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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3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7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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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 璃 39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 7 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1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4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70 六、结论 ...........................................................................................................................................72 附表 ...................................................................................................................................................73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 73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 ..................................................................................................................... 74 附图 2 本项目卫星四至图 ............................................................................................................. 75 附图 3 项目四至及现场照片 ..................................................................................................... 77 附图 4 改扩建后总体建筑物情况总平面布置情况 ...................................................................78 附图 5-2 改扩建后 1#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80 附图 5-3 改扩建后 2#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81 附图 6 项目周边 500m 敏感点位图 ............................................................................................ 82 附图 7 项目所在地声功能区划图 ............................................................................................... 83 附图 8 项目所在地大气功能区划图 ......................................................................................... 84 附图 9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功能区划图 ....................................................................................... 85 附图 10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功能区划图 ..................................................................................... 86 附图 11 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图 ......................................................................................... 87 附图 12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 88 附图 13 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 .................................................................89 附图 14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 .......................................................90 附图 15 告星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图 ....................................................................................... 91 附件 6 化学品原辅料 msds .......................................................................................................... 92 附件 7 玻璃胶(混合后)VOCs 检测报告 .............................................................................. 10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 39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 7 万平方米 改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208-441803-04-02-397551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和 Y 区 Y2 号商铺 地理坐标 (东经 112 度 57 分 55.708 秒,北纬 23 度 41 分 56.537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建设性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C3042 特种玻璃制造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 玻璃制造-特种玻璃制造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 无 总投资 (万元) 100 环保投资 (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 20 施工工期 6 个月 用地(用海) 面积(m2) 新增占地 3460m2,改扩建后总占 地 5360m2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1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特种玻璃制造,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中的限制或禁止类,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禁 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政策要求。 2、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71号)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属于北部生态发展区,详 细的分析见下文: 表 1-1 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内容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 态功能。持续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 整。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调整优化产业 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 展协同匹配。积极推进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汽车制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 造、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 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 Y 区 Y2 号商铺,所在地属 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 于工业用地,周边均为工业厂 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推动工业项 房,主要从事特种玻璃制造, 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 不属于落后产能。所在区域环 符合 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 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建 目入园集中管理。依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全面实施 成后采取相应废气治理措施 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循环经济。环境质量不达 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 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 量改善要求。使用能源为电 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 源,属于清洁能源,不涉及使 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 用锅炉、工业窑炉。 全省总 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 体管控 发展“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积极推进公路、 要求 水路等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逐步推广新能源物流车 辆,积极推动设立“绿色物流”片区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积极发展先进核电、海上风 电、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 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系。科学推进 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 煤炭使用量,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 项目使用能源为电源,属于清 峰。依法依规强化油品生产、流通、使用、贸易等全 洁能源。项目用水主要为清洗 流程监管,减少直至杜绝非法劣质油品在全省流通和 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过程清 符合 使用。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 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 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 此,不属于用水量大的项目。 大发展空间。落实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 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保障主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 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 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 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落实单位土地面 2 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 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 产资源产出率。积极发展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 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②总量控 本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 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 VOCs 实 行 重点 污 染 物 减 量 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 替代,已按要求申请总量控制 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 指标。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 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物,使用的玻璃胶属于低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 VOCs 物料,不涉及使用高溶 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 剂物料;所在地位于工业园区 物实施减量替代。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 内,不涉及新增排污口,目前 金属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 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 生产逐步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实施重点行业清 善,不具备接驳市政污水管网 洁生产改造,火电及钢铁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 条件。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 核查、可监管的超低排放标准,水泥、石化、化工及 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 符合 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 水质标准》旱作标准,经收集 限值要求。深入推进石化化工、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 池收集后交给附近村民用于 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通过源头替代、 农耕菜地作农灌用,不外排; 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 待项目接驳市政污水管道后, 质、恶臭物质的协同控制。严格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排放控制区要求。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 水Ⅰ、Ⅱ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染物排放量。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善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配套管 级标准和告星污水处理厂进 理政策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 水指标中较严者,经市政污水 放。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因 管网引至告星污水处理厂作 地制宜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 进一步处理。 化利用。强化陆海统筹,严控陆源污染物入海量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 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 项目所在地厂区及周边均已 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 实施硬底化,生产过程不存在 协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重 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项目 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 环境风险主要为火灾风险,建 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 设单位加强厂区内风险方法 符合 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 措施,防止泄露事故和火灾事 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 故风险产生的液体原辅料和 生产区域,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全力避 消防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影 免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事故 响 (事件)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 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 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 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 重点管 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 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 符合 控单元 和 Y 区 Y2 号商铺,不在省级 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 以上工业园区内。 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 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 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 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 3 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 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 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 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本项目不属于水耗大、污染物 排放强度高的项目。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交 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控制耗水量 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 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 农灌用;远期接驳管网后经市 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 政污水官网排入告星污水处 理厂进一步处理;清洗废水三 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 排。 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 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 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 元(见附图 14)。改扩建项 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 目生产过程不使用溶剂型油 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 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 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大力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 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重点加强南岭山地保护,推进广 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设,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与生物多 样性,构建和巩固北部生态屏障。引导工业项目科学 布局,新建项目原则上入园管理,推动现有工业项目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 集中进园。推动绿色钢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先 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 进材料产业集群向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发展,和 Y 区 Y2 号商铺,从事特种 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推动中高时延大数据中 玻璃制造,不涉及重金属及有 心项目布局落地。科学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平台,打造 毒有害污染物排放。 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及有毒 有害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涉重 金属重点行业的项目应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来源。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鼓励使用天然气及可再生能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 北部生 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 态发展 不再新建小水电以及除国家和省规划外的风电项目, 项目主要从事特种玻璃制造, 区 对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小水电进行清理整改。严格 主要使用电能,不涉及使用锅 落实东江、北江、韩江流域等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 炉,不属于小水电、风电、矿 保障目标。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 产资源开发项目。 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开采 总量指标管控,加快淘汰落后采选工艺,提高资源产 出率。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 项目不涉及氮氧化物、重点重 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涂胶过 量替代。北江流域严格实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替 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收 代。加快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因 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养殖污染防 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 治,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 目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年 钢铁、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或“煤改气”排放量已按要求申请总量。项 改造)。加快矿山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 目不属于钢铁、陶瓷、水泥行 要求,凡口铅锌矿及其周边、大宝山矿及其周边等区 业。 4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域严格执行部分重金属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相 关规定。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强化流域上游生态保护与水 源涵养功能,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落实受污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 项目不涉及农用地、尾矿库, 与严格管控措施,防范农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风险。 不属于金属矿采选、金属冶炼 符合 加强尾矿库的环境风险排查与防范。加强金属矿采 企业。 选、金属冶炼企业的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强化选矿 废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选矿废水原则上回用不外 排。 2、与《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清府[2021]22 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和 Y 区 Y2 号商铺,经查 询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项目所在地属于“清新区太和镇重点管控 单元”(编号:ZH44180320003),详见附图 13)、太和镇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 区(YS4418032340001)、滨江清远市太和镇-笔架山林场控制单元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YS4418033210012)。与本项目有关的仅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不涉及“水环境管 控分区”和“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根据《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陆 域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所示: 表 1-2 类别 项目与《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清新区太和镇重点管控单元(编号:ZH44180320003) 1.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 化工及危化品储存、铅酸蓄电池、印染、造纸等 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 1、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租 品、废电(线)路板、废五金(进口)、废塑料、 赁原有工业厂房,与现有居住区相对 废橡胶、废纸加工利用、废覆铜板等废旧资源综 独立,距离最近的敏感点约 63 米。 合利用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专业电镀、鞣革、 2、本项目主要从事特种玻璃制造, 人造革项目。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2.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 区域布 3、项目主要从事特种玻璃制造,不 扩建制鞋、皮革、家具、工业涂装、油墨制造、 符合 局管控 属于项目所在单元内禁止新建、改建 包装印刷、制药、建材、水泥粉磨站项目,以及 和扩建的项目。 规划外的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项目,限制 4、本项目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新建、扩建涉及喷漆工序的汽车(摩托车)维修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业、涉及喷涂工序的广告业等涉 VOCs 排放的低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使用的能源为电 效产业项目,限制新建堆场沙场、加油站、大型 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 货运停车场、裸地停车场、机动车检测站、机动 车教练场等项目;限制餐饮单位使用木柴、木炭 等非清洁能源作为燃料。 1. 逐步淘汰燃生物质锅炉。 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不使用高 能源资 符合 2.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 污染燃料,生产过程不涉及锅炉使 源利用 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用。 5 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 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其他区域禁止 新建、扩建燃煤设施(每小时 35 蒸吨以上燃煤 锅炉除外)。 1.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 改造等工程,实施清污分流,推动清新与旧城污 水处理厂、告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入口污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染物浓度“双提升”。 后,近期交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 2.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实行减量替代。 作农灌用;远期接驳管网后经市政污 3.制鞋行业的溶剂型胶粘剂、溶剂型处理剂等 水官网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含 VOCs 的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 处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 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 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水体环境基 应放于具有防渗设施的室内或专用场地,在非取 本无影响。根据提供的玻璃胶检验报 污染物 用状态是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废弃的溶剂 告(见附件 7),玻璃胶 VOCs 含量 排放管 型胶粘剂桶、溶剂型处理剂桶或有机溶剂桶等在 符合 为 22g/L,属于低 VOCs 含量的胶粘 控 移交回收处理机构前,应密封储存。 剂,采用密闭容器存放于专用仓库 4.制鞋企业应加强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减少 内。本项目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无组织排放,推动区域制鞋行业加强源头高挥发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性有机物胶粘剂替代,建议采用水基型胶粘剂替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减少无组织排 代溶剂型胶粘剂,推广使用低毒、低(无)VOCs 放,项目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年排 含量的胶粘剂,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 放量已按要求申请总量。生产过程不 6、现有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逐步提升达到国内先 涉及重金属污染排放。 进水平,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内先 进水平,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 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1.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 1.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 废包装材料、铝条边角料等经定期作 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 为废旧物质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含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中 利用,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仓, 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 暂存仓采取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 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中也会 环境风 遗撒固体废物。 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 符合 险防控 2.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 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收集后 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 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规范生产设施设备、构筑 2.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防止重点行 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行为,防范拆除活动污 业,现有厂房均已硬底化,生产过程 染土壤和地下水。 不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不 涉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2)水环境管控分区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E区1号和Y区Y2号商铺,属于“滨 江清远市太和镇-笔架山林场控制单元”水环境一般管控区(YS4418033210012),由下 图1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表 1-3 本项目“水环境管控分区”相符性分析 水环境管控分区编码 YS4418033210012 水环境管控分区名称 滨江清远市太和镇-笔架山林场控制单元 6 流域名称 珠江流域北江水系滨江 河段名称 滨江 控制断面起点经纬度 112.779641, 24.107781 控制断面终点经纬度 管控分类 112.918505, 23.799349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 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区域布局管控 / / 能源资源利用 / / 1.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 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养殖专业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 便、污水渗漏、溢流、散落 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 造,不属于文件中禁止新 建、扩建项目,项目使用 电能生产,不使用非清洁 能源。 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 分流”。近期,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交 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 作农灌用;待接驳市政污 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市 政污水管网进入告星污水 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的 生产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建成后清洁 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 水平。 污染物排放管控 2.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 改造等工程,实施清污分流,推动清新与旧城 污水处理厂、告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入 口污染物浓度“双提升” 3.现有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逐步提升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 内先进水平,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 逐步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能源资源利用 / / 环境风险防控 1.强化告星污水处理厂管理,完善应急措施, 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避免事故废 水对纳污水体水质的影响 / 7 本项目 图 1 本项目“水环境管控分区”分析图 (3)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E区1号和Y区Y2号商铺,属于“太 和镇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YS4418032340001),由下图2可知,本项目所在 区域不涉及大气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如图 2所示。 表 1-4 本项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相符性分析 水环境管控分区编码 YS4418032340001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名 称 太和镇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管控分类 重点管控区 / 区域布局管控 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1.禁止新建、扩建制鞋、皮革、家具、工业涂 装、油墨制造、包装印刷、制药、建材、水泥 粉磨站项目,以及规划外的混凝土搅拌站、沥 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 青搅拌站项目,限制新建、扩建涉及喷漆工序 造,不属于文件中禁止新 的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涉及喷涂工序的广 建、扩建项目,项目使用 告业等涉 VOCs 排放的低效产业项目,限制新 电能生产,不使用非清洁 建堆场沙场、加油站、大型货运停车场、裸地 能源。 停车场、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教练场等项目; 限制餐饮单位使用木柴、木炭等非清洁能源作 为燃料; 2.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 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相邻的 商业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 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8 / / 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 / 1.加强加油站及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管理,确 保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减少油气泄 / 漏; 2.推动实施《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理规定》, 本项目建成后按照《VOCs 强化 B、C 级企业管控,推动 C 级、B 级企业 排放企业分级管理规定》B 向 A 级企业转型升级; 级企业进行管控 3.推进清新区大气环境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 提高扬尘粉尘面源污染防控能力 / 1.建立健全跨区域河流、大气、固体废物联防 联治机制,实现信息、治理技术、减排成果共 享,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 本项目 图 2 本项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分析图 3、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 (1)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 析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要求如下: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 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 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 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 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 9 要求建设末端治理措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工序,可不 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 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 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 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 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 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 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 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主要从事特种玻璃生产,使用的玻璃胶属于本体型的环保型胶粘剂,根据提 供的玻璃胶检测报告(见附件 7),其 VOCs 含量为 22g/L,全厂年使用量为 12t/a,密度 为 1.32g/cm3,折算 VOCs 含量为 16.7g/kg,低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中“表 3 本体型胶粘剂 VOC 含量限量”中其他应用领域的 MS 类(硅烷 改性聚合物)的本体型胶粘剂 VOCs 含量限值≤50g/kg,即 VOCs 含量约为 5%的要求, 本项目 VOCs 初始排放速率小于 3kg/h,因此本项目涂胶封边有机废气可不要求采取无组 织排放收集措施。本项目涂胶过程产生的 VOCs 废气通过安装收集装置和二级活性炭吸 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中的相关要求。 (2)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大力推进挥发 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 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 含 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 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品业,不涉及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 的使用,使用的含 VOCs 原辅料主要为玻璃胶,根据提供的玻璃胶检测报告(见附件 7), 其 VOCs 含量为 22g/L,本项目玻璃胶全厂年用量为 12t/a,密度为 1.32g/cm3,折算 VOCs 10 含量为 16.7g/kg,低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中“表 3 本体型胶粘剂 VOC 含量限量”中其他应用领域的 MS 类(硅烷改性聚合物)的本体型胶 粘剂 VOCs 含量限值≤50g/kg,即 VOCs 含量约为 5%的要求。项目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 废气通过安装收集装置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 大。 综上,本项目满足《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的要 求。 (3)与《清远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清远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二)推进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在化工、表 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在钢铁、石化、 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和工业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继续推进 工业锅炉污染综合治理,逐步推进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强化工业企业 无组织排放管控,尤其是陶瓷、电镀等工业园。实施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减量替代,推 广应用低 VOCs 原辅材料,落实 VOCs 减排重点工程。” 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造项目,无锅炉使用,不属于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 重点行业。项目使用的原料中玻璃胶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过程会有少量挥发性有机 物产生。根据提供的玻璃胶检验报告(见附件 7),玻璃胶 VOCs 含量为 22g/L,属于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 标后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远市环境保护 与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4)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本项目 VOCs 无组 织排放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1-5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 求的相符性 相符 生产过程 有关控制要求 本项目控制措施 性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 本项目VOCs化学原料(玻 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 璃胶)采用密闭包装桶储 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 物料储存 存,均存放在专用化学品仓 符合 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 库中,在非取用态时均封口 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 密闭。 闭。 11 转移和输送 工艺过程 设备与管线 泄漏控制 废气收集系 统 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 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 容器、罐车。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 本项目VOCs化学原料采用 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 密闭包装桶进行物料转移。 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 罐车进行物料转移。 1、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 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 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VOCs化学原 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料为玻璃胶,属于本体型的 2、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 环保型胶粘剂,VOCs含量 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 占比低于10%,产生的有机 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 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 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 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 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 高空排放。项目运营后设立 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 物料/废料进出台账,对涉 集处理系统。 VOCs的物料及废料清单管 3、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 理。 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 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 于3年。 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 本项目无载有气态VOCs物 管线组件,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具体 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 要求应符合GB37822规定。 及管线组件。 1、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 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 1、本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 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 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 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 步运行,一旦VOCs废气收 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 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 修时,立刻对对应的生产工 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2、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 艺设备停止运行,直到检修 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 完成后方启动运行。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 2、本项目VOCs废气主要来 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 源于中空玻璃的涂胶过程, 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 其中涂胶生产线采用外部 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 侧吸式集气罩收集,集气风 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 速不低于0.3m/s,废气收集 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 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输送, 定执行)。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 统一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 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 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 放。建设单位拟按要求定期 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umol/mol,亦不应有感 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 官可察觉泄漏。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 定期检查、维护,并按要求 要求按照第8章规定执行。 做好记录。 3、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3、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执行 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排气筒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 放标准》(GB26453-2022) 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 中 表 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当执 值,排气筒高度为15米。 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简排放 12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相应的 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 合后的废气进行监测,则应按各排放控制要求 中最严格的规定执行。 无组织排放 监控 本项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 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要,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 符合 (HJ819-2017)要求设置了 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 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计划。 (5)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①根据《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下: “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 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全面 深 化 涉 VOCs 排 放 企 业 深 度 治 理 , 研 究 将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 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 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 本项目所使用的玻璃胶属于本体型的环保型胶粘剂,属于低VOCs材料,VOCs含量 为22g/L,远低于10%,VOCs初始排放速率小于3kg/h。项目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 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且厂区内无组 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 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②根据《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下:“深 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一单’管控一规 划与项目环评一排污许可证管理一环境监察与执法”的闭环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地下水污 染治理。加快完善“双源”(即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 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 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厂区内生产车间、仓库等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并做环氧 树脂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③根据《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下: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 13 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 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 改。” 本项目使用的玻璃胶属于本体型的环保型胶粘剂,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一般 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 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化学品均存放于化学品仓库 内,设置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本项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对危险废物暂存场、化学品仓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 按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废物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 暂存仓库、化学品仓库等均进行了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本项目符合《广 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6)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 20 号))的相符性分析 表 1-6 序号 1 2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禁止安装国家和省明令淘汰、强制报 废、禁止制造和使用的锅炉等燃烧设 备。 本项目 相符性 本项目无使用锅炉 符合 本项目使用的玻璃胶属于本体型的 环保型胶粘剂,根据提供的玻璃胶 检验报告(见附件 7),玻璃胶 VOCs 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含量为 22g/L,属于低 VOCs 含量的 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 胶粘剂。项目中空玻璃生产线设置 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 在较密闭的生产车间,且在涂胶工 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 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采用近距离收 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 集;另外设置专门的密闭晾干房进 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 行晾干,收集的有机废气统一引至 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 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 放,减少 VOCs 废气排放。 符合 (7)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 年 9 月 29 日修订)相符性分析 表 1-7 序号 1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经批 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 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 14 本项目 相符性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依托现有厂 房三级化粪池废水设施 符合 2 3 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 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 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 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 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 理,不得稀释排放 第三十二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 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符合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近期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后交由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 农灌用;远期项目接驳市政污水管 道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和告星污水处理厂进 水指标中较严者,经市政污水管网 引至告星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符合 (8)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战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的相符 性分析 表 1-8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战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 序号 1 文件要求 本项目 本项目使用的玻璃胶属于本 体型的环保型胶粘剂,根据 提供的玻璃胶检测报告(见 附件 7),其 VOCs 含量为 22g/L , 全 厂 年 使 用 量 为 12t/a,密度为 1.32g/cm3,折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 算 VOCs 含量为 16.7g/kg,低 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 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 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物限量》(GB 33372—2020) 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 中“表 3 本体型胶粘剂 VOC 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 含量限量”中其他应用领域 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 的 MS 类(硅烷改性聚合物) 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的本体型胶粘剂 VOCs 含量 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 限值≤50g/kg,即 VOCs 含量 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 为 5%的要求,本项目 VOCs 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 初始排放速率小于 3kg/h,因 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 此本项目涂胶有机废气可不 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 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 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施。本项目涂胶封边过程产 生的 VOCs 废气通过安装收 集装置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设 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 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间严格执 15 相符性 符合 2 3 行归规范管理,对进出仓库 的原辅料进行台账记录,并 保存记录材料不低于 3 年 本项目 VOCs 厂区内无组织 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 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 (GB26453-2022)中表 B.1 放特别控制要求。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 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 排放限值。项目玻璃胶原材 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 料采用密闭包装罐储存于专 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 用仓库内,使用时采用人工 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 将包装罐运输至中空玻璃生 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 产线,通过自动化密闭管道 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 输送至涂胶工序,并在涂胶 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 工序设置外部集气罩收集有 应密闭 机废气。 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 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 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 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 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 不低于 0.3 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 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 本项目涂胶过程产生的 VOCs 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 废气通过设置外部集气罩收 集,控制收集风速不低于 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 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 0.3m/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 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 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止生产运 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 行,直到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 检修合格后方投入使用。收 设施。VOCs 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集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 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 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 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 排放,排气筒高度 15 米,对 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 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 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 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 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 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 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 工艺。 符合 符合 (9)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的 相符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文件要 求“(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 16 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 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 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 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造项目,涉及玻璃胶涂胶工艺有机废气,不属于重点地区严 格限制的项目,已按要求申请 VOCs 总量指标,实行 VOCs 减量替代;使用的玻璃胶属于 本体型的环保型胶粘剂,其 VOCs 含量为 22g/L,属于低 VOCs 含量的原料,涂胶封边产生 的有机废气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周边 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的要求。 (10)与《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的相符性分析 表 1-9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相符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1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2 kg/h 的,VOCs 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不应 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2 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15 m(因安全考虑或有 特殊工艺要求的,以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 设施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边建筑物的 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 定。 本项目废气排气筒高度为 15m 符合 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 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 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选择的监控位置 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监测,则应按各排 放控制要求中最严格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 VOCs,只有一种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22)中表 1 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存在 多种废气混合排放 符合 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止生产 运行,直到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检修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符合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拟按 符合 3 4 5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 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排除故 障或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 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 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企业应按照 HJ 944 要求建立台账,记录污染 17 本项目 本项目使用的玻璃胶属于 低 VCOs 的物料,有机废气 主要产生于玻璃胶涂胶过 程,VOCs 初始排放速率低 于 2kg/h,配置了有机废气 收集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可达 到 75% 相符性 符合 6 7 8 9 10 11 12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废气收集量和 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废气系 处理量、废气浓度、处理设施关键运行参数 统的相关运行参数和信息, (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 并对台账进行入档保存至 期和更换量、吸收液用量等)、运行时间等。 少不低于 3 年 台账(包括处理设施控制系统运行数据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涂料、胶粘剂、树脂、固化剂、稀释剂、清 本项目玻璃胶物料储存于 洗剂、浸润剂等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 密闭的胶桶内 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 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 储存玻璃胶原料的胶桶放 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 置于化学品仓,设置有防 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时应采用密闭管道或 施 密闭容器、包装袋。 项目玻璃胶物料储存于密 闭的胶桶内,放置于专用化 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 3.11 条对密闭 学品仓库内,仓库符合 3.11 (封闭)空间的要求,储罐控制应符合 GB 条对密闭(封闭)空间的要 37822 的规定 求,储罐为密闭包装罐,符 合 GB 37822 的规定 项目使用的玻璃胶采用密 涉 VOCs 物料工序(玻璃工业调胶、施胶工 闭包装罐盛装,由人工转移 序,玻璃制品制造调漆、喷漆、烘干、烤花 至涂胶区,通过密闭管道输 工序,制镜淋漆、烘干工序,玻璃纤维浸润 送至涂胶工序进行涂胶,并 剂配制、拉丝工序等)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设置外部集气罩收集涂胶 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 有机废气,收集的废气经 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施,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工艺过程产生的含 VOCs 废料(渣、液)应 项目产生的含 VOCs 废包 按照 5.3.1 条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 装桶为加盖密闭容器 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 罩)的设置应符合 GB/T 16758 的规定。采用 外部排风罩的,应按 GB/T 16758、WS/T 757 本项目采用外部集气罩对 —2016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 涂胶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控 制集气风速不低于 0.3m/s 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 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 0.3 m/s。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 系统应在负压状态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 不应有感官可察觉的泄漏;对于 VOCs 废气 项目废气收集输送管道为 收集系统,应按照 GB 37822 的规定对废气输 密闭管道,在负压下运行 送管线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VOCs 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 μmol/mol。 18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由来 1 现有项目情况介绍 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 2016 年 3 月,位 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之一商铺(原为清新恒辉家具有限公 司厂区内),主要从事钢化玻璃的加工生产和少量的中空玻璃生产。建设单位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取得《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 化玻璃 3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新环审[2016]141 号)(详见 附件 4),2017 年 5 月 2 日通过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保验收,取得验收 批复(清新环保验[2017]24 号)(详见附件 5);又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取得《清远市 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关于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清新环审[2019]49 号)(详见附件 4),于 2020 年 8 月 31 号通过清远市生态环 境局的竣工环保验收,取得验收批复(清环清新验[2020]14 号)(详见附件 5)。 现 有 项 目 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 编 号 : 建 91441803MAUMWUG08001W)(详见附件 13),有效时间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止, 设 内 总占地面积 19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900 平方米,年产钢化玻璃 53 万平方米、中空 容 玻璃 500 平方米(以下简称“原项目”)。 表 2-1 序 号 1 2 原项目内容 原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一览表 环评批文 总占地面积 600 m2,建筑面 《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 2 积为 600m ,其中生产车间 局关于清远市明丰钢化玻 2 2 500m ,办公室 100m (无洗 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 3 手间)。年产钢化玻璃 3 万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 m2,共有员工 10 人,年工作 响报告表的批复》(清新环 2400h,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审[2016]141 号) 2 全厂总占地面积 1900 m ,建 筑面积为 1900m2,其中+生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 2 产车间 1900m (含办公室和 分局关于关于清远市明丰 洗手间)。年产钢化玻璃 53 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 2 2 万 m 和中空玻璃 500m ,共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员工 20 人, 年工作 2400h, (清新环审[2019]49 号) 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2 验收批复 备注 (清新环保验 [2017]24 号) 与原环评 一致 (清环清新验 [2020]14 号) 与原环评 一致 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 经过多年经营发展,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及企业内部调整计划,建设单位拟在现有 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新租赁一栋空置厂房(2#生产车间)和空地,位于万星恒辉 19 工业园 Y 区 Y2 号商铺,由此形成“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 39 万 平方米、中空玻璃 7 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改扩建内 容如下所示: (1)拟新增租赁 1 栋生产厂房(2#生产车间,占地面积 2860m2,建筑面积 2860m2) 和新增空地面积 600m2,通过对厂区内部布局进行调整,将原有 1#生产车间钢化玻璃 生产工序转移至 2#生产车间,在不增加现有钢化玻璃产量(53 万平方米)的基础上, 将现有的一台玻璃切割机通过技术改造与一台磨边机组成自动化切割磨边生产线。 (2)拟在原有 1#生产车间内新增一条新型中空玻璃自动封胶线,提升中空玻璃产 品的生产能力,将原有产能 53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的 14 万平方米用于中空玻璃生产, 扩建后项目年产中空玻璃 7 万平方米,年产钢化玻璃 39 万平方米;新增员工 5 人。 (3)在原有 1#生产车间内新增架空层 96m2,用作办公室使用。 综上,本改扩建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环保投资 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改扩 建完成后全厂总占地面积为 5360m2,总建筑面积为 4856m2,年产钢化玻璃 39 万平方 米、中空玻璃 7 万平方米,全厂员工共 25 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 2400h。 用地情况说明:本次环评新增厂房用地(2#生产车间 2860 平方米及空地 600 平方 米)为租赁廖清强所有的厂房及用地。该地块原属于清新恒辉家具有限公司(国土证 见附件 3),清新恒辉家具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将该地块及周边区域共计 5000 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清远市智益置业有限公司,后清远市清远市智益置业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将该地块及周边区域共计 4683 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廖清强。廖清强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将该地块部分区域(2#生产车间 2860 平方米及空地 600 平方米)出 租给建设单位“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租赁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迁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均必须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以 下称“《名录》”)的要求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及其第 1 号修改单的划分,建设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特种玻璃制造(行业代码 C3042), 对应《名录》中的“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玻璃制造”中的“特种玻璃制造”类 别,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3、工程内容 20 根据《清远市明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原项目 总占地面积 19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1900 平方米,主要建筑为 1 间生产厂房(1#生产 车间,内含办公室和洗手间)。 根据建设单位发展规划,建设单位拟新增租赁 1 栋生产厂房(2#生产车间,占地 面积 2860m2,建筑面积 2860m2)和新增空地 600m2,通过对厂区内部布局进行调整, 将原有 1#生产车间部分工序(钢化玻璃生产线)转移至 2#生产车间,在不增加现有钢 化玻璃产量(53 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将现有的一台玻璃切割机通过技术改造与一台 磨边机组成自动化切割磨边生产线,并在 1#生产车间内新增一条中空玻璃自动化封胶 线以及新增架空层 96m2,用作办公室使用。项目改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 5360m2,总 建筑面积 4856m2,总产能为年产钢化玻璃 39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 7 万平方米。 改扩建前后厂区主要构筑物技术指标见表 2-2。 表 2-2 工程内容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改扩建前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建设内容说明 变化情况 改扩建前 改扩建后 占地面积 1900m2,建筑面 积 1900m2,包括钢化玻璃 生产区和中空玻璃生产 区、办公区、仓库区等, 其中生产区位于厂房中 部,办公区位于厂房中南 部,仓库区位于厂房西北 部 占地面积 1900m ,建筑面积 为 1996m2,包括中空玻璃生 产区、办公区、仓库区以及 危废暂存间等,其中生产区 位于厂房中部,办公室位于 厂房西部,仓库区和危废暂 存间位于厂区西北部 2#生产 车间 无 占地面积为 2860m2,建筑面 积为 2860m2,主要为玻璃钢 化区、开切割区、打磨机、 原料仓 办公室 位于 1#生产车间南部,建 筑面积 60m2,用于员工办 公,含洗手间 位于 1#生产车间东部,总建 筑面积 156m2,用于员工办 公,含洗手间 位于 1#生产车间的西北部, 建筑面积约 100m2,用作一 般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新增 2#生产车间仓库 车间地面做防渗、防漏处理; 区,并依托原有 1#车间 位于 2#生产车间东北部和 仓库区 东部,用作一般原辅料仓库、 成品仓库,车间地面做防渗、 防漏处理 市政自来水供应 1#生产 车间 储 运 工 程 仓库区 位于 1#生产车间的西北 部,建筑面积约 100m2, 用作一般原材料仓库、成 品仓库,车间地面做防 渗、防漏处理 公 用 给水工 程 市政自来水供应 2 21 进行内部布局调整,新 增增设架空层约 96m2 作为办公室,在 1#生产 车间内新增 1 条中空玻 璃自动化封胶线,将原 有钢化玻璃生产工序转 移至 2#生产车间,因此 1#生产车间取消设置钢 化玻璃生产区 新增 1 栋 2#生产车间, 新增占地面积 3460m2, (其中空地面积为 600m2,2#生产车间占 地面积为 2860m2) 在原有 1#生产车间内 新增面积 96m2,并调整 位置 保持一致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排水工 程 采用雨、污分流制; 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 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后,近期交给附近 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农 灌用;远期接驳管网后经 市政污水官网排入告星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采用雨、污分流制; 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 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后,近期交给附近村民用 于农耕菜地作农灌用;远期 接驳管网后经市政污水官网 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 依托原有 供电工 程 市政电网供给 市政电网供给 保持一致 废水处 理 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 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后,近期交给附近 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农 灌用;远期接驳管网后经 市政污水官网排入告星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 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后,近期交给附近村民用 于农耕菜地作农灌用;远期 接驳管网后经市政污水官网 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 依托原有 涂胶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 标后引至 1 根 15 米排气筒排 放。 本次改扩建新增涂胶废 气收集治理措施,废气 收集后经 1 套“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通过 1 根 15 米排气筒排 放 废气治 理 无 防治措 施 选择低噪型设备,对设备 进行基础固定、设置减振 垫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 物 环境风险 依托工程 选择低噪型设备,对设备进 行基础固定、设置减振垫等 在原有基础上加强 降噪措施。 在 1#生产车间西北角设置 一个 150m2 一般固废暂存 在 1#生产车间西北角设 间,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 本次改扩建新增废包装 置一个 150m2 一般固废暂 废包装材料、铝条边角料, 材料、铝条边角料固体 存间,玻璃渣、玻璃粉末、 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 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 玻璃粉末沉渣等一般固 位回收处理;玻璃渣、玻璃 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 废定期交由玻璃生产企 粉末、玻璃粉末沉渣等一般 理;新增的生活垃圾定 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 固废定期交由玻璃生产企业 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 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在 1#生产车间仓库内新设 本次改扩建新增废气治 置一间 15m2 的危废暂存间, 理措施,将产生危险废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 无 物废活性炭,妥善收集 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 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 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 的单位拉走处理 置。 加强厂区内火灾风险防 加强厂区内火灾风险防范措 范措施,如在相应仓库、 施,如在相应仓库、车间内 在原有基础上加强 车间内设置灭火器、消防 设置灭火器、消防砂箱等。 砂箱等。 本次改扩建清洗废水、 / / 生活污水、一般固废等 均依托原有工程 22 3、项目产品及产量 本次改扩建对原有产品产能进行调整,项目改扩建前后产品及产量详见下表。 表 2-3 序号 产品 改扩建前后主要产品及产量一览表 原项目(改扩建 前) 年产量 规格 改扩建后年产量 增减量 1 钢化玻璃 4~12mm 厚 53 万 m2 39 万 m2 减少的 14 万 m2 钢化玻璃成品 作为中空玻璃 的原材料 2 中空玻璃 13~30mm 厚 500m2 7 万 m2(双层) +69500m2 4、项目主要原材料及其年用量 项目改扩建前后的原辅材料具体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 2-4 改扩建前后原辅材料及其使用量一览表 名称 性质状 态 原项目(改 扩建前)年 用量 改扩建后年 用量 变化量 1 玻璃原片 玻璃原 块 53.2万m2/a 53.2 万 m2/a 0 2 玻璃胶(双组份 中空玻璃硅酮密 封胶) 液态 0.2t/a 12t/a +11.8t/a 3 中空铝隔条 固态 2100 m/a (20kg/a) (31500m/a) 0.3t/a 4 分子筛干燥剂 固态颗 粒 10kg/a 3t/a 序 号 最大 储存 量 5万 m2 储存 位置 包装 方式 车间 堆放 2t 化学 品仓 25kg/ 桶 +0.298t/a 0.1t 仓库 纸箱 +2.99t/a 1t 仓库 25kg/ 箱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1)玻璃胶(双组份中空玻璃硅酮密封胶):本项目使用的玻璃胶为本体型胶粘 剂,玻璃胶 A 组分与 B 组分的体积比为 10: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玻璃胶 msds 可知, 其中 A 组分为糊状物,白色,基本没有气味,密度为 1.3~1.4g/cm3,本次评价取 A 组 分密度按 1.35g/cm3 计,主要成分为碳酸钙 45~55%(不挥发);B 组分为糊状物,黑 色,有类似酒精的气味,经查阅相关资料,其密度约为 1..02g/cm3,主要成分为 SiO2 5~10%(不挥发)、M570 炭黑 15~20%(不挥发)、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15~25% (不易挥发)和二月桂酸二丁基锡<1%(少量挥发)。根据上文可知,玻璃胶中 A 组 分与 B 组分的相对密度(水=1)分别取值为 1.35g/cm3、1.02g/cm3,则玻璃胶密度约为 1.32g/cm3。 根据《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中“表 3 本体型胶粘 剂 VOC 含量限量”中其他应用领域的 MS 类(硅烷改性聚合物)的本体型胶粘剂 VOCs 23 含量限值≤50g/kg。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玻璃胶(双组份中空玻璃硅酮密封胶)的检验 报告可知,本项目玻璃胶 VOCs 含量为 22g/L,年使用量为 12t/a,密度为 1.32g/cm3, 折算 VOCs 含量为 16.7g/kg,VOCs 含量低于 50g/kg,故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限量》(GB 33372-2020)要求。 (2)分子筛干燥剂:是一种结晶态铝硅酸盐矿物球粒,粉末球状,其具有均匀的 微孔结构,孔穴直径大小均匀,这些孔穴能把比其直径小的分子吸附到孔腔的内部, 并对极性分子和不饱和分子有优先吸附能力,用于中空玻璃夹层气体中水分和气体的 吸附,避免玻璃结雾,使中空玻璃即使在低温度下任然保持光洁透明,提高中空玻璃 保温隔音性能,充分延长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中空玻璃分子筛用途:吸收中空玻璃 中的水分,干燥作用;抗凝霜作用;清洁作用,吸附空气中的浮尘(在水的作用下) 自身落粉量很低;环保作用,可以循环利用,对环境无害,可以回收再加工再利用; 节能作用,用于中空玻璃,与中空玻璃铝条、密封胶等合理配合,保障中空玻璃节能 的作用。 24 玻璃胶的使用量采用以下公式核算: m=p×s×h×10-3 m——原料使用量,t/a; p——原料密度,t/m3; s——玻璃面积,m2·/a;本项目中空玻璃总面积为 70000 平方米。 h——胶膜厚度,mm。 上述公式的参数及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 2-5 玻璃胶使用量计算结果表 项目 原料 密度(t//m3) 玻璃面积 (m2/a) 胶膜厚度(mm) 使用量(t/a) 改扩建项 目 玻璃胶 1.32 69500 0.13 11.92 原项目 玻璃胶 1.32 500 0.13 0.08 改扩建后 合计 1.32 70000 0.13 12.00 全厂 备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使用玻璃胶涂层的厚度一般不超过 0.15mm。原项目环评中 建 玻璃胶年使用量为 0.2t/a,本项目采用自动一体化中空玻璃封胶线,生产工艺更为先进,涂胶效率 设 更加高效,可最大程度减少玻璃胶损耗,进一步节省原材料消耗。 内 容 5、主要生产单元、工艺和设施情况 本次改扩建将现有的一台玻璃切割机通过技术改造与一台磨边机组成自动化切割 磨边生产线,新购置一批新的中空玻璃自动化封胶线生产设备,改扩建前后设备变化 情况见下表。 表 2-5(a) 改扩建前后主要生产设备和设施 数量(台) 生产单元 钢化玻璃生产 线 增减 量 使用工 序 2 0 钢化 2 1 -1 切割 XRKZM9325 连 线 2 1 -1 磨边 自动化切割磨 边生产线 / 0 1 1 清洗机 带烘干功能 2 2 0 切割、 磨边 清洗、 烘干 打孔机 / 1 1 0 打孔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或尺寸 玻璃钢化炉 改扩建 前数量 改扩建 后数量 TG2850-A 水平 辊道式 2 自动切割机 银锐 YR42828 双边磨边机 25 位置 2#车 间 2#车 间 2#车 间 2#车 间 2#车 间 2#车 间 中空玻璃生产 线 环保工程 吊梁 / 1 1 0 物料输 送 2#车 间 打胶机(旧中 空玻璃封胶 线) 全自动中空玻 璃封胶线 铝条全自动折 弯机 分子筛全自动 灌装机 LBW1800PB 立 式全自动 1 1 0 打胶 1#车 间 WL2500-42Q 0 1 +1 LWJ01 0 1 +1 BFGJ03 0 1 +1 玻璃吸盘吊架 WL200 0 1 +1 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 风量:12000m3/h 0 1 +1 三级化粪池 处理能力:5m3 1 1 0 1#车 间 1#车 间 1#车 间 1#车 间 1#车 间内 1#车 间内 三级沉淀池 有效容积:29m3 2 2 0 涂胶封 边 铝条折 弯 加干燥 剂 物料输 送 废气处 理 生活污 水处理 清洗废 水沉淀 处理 危废暂存间 15m2 0 1 +1 一般固废仓 150m2 1 1 0 固废贮 存系统 1#车 间内 2#车 间内 表 2-5(b) 改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 序 号 1 2 设备名 称 全自动 中空玻 璃封胶 线 铝条全 自动折 弯机 生产加工规 模 生产设备参数 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 出板速 设备 月产量 度 产能 加工面 积/设 备产能 生产 数量 速度 (台) (m/ min) (m/min ) (万 m/ 月) (万 m/ 年) 占比 (%) 匹配性 (产能 匹配/ 过剩) 2 7 万 m(折合 126000m) 1 40 40 48 576 2.2 匹配 31500m 1 80 80 96 1152 0.27 匹配 备注:改扩建项目中空玻璃年产能为 7 万平方米,玻璃尺寸根据客户定制要求生产,产品尺寸不一致,难以统计具 体数量。本次评价按产品最大尺寸 2 米*2.5 米进行统计。年工作 300 天,每天 8 小时。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改扩建项目新增员工 5 人,改扩建后全厂员工共 25 人,改扩建前后劳动定员与工 作制度详见表 2-6。 26 表 2-6 内容 指标 原项目(改扩建前) 改扩建后 20 人 25 人 不设食堂,不在厂区内住宿, 设置洗手间 300 天,1 班制,每天工作 8 小 时 不设食堂,不在厂区内住宿, 设置洗手间 300 天,1 班制,每天工作 8 小时 员工人数 食宿安排 年生产时间 劳动定员与员工制度一览表 变化情况 +5 人 不变 不变 7、用能规模 (1)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电,不设置备用发电机,原项目年用电量为 120 万 kWh,预计本次 改扩建项目新增年用电量为 100 万 kWh。改扩建后全厂用电量约 220 万 kWh。 (2)供热 本项目采用电能进行玻璃钢化加热,不设锅炉。 8、给排水系统 (1) 给水系统 原项目有员工 20 人,主要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玻璃磨边冲洗用水和清洗用水,其 中生活用水量为 240m3/a,生产用水量为 78.75m3/a,原项目用水总量为 318.75m3/a。 本次改扩建新增员工 5 人,主要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和清洗用水。改扩建后全厂生 活用水量为 290m3/a。改扩建项目清洗工序依托原有清洗水槽。改扩建后全厂生产用水 量为 79.12m3/a。 综上,改扩建后全厂用水总量为 369.12m3/a。 (2) 排水系统 改扩建前后厂区均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由厂区雨水管 道排出。 原项目生产过程的清洗废水和磨边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72m3/d(216t/a)。项目所在地属于告星污水处 理厂集污范围,目前尚未接驳市政污水管道,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交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农灌用。 本次改扩建清洗废水依托原有三级沉淀池处理。改扩建后,全厂清洗废水经三级 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87m3/d(261t/a)。近期,项 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农灌用;远期接驳 27 管网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图 2-1 改扩建前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a) 3 图 2-2 改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 /a)(近期) 图 2-3 改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a)(远期) 10、总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之一商铺(原为清新恒辉 家具有限公司厂区内),改扩建项目拟在原有园区新增租赁 1 栋生产厂房(2#生产车 28 间,位于万星恒辉工业园 Y 区 Y2 号商铺),并在原有厂房内进行内部布局调整,将 钢化玻璃生产工序转移至 2#生产车间,在 1#生产车间新增 1 条新型中空玻璃自动封胶 线,整体生产区域集中在车间中部,办公区域调整至 1#生产车间的东侧,中间预留运 输通道与生产区域分隔开,使生产、物料运输和办公区域布局紧凑、合理,生产管理 较为方便。改扩建前全厂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5-1,改扩建后全厂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5-2 和附图 5-3。 11、项目地理位置及四至环境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和 Y 区 Y2 号商铺,其中 心位置经纬度为东经 112°57′55.708″,北纬 24°41′56.537″,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卫星四至图及项目四至实景图分别见附图 1、附图 2、附图 3。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位置四周均为工业厂房,共设有 2 个生产厂房,其中 1# 生产车间的四至情况为:东面隔路 27m 为林地,南面隔路 10m 为清远市清新区金宝祥 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西面隔路 15m 为空置厂房和清远市丽彩印务有限公司;北面 隔路 30m 为废塑料加工厂。 2#生产车间(本次新增)的四至情况为:东面隔路 5m 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德凯 建材厂,南面为其他厂房,西面隔路 10m 为清远市清新区金宝祥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 司和清远市添宝来制品厂,北面为林地。 29 改扩建项目主要新增中空玻璃年产量,使用的原料主要来自原项目钢化玻璃产品, 原项目钢化玻璃生产工艺和年产量不变(53 万平方米),将其中 14 万平方米的钢化玻 璃作为中空玻璃的原材料,故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涉及钢化玻璃生产。改扩建后项目年 产中空玻璃 7 万平方米。 本项目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图 2-4 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图 30 工艺流程简述: (1)清洗:采用原项目钢化玻璃成品作为中空玻璃生产原料,加工前需要清洗干 净,去除玻璃表面污迹,玻璃进入自动清洗机用自来水清洗一遍,然后通过电热丝、 风机产生的热风将玻璃表面残留的水分吹干。产生的清洗废水进入项目设置的三级沉 淀池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2)铝框制造(切割-制框-干燥剂灌装):首先将铝条按照产品所需的尺寸进行 切割,在全自动折弯机上折成所需的形状,在铝框内填充干燥剂,项目采用干燥剂是 分子筛干燥剂,用以吸收产品空间的湿气。 (3)中空玻璃(合片、压合、涂胶封边):将铝框放置于两块玻璃之间的边缘, 在玻璃加工生产线上进行合片,准确定位,使铝框间、玻璃均匀紧密结合后。使用玻 璃胶进行涂胶封边固定,待胶水自然干燥后即为中空玻璃产品。涂胶封边过程产生有 机废气。 (4)检验:人工检验产品是否合格,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重新返修后得到成品。合 格成品包装入库。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涂胶封边工序有机废气。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运行过程将产生噪声。 固废:本项目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铝条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 玻璃胶包装桶等。 31 1、原项目生产工艺 玻璃原片 噪声、 玻璃渣 噪声、玻 璃粉末 切割 打孔 磨边 边缘 密封 清洗 烘干 电加热 钢化 自来水 玻璃胶 中空玻璃 成品 噪声、 玻璃渣 噪声、玻璃粉末沉 渣、清洗废水 合片 打胶 间隔框成型加 入干燥剂 钢化玻璃 成品 有机废气 与 虚框内为根据客 项 户需要相应增加 目 的工艺 有 关 图 2-5 原项目钢化玻璃和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 的 原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原 有 (1)切割:采用自动玻璃切割机把玻璃原片切割成各种不同尺寸,以满足不同客 环 境 户需求。 污 (2)打孔: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少部分玻璃通过打孔机进行打孔。 染 (3)磨边:切割后的玻璃还需对边角进行磨边,为了避免粉尘的产生,项目磨边 问 题 采用水磨法进行,即在双边机磨边的同时,在砂轮与玻璃接触部位冲水,废水进入项 目设置的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玻璃粉末作为固废收 集,定期清理。 (4)清洗:在加热前,需清洗掉玻璃表面灰尘等杂质,项目磨边机配有洗片机, 清洗废水进入项目设置的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5)电加热钢化:清洗烘干后玻璃通过电加热钢化炉,根据玻璃厚度控制通过速 度,一般加热时间在 15~30 分钟之间,加热温度 600℃左右,刚好到玻璃软化点,然后 出炉经多个喷嘴向两面喷吹空气,使之迅速地、均匀地冷却,当冷却至室温时,就形 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 (6)中空玻璃生产:根据客户对玻璃的要求,部分钢化完成的玻璃进行中空制作, 中空玻璃年产约 500m2/a。将在钢化后的钢化玻璃放置间隔成型框,成型后在间隔层中 32 加入干燥剂,在立式中空玻璃压板上将玻璃合片和利用打胶机进行涂胶密封等工作后 成品。 2、原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 本次环评基于原有的环保手续文件及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原项目产排情况予以详 细补充分析。 (1)废气 根据原项目验收文件,原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涂胶工序有机废气和少量打孔粉尘。 ①涂胶工序有机废气 原项目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玻璃胶涂胶过程会有微量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 非甲烷总烃。根据原环评报告,原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 0.16kg/a,产生速率为 0.06g/h。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到大气中。根据广东微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对原有项目中空玻璃生产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见附 件 10),监测数据见表 2-7。 表 2-7 无组织有机废气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检测项目 风速(m/s) 检测结果 (mg/m3) 达标情况 0.6 2.5 达标 0.5 3.0 达标 0.5 2.6 达标 0.6 2.8 达标 上风向 G1 下风向 G2 下风向 G3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 G4 由表中监测数据可知,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②打孔粉尘 原项目玻璃加工过程中,打孔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粒径较大,多会自由沉 降在生产设备周围。建设单位加强通风、管理,每天清扫收集后,贮存于容器内,与 沉淀池内玻璃渣一起定期回收至玻璃生产企业利用,不外排。有少量的粉尘经车间排 风扇通风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外,对厂界及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广东中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16 日对原有项目玻璃生产工 序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见附件 9),监测数据见表 2-8。 表 2-8 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检测结果 监测日期 采样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mg/m3) 33 达标情 1#上风 向 2#下风 向 3#下 风向 4#下风 向 况 0.150 0.374 0.355 0.318 达标 0.112 0.410 0.391 0.354 达标 第3次 0.130 0.334 0.427 0.371 达标 第1次 0.132 0.358 0.395 0.358 达标 0.151 0.415 0.377 0.339 达标 0.113 0.338 0.413 0.394 达标 第1次 2020-05-15 第2次 2020-05-16 颗粒物 第2次 颗粒物 第3次 由表中监测数据可知,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打孔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周界外浓 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原项目玻璃磨边工序在水下完成磨边后进入洗片机中清洗,磨边废水及清洗废水 通过项目设置的三级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时 补充水量,故无生产废水产生。原项目外排的废污水主要来自员工的生活污水。 原项目所在地为告星污水处理厂二期集水范围,但项目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 完善,目前不具备接驳市政污水管网条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经收集池收集后交给附近村民用于农 耕菜地作农灌。 原项目员工 20 人,均不在厂区住宿和就餐,每天用水量约为 0.8t/d(240t/a),项 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 0.9 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72t/d(216t/a)。 表 2-9 原项目生活污水水质及水量情况 污染源 生活污水 216t/a 指标 产生浓度 (mg/ L) 产生量 (t/a) CODcr 250 0.054 BOD5 150 0.0324 SS 150 0.0324 氨氮 30 0.0065 处理措施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 到《农田灌溉水质标 准》旱作标准,回用 附近菜地农灌 处理后浓度 (mg/ L) 处理后 产生量 (t/a) 200 0.0432 100 0.0216 100 0.0216 28 0.0061 经上述分析,原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类型较简单,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农田灌溉 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建设单位已跟周边村民签订《生活污水农灌 协议书》(见附件 8),生活污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可行,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区属 2 类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4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原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值约为 65~80dB (A)之间。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广东中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16 日 对厂界四周噪声检测的结果可知(见附件 9),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 采取减振、消声、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原项目四周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表 2-10 监测时间 原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地点 东边厂界外 1 米处 1# 南边厂界外 1 米处 2# 2020-05-15 西边厂界外 1 米处 3# 北边厂界外 1 米处 4# 东边厂界外 1 米处 1# 南边厂界外 1 米处 2# 2020-05-16 西边厂界外 1 米处 3# 北边厂界外 1 米处 4# 单位:dB(A) 时段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昼间 59.1 60 达标 夜间 46.2 50 达标 昼间 57.6 60 达标 夜间 44.3 50 达标 昼间 57.8 60 达标 夜间 43.4 50 达标 昼间 56.7 60 达标 夜间 45.2 50 达标 昼间 59.2 60 达标 夜间 45.1 50 达标 昼间 57.9 60 达标 夜间 44.4 50 达标 昼间 57.6 60 达标 夜间 43.8 50 达标 昼间 56.6 60 达标 夜间 43.9 50 达标 (4)固体废物 根据原环评报告资料,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产生 情况如下: ①生活垃圾 原项目员工共 20 人,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 0.5kg 计,则日产生 生活垃圾 0.01 吨,相应的生活垃圾年产生量 3 吨(按年工作 300 天计),经收集后统 35 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玻璃渣、玻璃粉末、玻璃粉末沉渣等 原项目产生的玻璃渣、玻璃粉末、玻璃粉末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合计产生量约为 0.2 万 t/a,收集后定点存放,定期交由玻璃生产企业回收利用。 ③玻璃胶包装桶。 原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使用的玻璃胶约 0.08t/a,玻璃胶包装规格为 25kg/桶,则产生 的玻璃胶包装桶约 3 个/a。由于产生量较少,该部分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根据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6.1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不 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其产生过程的物质”。 因此,原项目玻璃胶包装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3、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表 2-11 原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内容类 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t/a) 216 吨 废水量 废水污 染物 生活污 水 防治措施 CODcr 0.0432 BOD5 0.0216 SS 0.0216 氨氮 0.0061 经三级化粪 池处理达到 《农田灌溉 水质标准》旱 作标准,回用 附近菜地农 灌 打孔 粉尘 少量 定期清扫地 面,无组织排 放 涂胶 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 烃) 0.16kg/a 无组织排放 废气污 染物 固体废 物 切割、磨 边 玻璃渣、玻 璃粉末沉渣 等 2000 员工办 公 员工生活垃 圾 3.0 36 收集后定点 存放,定期交 由玻璃生产 企业回收利 用 环卫部门处 置 执行标准 是否 达标 / / 《农田灌溉水质 标准》 (GB5084-2005) 中旱作标准 是 广东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 (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要求 广东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 (DB44/27-2001) 中的第二时段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 是 是 是 玻璃胶 包装 噪声 玻璃胶包装 桶 机械设 备 生产噪声 3 个/a 60~80dB(A) 供应商回收 利用 合理布局,采 用隔声、消 音、减震等治 理措施,控制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 是 4、投诉、查处情况 原项目投产至今尚未收到有关环保污染方面的投诉;原项目已办理环评、固定污 染源排污登记、竣工环保验收等环保手续,根据监测报告,原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均可 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生产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环保问题。对周边环境 影响不大。 5、以新代老措施 本次改扩建将原有工作效率较低的切割机和磨边机改造为自动化切割磨边生产 线,并将原有旧中空玻璃打胶机作为备用设备,新增1条新型全自动中空玻璃封胶线进 行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新增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将原有无组织有机废气改为 有组织收集处理,收集的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 排气筒排放,削减了现有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0016t/a。 37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 根据《关于确认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函》(清环函[2011]317 号),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 查与评价数据来源于“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和 Y 区 Y2 号商铺,根 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8 月 23 日发布的《2021 年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公 众版)》进行评价,按清新区考核点(清新太和镇、清新区环境监测站、清新二小)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监测数据,其 6 项基本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 表 3-1 2021 年清新区太和镇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 标准值 (ug/m3) 60 40 70 35 4000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年平均质量浓度 年平均质量浓度 年平均质量浓度 年平均质量浓度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现状浓度 (ug/m3) 8 22 39 22 1100 13.3 55.0 55.7 62.8 27.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90 百分位数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145 160 90.6 达标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由表 3-1 统计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清新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 NO2、CO、O3、PM10、PM2.5) 浓度限值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区域环 境质量现状中大气环境“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 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 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1 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 染物为 VOCs,均没有相关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故不进行其他污染物 环境质理现状分析。 38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告星污水处理厂范围,纳污水体为北江。根据《广东省地表水 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北江(清远新北江大桥至清城石角界牌段)水质 目标为Ⅲ类,主要功能为综合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关规 定,“地表水环境: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 3 年的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 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 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 2022 年 8 月清远市各县(市、区)空气、水 环境质量状况,(网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sthjj/xxgk/zdlyxxgkzl /szhjxx/content/post_1617756.html),2022 年 8 月,全市主要对北江、潖江、大燕河、 漫水河、滨江、连江、滃江、、三江河、大吉水等 16 个河流断面开展监测。根据监 测结果可知,全市 7 个国考断面除北江石尾外,其余 6 个断面均满足国家水污染防治 考核目标要求;2022 年 1~8 月,全市 7 个国考断面均满足国家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要 求;2022 年 8 月,全市 15 个省考断面除北江石尾、油榨冲外,其余 13 个断面均满足 省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要求;2022 年 1~8 月,全市 15 个省考断面除三青大桥外,其 余 14 个断面均满足省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要求。综上,2022 年 1~8 月北江水质考核 目标满足Ⅲ类水水质标准,项目所在流域属于达标区。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 E 区 1 号和 Y 区 Y2 号商铺,属 于声环境 2 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2 类标准 (即昼间≤60dB(A)、夜间 ≤50dB(A))。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声环境质 量现状监测。 4、地下水、土壤 根据技术指南要求,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环境 质量现状调查。 本项目厂区已全面硬化处理。本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IV 类项目,所在 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等敏感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 39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VOCs)、臭气浓度,不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 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易在土壤中沉积的重金属等大气污染物,对土壤环 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为 500m 范围内大气环境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所示。 表 3-2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坐标 X Y 保护 对象 居民点 -524 -53 居民点 10 人 西 63 回澜中学 -605 -390 学校 5000 人 西 132 青龙洲 -727 2002 村庄 135 人 北 413 岗仔村 150 2346 村庄 128 人 北 474 清远市特殊教 育学校 292 -2022 学校 1200 人 东南 412 万寿村(七村) 1326 1934 村庄 100 人 东北 398 万寿村(三村) 3091 130 村庄 50 人 东 480 敏感点名称 保护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环境空 气二类 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注:以项目厂址中心为原点(坐标:E112°57′57.12163″,N23°41′56.19111″)建立 直角坐标系,正东方向为正 X 轴,正北方向为正 Y 轴;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中 心点的最近点位置。 环 2、水环境保护目标 境 保 本项目用地范围及附近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自然保护区、 护 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 目 标 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等敏感目标。 3、声环境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发布稿)》(批复文号:清新府函 [2016]13 号),项目所在地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E区 1 号和Y区 Y2 号商铺, 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 类标准。本项目厂界周边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需对保护目标进行声 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与评价。 4、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使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 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及周边均为工业厂房,地面均为硬底化,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40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有机废气 改扩建后全厂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有机废气(VOCs)、臭气浓度。其 中颗粒物为打孔产生的少量粉尘,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涂胶 封边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 NMHC≤80mg/m3),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玻璃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 B.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 排放限值;VOCs 厂界浓度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和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污 3 染 表 3-3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摘录)(单位:mg/m ) 物 污染物 涉 VOCs 物料加工工序a 排 NMHC 80 放 a 涉 VOCs 物料加工工序包括:玻璃工业调胶、施胶工序,玻璃制品制造调漆、喷漆、烘干、 控 烤花工序,制镜淋漆、烘干工序,玻璃纤维浸润剂配制、拉丝工序等。 制 标 备注:项目排气筒周边 200 米范围内为项目厂区、周边企业生产厂房,建筑物高度约为 7~10 米, 本项目拟设排气筒高出周围的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 准 表 3-4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制 限值含义 颗粒物 3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5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15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NMHC 表 3-5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摘录)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污染物 VOCs 表 3-6 监控点 浓度mg/m3 周界外最高点浓度 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有组织排放 污染物 臭气浓度 无组织排放 排放高度 标准值(无量纲)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无量纲) 15m 2000 20 41 表 3-7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无组织排放 污染物 颗粒物 监控点 浓度限值(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生活污水 项目所在地属于告星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目前尚未接驳市政污水管道,近期, 改扩建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中旱作标准后,交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农灌用。 表 3-8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摘录 单位 mg/L 污染因子 pH CODcr BOD5 标准限值 5.5~8.5 ≤200 ≤100 氨氮(以 N 计) / SS ≤100 远期接驳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 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告星污水厂的进水指标中较严者。 表 3-9 项目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前执行的标准 单位 mg/L 项目 pH CODcr SS BOD5 氨氮 告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本项目执行标准 6~9 6~9 6~9 280 500 280 250 400 250 140 300 140 40 -40 2 生产废水 改扩建后项目清洗废水三级沉淀处理后的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 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项目处理回用水标准值见下表。 表 3-10 回用水水质标准摘录 悬浮物 阴离子表面 溶解性总 控制项 浊度 色度 BOD5 氨氮 溶解氧 (SS) 活性剂 固体 PH 值 目 (NTU) (度)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洗涤用 6.5~9 -≤30 ≤30 ≤30 ---≤1000 --水 3、噪声排放标准 改扩建后项目四周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 表 3-11 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昼间标准限值 42 单位:dB(A) 夜间标准限值 2 类区 60 50 4、其他标准 根 据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18599-2020 ) (GB18599-2020)的“1 适用范围”: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 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 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改扩建后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铝条边角料、玻璃渣、玻璃 粉末以及玻璃粉末沉渣,均可通过包装工具暂存于库房中,且可做到及时清运;故项 目无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 相关要求。 43 一、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原项目环评批复,原项目废水近期经处理后交由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农 灌,不外排,不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远期,当项目污水纳入告星污水处理厂后, 其总量纳入告星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中,不设置控制总量。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原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原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016t/a,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排放量:有机废气(VOCs)排放量为 0.088t/a,其中有组织排放 0.038 t/a, 总 无组织排放 0.050t/a。 量 改扩建后全厂排放量:有机废气(VOCs)排放量为 0.088t/a,其中有组织排放 0.038 控 制 t/a,无组织排放 0.050t/a。 指 以新带老削减量:为原项目有机废气排放量 0.00016t/a。 标 建议新建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 表 3-12 污染物 VOCs 原项目排放 量(t/a)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表 改扩建后全厂排放量(t/a) 无组织 有组织 无组织 合计 0.00016 0.038 0.050 0.088 44 以新带老 削减量 (t/a) 增减量(t/a) 0.00016 +0.08784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本项目依托原有厂房并新租赁 1 栋 2#厂房进行改扩建,无需基础设施建设,仅对车间内 环 境 部进行布局调整,故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和少量的包装固废,对环境影响较 保 小。 护 措 施 一、废气 1、源强分析 改扩建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涂胶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 臭气浓度以及钢化玻璃打孔粉末(颗粒物)。 (1)涂胶封边工序有机废气(VOCs) ①产生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玻璃胶 msds 可知(附件 6),玻璃胶中 A 组分为糊状物,白 色,基本没有气味,主要成分为碳酸钙 45~55%(不挥发);B 组分糊状物,黑色,有 运 营 类似酒精的气味,主要成分为 SiO2 5~10%(不挥发)、M570 炭黑 15~20%(不挥发)、 期 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15~25%(不易挥发)和二月桂酸二丁基锡<1%(少量挥发)。 环 境 玻璃胶产生的废气应为总挥发性有机物,以 VOCs 表示。原环评报告有机废气以“非 影 甲烷总烃”表示较为不妥,故本报告有机废气以 VOCs 表示。 响 由于原项目中空玻璃打胶机已被取代,改扩建后全厂中空玻璃产品均采用全自动 和 保 中空玻璃封胶线生产,因此本次改扩建废气分析中将 7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产品所需玻 护 措 璃胶 12t/a 全部纳入分析,原有中空玻璃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 0.00016t/a 被以新代老 施 取代。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玻璃胶(双组份中空玻璃硅酮密封胶)的检验报告(附件 7) 可知,玻璃胶的总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为 22g/L,则玻璃胶在涂胶封边工序有 机废气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4-1 涂胶封边工序有机废气产生情况表 名称 VOCs 含量 密度 原料用量 VOCs 产生量 玻璃胶 22g/L 1.32g/cm3 12t/a 0.200t/a 由上表可知,改扩建后项目涂胶封边工序 VOCs 产生量约为 0.200t/a。 45 ②收集及处理: 为有效收集有机废气,建设单位拟在中空玻璃生产线涂胶封边工序上方设置外部 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另外设置专门的密闭晾干房进行晾干,收集的有机废气统一引至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a. 涂胶工序收集配套风机风量核算 按照《环境工程设计手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在较稳定状态下,产生较 低扩散速度有害气体的集气罩风速可取 0.5m/s-1.0m/s,本项目集气罩风速选取 1m/s, 3 采用以下经验公式计算得出各废气排放口所需的风量 L(m /h)。 L=(10X2+F)*Vt (X≤1.5d) 式中:X——集气口至污染源的距离,m,本项目取 0.3m; F——集气口面积,m2, Vt——控制风速,m/s,污染物收集控制风速取 1 m/s。 项目根据设备产污尺寸及数量确定集气罩尺寸及吸风口数量,集气参数确定见下 表: 表 4-2 项目集气参数确定一览表 设备 数量(台) 全自动中空玻璃封胶 机 备注: 1 对应工 序 涂胶封 边 1 吸风口数量等于设备数量; 2 集气罩尺寸需大于污染源尺寸。 污染源尺 寸 集气罩尺 寸 吸风口数量 (个) 0.5m*0.4m 0.6m*0.5m 1 根据表 4-3 集气罩尺寸及吸风口数量确定项目理论风量。 表 4-3 理论风量确定 类别 涂胶 集气口面 与污染源 控制风速 单个吸风 吸风口总 理论风量 积(m2) 距离(m) (m/s) 量(m3/h) 数量(个) m3/h 4320 1 4320 0.6m*0.5m 0.300 0.3 1 尺寸 4320 合计 b. 晾干房工序收集配套风机风量核算 项目晾干房面积为 45m2,高约 2.5m(体积为 112.5m3),参考《广东省家具制造 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粤环[2015]4 号文)计算密闭车间所需新 风量和废气捕集率: 车间所需新风量=60×车间面积×车间高度 46 废气捕集率=车间实际有组织排气量/车间所需新风量 由于中空玻璃生产使用的胶水属于本体型的环保型胶粘剂,VOCs 含量较低,约 22g/L;根据《工业通风设计手册》((苏)B.M.托尔戈弗尼科夫)(B.M.Toprobhnkob) 等编著;利光裕,宋云耀译),文中提及“保证冲淡散发出的有害物质的进排风系统, 换气次数不应少于 10 次”,本项目换风次数按 30 次/h 计,所需风量约 112.5m3*30 次 /h=3375m3/h。 项目涂胶工序所需风量为 4320m3/h,晾干工序所需风量为 3375m3/h,为能完全满 足微负压收集要求,实际设计风量大于理论风量为 5000m3/h>4320m3/h;4000m3/h> 3375m3/h。 项目涂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微负压收集;晾干房为密闭车间,晾干房内配 套送风系统及抽风收集系统,同时送风系统风量略小于抽风收集系统,密闭车间呈微 负压状态,在正常工况下,几乎不存在有机废气无组织外逸的情况,但考虑工作进出 以及开关门的时候存在轻微的无组织排放现象。涂胶工序废气收集参考《关于指导大 气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92 号》中的附件:广东省工业源挥发 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中表 4.5-1 废气收集及其效率参考值——外部型集 气设备——顶式集气罩、槽边抽风、侧式集气罩等——相应工位所有 VOCs 散逸点控 制风速不小于 0.5m/s 的废气收集效率可达 40%;晾干房废气收集参考《关于指导大气 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92 号》中的附件: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 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中表 4.5-1 废气收集及其效率参考值——全密封设备/ 空间——单层密闭负压——VOCs 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密闭设备(含反应釜)、 密闭通道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负压的废气收集效率可达 95%。 本项目晾干房呈微负压状态,废气收集效率取 90%计。 由于扩建后项目玻璃涂胶完成后需要放入晾干房内自然晾干,考虑到玻璃涂胶后 在晾干房内停留挥发,则本项目涂胶和晾干工段 VOCs 的挥发比例按 3:7 的比例分配。 则涂胶过程和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分别为 0.06t/a 和 0.14t/a。 根据《广东省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治理效率为 45~80%, 由于本项目有机废气产生浓度不高,本次评价单级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50%计算,则“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理论上处理效率可达 75%。本项目全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 时,则全年工作 2400 小时。 47 经统计,改扩建后项目有机废气产排情况如下所示: 表 4-4 改扩建后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与无组织产排情况 1#生产车间 项目 涂胶线 晾干房 风量m3/h 5000 4000 污染物 VOCs VOCs 工作时间 2400 2400 产生量(t/a) 0.06 0.14 产生速率(kg/h) 0.025 0.058 收集率 40% 90% 产生量(t/a) 0.024 0.126 产生速率(kg/h) 0.010 0.053 产生浓度(mg/m3) 2.000 13.125 有组织产生 情况 有组织排放 情况 处理措施 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 排气筒排放(DA001) 处理效率 75% 0.038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0.016 排放浓度(mg/m ) 1.736 排放量(t/a) 0.050 排放速率(kg/h) 0.021 3 无组织排放 (2)臭气浓度 改扩建后项目涂胶工序中除产生有机废气外,同时还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以臭 气浓度进行表征。该类轻微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臭气浓度 通过集气系统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引至高空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少部分 未能被收集的生产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只要加强车间通风,该类异味对周 边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 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3)打孔粉尘(颗粒物) 改扩建后项目钢化玻璃生产线设置于 2#生产车间,生产工艺和生产产能均未发生 变化,打孔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颗粒物),粉尘粒径较大,多会自由沉降在生产 设备周围,通过每天清扫收集后,贮存于容器内,与沉淀池内玻璃渣一起定期回收至 48 玻璃生产企业利用,不外排。极少量的粉尘经车间排风扇通风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外。 根据广东中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16 日对原有项目玻璃生产工序 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见附件 9)可知,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打孔 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周界外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改扩建后项目大气 监测计划如下: 表 4-5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改扩建后项目大气污染物监测计划 监测频次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NMHC DA001 厂界 厂区内外(厂 房门窗或通风 口等排放口外 1m) 执行排放标准 每年一次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 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总 VOCs 每年一次 VOCs 厂界浓度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 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臭气浓度 每年一次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颗粒物 每年一次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 NMHC 每年一次 厂内有机废气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22)中表 B.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 组织排放限值 3、非正常工况影响分析 非正常排放情况指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开停、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 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本次评 价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主要考虑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即去除效率为 0 的排放。 企业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设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和监督,对项目废气、废水 等的处理、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每隔一小时进行监督一次,故事故持续时间取最 大值 1 小时,环保设施设备损坏频次约为每年 1 次,非正常排放情况如下表: 表 4-6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 49 序 污染源 号 1 DA001 非正常 排放原因 非正常排放 非正常排放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污染物 环保设 施失效 VOCs 6.250 单次持续 年发生 应对措施 时间/h 频次/次 0.063 1 1 立即停 产,修复 后恢复生 产 4、排气口基本情况 表 4-7 大气污染物排气筒基本情况 排气筒编 号 名称 高度 (m) 内径(m) 烟气流速 (m/s) DA001 1#有机废 气排气筒 15 0.5 12.74 烟气出口 类型 温度(℃) 一般 25 排放 口 地理坐标 东经 112.965374° 北纬 23.699085° 6、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建设单位拟在中空玻璃生产线涂胶封边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同时 设置专门的晾干房进行晾干,收集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 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参考《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80—2021)表 1 废气污染 防治可行技术表,可知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涂胶有机废气是技术 可行的治理措施。 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又称活性炭黑,是黑色粉末状或颗粒状的无定形碳。活 性炭主成分除了碳以外还有氧、氢等元素。活性炭在结构上由于微晶碳是不规则排列, 在交叉连接之间有细孔,在活化时会产生碳组织缺陷,因此它是一种多孔碳,堆积密 度低。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在于它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以及其精细的多孔表面构造。 废气经过活性炭时,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分浓集在固体表面,从而与其他组分分开, 气体得到净化处理,具有去除效率高等优点,在活性炭及时更换的情况下,活性炭吸 附装置的处理效率可达 50%以上,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 取 75%。当活性炭吸附饱和后,应及时更换饱和的活性炭,补充新鲜的活性炭,这样 才能保证有机废气的稳定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项目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进入1套“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 50 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 排放限值标准。 通过加强车间通风,VOCs 厂界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 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 准值,厂区内 VOCs 浓度可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中表 B.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广 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周边环境现状空气质量状况良好,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对应标准要 求,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也满足相应标准限值,属于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 的敏感点为西面约 63 米的居民点。项目所在位置盛行风向为东南风,故项目对敏感点 的大气环境影响较低。 综上所述,项目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废水 1、源强分析 本项目清洗废水依托原有三级沉淀池处理,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仅需定 期补充损耗水及定期捞渣。改扩建后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1)磨边和清洗用水 改扩建后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钢化玻璃磨边用水和清洗工序用水,主要包括原项 目玻璃磨边和清洗用水以及本次改扩建钢化玻璃产品清洗用水。原项目玻璃在水下完 成磨边后进入洗片机中清洗;磨边废水和清洗废水通过项目内设置的沉淀池静置沉淀 后,上层清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时补充水量。 本次改扩建清洗工序用水依托原厂区内设置的 2 个三级沉淀池,规格分别为 L1.8m×W1.5m×H1.2m 以及 L1.7m×W1.5m×H1.1m,有效水深分别为 1.0m 和 1.0m,即 三级沉淀池有效容积共约 5.25m3。改扩建后项目磨边废水和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 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洗涤用水标准 后循环再用于生产。沉淀池水无需添加任何化学溶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SS。因此 废水沉淀后可循环使用,无需更换,且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及清捞沉淀池 内玻璃沉渣。清洗用水每天蒸发损耗量约为 5%,新鲜水约每周补充一次,每次补充水 51 量约 1.84m3,因此改扩建后全厂生产用新鲜水补充量为 79.12m3/a(按 43 周计算), 约 0.264m3/d。 (2)生活污水 本次改扩建新增员工 5 人,年工作 300 天,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改扩建后全厂员 工共 25 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办公用水量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 3 部分:生 活》(DB44/T1461.3-2021)(自 2021 年 6 月 6 日起实施)中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用 水定额先进值,即按 10m3/人·a(无食堂和浴室),则本次改扩建新增办公生活用水 量为 50m3/a(0.167m3/d),原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240m3/a(0.8m3/d),则改扩建后全 厂生活用水量为 290m3/a(0.967m3/d)。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 90%计算,则本次改扩 建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45m3/a(0.15m3/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 NH3-N、SS。改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排风量为 261m3/a(0.87m3/d)。 项目所在地属于告星污水处理厂二期纳污范围,但项目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 完善,目前不具备接驳市政污水管网条件。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 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经收集池收集后交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农 灌,不外排;当项目接驳市政污水管道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告星污水处理 厂进水指标中较严者,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告星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2、水污染源强核算 表 4-8 (近期)项目新增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治理措 施 污染物产生 工 序 / 生 产 线 装 置 污 染 源 污染 物 核 算 方 法 CODC 办 公 生 活 厕 所 生 活 污 水 表 4-9 工 装 置 污 r BOD5 SS NH3N 产 污 系 数 法 产 生 废 水 量 (t/a ) 产生浓度 (mg/L) 250 45 150 150 30 产生 量 (t/a) 0.01 1 0.00 7 0.00 7 0.00 1 工 艺 三 级 化 粪 池 效 率 /% 20 33. 3 33. 3 6.7 污染物排放 核 算 方 法 产 污 系 数 法 产 生 废 水 量 (t/a ) 处理 后产 生浓 度 (mg/L ) 200 45 100 100 28 处理 后产 生量 (t/a) 0.00 9 0.00 5 0.00 5 0.00 1 排 放 时 间/h 240 0 (远期)项目新增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 物 治理措 施 污染物产生 52 污染物排放 排 序 / 生 产 线 染 源 核 算 方 法 CODC 办 公 生 活 厕 所 生 活 污 水 表 4-10 r BOD5 SS NH3N 产 污 系 数 法 产 生 废 水 量 (t/a ) 产生浓度 (mg/L) 250 150 45 150 30 产生 量 (t/a) 0.01 1 0.00 7 0.00 7 0.00 1 装 置 污 染 源 污染 物 核 算 方 法 CODC 办 公 生 活 厕 所 生 活 污 水 三 级 化 粪 池 效 率 /% 20 33. 3 33. 3 6.7 核 算 方 法 产 污 系 数 法 排放 浓度 (mg/L ) 200 45 100 100 28 排放 量 (t/a) 放 时 间/h 0.00 9 0.00 5 0.00 5 0.00 1 240 0 (近期)改扩建后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治理措 施 污染物产生 工 序 / 生 产 线 工 艺 排 放 废 水 量 (t/a ) r BOD5 SS NH3N 产 污 系 数 法 产 生 废 水 量 (t/a ) 产生 产生浓度 量 (mg/L) (t/a) 250 261 150 150 30 0.06 5 0.03 9 0.03 9 0.00 8 工 艺 三 级 化 粪 池 效 率 /% 20 33. 3 33. 3 6.7 污染物排放 核 算 方 法 产 污 系 数 法 产 生 废 水 量 (t/a ) 处理 后产 生浓 度 (mg/L ) 200 261 100 100 28 处理 后产 生量 (t/a) 排 放 时 间/h 0.05 2 0.02 6 0.02 6 0.00 7 240 0 表 4-11 (远期)改扩建后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治理措 施 污染物产生 工 序 / 生 产 线 装 置 污 染 源 污染 物 核 算 方 法 CODC 办 公 生 活 厕 所 生 活 污 水 r BOD5 SS NH3N 产 污 系 数 法 产 生 废 水 量 (t/a ) 产生 产生浓度 量 (mg/L) (t/a) 250 261 150 150 30 0.06 5 0.03 9 0.03 9 0.00 8 53 工 艺 三 级 化 粪 池 效 率 /% 20 33. 3 33. 3 6.7 污染物排放 核 算 方 法 产 污 系 数 法 排 放 废 水 量 (t/a ) 排放 浓度 (mg/L ) 200 261 100 100 28 排放 量 (t/a) 0.05 2 0.02 6 0.02 6 0.00 7 排 放 时 间/h 240 0 3、排污口设置及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本项目水污染物 监测计划如下: 表 4-12 排放口编号及 名称 DW001 排放口 项目排污口设置及水污染物监测计划 排放方 式 排放去向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 次 间接排 放 近期回用于附近菜地 农灌; 远期进入告星污水处 理厂 污水总排 放口 pH、CODCr、BOD5、 NH3-N、SS 1 次/年 4、措施可行性及环境影响分析 (1)水污染物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项目属于告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纳污范围,目前尚未接驳市政污水管网。因 此,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经收集池收集后交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菜地作农灌。 远期接驳市政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告星污 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正江,最终排入北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级标准和告星污水厂的进水指标中较严者。 (2)依托污水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告星污水处理厂位于清新区太和镇告星村委会告星村(森叶纸厂西北侧),其一 期设计处理规模为 4 万 m3/d,其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AAO 微曝氧化沟”工艺,尾水 排放标准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与广东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控制。 告星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包括清新区 4 个片区的城镇生活污水,4 个片区分别 为二渡河片区、清新大道片区、狮边河片区及黄坑河片区,其处理负荷约为 90%,日 剩余处理能力为 0.4 万 t/d。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告星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且改扩 建完成后,外排废水的量为 261m3/a、0.87m3/d,约占告星污水处理厂剩余日处理能力 的 0.022%,因此告星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纳改扩建后全厂产生的废水。 告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 4-13 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废水与告星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一览表 项目 pH CODcr SS BOD5 氨氮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浓度 / 200 100 100 29 54 告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6~9 280 250 140 40 是否达标 / 是 是 是 是 综上分析,项目生活污水可生化性强,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 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告星污水厂的进水 指标中较严者,经市政管网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正江。因此,改扩 建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水质可达到告星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不会对告星污水处 理厂造成冲击;同时告星污水处理厂也可有能力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水 体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改扩建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具备环境 可行性。 5、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表 4-1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序 号 1 排放口 编号 DW001 经度 112°57′56.57″ 表 4-15 序 号 1 废 水 类 别 生 活 污 水 纬度 23°41′56.66″ 废水 排放 量(万 t/a) 排 放 去 向 排放 规律 0.0261 告 星 污 水 处 理 厂 间断 排 放, 期间 流量 稳定 间 歇 排 放 时 段 / 排放 去向 pH CODCr BOD5 氨氮 SS 近期 回用 于附 近菜 地农 灌 污染 物种 类 国家或地 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 浓度限值 (mg/L) CODcr 60 BOD5 20 SS 20 氨氮 8 名 称 告 星 污 水 处 理 厂 近期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物 种类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排放 规律 不排 放 污染 治理 设施 编号 / 污染治 理设施 名称 三级化 粪池 55 污染治 理设施 工艺 三级化 粪池 排放 口编 号 /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类型 是 否 企业排口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 排放 温排水排 放 车间或车 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表 4-16 序 号 1 废 水 类 别 生 活 污 水 远期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 物种 类 pH CODCr BOD5 氨氮 SS 排放 去向 远期 进入 告星 污水 处理 厂 排放 规律 间断 排 放, 排放 期间 流量 稳定 表 4-17 序 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 治理 设施 编号 / 污染治 理设施 名称 三级化 粪池 污染治 理设施 工艺 三级化 粪池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类型 是 否 企业排口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 排放 温排水排 放 车间或车 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DW001 (近期)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 的排放协议 污染物种类 名称 pH 1 5.5~8.5 CODCr 生活污水处理后 回用于附近菜地 农灌,不设排放口 浓度限值(mg/L)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旱作 标准 BOD5 氨氮 SS 200 100 — 100 表 4-18 (远期)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 号 排放口编号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 的排放协议 污染物种类 名称 pH 1 生活污水处理后 排入告星污水处 理厂(DW001) 浓度限值(mg/L) 6~9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告星 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中较 严者 CODCr BOD5 氨氮 SS 280 140 40 250 三、噪声 1、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次改扩建钢化玻璃生产设备由原来的 1#生产车间转移至 2#生产车间,并在 1# 56 生产车间新增 1 条新型中空玻璃自动封胶线,全厂设备位置和数量有所变化,故本次 改扩建对全厂所有设备进行噪声源强分析。根据现场调查和类比同类设备运营情况, 设备噪声约为 65~80dB(A),参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48-2018) , 改扩建后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详见表 4-19。 表 4-19 工序/生 产线 改扩建后项目噪声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声 源 类 型 数量 (台) 装置 噪声源 玻璃钢 化炉 自动切 割机 双边磨 边机 自动切 割磨边 机 玻璃钢化 炉 自动切割 机 双边磨边 机 2 1 频 发 频 发 频 发 自动切割 磨边 1 频 发 清洗 清洗机 清洗机 2 打孔 打孔机 打孔机 1 打胶 打胶机 打胶机 1 频 发 频 发 频 发 全自动中 空玻璃封 胶线 1 铝条全自 动折弯机 分子筛全 自动灌装 机 钢化 切割 磨边 切割、 磨边 涂胶封 边 折弯 灌装 全自动 中空玻 璃封胶 线 铝条全 自动折 弯机 分子筛 全自动 灌装机 噪声源强 核算 方法 设备 1 米外 持续时间 (h) 噪声值 (dB(A)) 位置 类比法 70~75 2400 2#车间 类比法 75~80 2400 2#车间 类比法 75~80 2400 2#车间 类比法 75~80 2400 2#车间 类比法 65~70 2400 2#车间 类比法 75~80 2400 2#车间 类比法 65~70 2400 1#车间 频 发 类比法 65~70 2400 1#车间 1 频 发 类比法 70~75 2400 1#车间 1 频 发 类比法 70~75 2400 1#车间 1 2、噪声预测 项目 50 米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影响主要预测项目正常运行工况 下对厂界的贡献值。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 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模式,预测改扩建后项目正常运行条件下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 (1)设备全部运行时噪声源强计算 改扩建后项目主要噪声源均位于生产车间内,同时生产车间四周边界就是厂界, 结合项目各声源排放特点,采用几何衰减的基本公式核算各生产设备到达各厂房边界 距离衰减后的噪声源,再采用噪声预测值叠加公式计算厂界的贡献值。 57 ①计算各设备几何发散的基本公式: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压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②然后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声源在厂界处叠加的声值: Leqg = 10lg( 1 t 100.1L:Ai ) i i T 式中:Leqg ——噪声贡献值,dB;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 声源在 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LAi——i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连续 A 声级,dB。 表 4-20 项目各设备到达厂界的距离 设备 1 米外噪 声值 (dB(A))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m m m m 玻璃钢化炉 1 玻璃钢化炉 2 75 52 40 8 30 2#车间 75 48 38 5 35 2#车间 自动切割机 80 25 53 40 30 2#车间 双边磨边机 80 20 60 30 10 2#车间 自动切割磨 边机 80 15 55 30 25 2#车间 清洗机 1 70 28 40 35 30 2#车间 清洗机 2 70 26 40 37 30 2#车间 打孔机 80 28 28 30 40 2#车间 打胶机(备 用) 全自动中空 玻璃封胶线 铝条全自动 折弯机 分子筛全自 动灌装机 70 58 3 2 26 1#车间 70 20 10 25 30 1#车间 75 40 10 15 30 1#车间 75 40 10 15 30 1#车间 装置 表 4-21 项目各设备到达厂房各边界的贡献值 58 单位:dB(A) 位置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贡献值 贡献值 贡献值 贡献值 玻璃钢化炉 1 40.7 43.0 56.9 45.5 2#车间 玻璃钢化炉 2 41.4 43.4 61.0 44.1 2#车间 自动切割机 52.0 45.5 48.0 50.5 2#车间 双边磨边机 54.0 44.4 50.5 60.0 2#车间 自动切割磨边机 56.5 45.2 50.5 52.0 2#车间 清洗机 1 41.1 38.0 39.1 40.5 2#车间 清洗机 2 41.7 38.0 38.6 40.5 2#车间 打孔机 51.1 51.1 50.5 48.0 2#车间 打胶机 34.7 60.5 64.0 41.7 1#车间 全自动中空玻璃封胶 线 44.0 50.0 42.0 40.5 1#车间 铝条全自动折弯机 43.0 55.0 51.5 45.5 1#车间 分子筛全自动灌装机 43.0 55.0 51.5 45.5 1#车间 装置 位置 本项目车间墙体为单层砖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21) 附录 A 中 A.3.4 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章节中显示:屏障衰减 Abar 在单绕射(即薄屏 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0dB;在双绕射(即厚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5dB。本项 目车间四面单层墙体的隔声量以 20dB(A)计。 通过上述预测模式,经过墙体隔声后,预测出项目声源在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 详见下表: 表 4-22 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标准值(dB(A)) 位置 预测点位置 贡献值(dB(A)) 达标情况 昼间 1#生产车间 2#生产车间 厂房东侧边界外 1m 处 40.1 60 达标 厂房南侧边界外 1m 处 34.4 60 达标 厂房西侧边界外 1m 处 43.4 60 达标 厂房北侧边界外 1m 处 41.5 60 达标 厂房东侧边界外 1m 处 28.3 60 达标 厂房西侧边界外 1m 处 44.5 60 达标 厂房北侧边界外 1m 处 29.8 60 达标 注: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的衰减量按门窗、墙体隔声 20 分贝为准;夜间不生产。2#生产车间南侧与其他厂房共 用一道墙壁,故不对 2#生产车间南侧厂界的噪声进行预测。 59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范围在 65~80dB(A)之间。 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采取一系列的降噪措施,具体 如下: (1)各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该厂房四周均为实体墙,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 隔声性能优于铁皮或钢结构等简易厂房,生产过程中门窗处于关闭状态,可有效阻隔 噪声排放。 (2)做好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 (3)合理布局噪声源,将生产区和办公室分开布置,可有效降低生产噪声对办公 室的影响。根据生产功能布局,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减少高噪声设 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由此可知,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3、监测计划 根据前文分析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监测 要求,确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如下。 表 4-23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项目四周厂界 等效连续 A 声级 每季度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改扩建后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铝条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 以及玻璃渣、玻璃粉末和玻璃粉末沉渣。 (1)废包装材料 项目在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和包装过程会产生废弃包装袋等,主要成分为塑 料袋、废纸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无腐蚀性、反应性。根据实际生产数据及建设单 位提供的资料,废包装材料的产生量约 0.5 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具有一定的 回收价值,可作为废旧物质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60 (2)铝条边角料 项目铝框制备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铝条边角料,产生量较小,约为 0.01t/a,属于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作为废旧物质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3)不合格产品 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生产经验,项目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约占总 产品数量的 1%,产生量约 700m2。该部分不合格产品会重新返修回至封胶线。根据《固 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中“6.1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不经过贮 存或推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其产生过程的物质”,因此,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4)玻璃渣、玻璃粉末和玻璃粉末沉渣 根据上文分析可知,改扩建后项目钢化玻璃生产过程产生的玻璃渣、玻璃粉末和 玻璃粉末沉渣约 0.2 万 t/a,该部分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后定点存放,定 期交由玻璃生产企业回收利用。 (二)生活垃圾 本次改扩建新增员工 5 人,改扩建后全厂员工共 25 人,日常生活垃圾平均产生量 按 0.5kg/人·d 计,共 300 天,则改扩建后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3.75t/a。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三)危险废物 (1)玻璃胶包装桶 改扩建后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玻璃胶包装桶,产生量为 480 个/a,该部分包装桶 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6.1 不作 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不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 返回其产生过程的物质”。因此,项目玻璃胶包装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2)废活性炭 根据工程分析, 有机废气总产生量为 0.2t/a,涂胶线和晾干房的收集效率分别为 40% 和 90%,收集后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 机废气去除率按 75%计算,则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捕集的有机废气约 0.112t/a。 本项目选用的活性炭为蜂窝活性炭,单层碳层厚度为 0.15m,单级活性炭箱为 4 层 横向布置,具体参数如下所示: 表 4-24 序号 单个活性炭箱参数 项目 设计参数 61 1 额定处理风量(m3/h) 10000 2 吸附层数 4 3 吸入口径(mm) 800 4 活性炭填充量(m3) 1.67 5 填充厚度(m) 0.6 6 过滤风速(m/s) ≤0.7 7 设备尺寸(mm) 1200*1000*1000 8 风机功率 40kW 9 运行阻力(Pa) 800 9 设备重量(t) 约 1.2 根据设置的活性炭装置设计参数,本项目活性炭箱规格为长×宽×高为 1.2m× 1.0m×1.0m,单层活性炭层厚度为 0.15m,共设置 4 层,则活性炭层总厚度为 0.6m, 单层过滤面积为 1000×690mm=0.69m2,则每台活性炭箱总过滤面积为 2.76m2,过滤 风速=风量÷过滤面积=10000m3/h÷3600÷2.76m2=1.0m/s,(参考《吸附法工业有机废 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使用蜂窝活性炭风速宜小于 1.2m/s)。停留 时间=单层厚度*层数÷过滤风速=0.15m*4÷1.0m/s=0.6s,则活性炭装填量=过滤面积* 装填厚度*活性炭密度=0.69m2*0.6m*0.45t/m3*2 个=0.3726t。 参照《关于指导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92 号)中 的附件: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表 4.5-2 废气收集治 理效率参考值中活性炭吸附法,废气处理设施 VOCs 削减量=活性炭年更换量×活性炭 吸附比例(本项目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比例取值 20%)。废气治理系统 VOCs 削 减量=0.3726×0.2=0.0745t/a,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捕集去除的 VOCs 量约为 0.112t/a, 活性炭需每半年更换一次方可满足工序废气治理系统吸附有机废气的活性炭需求量, 则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 0.8572t/a。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废活 性炭属于“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的“900-039-49 烟气、VOCs 治理过程 (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经厂区内危废暂 存间和暂存桶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污染源汇总 改扩建后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一览表见表 4-25。项目危险废物的汇总情况详见表 4-26。 表 4-25 改扩建后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 62 序 号 1 2 3 4 5 6 名称 生活 垃圾 废包 装材 料 铝条 边角 料 玻璃 渣、玻 璃粉 末和 玻璃 粉末 沉渣 玻璃 胶包 装桶 废活 性炭 产生 环节 属性 有毒 有害 物质 员工 生活 生活垃圾 无 形 态 固 危险 特性 产生量 (吨/ 年) 贮存方 式 无 0.75 垃圾桶 利用和 处置方 式和去 向 环卫部 门处理 利用或 处理量 (吨/ 年) 物资回 收公司 0.5 0.75 包装 一般固废 无 固 无 0.5 捆扎, 一般固 废 铝条 切割 一般工业固废 无 固 无 0.01 垃圾桶 物资回 收公司 0.01 塑料桶 由玻璃 生产企 业回收 利用 2000 钢化 玻璃 切割、 磨边、 清洗 一般工业固废 无 玻璃 胶包 装 / 玻璃 胶 废气 治理 HW49 危险废 物 (900-039-49) 有机 废气 固 / 固 固 2000 无 T/In 480 个 塑料桶 0.8572 塑料 桶,危 废仓 由供应 商回收 利用 交相应 危废资 质单位 处理 480 个 0.8572 注:T-毒性,In—感染性 表 4-26 危险废物汇总表 危险废物 序 号 1 名称 废活性 炭 类别 HW49 代码 900-039-49 年度产 生量 0.8572t/a 产生 工序 废气 治理 形 态 固 体 主要 成分 碳 有害 成分 有机 废气 产 废 周 期 每 半 年 危 险 特 性 污染 防治 措施 T/In 交由 有相 应危 废资 质的 单位 收集 处置 (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为了妥善贮存项目产生的固废,建设单位设立固废暂存点,分类收集后运到工业 固废仓库存放,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定时检查记录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及时处置 情况。废包装材料、铝条边角料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可以作为废旧物资交由资源回收 单位回收利用。采取上述措施后,这部分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外部环 63 境造成不良影响。 2. 危险废物 改扩建后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单次产生量均很小,建设单位拟在 2# 生产车间西北角设置 1 个 15m2 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场所的设计和设置要求按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 年第 36 号)的 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废活性炭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清 运处理。 为了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企业须根据管理台账和近年产生计划,制订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台帐应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 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危险 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 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 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 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 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 子转移联单。企业还需健全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 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和固体废物管理员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建立 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表 4-27 贮存场所 序 (设施) 号 名称 危险废 物名称 危废暂存 间 废活性 炭 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代 码 HW49 (900-039-49 位置 占地面 积 贮存方 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车 间西 北角 15m2 密闭塑 料桶 10t 半年 综上所述,项目危险废物按要求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3.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需在厂区内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消毒,杀灭害虫, 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场地实际勘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已全部硬底化,原辅材料均放置在原辅仓 储内,其中玻璃胶采用密闭包装桶进行储存,储存区域设置防腐防渗漏措施并在四周 64 收集沟,保证玻璃胶即使发生泄露也不会流出厂房外;危废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 防腐、防渗等防治措施,并在出入口设置缓坡,不具备风险物质泄露的土壤污染传播 途径,改扩建后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涂胶有机废气(VOCs) 和臭气浓度,不排放易在土壤中沉积和不易降解的重金属等物质,不存在大气沉降影 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 地下水污 染防渗分区参照表”(表4-28)的说明,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 易防渗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厂区属于简单防渗 区;对地下水环境的可能的污染重点集中在原料仓库(含化学品)和危废暂存间,对 该区域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并设有缓坡,该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同时原料仓库(含化学 品)和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 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其中防渗层为至少1.5m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通过日 常加强对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出入储存的管理,可有效防止物料泄漏,不会对地下水 、土壤造成污染。 表 4-28 防渗分区 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 本项目分区 情况 原辅料仓和 危废暂存间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天然包气带 防污性能 弱 中-强 污染控制难 易程度 难 难 弱 易 弱 易-难 中-强 中 难 易 强 易 中-强 易 / 厂区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金属、持久 性有机污染 物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 ×10-7cm/s;或参 照 GB18598 执行 其他类型 重金属、持久 性有机污染 物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 ×10-7cm/s;或参 照 GB18598 执行 一般地面硬化 项目所在地用水均采用市政供水系统,不饮用地下水,不对区域地下水进行开采, 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可不 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基本不存在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不会 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六、生态 项目建设用地现状为已建工业厂房,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项目 不需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65 七、环境风险影响 1、风险源调查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玻璃原片、铝条、分子筛干燥剂、玻璃胶等,按照《建设项 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1 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项目使用的玻璃原片、铝条、分子筛干燥剂均不属于附录 B 中的 危险物质。经分析,改扩建后项目运营过程的危险物质为玻璃胶和废活性炭,其中玻 璃胶采用密封桶储存于化学品仓内;废活性炭采用密封桶装储存于危险暂存间内。根 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对未列入表 B.1,但 根据风险调查需要分析计算的危险物质,其临界量可按表 B.2 中的推荐值取。” 2、风险潜势初判及评价等级 (1)Q 值计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T169-2018)附录 C,Q 按下式进行计 算: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改扩建后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及临界量见下表所示: 表 4-29 改扩建后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及临界量 风险类别 序 号 风险物 质 储存方式 1 废活性 炭 2 玻璃胶 最大储 推荐临 存量(t) 界量(t) q/Q 序号 物质名称 密封桶装 表 B.2 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 质(类别 2,类别 3) 0.8572 50 0.01714 密封桶 表 B.2 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 质(类别 2,类别 3) 2 50 0.04 合计 0.05714 改扩建后项目危险物质比值 q/Q=0.05714<1,厂区风险潜势为Ⅰ,评价工作等级为 简单分析。 3、环境风险分析 66 改扩建后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为厂区内可燃物质等遇到明火、高热等引起火灾风 险事故、玻璃胶泄露事故风险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或损坏造成周边大气环境污染。 本项目可燃物质主要包括办公纸张、废报纸袋(纸箱、塑料袋等)。物质燃烧时产生 的烟气、扑灭火灾产生的消防废水,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会对大气环境、 水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火灾事故发生时,受气象等条件影响,火灾产生的次生污染物会不同程度扩散, 对周围环境及人群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此外,当出现火灾事故后,消防灭火过 程所产生的消防废水可能会直接溢流入雨水或污水管网,从而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表 4-30 危险单 元 生产车 间、仓 库 原料仓 库 废气处 理设施 主要危险 物质 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风险一览表 环境风险类型 影响途径 大气、地表 水 可能受影响的 敏感目标 环境风险分析 大气环境、地 表水环境 火灾事故,导致项目火 灾次生污染物进入大 气,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消防废水未得到有效收 集进入地表水体,污染 地表水水质 火灾事故 遇明火、高热等 引起火灾事故 玻璃胶泄 露 包装桶破损或 人为操作不当 引起的玻璃胶 泄露事故 地下水、土 壤 地下水、土壤 环境 玻璃胶泄露,通过破损 地表渗漏进入地下水和 土壤环境,造成地下水 水质和土壤污染 挥发性有 机废气 废气处理设施 发生故障导致 未处理的废气 直接排放或未 达标排放 大气 大气环境 有机废气直接排入大气 或未达标排放,对大气 环境造成污染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厂区周围及可燃物质存放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以扑灭初 起零星火灾。厂区内的办公区、仓库等辅助房间均配置有小型灭火器材,扑救小型火 灾,较大的火灾可用厂区内的消防栓、箱式消火栓、消防车等移动消防设备进行灭火。 ②在车间、仓库区、一般固废存放间以及危废暂存间的明显位置张贴禁用明火的 告示,生产车间、仓库区、一般固废存放间以及危废暂存间地面必须作水泥硬底化防 渗处理,发生火灾时,事故废水不会通过地面渗入地下而污染地下水。 ③建设单位指定巡查制度,定期由专人对生产区域和治理工程区域进行巡查,工 作人员要熟悉掌握操作技术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④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设置缓坡或集流沟等防渗漏措施,地面作防渗漏防腐 处理,顶部防水、防晒,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以防化学品和危险 67 废物泄漏至外环境。 ⑤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对应位置张贴包含所有化学品、危废的危险特性标识、标 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包装桶、袋子上有标签。 ⑥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安排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记录,并定期检查材料存储的安 全状态,定期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损,以防止泄露。 ⑦当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导致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 大气中污染环境时,必须马上停止相应的生产工序,检查设备情况,并更换饱和活性 炭,直至检修合格后,可正常运行时方可作业。 5、环境风险简单分析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发生率可以降到最低水平,并能减少或者避免风险 事故的发生。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风险评价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八、项目的排污“三本帐” 主要污染物 涂 胶 废 气 打 孔 有 机 废 气 粉 尘 生活污 水(近 期) 生活污 水(远 期) 有组织 表 4-31 改扩建前后“三本账”分析 本改扩建工程 单 位 原有工 程排放 量(固 体废物 产生 量) t/a 0 总体工程 产生 量 自身 削减 量 排放 量(固 体废 物产 生量) 0.150 0.112 0.038 “以新 代老削 减量” 预测排 放总量 (固体 废物产 生量) / 0.038 排放增 减量 +0.08784 无组织 t/a 0.16kg/a 0.050 0 0.050 0.16kg/a 0.050 臭气浓度 t/a 少量 少量 0 少量 / 少量 少量 无组织 t/a 少量 0 0 0 / 少量 0 废水量 t/a 0 45 45 0 / 0 0 CODCr t/a 0 0.011 0.011 0 / 0 0 BOD5 t/a 0 0.007 0.007 0 / 0 0 SS t/a 0 0.007 0.007 0 / 0 0 NH3-N t/a 0 0.001 0.001 0 / 0 0 废水量 t/a 216 45 0 45 / 261 +45 CODCr t/a 0.0432 0.011 0.002 0.009 / 0.0522 +0.009 BOD5 t/a 0.0216 0.007 0.002 0.005 / 0.0266 +0.005 SS t/a 0.0216 0.007 0.002 0.005 / 0.0266 +0.005 68 NH3-N 固体废 物 t/a 0.0061 0.001 0 0.001 / 0.0071 +0.001 t/a 0.2 万 0 0 0 0 0.2 万 0 t/a 0 0.5 0 0.5 0 0.5 +0.5 t/a 0 0.01 0 0.01 0 0.01 +0.01 生活垃圾 t/a 3 0.75 0 0.75 0 3.75 +0.75 玻璃胶包 装桶 t/a 3 个/a 480 个 /a 0 477 个 /a 0a 480 个/a +477 个 /a 废活性炭 t/a 0 0.8572 0 0.8572 0 0.8572 +0.8572 玻璃渣、 玻璃粉 末、玻璃 粉末沉渣 废包装材 料 铝条边角 料 6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VOCs 工艺废气排放 口 DA001 臭气浓度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在涂胶工序上方设 置集气罩收集;设 置密闭晾干房收集 晾干有机废气后, 统一经 1 套“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再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 放(DA001) 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6453-2022)中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 大气环境 厂界 VOCs 大气稀释、扩散 颗粒物 厂区内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 员工生活 生产车间 NMHC / pH CODCr BOD5 SS NH3-N 设备噪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 物排放限值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 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4/2010)表 2 无 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6453-2022)中表 B.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 织排放限值 近期,生活污水经 三级化粪池处理 后,交给附近村民 用于农耕菜地作农 灌用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 远期,生活污水经 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告星污水 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 限值》(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和告星污水厂 的进水指标中较严者 选用低噪声设备、 减振、隔声 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废 包装材料和铝条边角料等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玻璃渣、玻璃粉末和玻璃粉末 沉渣等妥善收集后交由玻璃生产企业回收利用;玻璃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危废 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地面做好硬底化,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漏措施 70 生态保护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车间、仓库、危废仓等作硬化处理,张贴禁用明火的告示。 ②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漏处理,设置缓坡或集流沟等防渗漏措 施,顶部防水 、防晒,地面与裙角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并配备相应品种数量的 消防器材工具。 ③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对应位置张贴包含所有化学品、危废的危险特性标识、标牌, 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包装桶、袋子上有标签。 ④厂区内配备必备的消防应急工具和卫生防护急救设备。 ⑤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安排专人管理,做好出入库记录,并定期检查材料存储的安全状 态,定期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损,以防止泄露。 ⑥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导致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污染环境时,必须马上停止相应的生产工序,检查设备情况,并更换饱和活性炭,直 至检修合格,可正常运行时方可作业。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无 71 六、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评价,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的要求。项目严格 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产生的污 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环 境风险可控,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不会带来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 是可行的。 该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如果项目的建设内容、生产工 艺、产品结构、产品产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72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污染物名称 VOCs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以新带老削减量 变化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不填)⑤ ⑦ ② 产生量)① 产生量)③ 产生量)④ 产生量)⑥ +0.0878 0.00016 0 0 0.088 0.00016 0.088 4 颗粒物 0 0 0 0 0 0 0 废水量 0 0 0 0 0 0 0 CODCr 0 0 0 0 0 0 0 NH3 -N 0 0 0 0 0 0 0 废水量 0.0216 0 0 0.0045 0 0.0261 +0.0045 CODCr 0.0432 0 0 0.009 0 0.0522 +0.009 NH3 -N 0.0061 0 0 0.001 0 0.0071 +0.001 生活垃圾 3 0 0 0.75 0 3.75 +0.75 玻璃边角料、 次品、沉渣 2000 0 0 0 0 2000 0 废包装材料 0 0 0 0.5 0 0.5 +0.5 铝条边角料 0 0 0 0.01 0 0.01 +0.01 其他 玻璃胶包装 桶 3 个/a 0 0 477 个 0 480 个 +477 个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0 0 0 0.8572 0 0.8572 +0.8572 废水(近期) 废水(远期)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注:1、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73 本项目 本项目 图例 本项目所在地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 74 附图 2 本项目卫星四至图 75 1#车间东面(林地) 1#车间南面(清远市清新区金宝祥塑胶五金 制品有限公司) 1#车间西面(空置厂房) 1#车间北面(废塑料加工厂) 2#车间东面(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德凯建材 厂) 2#车间南面(其他厂房) 76 2#车间西面(清远市丽彩印务有限公司) 附图 3 2#车间北面(林地) 项目四至及现场照片 77 WS-01 新增空地 DA 001 2#厂房 新增自动封 胶线 图例 原有建筑物位置 新增建筑物位置 废气排放口 生活污水排放口 附图 4 改扩建后总体建筑物情况总平面布置情况 78 北 一般固废仓库 仓库(原料和成品仓库) 磨边机 钢 化 炉 钢 化 炉 清洗机 磨边机 切割机 中空生产区 办公室 (仅做办公用途) 附图 5-1 改扩建前 1#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79 打孔机 切割机 北 一般固废仓库 危废暂存间 15m2 仓库(原料和成品仓库) 46m 办 公 室 156m2 (新 增架 21m 空层 96m2) 晾干区 打 胶 机 (备 用) 折弯机、灌装机 出口 62m 三级化 粪池 进口 附图 5-2 改扩建后 1#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80 0m 9.12m 北 清洗机、三级沉淀 45.25m 63.2m 附图 5-3 改扩建后 2#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81 0m 6.5m 413m 万 寿 村 岗仔村 青龙洲 (七村) 474m 398m 万 寿 村 63m 居民点 480m 132m 回澜中学 412m 清远市特 殊学校 图例 项目位置 敏感点 附图 6 项目周边 500m 敏感点位图 82 (三村)) 项目所在地 附图 7 项目所在地声功能区划图 83 项目所在地 附图 8 项目所在地大气功能区划图 84 项目所在地 附图 9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功能区划图 85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0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功能区划图 86 本项目 附图 11 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图 87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2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88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3 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 89 附图 14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 90 集水范围 本项目 告星污水处理厂 附图 15 告星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图 91 附件 6 化学品原辅料 msds ①玻璃胶 A 组分 92 93 94 95 96 ②玻璃胶 B 组分 97 98 99 100 附件 7 玻璃胶(混合后)VOCs 检测报告 101 102 103 104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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