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2023年修订版).pdf

Sunshine.?4 页 153.129 KB下载文档
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2023年修订版).pdf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2023年修订版).pdf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2023年修订版).pdf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2023年修订版).pdf
当前文档共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2023年修订版).pdf

附件 1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动态评价排名规则(2023 年修订版) 一、动态评价方法 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由项目安 全质量测评和智慧工地建设评价两部分构成,按百分制计算,其 中安全质量测评评价占 70 分,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占 30 分。项目 动态评价得分每月采集一次,其中:项目月度测评、进度信息填 报及智慧工地建设评价采集当月项目填报情况;企业季度测评及 安全质量排名得分采集季度末企业平台填报及全市安全质量排 名情况,得分结果应用 3 个月。企业动态评价得分由所有纳入评 价范围的工程项目动态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出。 二、评价工程范围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中 全市在施(是指当月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存在在施状态)房 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轨道交通 工程)纳入动态评价范围。按照工程新开工或停工后复工具体分 为如下情况: 1.每季度前两个月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并在“风险分级管控平 台”显示在施状态的工程,因没有安全质量排名得分暂不纳入动 态评价,自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纳入项目动态评价;每季度最后一 个月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并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显示在施状态 1 的工程,自当月纳入项目动态评价。 2.停工后复工项目,自“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显示在施状态 当月纳入动态评价范围,企业季度测评及项目安全质量排名得分 沿用上一次得分。 3.停工后复工项目,企业季度测评及项目安全质量排名无任 何得分记录的,参照情况 1 进行处理。 三、安全质量测评评价 安全质量测评情况满分 70 分,其中项目月度测评情况占 20 分、企业季度测评情况占 30 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情况排名占 10 分和工程进度信息填报情况占 10 分。 (一)项目月度测评情况(20 分)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 估管理办法(暂行)》(京建法〔2013〕2 号)规定,项目管理部 每个月应对项目安全质量状况进行一次测评。项目部每月完成安 全质量状况测评的,则当月得分为 20 分,未进行测评得 0 分。 (二)企业季度测评情况(30 分)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 估管理办法(暂行)》(京建法〔2013〕2 号)规定,工程各参建 单位每个季度应对项目安全质量状况进行一次测评。企业季度测 评情况是以季度为统计周期,统计“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显示参 建单位完成季度测评情况。如,某项目 2023 年一季度应完成季 度测评次数为 1 次,实际完成了 1 次季度测评,该项目 2023 年 一季度企业测评得分为 30 分,应用于 3 月、4 月、5 月项目动态 评价。 2 (三)项目安全质量排名情况(10 分) 按照《工程安全质量情况排名规则》,以季度为周期,计算 出当季度全市在施工程的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分值。依据分值,对 全市在施工程进行排名,每 100 个工程为一档,前后档次工程分 差为 0.25 分。依据工程排名情况,测算相应的排名得分。具体 如下:第 1~第 100 名的工程得 10 分、第 101~第 200 名的工程 得 9.75 分、第 201~第 300 名的工程得 9.5 分……第 1601 名及 以后的工程均得 6 分。工程排名得分应用 3 个月。如某项目 2023 年一季度安全质量状况排名为全市 320 名,则该项目一季度安全 质量状况排名得分为 9.25 分,应用于 2023 年 3 月、4 月、5 月 项目动态评价。 (四)项目进度信息填报情况(10 分) 项目进度信息填报情况是以月为周期,每月统计“风险分级 管控平台”上工程的“工程单体施工阶段更新、施工形象进度照 片上传”2 项工程信息的填报情况。工程单体施工阶段更新、施 工形象进度照片上传均完成填报得 10 分,否则得 0 分。 四、智慧工地建设评价 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得分以月为统计周期,满分 30 分。“风 险分级管控平台”依据工程类型及所处施工阶段推送相应的智慧 工地做法,智慧工地做法得分总和即为总鼓励得分 Q。工程实施 若干项智慧工地做法,获得相应鼓励得分 P。工程智慧工地建设 得分为 P/Q*30。如,2023 年 3 月某房建工程处于地基基础阶段, 智慧工地做法共计 59 项,总鼓励得分为 46 分(Q)。工程实施 智慧工地做法获得鼓励得分为 25 分(P),则该项目当月智慧工 3 地建设得分为 25/46*30=16.3 分。 承担全市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的施工总 承包企业,企业每月动态评价得分加 1 分,奖励期 12 个月。 五、监督管理 (一)信息真实性承诺制。项目动态评价信息填报实行诚信 承诺制,工程项目参建单位需签订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通过“风 险分级管控平台”上传后,按要求开展安全质量测评和信息填报 等相关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结合工程进度每月如实填 报智慧工地做法,提交企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项目监理 部审核。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填报的智慧工地做法进行 审核确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运用大数据手段,通过与质量监督、 联合验收、竣工备案等系统平台数据进行综合碰撞对比。对于数 据不实,存在蓄意瞒报、迟报、漏报工程进度的,将纳入“风险 分级管控平台”信息填报不诚信记录。 (二)评价结果公示及投诉举报制度。每月全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动态评价排名结果通过“风险分级管控平 台”向全市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公示,公示期 7 天。公示期内,任 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信息存有疑义的,可通过电子邮箱 (fxgkpt2021@163.com)反馈,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经查属实 的情形,按照实际情况对项目动态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并将存在 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信息填报不诚信 记录。经公示修正后的排名结果应用于市场信用评价。 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