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发〔2017〕59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厅发 〔 2017〕59 号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融入广西法治建设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 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西法治建设的实 施意见》已经 自 治 区 党 委、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7 年 12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 广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法律法规和公 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 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 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 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 德治国相结 合, 把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融 入 广 西 法 治 建 设 全 过 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 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持续营造 “三大生态”、加快 实现 “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 展新篇章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立规 (一)坚持在地方立法中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坚 — 2 — 持以社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为 引 领, 恪 守 以 民 为 本、 立 法 为 民 理 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地方性法规和公共政策 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规规章。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 设的立法需求,把法律的规范性和引领性结合起来,坚持立改废 释并举,使地方性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 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 公平的地方性法规,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完 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立法,重点制定发展规划、政府 投资管理、财政管理、价格管理,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自主 创新、推进技术改造、保护知识产权、节约能源资源以及发展循 环低碳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保障和改 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方面的立法,重点制定住房、教 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和体育、社会保障、城乡建 设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扶贫脱贫、 乡村建设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 和谐发展方面的立法,重点制定江河、湿地、海洋、风景名胜区 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综合整治等方面地方性法规。注重把一些 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 时上升为法规规章,推动文明行为、社会诚信、扶贫济困、见义 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立法 — 3 — 工作。推动设区的市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定 期清理机制,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相适应的,依照法 定程序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三)强化公共政策的价值目标。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 改革措施,出台与人们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 措施,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注重政策目标和价值导 向有机统一,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形成有利于培 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利益引导机制。 完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相背离,实现公共政策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 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制定 实施,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全面 从严治党实 践 成 果 转 化 为 对 全 区 党 员 干 部 的 道 德 规 范 和 纪 律 要 求,做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充分展现共产党人高尚思 想道德情操和价值追求。 三、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 (五)树立社会治理价值坐标。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责任,在规制社会行为、化解社会冲突、平 衡利益关系、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日常管理活动中 — 4 — 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 导和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政府要深入推进依法行 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 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强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观念、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反对特权观念、公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和约束 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公开透 明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着眼保护人民群众合法 权益,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 疗卫生、公共卫生、商贸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 法案件,维 护 公 共 利 益 和 经 济 社 会 秩 序。 加 强 文 化 市 场 综 合 执 法,深入开展 “扫黄打非”,依法查处有害文化信息、不良文化 产品和服务,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依法加强网络 空间治 理,严 惩 网 上 造 谣 欺 诈、攻 击 谩 骂、传 播 淫 秽 色 情 等 行 为,净化网络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 全和政权安全。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 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 会问题,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完善执法程序, 确保程序公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准确把 握适用裁量标准,实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 社会效果相统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要善于把握引导社会心态 — 5 — 和群众情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 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于一体,引导和支持人们合理合法表 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 教 育 和 治 理, 依 法 惩 处 公 德 失 范、 诚 信 缺 失 的 违 法 行 为,大力 整 治 突 破 道 德 底 线、丧 失 道 德 良 知 的 现 象,弘 扬 真 善 美、贬斥 假 恶 丑。加 快 诚 信 建 设,深 入 推 进 社 会 诚 信、 政 务 诚 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 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威慑和惩戒力度。完善科研诚信规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加强自 我 约 束、自 我 管 理, 发 挥 好 参 与 社 会 事 务、 维 护 公 共 利 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深化 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 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完善激励机制,褒 奖善行义举,使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的过程。 (八)坚持依规治党。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 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点突出坚定理想 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 — 6 — 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 区党委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 法》。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 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 态势,建设廉洁政治。 四、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 (九)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 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 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十)推进司法为民。创新便民利民机制,推进法院 “一站 式”诉讼服务、检察院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方便群 众诉讼,降低群众诉讼成本,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加强涉民生案 件审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 革,打造 “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有效发挥律师在 涉诉信访化解矛盾工作中的作用。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 会救助有机衔接,加快推动法律服务向欠发达地区、基层村 (社 区)延伸,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关系 和社会氛围。 — 7 — (十一)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 绳,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确保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 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深入开展 “用公开促公 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 务公开、狱务公开,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印发的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试行)》,加强对司法活动的 监督,让司法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畅通执行联动渠道,拓展联合 惩戒范围,构建被执行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制度环境,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和规范法律法规适用和案例引导。准确把握法 律精神和法律原则,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加强典型案例指 导,对于司法办案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有示范作用的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发布裁判 要旨,通过个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十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 实践相结合,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 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区各族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 — 8 — 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 (十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办好 “ 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崇尚 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深入宣传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 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公开审判、诉前诉后答疑等方式,引导 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完善国家工作人 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 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全区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 家意识和法治观念。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 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市县两级普法责任体系建 设,建立和实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 制度,切实把 以 案 释 法 的 过 程 变 成 弘 扬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精 神 的 过 程。健全完善媒 体 公 益 普 法 制 度, 推 进 “互 联 网 + 法 治 宣 传”, 形成全民普 法 守 法 的 网 络 正 能 量。 坚 持 把 法 治 教 育 纳 入 文 明 城 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强化 基层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 动,持续深化法律 进 机 关、进 乡 村、进 社 区、进 学 校、进 企 业、 — 9 — 进单位的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守法治、讲道德 的文化环境。 (十五)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 起来,深 入 开 展 社 会 公 德、 职 业 道 德、 家 庭 美 德、 个 人 品 德 教 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道德滋养 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 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广泛开展先进典 型、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自治区助人为 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 亲模范等自治区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持续推动 “和谐建设 在基层”、 “感恩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 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 德善行,使各项道德实践活动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 源泉。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 “书香八桂”建设,加 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国旗工程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 化,促进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社会主 义核 心 价 值 观 融 入 法 治 建 设 工 作。人 大、 政 府、 政 协、 审 判 机 关、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各领域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 — 10 — 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党委宣传部和政法委要 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能,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配合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把工作成效纳入我 区法治建设专项考评的重要内容。 (十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 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导法治工作者 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不断提 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做到忠于党、 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加强 立法队伍、政府法制工作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和法律 服务队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 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按照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的要 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 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 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 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十八)坚持改革创新。按照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 — 11 — 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 会主义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拓宽 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的渠道和方式,调动人民群 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注重 总结推广新创造新经验,不断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依靠教育 引导、实践 养 成 和 良 法 善 治, 开 创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建 设 新 局面。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 12 — 2017 年 12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