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pdf
江苏科技大学文件 江科大校〔2022〕72 号 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江苏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科技大学 2022 年 3 月 25 日 - 1 - 江苏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镇江市疫情防控工 作要求,根据《江苏省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 文件精神,提高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的身 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最大程度 地减少损失和影响,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疫情应急处 置工作。 组 长:葛世伦 周南平 副组长:许俊华 成 员:景旭文 王加友 汤 建 俞孟蕻 郑培钢 谈 嵇春艳 任 南 李恒川 周春燕 镇 刘新波 领导小组下设 10 个工作小组,与属地卫健、疾控、公安、 网信、环保、街道、社区等协同开展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应 急处置举措。 (一)综合及联防联控组 组 长:许俊华 副组长:李强天 成 - 2 - 员:朱志宇 胡爱祥 蒋宏志 祁 凯 崔 杰 沈 薛泉祥 张 陈宓宓 朱向运 勇 宇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 接属地学校疫情处置专班、上级主管部门、属地防控部门,协调 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动态信息的汇总 报告工作;加强与各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二)教职员工管理组 组 长:景旭文 副组长:朱志宇 成 员:蒋宏志 沈 勇 钱安其 王 俊 薛泉祥 尚 田 剑 崔 李国锋 杰 张坚强 许建飞 杨 亮 静 主要职责: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好教职员工、后勤保障 人员、外协人员等的管理,落实健康监测、日报告等制度;及时 掌握教职员工出现可疑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并联系校医 院。 (三)学生管理组 组 长:汤 建 副组长:胡爱祥 祁 成 凯 员:王 俊 杨建超 徐 晶 梅 张坚强 徐 剑 于立东 岭 主要职责: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 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等的 管理,落实学生健康监测、日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出现可 - 3 - 疑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并联系校医院。组建心理健康应 急团队,稳定全校师生员工心理状态,重点关注新冠病毒感染者 和隔离师生员工的心理状态,及时排查识别需要干预的目标人群。 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特殊学生群体;做好家校沟通联系工作。 (四)涉外人员管理组 组 长:王加友 副组长:崔 成 杰 员:朱志宇 赵海晓 朱向华 主要职责: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等的管理,落实校内学生 健康监测、日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出现可疑症状以及其他 突发疾病情况,并联系校医院。停止线下教学和实习活动,执行 在线教学方案,组织开展师生线上教学工作;根据情况延迟考试 时间,调整考试形式;安排线上健康教育等。 (五)校园管控组 组 长:汤 建 副组长:蒋宏志 成 员:王 雷 王长征 主要职责: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校门管控要求,根据封控级 别,划定健康管理区域,布置警戒线,设置单向通道,对校内各 幢楼宇出入实施管控;负责校园各区域 24 小时安全巡查。 (六)志愿服务保障组 组 - 4 - 长:汤 建 副组长:朱志宇 徐 成 张冬冬 员:钱安其 剑 佘顾雨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疫情防控志愿者的组织,做好志愿者技 能培训。 (七)医疗服务与后勤保障组 组 长:许俊华 副组长:薛泉祥 王兴伯 成 胡爱祥 蒋宏志 祁 凯 张坚强 沈 勇 徐 徐 晶 朱向运 蔡来清 李 军 员:朱志宇 剑 崔 杰 主要职责:在属地流调专班领导下,配合进行现场流调(按 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等),协助甄别校园内密接、密接的密接等重 点人群;协助做好阳性病例、密接、密接的密接的转运工作;全 面收集和分析师生健康信息,提出防控建议。负责制定全校师生 员工抗原及核酸检测方案;根疫情防控需要开展抗原自检工作, 协助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检测分工安排和其他配合工 作;跟进抗原及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全校师生 员工用餐保障;负责供水、供电、供气保障;负责防疫物资储备 与调配,确保各类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充足;按照操作规范与流 程,定期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做好信息 化支撑。 (八)宣传教育与舆情管控组 - 5 - 组 长:汤 建 副组长:周春燕 成 员:毛 晖 张 强 主要职责: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置突 发舆情,消除负面评论,引导正面舆论。 (九)教学运行组 组 长:嵇春艳 任 南 俊 田 剑 员:胡爱祥 祁 凯 沈江勇 梅 岭 副组长:王 成 薛泉祥 杨建超 张坚强 主要职责:停止线下教学和实习活动,执行在线教学方案, 组织开展师生线上教学工作;根据情况延迟考试时间,调整考试 形式;安排线上健康教育等。 (十)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工作组 组 长:俞孟蕻 副组长:王志东 杨福章 成 员:田志伟 温兆奎 杜长冲 顾俊林 龚利华 徐 琳 孙 杰 主要职责:建立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 急处置机制,加强与属地卫健委、疾控、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处理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疫情突发状 况,做好师生员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张家港校区教学运行、后 - 6 - 勤保障等工作。 (十一)督查工作组 组 长:郑培钢 副组长:陶海洋 成 员:刘占超 蒋 俊 杨华春 主要职责:督查督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 防控工作和应急值守、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 作落到实处。 二、疫情监测与信息报告 贯彻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求, 实行“三线三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即发生疫情时,按学生、 教职员工、劳务用工(外部人员)三条线上报个人信息、临床症 状和流行病学史三类信息。学生信息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上报至学 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上报至校医院(留学生、成教学生由海外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 院上报至校医院);教职员工由学院党委书记、机关部门负责人 上报至校医院;后勤集团员工由后勤集团总经理上报至校医院; 资产公司员工由资产公司总经理上报至校医院;劳务用工由归口 管理部门负责人上报至校医院。校内疫情信息报告流程如下图: - 7 -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信息应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学校不得自行向社 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三、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 8 - 1.疫情相关症状处置 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园内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 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疫情相关十大临床症状,特 别是体温≥37.3℃,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立即到 校医院就诊,梦溪校区校医院电话 0511-84401120、长山校区校 医院电话 0511-85611051。医护人员复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 和症状,如复测体温≥37.3℃,由 1 名医务人员和 1 名所在学院 教师(非辅导员,具体人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安排)陪同,用防疫 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医务人员和老师全程跟踪就诊过程,及 时将诊断结果反馈给校医院发热处置责任人罗文虎 13655282888。 发热学生治疗完成并核酸检测采样后,入住集中医学观察区直至 符合解除观察条件。各类人员在校外发生相关症状,学生立即向 辅导员报告,教职员工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劳务用工人 员立即向用工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规范 就医。各部门要跟踪诊断情况,及时向校医院罗文虎医生反馈。 2.校园出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处置 2.1 启动应急指挥体系 校园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及密接后,综合及联防联控组 组长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立即向 属地防控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报告,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 立即启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如病例(无症状感染 者)、密接或密接的密接还在学校,宣布由常态化疫情防控进入 - 9 - 应急状态。综合及联防联控组组长通知各工作组人员迅速就位。 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布 置工作任务。 (1)校园封闭管理,学校大门道闸全部关闭,所有人员只 进不出,立即加强校门口安保和校内安全巡查。 (2)综合及联防联控组通知阳性病例所在单位,相关单位 立即通知阳性病例人员原地待命,由医疗服务与后勤保障组立即 将病例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区。安全保卫处派员实施现场警戒, 该病例轨迹涉及场所按要求实施封闭管理。 (3)立即停止校园内一切教学、科研活动、各类会议、文 娱体育活动等,半小时内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员工,要求教职 员工全部在办公室待命,学生在学院组织下有序回到宿舍待命。 (4)综合及联防联控组协助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开 展流调工作。 (5)一小时内学校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师生员工 发布《校园突发疫情情况告知书》,严禁师生在校园内道路及公 共场所逗留,加强校内楼栋的物业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确 保全体师生进入相应的房屋单元。校外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减少外出,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消杀人员对现场环境进行预防 性消毒。 (6)综合及联防联控组协助属地疫情防控转运组做好阳性 病例、密接者转运工作。 - 10 - 2.2 协助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与风险人群排查 综合及联防联控组迅速协助流调专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排 查病例行动轨迹,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精准划定风险区域。确定 密切接触及密接的密接人员,学校做好配合工作并在其指导下分 类处置涉及人员。 (1)与病例有轨迹交叉的师生员工为密切接触者;与密切 接触者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为密接的密接人员;病例所在教学场 所、生活区域的其他人员为一般接触人员。 (2)密切接触及密接的密接人员由属地疫情防控转运组统 一转运到定点隔离场所实施隔离。属地疫情防控转运组在转运相 关人员时,必须与学校应急处置综合及联防联控组组长联系确认 再实施转运。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牵头,安全保卫处、学工部门、 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组建转运协调小组,协助做好转运人员的确 认、审批手续。一般接触者由学校做好后续管理,如入住校内医 学观察区或在宿舍内健康监测,学校做好生活保障。 (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应做好登记,进行健 康风险告知和个人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外出。如出现发 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 痛等疫情相关十大临床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向校医院报告(梦 溪校区校医院电话 0511-84401120、长山校区校医院电话 051185611051)。 (4)学校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病因溯源。 - 11 - 2.3 活动轨迹梳理与处理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阳性病例活动范围与频次,综 合及联防联控组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精准划分校内封控 区和管控区,并做好相关的管控工作,即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 足不出门、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1)校园管控组负责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设 置醒目的警戒线,做好封闭区域管控。 (2)医疗与后勤保障组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学校消毒人员对 宿舍区、教室及阅览室、食堂和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和人员活动 轨迹进行严格消杀。 2.4 组织全员核酸检测 学校在属地政府部门协助下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第一轮 采样工作在 12 小时内完成。 (1)学校发布核酸检测公告。长山校区在体育中心一楼南 侧及北侧、文理大楼一楼、图书馆会议中心大厅设置 4 个核酸检 测点,梦溪校区在体育馆设置核酸检测点。 (2)医疗与后勤保障组与属地卫健委对接,协调组织核酸 检测采样工作,做好场地及所需物资保障,安全保卫处、团委安 排安保人员及志愿者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各人员管理组做好 人员组织,保障采样工作有序进行。 2.5 校园秩序维护 - 12 - (1)校园管控组对接公安部门,增加安保力量,强化巡查, 确保警戒区域及整个校园秩序良好,避免人员聚集。 (2)医疗与后勤保障组协调政府支持,科学调配生活物资, 做好师生生活保障,规范做好垃圾处理,保障校园环境。 2.6 舆情监测与管理 宣传教育与舆情管控组在属地统一扎口管理下,及时通报校 内疫情情况,回应社会和师生关切。加强全网疫情舆情监测,做 好分级响应,分类处置。特别重大或较大舆情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协同属地有关部门,跟进处理。密切 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校园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 宣传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 导。 3.启动校内集中医学观察 学校规范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区,被观察对象做好防护,用专 用车辆转运至校内医学观察点,值班医生对其再次测量体温和必 要体检,登记个人信息,发放“实施医学观察告知书”,并引导 入住、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后勤集团、校医院、 学工部门、人事处、教务部门、安全保卫处等部门派员组成集中 医学观察区管理专班,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区的管 理,校医院负责集中观察区的日常管理,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后勤集团负责生活保障,学工部门、人事处负责学生、教职员工 的管理服务,学生辅导员每天应与学生保持联系,学院党委书记 - 13 - 每天应与教职员工保持联系。教务部门负责学生教学工作安排, 安全保卫处负责安保工作。各部门按照排查、管控、疏导、宣教、 关爱“五个到位”的要求加强观察人员管理。 4.发热病人转运工作安排 医疗服务与后勤保障组负责配备防疫专车和司机专班用于 送诊就医和转运,医护人员和师生员工所在学院或部门工作人员 陪同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陪同人员需做好必要防护措施。 四、后续处理 1.涉疫校区启动线上教学和线上办公,教学运行组根据其职 责范围,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学生暂停线下集中授课并启动线上 教学。教师出现病例时,及时向学院提出办理调停课手续。如需 更换教师,开课学院应将更换结果向教务部门备案;如无法更换 教师,开课学院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进程,并向教务部门备案。 2.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并按规定完成集中医 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或解除隔离证 明到校医院复核登记,持校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复课或上岗。所 在部门查验相关证明,并对其提供必要的康复期指导与心理疏导。 3.学校按要求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邀 请镇江市传染病防控专家来校为医护人员、物业宿管消杀人员、 食堂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防控知识专题培训。 4.针对校园封闭管理实际,面向全校师生和校外隔离学生, 开 设 疫 情 防 控 心 理 支 持 热 线 , 开 通 24 小 时 心 理 援 助 热 线 - 14 - 13357766112,确保师生心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 5.督查工作组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 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紧盯应急预案关键环节,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不服从疫情防控 管理规定,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 从严从快严肃追责问责。 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7 日印发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