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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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ᑛ୕ࡍኧᆪୈ 浙大发总务〔2018〕1 号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内部单位 借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 ,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管理办 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 2018 年 8 月 14 日 — 1 — 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校资产保值增值,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支 撑校内单位发展,保障学校“双一流”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以下简称单位借房) 是指学校提供给校内单位自行管理使用,以支撑单位发展需要的 阶段性居住用房。单位借房房源在学校住房资源条件许可的前提 下合理配置,房源范围仅限于校园外住房,不包括教师公寓、后 勤员工宿舍等学校周转性房源。 第三条 借房申请对象必须为学校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借房 单位) ,范围包括各党委部门、行政部门、学院(系) 、附属医院、 校区管委会、群众团体、直属单位、浙江大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不包含后勤集团以外的其他子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其投资的其 他公司)和后勤集团等。校设研究机构由其行政挂靠单位统筹考 虑。 第四条 单位借房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二级管理、权责明确、 合理配置、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谁借用、谁负责”的安全 责任要求。 — 2 —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浙江大学住房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单位借房制度 修订等重大事项;住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并解决单位借 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特殊问题。 第六条 总务处作为学校单位借房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单 位借房的组织运作和资源配置,指导、监督、考核借房单位开展 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第七条 借房单位在与学校的借房协议期内对所借房屋拥 有使用权,在遵循本办法的前提下自行制定本单位使用细则,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承担所借房屋及房屋实际使用人管 理的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治安、维修、卫生、用电、 用水、转租转借核查和流动人口管理等。 第三章 借用期限和要求 第八条 单位借房的实际使用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关劳务服务公司派遣至学校借房单位的劳务派遣人 员,或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借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学 校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或学院(系)聘请的兼任教师; (二)本人及配偶在杭州市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住房; (三)不符合学校教师公寓、后勤员工宿舍等周转性房源的 准入条件; — 3 — (四)属于借房单位确定的入住人员类别、范围内。 其它特殊住房需求须借房单位报住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 准。 第九条 学校向借房单位收取的使用费标准由总务处根据 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评估价确定(首次协议期按市场租金评估价 下浮 40%执行,第二个协议期按重新评估价下浮 20%执行,第 三个协议期及以后按重新评估价下浮 10%执行) 。使用费按照“先 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至少一年一付,保证金按照 5000 元/套收 取。 第十条 单位借房协议期每次为三年,经借房单位申请、总 务处同意可优先续签。借房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实际使用人之间, 也应签订对应书面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协议期限不得 长于借房单位与总务处借房协议中约定的借房期限。 第四章 申请方式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单位借房申请采用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由总务 处根据住房资源调整情况不定期组织。因资源有限,房源配置原 则上采用公开摇号、按序选房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细则由总务 处另行制定并视情况调整。 第十二条 借房工作流程如下: (一)信息发布和报名。总务处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公开发布 — 4 — 申请通知和房源清单,符合条件且有用房需求的校内单位按照通 知要求查看房源,递交申请材料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总务处对申 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入围单位名单; (二)房屋选择与确认。总务处通过公开摇号形式确定入围 单位选房顺序,各入围单位按顺序依次选取借用房源。选房结束 后,总务处公布各单位借用房源清单; (三)协议签订与确认。借房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房屋使 用费并与总务处签订《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协议》 。 第十三条 借房单位如需续借,需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提出 续借申请,经总务处同意后,可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标准续签借 房协议。 第十四条 协议到期退房工作流程如下: (一)提前通知。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总务处向借房单位发 送到期退房提醒通知; (二)退房准备。借房单位退房前须结清水电费、物业费、 能耗费等各项费用,腾空房屋内所有物品并保持整洁(固定装修 不得拆除且不做任何补偿) ; (三)退房验房。经现场验房,如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 认; (四)退保证金。借房单位凭相关单据到总务处退保证金, 完成退房。 — 5 — 第十五条 协议期内提前解除协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借房单位提前解除协议的工作流程: 1.借房单位如在协议期内退房,需提前一个月提交退房书 面申请。申请需说明提前退房原因等情况,由借房单位主要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总务处接到借房单位退房申请后,核实 相关情况并审核。审核通过后,退房工作流程参照协议到期退房 流程。 2.借房单位在协议期内退房时,应向学校缴纳违约金,违 约金数额按所退房源 1 个月使用费计算,且该房源保证金学校不 予退还。自退房之日起,原则上一年内学校不再受理该借房单位 借房申请。 (二)总务处代表学校在借房单位或实际使用人出现本办法 第十八条时,提前单方解除协议时有关退房工作要求如下: 1.总务处向借房单位发送提前解除协议并限期退房的通知; 2.借房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总务处通知的期限及时办理 退房手续,结清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并向总务处交还房屋。 (三)协议期内,如遇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借房协议无 法履行的,总务处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借房单位提前终止协议,借 房单位须无条件办理退房手续(退还保证金和剩余使用费,总务 处不作任何其他补偿或安排) 。 — 6 —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总务处的权利与义务: (一)制定和完善学校单位借房管理制度; (二)统筹学校单位借房房源的使用和分配; (三)指导借房单位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 (四)制定借房单位内部入住协议参考范本; (五)对借房单位所借房屋和房屋实际使用人等情况进行不 定期检查,督促借房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 借房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本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内部管理使用制度, 包括具体入住人员范围、使用期限、收费标准等,明确管理责任 人(借房单位负责人)和管理员(原则上为事业编制在岗人员) , 确保房屋使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二)与总务处签订《单位借用住房安全责任书》(详见附 件),负责房屋安全管理,按规配备室内消防设备,督促使用人 安全使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认真做好防水、水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等房屋使用前的 检查、整修工作,负责处理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维修问题; (四)按照总务处提供的单位内部入住协议参考范本,结合 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实际使用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 — 7 — 系; (五)做好单位借房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入住人员管理 及到期清退工作、相关费用缴交、矛盾纠纷处理等; (六)接受并配合总务处对借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履行协议,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八)配合总务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章 违规责任 第十八条 借房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物业 管理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凡借房单位或实际使用人存在下列情 况之一的,总务处有权向借房单位单方终止协议、收回房屋,扣 收全部保证金,且在问题处理完毕前暂停涉事单位的借房申请。 应退房但拒不退房的单位,学校有权采取停止水电供应、更换门 锁、限期腾空等措施收回房屋,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自应 退房期限的次日起按规定收取逾期使用费。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规营利活动的; (二)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拆改变动房屋结构,随意搭建违 章建筑的; (四)未及时妥善处理漏水等房屋维修问题引起邻里纠纷或 管理原因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失; — 8 — (五)房屋实际使用人不当行为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多 次引起投诉的; (六)擅自转租转借; (七)房屋实际使用人不符合入住条件或与总务处管理系统 录入信息不符的; (八)拖欠使用费或其它相关费用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九)违反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或不服从总务处管理的。 当实际使用人发生上述任一情况时,借房单位应及时终止与 实际使用人之间的使用协议,采取收回房屋等必要措施并妥善处 理相关纠纷,有效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总务处因本条第一款原因单方提前解除与借房单位的协议 时,对借房单位或实际使用人有关房屋装修等不作任何补偿。 第十九条 因借房单位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 的,由该借房单位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追究单位该 项工作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住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 附件:单位借用住房安全责任书 — 9 — 附件 单位借用住房安全责任书 甲方:浙江大学总务处 乙方: 为加强单位借房的安全管理,保障所借房屋财产安全和房屋 实际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协议期内签订如 下安全责任书: 1.乙方须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 管理员,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须确保房屋实际使用人为符合条件人员,并对其身 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符合入住条件或严重扰乱住宿秩 序的人员及时清退,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房屋实际使用人如为外地户籍,需及时到公安机关申领 《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如为外籍人士,乙方应按照公安 出入境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4.乙方须对房屋实际使用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 识、提高其安全技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预防各类事故的发 生。 5.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房屋内存放 — 10 — 或充电;严禁在房屋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放汽油、液化气 等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等。乙方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 隐患及时整改。 6.乙方须对房屋实际使用人加强监管,严禁在房屋内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乙方在协议期内,因管理、使用不善引起火灾或其他事 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 任。 8.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并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 责任人(签字) : 经办人: 管理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11 —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 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 12 — 主动公开 2018 年 8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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