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医保字〔2021〕45号.pdf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九医保字〔2021〕45 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 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 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 原则,现就扩大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在原政策基础 上,扩大到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 - 1 - 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 医用耗材和消毒用品(卫消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逐步实 现可以用于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 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 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医用耗 材和消毒用品(卫消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个人账户不得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不属于基本医 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六)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系统改造等政策落地工作。各 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对参保人员宣传、解读《医疗保障 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引导参保人员规范合法使用个人账户。 对有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 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 利益等行为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按规定进行查处。 - 2 - 五、我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 施细则出台后,按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Z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 年 11 月 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3 -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4 - 2021 年 11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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