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pdf

Unravel 拆散8 页 453.366 KB下载文档
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pdf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pdf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pdf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pdf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pdf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pdf
当前文档共8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pdf

公 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建管〔2020〕434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 健全和完善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市招标投标办,其他有关单位: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更加公平、公正、高效地处理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现将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机 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投诉,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向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相关请求和主张的行 为。 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 — 1 — 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非利害关系人举报违法行为,提供了有效线索和证明材 料,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条件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立案查处; 实名举报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信访要求进行答复。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活动提出异议和 投诉的,分以下三种情形: (一)对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 项的异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进行。 (二)对其他事项的投诉,可以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三)对其他事项的投诉,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可 以直接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投诉。收到投诉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在投诉受理前,可以责令招标人核查。招标人核查的时间不计 入投诉处理时限。 三、招标人收到异议和责令核查事项后,应当进行全面、 客观、公正的核查,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书面答复应当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不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对责令核查事项的答复应抄 送招投标监管部门。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经核查认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在与可能中标的投标人就补偿相应投标成本损失达成一致并 — 2 — 补偿后,可以选择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原投标人均不得参 加投标。因其他情形而进行的重新招标,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 规有关规定。 对招标人书面答复不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 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向负责该招标项目监管的招投标 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四、投诉受理后,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异议 和责令核查事项的核查情况、答复情况的书面说明。异议和责 令核查事项涉及串通投标的,招标人还应提交未参与围标串标 的书面承诺。书面说明和承诺应当经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诉处理过程,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 接受询问,配合调查。 五、涉案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供述本人违法行为的 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提供招标人或其他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 有效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查实的,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串通投标涉案投标人,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提供其他招投标 当事人以下违法行为的有效线索和证明材料并经查实的,其违 法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但涉案投标人组织串通投标或者串通 投标情节严重的除外: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透漏、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 — 3 — 标情况和资料,收受投标人好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透露评 标相关情况,或者收受投标人好处。 六、当事人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主动供述本人违法行为、 他人违法行为经查实的,在向社会信用管理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时,招投标监管部门可以为其出具积极整改的相关证明。 七、投诉人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 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 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经查实后,按 照《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沪住建规范联〔2018〕 8 号)认定为建筑市场 B 级不良信用信息。 八、投诉受理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招标人对收到的异 议和责令核查事项核查不客观、不公正的,将有关情况抄送招 标人同级或其上级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 九、串通投标和招标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招投标 监管部门与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实现共享,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 抄送招标人及其上级的党组织。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应 当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处分;违法行 为情节严重的,其上级单位负责人未尽责履职的,相关部门还 应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多次发生投诉的,招投标监管 — 4 — 部门可将有关投诉情况抄送招标人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财政部 门、审计机关等,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在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加 大监督力度。 十一、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人有关人员有违纪、违 法的问题和线索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有关情况移送相应的纪 检组织、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十二、本通知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区两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通讯地址、 投诉受理电话 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 5 — 附件: 上海市区两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 通讯地址、投诉受理电话 序号 招投标监管部门 通讯地址 投诉受理电话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管理办公室 小木桥路 683 号 5 楼 64432373 2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 标办公室 浦东崮山路 766 号 202 室 58337298 3 黄浦区建筑业管理所 鲁班路 170 号 63039174 4 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 中心 秣陵路 46 号 21 楼 62472188*3566 5 徐汇区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管理办公室 南宁路 969 号 4 楼 54972219 6 长宁区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管理办公室 蒲淞北路 65 号 62617703 7 普陀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梅川路 1357 号五楼 52757377 8 虹口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唐山路 570 弄 1 号 65356132 9 杨浦区建筑业管理事务 中心 杨浦区宁国路 129 号 12 楼 65191074 10 宝山区建筑管理所 牡丹江路 1188 号 5 楼 56699895 11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闵行区莘西路 406 号 64985000-6175 12 嘉定区建设工程招投标 事务中心 嘉戬公路 118 号 69989147 13 金山区建筑管理所 金山区龙山路 758 号 4 楼 57922241 — 6 — 上海市区两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 通讯地址、投诉受理电话 序号 招投标监管部门 通讯地址 投诉受理电话 14 松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 管理中心 乐都西路 867-871 号 2 号 楼 2504 室 67741819 15 青浦区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管理中心 盈顺路 218 弄 25 号建交 大楼 8 楼 69228358 奉贤区建设和交通事务 望园南路 1529 弄 3 号 C3 受理服务中心 楼 17 崇明区建筑建材业管理 所 城桥镇翠竹路 1501 号 4 楼 423-425 室 69696021 18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 税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 中心 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 9 号 16 楼 58697821 19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 室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申港 大道 200 号 F 区 5 楼 68282420 20 上海化学工业区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上海化学工业区月华路 66-1 67120018 21 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 员会开发建设处 申虹路 33 号公共事务大 厦 34733947 22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 管理处 长兴岛秋柑路 688 弄 62776262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 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环 浦东新区申迪北路 700 号 16 23 保景观处 8 号楼 S112 室 67137579 20991063 24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委会 金桥路 27 号 14 号楼 68800000-199 25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 业)工程管理站 制造局路 130 号 9 楼 51586903 — 7 —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 国资委、市纪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8 — 2020 年 8 月 24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