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学术交流项目.pdf
【政策解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什么是“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 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 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人数有多少? 2022年计划资助80人以内。 “学术交流项目”的资助经费是怎样的? 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2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 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 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 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 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 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 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入选“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 能申报本项目。 8.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 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政策解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申报“学术交流项目”的流程是怎样的? 每年2月份左右发布“学术交流项目”(具体可关注人事处通知), 按照项目指南操作即可。 2022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的申请流程: 申报时间:2月10日-9月30日。 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 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 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9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 交。 3.遴选方式 方式一: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 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 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 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设站单位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 统,在 “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下“学术交流项目”中查询本 单位申请人获选情况。 方式二: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 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月公 布获选结果。 鼓励有关地区和设站单位对参加国际顶级学术会议或学术成绩特别 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配套资助。 点击此处或扫码 查看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指南 合肥研究院欢迎您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