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20〕3号).pdf
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苏政发〔2018〕68 号)要求,进一 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步伐,现就做好 2020 年现代职教 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作 用和地位。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是新时代党中央、国 务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与总体要求,建立具有江苏特色 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服务江苏高 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持续保持江苏职业教育在全国领先地位 的保证,也是江苏为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探路的责任和担当。 实施贯通培养项目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 实践支撑,项目参与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服务国家发 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学校特色 发展的高度来推动实施,在课程衔接、实践能力培养、支持保障 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贯通培养在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 长渠道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满足社会人 才和智力支撑需要。 二、明确政策导向 分类评价考核。将承担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情况纳入 高水平应用本科建设范畴,将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本科)院校 招收中高职毕业生和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实绩,作为高 校高质量发展和省品牌专业建设成效指标,纳入 2020 年度江苏 —2— 省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对于本科院校实施的现代职教体系贯 通培养项目,在院校审核性评估、专业综合评价时实行单独分类 评价。 提高生源质量。高职本科“3+2”项目在普通高考招生专科批 次中设置单独代码录取;各设区市将中职本科“3+4”项目纳入中 考提前批次或与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同一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 制线参照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中职高职“3+3” 项目与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同一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参照 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 三、优化规模结构 稳定招生规模。稳定中职本科“3+4”项目和高职本科“4+0” 项目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单列,项目实施中职学校应为国家中等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或省中职领航计划建设学校,高职院校 原则上应为省级示范及以上高职院校;适度扩大高职本科“3+2” 项目的实施范围与规模;优化中职高职“3+3”项目的结构,每所 中职学校实施中职高职“3+3”项目一般不超过 5 个专业,每所高 职院校该项目的总规模,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规模的 30%,与一所 中职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 3 个。2019 年招生计划完成率未达到 50%的项目停止实施。 优化专业布局。服务江苏“六个高质量”发展的需要,2020 年贯通培养项目将继续支持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信息技术、 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各校在智慧农业、智能制造、人工 —3— 智能、物联网技术、新能源与环保技术、生物医药、云计算与大 数据、电子商务、家政服务、艺术设计等专业进行布点,主动压 缩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等历年布点数较多、供过于求的项目。 四、强化过程管理 稳定合作机制。合作双方学校须明确专门机构,围绕课程设 置、教学安排、教师提升、学生管理等建立定期业务沟通机制, 加强对招生录取、教学考核、转段升学等环节的管控,及时解决 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后段院校每学期须向前段院校派出 教师讲授或指导合作院校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制定专项教学质量 评价与考核指标,监督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贯通培养项目一经确 定,要保证相对稳定的实施周期,一般不少于三届。 明确转段要求。项目学校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 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 〔2014〕31 号)等要求,把控转段等关键环节,转段要求须在 招生简章中预先告示。 强化校企合作。必须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全面参与到贯通 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订、实施与评价,并提供相应项目 学生顶岗实习和一定比例实习就业岗位。鼓励合作企业与实施学 校三方共建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将校企合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 程。 五、注重经验积累 强化质量监测,常态化实施教学视导。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 —4— 对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毕业资格 要求、职业定位、课程设置,转段考核方案,教学管理运行,人 才培养成效等进行教学视导,视导意见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职业 教育改革发展任务的重要依据。 强化示范引领,选树一批项目实施优秀案例。省教育厅将从 实施时间较长、实施周期相对稳定、招生计划满足率高、校企合 作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贯通培养项目中遴选确定 100 个示范 项目组合。对实施效果良好的本科高校,将在省品牌专业建设等 项目和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立项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优化申报流程 初中起点贯通培养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集中申报。设 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本地区的中职高职“3+3”和中职本 科“3+4”项目,参与项目的技工学校要审核其学生是否在“江苏省 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学籍备案,对近两年在招 生或管理方面有不规范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项目不予 推荐。 高中起点贯通项目由相关高职院校集中申报。各高职本科 “3+2”和高职本科“4+0”项目的申报材料由项目实施的高职院校 (作为填表单位)汇总报送。各项目的牵头院校和合作院校要认 真论证贯通项目,积极推荐一批招生稳定,校企合作紧密、中高 职衔接课程体系健全的项目。 各项目提交材料如下: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