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19号关于印发《中国传媒大学科研信用管理档案制度(试行)》的通知.pdf
中传科研字〔2016〕19 号 关 于 印 发 《中国传媒大学科研信用管理档案制度(试行)》的 通 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科研信用管理档案制度(试行) 》经 2015 年 12 月 22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国传媒大学科研信用管理档案制度(试行)》 中国传媒大学 2016 年 2 月 26 日 -1- 附件 中国传媒大学科研信用管理档案制度(试行) 第一章 档案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加强科研项目监管, 规范项目执行者的行为,保证科技资源配置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 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档案内容 第二条 科研信用是指从事科研活动人员的职业信用,是对 科研工作者从事科研活动时遵守职业准则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科研信用管理档案,主要针对项目结项 管理,重点考查内容为项目结项绩效,从项目结项预算执行情况 和结项成果产出情况两方面进行评估。 第四条 科研信用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科研人员信用基本 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三个部分,根据三 部分内容对每位科研人员确定信用等级。 1. 科研人员信用基本信息 信用基本信息主要记录科研人员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和经 济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信息。 2. 科研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不良行为信息主要记录科研人员在从事科技项目研究时,未 能按时完成项目任务或未能如实执行项目预算等失信行为、以及 -2- 受到处理的情况。 3. 科研人员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良好行为信息主要记录科研人员在从事科技活动中坚守承 诺,科研项目业绩及贡献突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获得各种科 技工作奖励和荣誉等情况。 第五条 信用等级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 (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三章 考核评估 第六条 由学校科技处、文科科研处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 结项预算执行情况、结项成果产出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计入 学校科研信用管理档案,确定科研人员信用等级,督促科研项目 执行者能够遵守诺言、实践成约。 第七条 信用评级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良好信用行为和惩罚 违约或不守信用的行为。一般初始等级为 B 级,对于科研项目业 绩及贡献突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获得各种科技工作奖励和荣 誉等良好行为者,原则上升为 A 级;对于主观违约者,如剽窃他 人成果、人为修改数据、虚报、冒领、挪用科研资金等失信行为 者,原则上降为 D 级;对于故意不结项、不履行项目合同、不遵 守项目管理规定等失信行为、多次无特殊原因延期结项等失信行 为者,原则上降为 C 级。对于上级部门认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学 校原则上参照其认定的等级予以执行。 第八条 项目执行者应当遵守学术规范、合同约定和相关政 -3- 策,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成果,配合专家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评 估专家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科技处、文科科研处举报 科研失信行为,鼓励举报人以实名举报,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列入密件管理。科技处、文科科研处接到举 报后,应当登记。被举报的科研失信行为属于科技处、文科科研 处职责范围的,予以受理;不属于科技处、文科科研处职责范围 的,转送有关机构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第四章 档案应用 第十条 科技处、文科科研处是我校科研信用档案的制作和 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科研信用管理档案要分级公开、公示,接受公众 监督。 第十二条 科研信用管理档案是支持项目执行者未来申报科 研项目、技术职务升降、参与评估评审活动和评选荣誉称号等工 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科技处、文科科研处根据科研人员不同的信用档 案等级,开展分类指导,建议其从事适宜的科研活动,并督促其 提高信用层次。 第十四条 以提高失信成本为出发点,运用惩戒制度遏制失 信行为。建立“黑名单”,对未结项和结项效果不好的项目进行 记录,降低其执行者科研信用等级,阶段性取消其申请项目或参 -4- 与项目管理的资格,并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对于在完成科研合同任务、接受检查评估等活动 中严格遵守信用规范,以及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显著社会经济 效益、科研奖励和荣誉的人员,学校会提高其科研信用等级,并 对其进行表彰和嘉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科技处、文科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 中国传媒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6- 主动公开 2016 年 2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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