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pdf
随县爱卫办〔2021〕2 号 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21 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 通 知 各镇爱卫办、县直各部门: 按照省爱卫会关于印发《第 33 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 的通知》要求和市爱卫办《2021 年健康随州建设和爱国卫生 工作安排》,为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和随县疫情防控工作, 有效预防控制“四害”(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传 染疾病的发生,现就做好 2021 年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 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贯彻落实“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 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 “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尽其职、分工负责”的组织原则。 1 二、工作重点区域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夏季灭 鼠灭蟑和蚊蝇消杀工作的重点区域是居民区、各类小区、公 园、卫生院(医院)、宾馆、饭店、饮食店、食品店、商场、 超市、粮库、农贸市场、屠宰场、单位食堂、食品生产加工 经营单位、酿(酒)造厂、汽车站、废品收购站、垃圾池(房、 箱、桶)、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公厕、公共绿化带、 建筑工地、下水道、市政管井、污水井、排风口及城乡结合 部。 三、工作目标 (一)各重点区域灭鼠灭蟑投药和蚊蝇消杀覆盖率达 100%,灭效达 90%以上。 (二)灭杀后,鼠、蝇、蚊、蟑螂“四害”密度达到国家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 级要求。 (三)制定完善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控 虫媒传染病的发生。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构。各镇各单位、 村(居)委会要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 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 制度,落实专(兼)职人员,防制任务分解到人。 (二)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 形式广泛宣传除“四害”防病的目的、意义及安全用药、科 2 学防制方法,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来, 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三)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全国病 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湖北省鼠、蚊、蝇、蟑螂控 制考核鉴定办法》,针对病媒生物防制要求以及防护设施的 标准配置等内容进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各级病媒生物防 制管理人员以及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要组织集中开展城乡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清除“四害”孳生场所,清除鼠迹、 蟑迹,取缔简易厕所、直排厕所及露天粪坑。生活垃圾实行 袋装化、桶装化,固定垃圾收集容器。 (五)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各防制区域鼠、蝇、 蚊、蟑螂“四害”防制设施合格率要达 95%以上。 (六)做好鼠、蝇、蚊、蟑螂的消杀工作。各地各单位 要按照县爱卫办统一部署,在落实防制设施、坚持日常防制 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春夏季灭鼠灭蟑和蚊蝇消杀工作。 (七)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档案管理。安排专人收集、整 理病媒生物防制资料。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资料应有领导小组 文件、有实施方案文件、有购药发票、有发药登记和照片、 有消杀记录、有自查报告、有工作总结,各项资料应分类装 订。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5 月 10 日至 5 月 15 日)。各地 要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工 3 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 传活动,使广大市民了解除“四害”的意义,组织专业技术 培训,筹备药械,做好灭杀前“四害”密度监测工作,保证 防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 月 16 日至 10 月 30 日)。各镇 爱卫办要全面开展以整治环境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做好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毒饵站、 诱蝇笼、灭蝇灯、灭蚊灯、防鼠网、挡鼠板等防制设施建设、 完善和维护工作,做到防灭结合,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各地、各单位要定时开展蚊蝇消杀工作。在高温季节,每天 都要开展蚊蝇消杀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5 月 16 日后及 11 月 5 日以后)。 县爱卫办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随州市病媒生物防制 工作规范》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规 定要求的,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六、职责分工 (一)各镇(场)、管委会负责抓好辖区内病媒生物防 制工作。 (二)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科普知识宣传和 动态报道工作。 (三)发改部门负责抓好粮库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四)经信部门负责督办各类企业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五)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病媒生物 防制工作。 4 (六)财政部门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密度监测、调研等 工作经费的安排。 (七)住建部门负责抓好各类建筑工地、排水、公共租 赁房、廉租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地的病媒生物防制 工作。 (八)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抓好汽车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九)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抓好农田、屠宰厂、养殖场的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水利湖泊部门负责抓好大中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 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一)科技和经信部门负责抓好农贸市场、商场、超 市、废品收购、汽车修理、轮胎堆放、缸罐销售及存放的病 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二)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抓好影剧院、歌舞厅、网吧、 音像店、运动场馆、星级宾馆、旅游景点等文化娱乐场所的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抓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旅 店、美容店、理发店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 单位、食品经营门店、餐饮服务行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酿(酒)造厂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5 (十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抓好城镇公园、广场、公共 绿化带、主次干道、垃圾箱(桶)、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 场、公厕、拆迁工地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病媒生物密度监 测、抗药性监测、药品和器械选定、组织专业队伍培训、技 术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一项 基础性、经常性卫生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各单位 要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 责人,保证防制工作做到组织、人员、物资、资金到位。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 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 作。 (三)统筹安排,强化管理。各单位要按照《随县 2021 年春夏季除四害药械分配任务表》的药品量(见附件),制 定详细的药械分配计划,将药械分配到所属单位及行业管理 的相关单位。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撤销登记的 药物器械。 (四)完善设施,科学防制。一是重点场所必须完善“三 防”(防鼠、防蝇、防蚊)设施,达到“四化”标准:即通 道坚固化(地面要硬化,门窗要铁皮化)、管口网封化(窗 口、地下管网、水沟或暗渠出入口要用铁丝网封密)、环境 6 无害化(垃圾、粪池要严密封盖;下水道、水池及各种水容 器均应经常清理,保持畅通和洁净;栽种花木不施未经发酵 有机肥)、仓储货架化(食品、杂物要摆放在货架上)。二 是除“四害”必须做到“三统一”和“一确保”:即实行统 一投药时间、统一供应毒饵、统一使用方法;确保投药覆盖 率和饱和率。 (五)示范引导,严格考评。各地要积极开展病媒生物 防制示范乡镇、示范村居、示范小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以点带面,推动除害防病工作深入开展。县爱卫办将加强病 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对各地、各单位进行考核评 估,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各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评分系 统。 附件:2021 年春夏季除“四害”药械分配任务表 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10 日 7 随县 2021 年除“四害”药械任务分解表 单 灭鼠药 灭蚊蝇 灭蟑药 灭蚊幼缓 灭鼠毒饵站 位 饵(斤) 药(斤) (支) 释包(包) (个) 厉山 180 300 200 650 300 高城 100 150 150 500 100 殷店 150 200 200 650 200 草店 100 150 150 500 100 小林 100 150 150 500 100 淮河 100 150 150 500 100 万和 180 200 180 650 200 尚市 100 150 150 500 100 唐县 150 200 200 650 200 吴山 100 150 150 500 200 新街 100 150 150 550 100 安居 150 200 170 500 150 澴潭 150 200 170 500 150 洪山 180 220 180 650 200 三里岗 100 150 150 500 100 柳林 100 150 150 500 100 均川 150 200 180 550 150 万福 100 150 150 500 100 合计 2290 3220 2980 9850 2650 备注:1.各单位在 5 月 20 日之前完成药品领取任务并投放到位。 2.县爱卫办委托厉山镇爱卫办负责县城除“四害”任务完成。 3.药械领取单位及地址:随州市欣瑞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有限公司(随县滨湖东路与 316 国道交汇处神农湾小区)联系电话:7114505 4.销售公司出具国家税务局统一机打发票,发票可分开到购药单位,请购药单位务必 提供准确的单位名称(全称) ,药品款项由各镇爱卫办集中收取后汇款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随州分行,帐号:56647644410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