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8 04,2019.pdf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8-01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财政部 2017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 会[2017]7 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 更。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 (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等四 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 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 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 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 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5、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