务。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2020 年年底前) 。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出口业务在 全市范围内的复制推广,有效推动我市跨境电商规范化、阳光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 调机制,定期研究,加快落实各项工作。建安区作为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和市场采购贸 易试点项目承建方,要发挥主体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科学谋划,加快推进。要 适时开展项目现场观摩、点评,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提高。 (二)坚持合力推动。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履责, 加强沟通协作和政策衔接,合力推动工作开展。要抓住重点、大胆创新,建立容错机制, 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健全奖惩机制。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检查, 推动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和政策落实。对项目推进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 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造成工作滞后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工作专班 - 4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附 件 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工作专班 一、成员名单 组 长:赵淑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巍巍 市政协副主席、市商务局局长 范耀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 成 浩 建安区政府区长 员: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许昌海关、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禹州市、魏都区、建安区政府,市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张巍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着力破解发制品跨境电商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部门联动,合力攻坚,深度协调解 决问题,促进发制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机制 为保证取得实效,工作专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重点问题即报即协调。对重 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由专人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 4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许昌市发制品振兴计划(2020—2023)的通知 许政办〔2020〕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发制品振兴计划(2020—2023)》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3 日 许昌市发制品振兴计划(2020—2023) 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我市发制品行业振兴和结构调整,全面提升许昌市国 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制品)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振兴计划。 一、重要意义 我市现有发制品出口企业 252 家,相关从业人员 30 多万人,生产人发、化纤发和 发套三大系列,包含工艺发、女装假发、化纤发、教习头、男装发块、纤维发丝六大类, 3000 多个品种,市场遍布全球 120 个国家和地区。发制品行业作为我省特色出口产业和 我市外贸支柱产业, “十二五”期间出口总量年均超过 20 亿美元,占全国发制品出口总 量的 60%以上。富士康来郑州建厂之前,发制品一直是我省单项出口第一大商品。近年 来,我市发制品以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异军突起,市场交易规模高速增长, 在阿里巴巴热销排名榜上,交易量连续两年保持 400%以上的增长速度,在数万种交易 商品中居第 3 位。2019 年,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 143 亿元,同比增长 16.5%,交易额 稳居全省第二位。2006 年,我市被商务部授予“中国发制品出口生产基地”称号,2012 年被商务部、科技部授予“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2018 年通过专家组审核,再次被 商务部认定为许昌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制品)。 当前我市发制品产业已经进入转型期,发制品产业外流、税收政策调整、劳动力和 原材料成本上涨、市场秩序混乱等多项问题叠加造成发制品出口面临下滑的严峻形势。 - 47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在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和国际市场消费需求相对稳定的新常态下,我市发制品行业步入产 业升级发展的新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跨境电商模式正在构建,以质量品牌取胜的商 业模式尚未形成,与山东、安徽、湖南等地的竞争更加激烈,内部发展面临困难重重。 面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态势,振兴我市发制品产业,不仅有利于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而且有利于地方增加税收、涵养税源,这既是机遇所在、企业所盼,也是形势所迫、刻 不容缓。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许昌发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许昌发制品行业全面振兴为战略目标,着 力推进许昌发制品行业质量升级、品牌升级、结构升级和人才升级。强化科技支撑,优 化营商环境,构建服务体系,推行现代管理,发展跨境电商,加强银企对接,优化税收 政策,加大资金支持,拓展国内国外两大市场,提升线上线下两大空间,全力实现许昌 发制品行业发展新突破,稳固全球最大的发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地位。 (二)发展目标 通过 3—5 年努力,力争打造许昌百亿级发制品出口基地。充分依托我市现有产业 基础优势,打造功能完善、辐射周边、内外贸一体化的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进一 步激发许昌发制品市场活力,不断扩大发制品出口增量,力争实现年均 10%的增长速度, 到 2023 年发制品出口总量突破 200 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产品质量。充分发挥外贸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打造产品过硬,有核心 技术,市场无可替代的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形成产品的个性化竞争优势,有效降低退 税率调整、关税提高等限制性政策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发制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对接 做好平台标准技术支撑,推进发制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发挥国家发制品 质检中心优势,在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建立国家发制品实物标准样本室,对入驻企 业免费进行发制品标准培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二)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支持发制品行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 业。对发制品行业企业围绕“新材料、新工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关键技术领域 开展研发,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为发制品行业企业搭建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通过与中科院等大院名校开展的合作关系,解决技术难题,转 化科技成果,提升技术水平。借助“许昌英才计划”,引进高端人才,提升行业创新能 力,推动发制品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 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 48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三)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展品牌培育和产品研发,打造发制品国际品牌,形成 30 家以上拥有知名品牌、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的出口企业。支持和加强发制品行业的 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全面提升我市发制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核心竞争力,支持 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鼓励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拓展我市发制品出 口市场份额,增强行业集群效应和规模优势。启动“许昌发制品营销全球”工程,在美 国、南非、阿联酋等重点国家设立许昌假发品牌展贸营销中心,创新应用移动互联网工 具,打造线上、线下品牌优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 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申报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 河南自贸区 160 条经验做法,申建以发制品为主体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优化政府 服务,降低制度性成本,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在行政审批、税收征管、 金融管控、征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破解发制品跨境贸易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 关一体的发制品跨境贸易新型监管服务模式。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 体化。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许昌海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 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五)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中间产品向终端产 品的转变、初加工产品向深加工产品转变、中低档产品为主向高中低相结合并突出高端 产品转变。成立中国出口发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重点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大 力支持发制品企业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推进产品升级、结构优化、企业转型。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上 报我市发制品企业改造升级项目,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支持发制品企业开展“三大 改造” (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 ,加强宣传普及,提升服务水平,引领企 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我市发制品企业上云,提升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发 制品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六)培养行业人才。结合省级产学研项目,鼓励发制品企业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构建人才梯队,根据企业发展状况逐步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技术培训,提 高员工整体素质,加强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高校、协会、企业合作, 建立发制品行业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探索推行实训式、定制式、 公司式等发制品及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孵化模式。发挥许昌学院及国内外高校的人才优 势,与高校联合办学,大力推动产教融合。以跨境电商、时尚设计人才为重点,培养培 训一批国际化、高素质的假发设计与营销人才,培养培训一批发制品网红电商创客。 (责 - 49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城区管委会) (七)构建服务体系。有效利用关、税、汇等部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为 我市发制品企业提供集报关、退税、物流、关务税务咨询指导等综合服务。积极引入仓 储理货、国际物流、融资保险服务等第三方企业,为我市发制品企业打造产业配套综合 服务体系。建立海外仓、体验店、仓储物流中心、展览展示中心等境外销售体系,为我 市发制品产业提供展示、推销、物流、清关、结汇等系统化的境外综合服务平台。借助 阿里巴巴速卖通、亚马逊、敦煌网、ebay、wish 等电商平台优势,整合企业、政府、高 校等各方面资源,构建我市发制品高质量、精准化、系统化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责 任单位:许昌海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八)推行现代管理。健全优化行业管理模式,形成既有整体分工,又有彼此协作, 既有统筹规划,又有彼此竞争的行业运行机制。鼓励瑞贝卡、瑞美、龙正等骨干企业通 过联合、重组、代加工等形式整合部分中小企业,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促成区 域发制品企业在同一价值链上协同作战,减少恶性竞争,整合行业优势,稳定出口规模。 引导和整合发制品行业在生产制造、原材料和销售网络等各个环节开展有序竞争。(责 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九)发展跨境电商。推动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园区发展,形成一批规模结构 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的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举办发制品跨境 电商大会,集聚行业优势,吸引美国、非洲、欧盟等境外采购商。鼓励我市发制品企业 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探索通过跨境 B2B、海外 O2O、跨境 B2C 模式, 创新应用移动互联网工具,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产品(发制品)服务(美发服务)相 融合的新型市场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许昌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市城 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加强银企对接。建立银行与发制品企业诚信沟通机制,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 前提下,加大对发制品行业的金融支持。鼓励企业采用企业联保、信用证担保、社会中 介机构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严格落实 “不抽贷、不压贷、不变更担保条件”的工作要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扩大我 市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增强企业跨境贸易抗风险能力。设立发制品企业贷款资金池, 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使其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市 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保监分局) (十一)优化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快退税审核办理进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实现 - 50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当月申报、当月核准、当月退税,税务部门平均审核时间不超过 6 个工作日,其中分类 管理一类、二类和三类出口企业年内分别缩短至 2 个、6 个和 8 个工作日。主动响应发 制品企业诉求,依法满足企业合理用票需求。对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零售出口货物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条件的试行增 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发制品 企业依法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 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出台的降费、免税、补贴等相关优惠 政策。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进 口贴息,支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鼓励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支持 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构建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分配下达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专 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企业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城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发制品产业振兴领导小组, 统一负责协调指导发制品产业转型发展,并定期集中召开分析研判会,解决产业发展中 的重大问题。细化职能分工,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对发制品振兴工作的指导, 形成合力推进发制品振兴的强劲态势。 (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外贸企业扶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外贸发展中 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国家、省、市支持企业举措落地见效。加大部门政策引导力度,鼓 励发展新兴贸易业态,支持发制品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不断提升发制 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工信、商务、税务、外管、市场监管、海关、金融等 各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难题。按照重点任务 和保障措施,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形成支持发制品 产业振兴发展的合力。 (四)强化督导落实。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 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市、 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确保发制品产业发展振兴。 (五)构建公平市场环境。加大对发制品企业在原材料收购、产品加工、成品销售 环节上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 行为。建立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侵权、低价倾销等恶意竞争行为,引 - 51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导发制品企业增强产业整体意识和发展意识,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大会和国家级出口发制品质量安全 示范区等平台优势,向全球推广宣传展示许昌发制品文化。鼓励发制品企业参加国内外 重大文化产业展览展销活动,提高国际影响力。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宣传报道我市发制 品行业整体特点优势及先进企业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52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行动计划 (2020—2022)的通知 许政办〔2020〕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行动计划(2020—2022)》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20 日 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行动计划(2020—202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发挥气象在全面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中国气象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 省合作协议》,并要求各地市做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工作。河南省气象局与许昌市人民 政府第六次合作联席会议,提出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市的目标。为落实省部合作 协议及局市合作事宜,制定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命 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2020 年,实现高标准农田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覆盖率 98%以上,建成全省首个天气 指数保险试点,进一步打牢农业基础。到 2021 年,建成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现代 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直通式服务覆盖 80%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人影作业覆 盖率提升至 95%,完成 5 个现代农业气象科技攻关立项,有效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 53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培育 5 个气候品质认证农业品牌、6 个乡村生态旅游品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到 2022 年,完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解 决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 9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 1.加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应用,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2020 年,建设 15 套高标准农田自动气象监测站点、5 套特色农业农田小气候监测站点,与河南省高标 准农田气象物联网、智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支撑系统、高标准农田生态业务分析应 用系统和农业气象大数据应用中心等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省、市、 县三级共享,开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 区〕政府) 2.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建设特色农业气象中心,开展 主要粮食作物和特色农作物气候品质认证,推进优质农产品申报国家气候标志工作,打 造系列“气候好产品”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3.在全省率先建成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研究开发、完善 小麦干热风和小麦干旱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烟叶等特色作物农业保险气 象服务,开展农业气象灾害性天气认定、保险定损、理赔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人民财产保险许昌分公司) (二)实施现代农业气象科技支撑工程 1.构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2020 年完成许昌气象雷达楼建设,做好新一代多 普勒天气雷达安装应用。到 2021 年,实现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与现代农业科技示 范园建设深入融合,做到统筹建设、共同维保、共建共享。充分利用雷达数据、卫星遥 感监测、农业气象观测网络、 “蓝天卫士”和现代农业气象 AI 智能系统,加强灾情动态 监测,做好农作物生长状况和土壤墒情监测监控,开展农业产量预测。气象、农业农村 部门联合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控、化肥农药减量增收、农业节水保墒、农田小气候改善和 微气象调控等与农业增产措施配套的气象科技适用技术研究,建立气象与农作物重大病 虫信息互通、趋势预测会商和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围绕“移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开 发智慧气象手机 APP,开展面向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 象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构建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到 2021 年,完善标准化作 业站点设施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现有 37 高炮作业装备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远 程智能控制。发展智能遥控火箭作业技术。开展飞机增雨(雪)作业,增强大范围云系 跨区域作业能力。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安全监管和效果检验系统,提高科 - 5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学作业、安全作业水平和服务效益。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美丽乡村气象保障工程 1.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气象保障能力。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 源污染防治、人工影响天气和大气污染防控气象保障工作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 利用环境气象监测平台,做好秸秆禁烧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生态环境局) 2.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增设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站点,建立完善 人影作业监测评估体系,提升人影改善生态环境、涵养地下水源的能力。(责任单位: 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发挥气候资源效益。开展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养生、国家气象公园、国家气候 标志等气候品牌建设,推动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发展,完善乡村生态产业链。(责任单 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1.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程。2020 年,启动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 信息发布系统工程项目建设。2021 年,完成项目建设,实现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生 态环境等部门的横向连接,通过社会媒体、智能手机、应急广播等途径,开展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快速发布。 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2021 年,挂牌成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气象 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2020 年,布设 13 套气象灾害监测站、11 套气 象灾害(干旱)监测站、5 套气象灾害(内涝)监测站、5 套生态气象监测站。2021 年, 布设 9 套交通气象站,提升河流、水库等防汛关键区气象灾害及山区山洪地质灾害、干 旱、内涝气象灾害、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旅游气象保障能力。2022 年,建立气象大数据 分析处理中心,提高气象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和应用服务能力,推进气象、农业农 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数据融合共享。开展精细化智能网格气象要素预 报、精细化气象灾害短临预报预警和气候监测预报。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 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 - 55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各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乡村振 兴气象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管,认真 组织实施,并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职责,推动建设乡村振兴气象 保障强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责任清 单,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协同推进和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气象保障 相关工程的立项实施,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多部门合作机制。气象、农业农村、 生态环境、烟草、保险等部门要整合行业资源,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推进特色农业、生 态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工作目标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使用、管理的监 督检查。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 升工程、现代农业气象科技支撑工程、美丽乡村气象保障工程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 能力建设,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和建设成效。要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清单,优先发展气象为农服务,建立与经济发展和 政府财力增长相匹配、与需求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运用电视、广 播和报纸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辟专栏、组织采风活动等形式,积 极宣传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 迹和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56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 期) 附 件 许昌市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楚 雷 副组长:杨春香 成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勇军 市气象局局长 张德学 市农业农村局长 员:史俊平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晓玲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怀亮 市财政局调研员 范 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周志波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庞占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 贾许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调研员 穆向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红伟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群山 市气象局副局长 常建伟 市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魏东晓 人民财产保险许昌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劲弓 禹州市政府副市长 赵胜业 长葛市政府副市长 张国志 鄢陵县政府副县长 乔晓光 襄城县政府副县长 王 辉 魏都区政府副区长 孙俊洲 建安区政府副区长 周松山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申保刚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迪 东城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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