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澜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pdf
三 江 学 院 文 件 校人字〔2023〕4 号 关于刘澜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校管干部试用期考核任用实施办法》的规定, 刘澜同志、侯宇颖同志任现职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校党 委研究决定,刘澜、侯宇颖同志转为正式任职: 刘澜同志任建筑学院副院长; 侯宇颖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三江学院 2023 年 4 月 6 日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