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青残联字〔2023〕18号.pdf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 岛 市 财 政 局 青 岛 市 教 育 局 文件 青残联字 〔 2023〕18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教育救助和 奖 励 工 作 的 通 知 各区 (市 ) 残联 、 财政局 、 教育局 : 根据国务院 《残疾人教育条例 》、《青岛市人民办公厅关 于印发青岛市 “十四 五 ”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的 通 知 》、 青 岛 市教育局等 10 部门印发的 《青岛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 划 ( 2021-2025 年 ) 的通知 》,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受教育权 利 , 努力帮助残疾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 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 一 、 指导思想 — 1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加快建设高质量 高水平特殊教育体系和保障机制 , 遵循特殊教育规律 , 以适 宜融合为目标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 更加突出残疾人素质 教育 , 促进残疾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二 、 救助和奖励的对象及标准 (一 ) 救助和奖励的对象 对本地户籍 、 持有第二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证 》 的残疾学生和持有第二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的残 疾人家庭学生给予教育救助 ; 对本地户籍 、 持有第二代 《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的残疾大学生给予资金奖励 。 (二 ) 救助和奖励的标准 1 . 对接受学前教育的七区低保家庭残疾儿童和低保残 疾人家庭儿童每年救助 2000 元 , 三市低保家庭残 疾 儿 童 和 低保残疾人家庭儿童每年救助 1200 元 。 2 .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七区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 疾人家庭学生每年救助 1200 元 , 三市低保家庭残 疾 学 生 和 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每年救助 600 元 。 3 . 对在本市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七区 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每年救助 2000 元 , 三市 低 保 家 庭 残 疾 学 生 和 低 保 残 疾 人 家 庭 学 生 每 年 救 助 1200 元 ; 对在 外 地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接 受 学 历 教 育 的 青 岛 籍 低 — 2 — 保家庭 残 疾 学 生 和 低 保 残 疾 人 家 庭 学 生 , 每 人 每 年 给 予 4000 元生活救助 (同 时 享 受 中 职 国 家 助 学 金 和 中 职 免 学 费 补助两项政策的学生不再救助 )。 4 . 对在全日制高等院校接受教育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 和低保 残 疾 人 家 庭 学 生 , 每 人 每 年 给 予 5000 元 生 活 救 助 (已享受 国 家 助 学 补 助 的 学 生 , 高 于 补 助 标 准 的 不 再 补 助 , 低于补助标准的补足标准 )。 5 . 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的残疾学生给予一 次性奖励 6000 元 。 6 . 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的残疾学生给予一 次性奖励 8000 元 。 7 . 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残 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00 元 。 8 . 对获得 全 国 成 人 高 考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 开 放 大 学专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4000 元 。 9 . 对获得 全 国 成 人 高 考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 国 家 开 放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6000 元 。 三 、 申报审批程序 (一 ) 申报 符合救助和奖励条件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 家庭学生 , 须由本人或监护人在每学年开学前持本人身份证 或户籍证明 、 学生证 (大 学 入 学 通 知 书 )、 高 教 自 学 考 试 毕 — 3 — 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 到户口所在社区 (村 ) 或街道 (镇 ) 残 联 、 区 (市 ) 残联填写 《青岛市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家 庭学生救助申请表 》 (附件 1)、 《青岛市残疾大学生奖励申 请表 》(附件 2); 或通过青岛市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平 台网上提交相关材料 , 填写相关表格 。 (二 ) 初审 街道 (镇 ) 办事处残联收集整理相关的材料 , 并进行初 步审查 , 符 合 条 件 的 救 助 和 奖 励 对 象 材 料 汇 总 后 上 报 区 (市 ) 残联审批 ;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 街道 (镇 ) 办事 处 残联应在 5 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或监护人 。 (三 ) 审批 各区 (市 ) 残联对救助困难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 申报材 料 进 行 审 查 , 做 出 最 终 审 批 , 将 审 批 结 果 反 馈 街 道 (镇 ) 办事处进行公示 , 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 。 同时将花名册 和汇总表 (附件 3、 附件 4) 报市残联备案 。 四 、 资金来源 残疾学生教育救助和奖励所需资金 , 由各区市负担 。 五 、 救助和奖励资金的拨付和发放程序 各区 (市 ) 残联于每年 9 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 , 报同级 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 按相关要求发放至申请人 。 六 、 附则 符合困难残疾学生救助条件 , 在同一学历教育周期内未 — 4 — 享受救助的 , 手续齐全 , 应予以补发 ; 符合残疾大学生奖励条件 , 在同一学历教育周期内未享 受奖励的 , 手 续 齐 全 , 应 予 以 补 发 。 同 一 学 历 层 次 只 奖 励 一次 。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青岛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和 奖励办法 》(青残联教就字 〔 2018〕21 号 ) 同时废止 。 附件 :1 . 青岛市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救 助申请表 2 . 青岛市残疾大学生奖励申请表 3 . 青岛市救助困难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 情况汇总表 4 . 青岛市救助困难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 花名册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教育局 2023 年 6 月 1 日 — 5 — 附件 1 青岛市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救助申请表 ( 姓名 基 困难 残疾 学生 填写 况 出生年月 年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残疾类别及级别 残疾证号码 学校及年级 申请标准 本 情 性别 年度 ) 姓名 困难 残疾 家庭 学生 填写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学校及年级 申请标准 残疾父母姓名 残疾类别及级别 月 电话 月 电话 残疾证号码 申请理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街道 (镇) 残联意见 区 (市) 残联意见 注:本表一式四份,区 (市)残联、财政部门各存一份。 — 6 — 附件 2 青岛市残疾大学生奖励申请表 ( 姓名 性别 年度 ) 出生年月 年 月 电话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残疾类别及级别 残疾证号码 基 本 情 残疾 人大 学生 填写 考号及录取院校 (新考录学生填写) 况 毕业院校及毕业证号 ( 自学考试学生填写) 奖励标准 (由区、市残联工作人员填写) 申请理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街道 (镇) 残联意见 区 (市) 残联意见 注:本表一式四份,区 (市)残联、财政部门各存一份。 — 7 — — 8 — 计 明 总 说 街道 (镇) 区市名称: 附件 3 生 金额 人数 金额 义务教育 人数 金额 中等教育 助 金额 人数 金额 励 金额 本科 人数 奖 日 金额合计 (元) (金额单位:元) 人,困 难 残 疾 家 庭 学 金额 专科 月 人数 年 人,支 出 救 助 金 元,其 中 困 难 残 疾 学 生 元。共计 人,人民币 元。 人数 高等教育 研究生 年度 ) 填报人:(签章) 本年度救助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家庭学生 人,奖励残疾大学生 人,支出奖励金 人数 学前教育 救 负责人:(签章) ( 青岛市救助困难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 9 —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计 计 计 监护人 联系电话 (区)市合计 小 小 小 家庭住址 注:此表救助金额以街道 (乡、镇)为单位分别小计。 ×× 街道 ×× 街道 ×× 街道 街道 (乡、 序号 镇)名称 ( 残疾类别及 级 别 年度 ) 残疾人证 号 码 学校及专业 救助 金额 教育阶段: 青岛市救助困难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花名册 填报单位:(区)市 附件 4 奖励 金额 备注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 10 — 2023 年 6 月 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