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发【2017】1号关于印发《西安医学院2017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pdf
西安医学院文件 西医发 (2017J 1号 关于印发《西安医学院 2017 年教师 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 行政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附属医院: 教师培养、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师能力 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 ((西安医学院2017 年教师培养、培训计 划》已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院(系、部)认真学习, 积极组织实施。 抄送:院领导 西安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1 月 3 日印发 西安医学院 2017 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 教师培养、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教师 专业素质,提升教师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我校已将开展教师 培养培训作为常态化工作,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的前 提下,优先派出国家公派留学、省级及以上公派访学项目,同 时积极落实其他各项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的专业技术 能力和业务水平。现将 2017 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公布如下: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个人根据国家留学项 目要求申报; 2. 学校公派出国访学项目: 5 人; 3. 个人自费出国访学项目: 5 人; 4. 教学团队出国考察学习项目: 10 人; 5.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个人根据省 访学项目要求申报; 6. 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教学进修项目: 7. 青年教师博士化项目: 8. 中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 10 人; 10 人; 5 人; 9. 校本部教师去我校直属附属医院、企业进修学习项目: 10 人; 10. 中青年教研室(实训中心)主任培训项目:全部教研室 (实训中心)主任; - 2- 11. 辅导员培训项目 ( 1 )辅导员外出进修、培训项目: ( 2 )辅导员培训班项目: 2-3 人; 70 人; 12.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3 人; 13.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入职 1 年内的正式在编和人 事代理人员参加; 14. 英语培训项目: ( 1 )出国前英语培训 1:- 20 人; ( 2 )一对二英语培训: 10 人; ( 3 )教师英语培训 1: 1-2 个班; 15.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项目:入职 1 年内在教学科研岗位 的所有新教师; 16. 校内博士后培养项目:新入职博士教师; 17. 网络培训项目:全校教师均可参与。 二、选派类别及学习期限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按国家出国留学基金 委规定执行; 2. 学校公派出国访学项目: 6-12 个月; 3. 个人自费出国访学项目: 6-12 个月; 4. 教学团队出国考察学习项目: 1 个月; 5.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按教育部教 师工作司规定执行; 6. 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教学合作项目: -3- 3-12 个月; 7. 青年教师博士化项目: 3-5 年; 8. 中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 2 年; 9. 校本部教师去我校直属附属医院、企业进修学习项目: 6-12 个月; 10. 中青年教研室(实训中心)主任培训项目: 2天 11. 辅导员培训项目 ( 1 )辅导员外出进修、培训项目: 3-6 个月; ( 2 )辅导员培训班项目(与学工部合办): 7 天; 12.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1-3 个月; 13.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项目: 1 周; 14. 英语培训项目 ( 1 )出国前英语培训 1: 30 学时; ( 2 )一对二英语培训: 80 学时; ( 3 )教师英语培训11 :学时待定; 15.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项目: 1 年; 16. 校内博士后培养项目: 1 年; 17. 网络课程培训项目: 1 年。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考虑重点学科、重点专业或符合学校战略发展需求的 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国外进修访学资助副教授及以 上职称人员(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例外)。 四、资助费用 - 4-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 的相应资助,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均按月正常发放,同时学校 还按照国家和地区类别,提供 1500 元一 2000 元/月的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按月发放。 2. 学校公派出国访学项目:基本工资按月正常发放,绩效 工资在进修学习期间停发,待本人归校后补发。同时报销一次 往返国内外的交通费,并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标准提供有 关资助(资助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 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 证延期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学校不再予以额外报 销有关费用,所有资助待本人归校后补发。 3. 个人自费出国访学项目:访学期间学校只提供基本工资 待遇,基本工资待归校后补发,绩效工资以及其他福利均停发。 4. 教学团队出国学习项目:学校提供 75% 学习费用,报销一 次往返办理签证的交通费、一次往返国内外的交通费,每人 2000 元生活补助。 5.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按教育部教 师工作司规定执行,并按东、中、西部地区提供 800 元一 1000 元/月的生活补助,同时提供与生活补助相同标准的住宿补助, 另学校报销部分学习费用及一次往返交通费用。(西安地区除 外) 6. 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教学合作项目:学校提供基本工 资和绩效工资等待遇,并按东、中、西部地区提供 -5- 800 元一 1000 元/月生活补助,同时提供与生活补助相同标准的住宿补助,另 学校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用。(西安地区除外) 7. 青年教师博士化项目:学校提供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 待遇,按规定报销学费。 8. 中青年教师博士后项目:学校报销 5000 元购买资料费。 9. 校本部教师去学校直属附属医院、企业进修学习项目: 学校提供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待遇(此项目中企业的进修地 点原则上为西安地区)。 10. 中青年教研室主任培训项目:学校提供培训学习等有关 费用; 11. 辅导员培训项目 ( 1 )辅导员外出进修、培训项目:学校提供基本工资和绩 效工资等待遇,并按东、中、西部地区提供 800 元一 1000 元/ 月生活补助,同时提供与生活补助相同标准的住宿补助,另学 校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用。(西安地区除外) ( 2 )辅导员培训班项目:校本部辅导员由学校提供培训费 用;附属医院和教学基地的辅导员由该医院提供交通和食宿费 用。 12.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学校提供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等待遇,并按东、中、西部地区提供 800 元 -1000 元生活补助, 同时提供与生活补助相同标准的住宿补助,另学校报销一次往 返交通费用。(西安地区除外) 13.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学校承担费用。 - 6- 14. 英语培训项目:学校承担费用。 15.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项目:学校按相关政策提供导师培 养费。 16. 校内博士后培养项目: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17. 网络课程培训项目:学校承担费用。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 原则上为校本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两年以上的一线专任 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 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申请学校公派出国访学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副教授年龄 一般不超过 45 岁,另外还应具有相应的外语交流能力,或参加 过出国外语培训学习成绩合格。 3. 出国资助范围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半年以上)或学校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 人员。 六、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择优选拔"的基本方式进行 选派。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原则上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前提交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七、派出及管理 1. 201 7 年培养培训主要项目中第 11 (1) - 7- 1 ,2 ,3 ,5 ,6 ,7 ,扎扎 及 12 项目采取部门个人联系渠道。 2. 被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 内派出,被学校选派的公派出国进修访学人员需在录取之日起 1 年内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 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学校资助的公派出国访学人员实行"签约 派出,待遇补发"的管理办法。 3. 其他有关教师外出进修访学和培养培训管理规定见《西 安医学院外派进修访学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及《西安医学 院中青年教师发展培养实施暂行办法》。 4. 青年教师博士化项目所攻读的博士专业须和本人所从事 的专业工作有较好的相关性。 5. 教师培养、培训已成为学校内涵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院(系、部)派出人员时,需充分考虑本院(系、部)的实际 教学和科研情况,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影响院(系、部) 教学、科研工作和其它日常工作。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