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关于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规定.pdf
关于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规定 一、项目截止期后 6 个月内,合肥区域中心组织项目验收。 二、验收准备:项目组提前 10 天告知拟准备的项目验收日程安 排。项目组填写并提交《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技术创新项目 验收表》和《测试大纲》。项目组依据测试大纲提前完成技术测试工 作,并形成现场测试报告。 技术测试:技术测试是功能开发项目验收的重要阶段,项目组应 事先做好准备,详细说明测试技术指标、测试仪器及其标准、测试原 理及过程、测试数据及处理结果,测试过程中积极配合技术测试组专 家。技术测试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技术指标,依据测试大纲进 行现场测试,测试后提交测试报告,并提供原始测试记录供验收专家 核查。 技术测试组由 3 位专家组成,至少包括承担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 2 位。技术测试工作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完成。 三、现场验收会:正式验收必须在现场进行,特殊情况由合肥区 域中心确认验收地点。 验收材料:项目组向验收组提交项目实施方案、验收表、测试大 纲、测试报告,可补充提交用户使用报告,同时准备有关财务帐目及 单据复印件(万元以上)、相关技术档案,供验收组在必要时审查。 验收标准: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基本完成、主体设备和相关部件 全部就位、仪器运行正常、达到预定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基本实现预 期的功能开发目标、技术档案齐全、单位自筹资金基本到位、经费使 用合理。 验收程序:项目负责人作项目工作报告(需详细说明验收表的各 项内容),测试组作测试报告,相关人员可补充用户使用报告和财务 支出说明。验收组经提问、讨论、现场查看设备运行、查阅文件后, 根据验收标准认真评价相关内容,最后提交书面验收意见。 四、验收材料上报:项目组于验收会后 5 天内将正式《验收表》 和《测试报告》(包括测试大纲、原始数据、测试结论表三部分)一 式三份报送合肥区域中心。 主要功能和技术指标的测试结果未达到实施方案的规定,合肥 区域中心将中止验收。项目组应于 5 天内将延期、结题或终止的处理 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合肥区域中心。 五、项目验收:合肥区域中心根据验收组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 验收。同意验收的项目《验收表》签署意见后返还项目组存档,同时 报送院条财局备案。 合肥战略能源和物质科学大型仪器区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