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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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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件为准 附件 1 2021 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一、奖励范围 本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 域取得的教学成果。我省基础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 其他个人均可申报成果奖。参照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做 法,我省高等学校中研究中小学教育的机构和个人也可参加申 报,但其成果必须符合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要求。 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 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 资源建设、教育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 面有所侧重。2019 年及以前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含 国家和省),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 入本届奖励范围。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评审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 精神,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 — 5 — 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 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 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 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 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1 年度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共设 165 项,其中特 等奖 15 项、一等奖 50 项、二等奖 100 项。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相对成熟并得 到公认),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 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 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 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 国或者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 过不少于 2 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 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在省内外产生一 定影响。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 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 6 — (二)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 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 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个 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 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 与实践探索。 2.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 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持有单位或持 有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成果,成果主持人原则上限 1 人,如 是合作完成的成果,主持人限填主要完成人 2 人,主要合作者限 5 人以内(含 5 人);以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每项成果持有单 位不超过 3 个(含主持单位)。每项成果总人数限 6 人。 4.退休人员申报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基 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 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严格控制各单位、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成果主持人 申报,成果主持人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 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主体性成果应当由主持人负责完成。 三、成果推荐 (一)属地推荐 — 7 —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省直单位受理成果申报, 组织开展评选、择优推荐。各有关直属单位、有关高校、省级教 育学会按限额自行组织遴选上报,其他学术团体和社会组织向所 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并纳入地市限额中。在粤部队幼儿园可 通过部队主管部门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非省直属学校、省级教 育学会、有关高校或个人的直接申报。 (二)限额推荐 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专任教师数、往届国家和省教学成果获奖 情况、省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融合创新项目数量等,确定各地市、 各单位的推荐名额(附表 1),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推荐名额 范围内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成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支持高层次 人才发展的要求,对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广东 特支计划的教学名师,以主持人名义申报教学成果(限 1 项), 不受推荐限额控制。特别说明,各地市推荐时同一单位申报成果 最多不超过 3 项。 (三)突出基层创新 各地市推荐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由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 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 70%(其中,现任校 领导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 20%)。 (四)规范程序 省教育厅将按照形式审查—分组评议—集中评议—成果主 持人答辩—专家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进行 — 8 — 15 个工作日的公示。专家组推荐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要进行 答辩并根据成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实地考查,答辩应当由主持人 亲自参加。各地、各单位要规范遴选和推荐的程序,确保推荐成 果的质量和水平,推荐上报的成果应当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 公示,并将公示情况随函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每项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基 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表 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 验检验过程的报告,各一式三份。成果材料要确保完整、真实、 规范。 成果报告要突出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 的主要内容、效果等,要突出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 字数不超过 8000 字。 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一式一份,如调研报告、论文(含 未公开发表)、课例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 1 万字,如有专著需 提供原件一份。成果材料中如含视频材料,按 AVI、MPEG、 MOV 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 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论 文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等。佐证材料提交一式一份,总页 数不超过 50 页。 2.上述材料须按规定份数提交纸质版(除视频材料外)和 — 9 — 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竖装;电子版材料(除 视频外)须经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为 PDF 格式(专 著可只扫描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后统一存入光盘 1 张(材 料总容量不超过 500M)。 3.每项成果材料用资料袋独立封装,在资料袋正面贴上所 附材料明细表。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予返还。 (二)集中报送。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教学成果奖评 审的有关规定,对成果进行审核和遴选后统一上报,所有申报材 料必须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否 则不予受理(除省直属学校、省级教育学会、有关高校申报外)。 省教育厅不直接受理各地市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 (三)加强审查。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教学成果主持者、 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 过硬。要加强成果的学术审核,对成果的真实性、知识产权归属 等进行严格审查、考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评奖条 件的情况,将对该成果进行降低获奖等次或撤销获奖资格。如在 省级评审阶段发现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地市级和 单位评审的,将取消成果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 严肃处理,并取消下一届教学成果奖参评资格。如区域性出现成 果学术不端问题,则调低该区域下一届的名额分配。 五、异议处理 对各地各单位推荐报送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省教育厅将组 — 10 — 织专家进行审查、评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通过: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 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3.不符合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内容与范围; 4.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 5.实践检验不符合时限。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须指定具体部门和 专人负责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 4 月 20 日前将《2021 年广东省 基础教学成果奖报送单位信息表》(附表 4)电子版发送到省教 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箱 yezh@gdedu.gov.cn,纸质版加盖 公章后随成果材料一起寄送至省教育厅。 (二)各地市、各有关单位务必于 6 月 10 日前完成申报成 果遴选工作,于 6 月 15 日前将申报成果材料集中报送省教育厅。 收件人:叶振华,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3 号广 东省教育厅 1005 室,邮编:510080,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需将报送成果进行 排序后填写《2021 年广东省基础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一式 二份及公示情况加盖单位公章(附表 5),将电子版发至省教育 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箱 yezh@gdedu.gov.cn,纸质版随成果 材料一并报送。 (四)联系人:叶振华,联系电话:020-37626456。 — 11 — 附表:1.2021 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表 2.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说明 4.2021 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报送单位信息表 5.2021 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 — 12 — 附表 1 2021 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表 1.广州市 70 项 2.深圳市 70 项 3.珠海市 40 项 4.汕头市 20 项 5.佛山市 50 项 6.韶关市 20 项 7.河源市 10 项 8.梅州市 30 项 9.惠州市 20 项 10.汕尾市 10 项 11.东莞市 50 项 12.中山市 20 项 13.江门市 30 项 14.阳江市 10 项 15.湛江市 40 项 16.茂名市 40 项 17.肇庆市 20 项 18.清远市 10 项 19.潮州市 10 项 20.揭阳市 20 项 21.云浮市 10 项 推荐总数 省直单位及广东教育学会 共 30 项 1.每个单位推荐成果限额 3 项; 2.在粤部队幼儿园可通过部队主管部门报送。 高等学校 共 50 项 1.师范类院校限额 6 项; 2.非师范类院校限额 2 项。 680 项 — 13 — 附表 2 编号 领域分类 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申报成果名称: 申 报 人 姓 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 市级教学成果奖励等级: 成 果 推 荐 单 位: 申 报 日 期: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制 — 14 — 成果持有者承诺书 在申报成果奖过程中,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对填写的各项内容负责,成果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 知识产权争议,未弄虚作假、未剽窃他人成果。 成果持有者签字: 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章) : 年 月 日 — 15 — 一、成果类别 (一)在下列所属普通教育阶段、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1—学前教育 □2—小学教育 □3—初中教育 □4—高中阶段教育 □5—特殊教育 □6—其他 (二)在下列所属学科或具体的实践探索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01—幼儿教育 □02—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含小学和初中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 等) □03—综合实践活动 (含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 □04—语文教育 □05—数学教育 □06—外语教育 □07—历史教育 、历史与社会教育 □08—地理教育 □09—生物教育 □10—物理教育 □11—化学教育 □12—科学教育 □13—技术(含劳技)教育 □14—艺术教育(含音乐、美术) □15—体育与健康教育 □16—校本课程(含高中选修Ⅱ)开发与实施 □17—地方课程开发与实施 □18—中小学教学方式、教学组织形式改革 □19—中小学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资源建设 □20—中小学教学评价改革 □21—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 16 — □22—中小学教学研究机制、方式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 □23—关于中小学课程、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24—特殊教育 □25—其它 (三)在下列成果申报者类别中打“√”(限选一项) □1—以个人名义申报 □2—以单位名义申报 — 17 — 二、成果简介 成果名称 关键词(3-5 个) : 1. 成果概要(500 字以内) — 18 — 研究起止 时间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2.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800 字以内) — 19 — 3.成果创新点(500 字以内) — 20 — 三、成果应用及效果(800 字以内) 在本单位实践检验时间 年 月开始至 年 月结束 — 21 — 如果除本单位之外,有其他推广应用的单位,请选择 3 个以内的实践 检验单位,填写下表。 第 1 个实践检验单位情况 地区或学校名称 实践检验时间 承担 任务 实 年 月开始至 践 效 年 月结束 果(400 字以内) 实践检验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22 — 第 2 个实践检验单位情况 地区或学校名称 实践检验时间 承担 任务 实 年 月开始至 践 效 年 月结束 果(400 字以内) 实践检验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23 — 第 3 个实践检验单位情况 地区或学校名称 实践检验时间 承担 任务 实 年 月开始至 践 效 年 月结束 果(400 字以内) 实践检验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24 — 四、成果曾获奖励情况(限填 3 项) 时间 成果名称 奖项名称 获奖 等级 颁奖 部门 五、成果持有者情况 (一)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填写下表(以单位名义申报的不填写) 1. 主持人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职 务 职 称 工作单位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性 别 年 月 最 后 学 历 年 月 教 龄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邮政 编码 通讯地址 — 25 — (200 字以内) 主 要 贡 献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2. 其他成果持有人情况(一般不超过 5 人) 序 号 姓 名 — 26 — 工作单位 承担任务及实际贡献 本人 签字 (二)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填写下表(一般不超过 3 个单位) 1. 主持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00 字以内) 主 要 贡 献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2. 其它持有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00 字以内) 主 要 贡 献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27 — 六、推荐意见 申 报 人 所 在 单 位 纪 检 部 门 意 见 (对申报人或申报集体的廉政情况进行说明)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 报 人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地 级 以 上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意 见 公章 — 28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七、评审意见 省教育厅资格审查意见 是否符合 申报条件 是 否 初评意见 初评专家签字: 年 月 省 普 通 教 育 学 术 委 员 会 评 审 意 见 复评意见 建议奖励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日 不予评奖□ 评审组组长签字: 年 异 议 受 理 情 况、实 地 考 查 情 况 月 日 — 29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 教 育 厅 审 定 意 见 广东省教育厅(盖章) 年 — 30 — 月 日 八、附录材料(请另按要求附) (一)成果报告 成果报告需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参照以 下要点撰写,不超过 8000 字: 1.问题的提出; 2.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 3.成果的主要内容; 4.效果与反思。 (二)附件 1.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一式一份,如调研报告、论文(含未公开 发表的)、课例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 1 万字。 2.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论文的杂 志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等,如有专著需提供原件一份。佐证材料提交一式 一份,总页数不超过 50 页(专著除外)。 3.教学成果如有视频材料,按 AVI、MPEG、MOV 等格式制作,其播 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 (三)电子版材料 《申报表》 、成果报告和附件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含视频材料) ,其中 《申报表》需经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为 PDF 格式,专著可 只扫描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统一拷贝至一张光盘,光盘表面请用标签 纸注明成果名称、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电子版材料总容量不超过 500M。 — 31 — 附表 3 《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事宜的说明 《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是成果 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 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封面 1.申报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 数(含符号)不超过 35 个。 2.申报人姓名:个人名义申报的,填写成果主持人姓名;以单位名义 申报的,填写成果主持单位名称。 3.市级教学成果奖励等级:指该成果在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中 所获得的奖励等级;如市级未开展评审,请填无。 4.成果推荐单位:指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直属单位、省级教育学 会、高等学校。 5.申报日期:指申报书完成后提交各地市、各有关单位的时间。 6.右上角“编号和学科分类”:由省教育厅填写。 二、成果简介 1.研究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提出问题、开始研究日期;完成时间指解 决问题、形成最终成果的日期。 2.成果概要:对成果的主要内容做说明,均应直接叙述,请勿采取“见 ××附件”的表达形式。 3.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具体指出成果要解决的 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阶段、所采用的方法等,问题要明确,思路、 阶段要清晰,方法要有针对性。 4.成果创新点:对成果在实践中的突破、理论上的创新进行归纳与提 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创新点相对独立。 三、成果应用及效果 — 32 — 1.实践检验起始时间指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 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 推荐省级教学成果的时间。 2.成果应用及效果:对成果的应用情况、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行阐述。 3.实践检验单位指除成果主持人所在单位之外的参与实践的地区或 学校。如有,选择不超过 3 个主要的实践单位填写。没有可不填。 4.实践效果:指成果解决问题的情况及其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由实践 检验单位填写并盖章。 四、成果曾获奖励情况 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市、县(区)有关部门所设立的教育教学奖励。 成果曾获有关奖励,需在附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成果持有者情况 1.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成果,在个人名义申报栏中填写。每项成果持有 人不超过 6 人(含主持人)。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 做出的贡献并签名。 2.以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在单位名义申报栏中填写。每项成果持有 单位不超过 3 个(含主持单位)。单位是指学校或其它法人单位。主要贡 献一栏应如实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 盖公章。 六、推荐意见 1.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对申报人或申 报集体的廉政情况进行说明并加盖纪检部门公章。如单位未设专门的纪检 部门,由所在单位申报组织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内容反映对成 果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担保。如是省直属单位、省级教育学会和高 等学校,还需要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 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由市级组织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教育 — 33 — 行政部门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 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 章。此项省直属单位、省级教育学会和高等学校不填写。 七、评审意见 由省教育厅填写。 八、附录 附录中成果报告、关于成果内容的视频介绍、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 佐证材料是评审教学成果的主要依据,每一项推荐成果都必须提供。 1.成果报告:请参照《申报表》中有关要点撰写,字数不超过 8000 字。其中,“问题的提出”部分需阐明针对什么问题进行改革与实践探索以 及为什么进行这一改革与实践探索;“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部分需说明 怎样进行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的主要内容”部分需说明经过实践检验 后形成的问题解决方案(主要观点、实践模型等);“效果与反思”部分需 说明成果取得了怎样的实践效果,还有哪些不足以及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 题等。 2.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调研报告、论文(含未公开发表的)、 课例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 1 万字。注意不要与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 证材料重复。 3.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论文 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等,如有专著需提供原件一份。佐证材料提交 一式一份,总页数不超过 50 页(专著除外) 。 4.关于成果主要内容的视频介绍:直观、形象地介绍成果的主要内容、 特色等,着眼于弥补文字材料的不足。按 AVI、MPEG、MOV 等格式制 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如果文字材料可以说明有关问题,也可 不提供视频介绍。 5.如确有反映成果水平的其它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 并在《申报表》的附件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保证网页开通运 转,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 34 — 九、其他 1.《申报表》等书写、打印格式: (1) 《申报表》纸张一律用 A4 纸,竖装,双面打印。文字及图表应 限定在高 245 毫米、宽 170 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 于 25 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 5 号字。 (2) 《申报表》中需签字、盖章处均需要亲笔签名和加盖公章,打印 或复印无效。表中各项目均不要另附纸。 (3)《申报表》的附录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 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报表一致,但不要和《申报表》正文表 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2.报送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资料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 将《申报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申报表》 、成果报告和佐证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含视频材料) ,统 一拷贝至 1 张光盘,光盘上请用标签纸注明成果名称、申报人和申报单位, 电子版材料总容量不超过 500M。 4.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 35 — 附表 4 2021 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报送 单位信息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具体工作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职 办 公 电 话 手机号码 传 务 真 电 子 邮 箱 备 注 注: 报送单位填写此表,并于 4 月 20 日前发送省教育厅,邮 箱:yezh@gdedu.gov.cn。 — 36 — 附表 5 2021 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 序号 主持人(单位) 职务 成果名称 联系人: 主要成员 成果类别 联系电话: 学科/实践领域 所在单位 联合单位 实践检验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1.主持人和主要成员人数共 6 人。 2.成果类别和学科/实践领域按照申报表中的序号填写。 — 37 — 备注 附件 2 2021 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一、奖励范围 我省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 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普通本科高校,下同)和机构、学术团体、 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其教师、教辅人员和其他个人,在我省职业教 育、继续教育领域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 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可依规申请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高等职业教育类、中等职业教育类、终身教育 类。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二)个人申报教学成果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 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 果。 (三)单位申报教学成果的,该成果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 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 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四)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 应由成果主持单位或者成果主持人提出申请。 — 38 — (五)涵盖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不同 类的教学成果,根据主持方(人)、成果主要内容或主要创新点 等,确定参与某一类成果奖申报。 三、评选名额 2021 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 165 项,其中特等奖 15 项、 一等奖 50 项、二等奖 100 项。 四、推荐限额 (一)省教育厅综合考虑专任教师人数、往届成果奖获奖情 况等因素,提出各地级以上市、高等职业学校(含实施高等职业 教育的本科高校,下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广东开放大学、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教育研究机构、省级学术团体和社会组 织等的推荐限额。具体见附表 1-3。 (二)根据《关于成立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 知》(粤教职函〔2020〕42 号)要求,依据粤教职函〔2020〕 42 号文件成立的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 指委),每个教指委可推荐 2 项成果。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支持高层次人才发展的要求,对已 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的教学名师, 以主持人名义申报教学成果(限 1 项),不占用有关单位推荐限 额。 (四)根据《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 励措施》,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获国赛金奖团队的第 — 39 — 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省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相关成果为基 础,限 1 项),不占用高校推荐限额。 五、推荐要求 (一)申报人(单位)隶属于各地级以上市的,由所在地市 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荐限额内组织初审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 省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人(单位)为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 广东开放大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教育研究机构、省级学 术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由所在单位在推荐限额内组织初审后择优 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隶属于省属单位的,按 隶属关系,由其主管部门按限额遴选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 育厅推荐。 (三)申报人(单位)也可根据成果类型分别向广东省职业 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各教指委在推荐限额内组织初审后择 优推荐,在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省教育 厅推荐。各教指委根据本文件制定推荐文件和评审方案,经省教 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审定同意发布和实施。 (四)未分配推荐指标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如符合条件需申报 成果,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地级以上市统筹择优推荐。 (五)已获得过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同一成果不得多途径申报,不得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复申 报。 — 40 — (六)各推荐单位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优先推荐一线教 师取得的成果。同等条件下,对区域合作、多校合作、校企合作 或其他多单位联合完成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 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六、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和继 续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体现职业教育和继续 教育类型特征和层次特点,能够针对当前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 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 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 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 设和课程改革,深化“三教改革”,改进教学方法、促进信息技术 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 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 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 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 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 41 — (二)成果形式 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 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成果质量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 大创新,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 破,经过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 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 国产生重大影响。 2.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 新,对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经过 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3.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 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 2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 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 成效。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 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 — 42 — 时间开始计算。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当次教学成 果奖的截止时间。 七、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高等学校、有关机构及各地市教育局(以 下统称“推荐单位”)按照本文件要求,在推荐限额内,通过申报、 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推荐成果。推荐名单应分别在第一完成 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省教育厅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资 格审查,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成果名单。公示时间为 15 个工作 日。 (三)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成果 开展评审,确定成果建议名单及奖励等次。专家评审采取通讯评 审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四)审议公示。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审议确定 拟奖励成果并公示。公示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 (五)发文公布。公示后无异议的,省教育厅将正式发文公 布 2021 年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八、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1.推荐公文(纸质 1 份和盖章 pdf 扫 描件);2.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附表 4,纸质 1 份、盖章 pdf 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3.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表 5,纸质 1 份和 word 电子版);4.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表 6, — 43 — 纸质 1 份、签字盖章 pdf 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材料应包括推 荐书要求的所有附件);5.推荐单位开展校级或市级教学成果奖 励制度、文件(没有的可不报,但需在推荐公文中注明;盖章 pdf 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1.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中 材料 4 附件单独装订,总页数不得超过 100 页(样书除外)。2. 电子版材料。各自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推荐单位 名称+材料名称”(如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推荐公文、广州市教 育局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等);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一次报送, 压缩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名称+2021 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 材料”;电子版材料总容量不得超过 50M。 (三)不需要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佐证材料。各推荐单位可在 教学成果奖评审专栏上,提供佐证材料,供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 时使用。 九、其他事宜 (一)各推荐单位应正式行文推荐。推荐公文中应明确说明 申报、评审、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推荐 2 个及以上成果的 应排序申报。 (二)推荐单位应在各自门户网站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工作专栏,提供申报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供资格审核和专家 评审时使用;申报材料应面向社会公开。如有关单位或个人认为 佐证材料不适宜面向社会公开,可设置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 — 44 — 网站专栏上申报材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等影响评审,后果由有关 单位或个人自负。 (三)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将一票否决。经核实发 现完成人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的,如为第一完成人,则 按照相关规定一票否决;如为其他完成人,申报主体应将其调整 出完成人名单,其获得的个人成果不得作为建设成果。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成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 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 料;3.提供的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4.不符合奖励内容 或范围;5.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申报资格;6.实践检验不符 合时限要求;7.成果鉴定不符合要求;8.其他不符合有关文件和 本通知的情形。 (五)各推荐单位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一)前将有 关材料(含电子版)报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超额 申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莉霞、张文跃,电话:020-37629455,邮箱: zzcgzjy@gdedu.gov.cn。 附表:1.高等职业教育类推荐限额 2.中等职业教育类推荐限额 3.终身教育类推荐限额 — 45 — 4.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5.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6.广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7.广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 46 — 附表 1 高等职业教育类推荐限额 序号 学校(单位)名称 名额 1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 承担普通本科转型试点和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任务的本科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4 高校 个,其他每校 2 个 3 其他举办高职(专科)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 每校 1 个 4 省级学术团体、社会组织 各2个 5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2 6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5 7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3 8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1 9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1 10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3 11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 12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6 13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7 14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1 15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5 16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6 17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4 18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 19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3 20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6 21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 22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6 23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9 — 47 — 1 序号 学校(单位)名称 名额 24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3 25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7 26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2 27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1 28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3 29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4 30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3 31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8 32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 33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1 34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0 35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3 36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3 37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7 38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6 39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 40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3 41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1 42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5 43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1 44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1 45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2 46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1 47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1 48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 49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5 50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6 51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4 — 48 — 序号 学校(单位)名称 名额 52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3 53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8 54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3 55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6 56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2 57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4 58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4 59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1 60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 61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8 62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5 63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4 64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3 65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2 66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1 67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 68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 69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 70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3 71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4 72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3 73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2 74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3 75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 76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4 77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2 78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3 79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5 8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3 — 49 — 序号 学校(单位)名称 名额 81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3 82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4 83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7 84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15 85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8 86 私立华联学院 3 87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3 88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3 89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 90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3 91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5 92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 93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2 — 50 — 附表 2 中等职业教育类推荐限额 序号 地区(单位) 名额 1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1 2 省级学术团体、社会组织 各1个 3 设有中职部并且目前有开展中职教育招生及人才培养的高等学 校或有开展中职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研究的高等学校 各1个 4 广州市 36 5 深圳市 11 6 珠海市 8 7 汕头市 8 8 佛山市 24 9 韶关市 8 10 河源市 8 11 梅州市 7 12 惠州市 11 13 汕尾市 5 14 东莞市 14 15 中山市 11 16 江门市 11 17 阳江市 6 18 湛江市 12 19 茂名市 8 20 肇庆市 9 21 清远市 9 22 潮州市 6 23 揭阳市 7 24 云浮市 6 — 51 — 附表 3 终身教育类推荐限额 序号 地区(单位) 名额 1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1 2 广东开放大学 5 3 广东老年大学 1 4 广东省老干部大学 1 5 其他已挂牌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并开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活动的学校 各1个 6 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 3 7 广东省老年大学协会 2 8 近 3 年连续开展专科层次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等学校 各1个 9 广州市 5 10 深圳市 5 11 珠海市 2 12 汕头市 2 13 佛山市 4 14 韶关市 2 15 河源市 2 16 梅州市 2 17 惠州市 2 18 汕尾市 2 19 东莞市 4 20 中山市 2 21 江门市 2 22 阳江市 2 23 湛江市 3 24 茂名市 3 25 肇庆市 2 26 清远市 2 27 潮州市 2 — 52 — 序号 地区(单位) 名额 28 揭阳市 3 29 云浮市 2 — 53 — 附表 4 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 号 推荐成果名称 填报日期: 完成人 姓名 其中:主 要完成人 姓名 主要完 成单位 第一完成 人情况 教学成果奖公 示专栏网址 年 月 日 教学成果奖评 教学成果奖评 审专栏网址用 审专栏网址 户名和密码 1 2 3 … 注:1.成果如为教材,请在推荐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第一完成人情况请填写:副厅级以上校级领导、其他校级领导、处级中层管理人员、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普通教师,其他。 3.成果如属于个人,不应填写“主要完成单位”,如填写,视作申报主体为单位。 4.本表中的主要完成人信息应与《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中的主要完成人信息一致。 5.特别提醒:应按本文要求提供单位纪检部门对所有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鉴定;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54 — 附表 5 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推荐单位 — 55 — 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附表 6 广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021) 成 果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果 完 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果 完 成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盖 章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 荐 时 间: 年 月 日 成 果 所 属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码: 广东省教育厅 制 — 56 — 一、成果简介 成 果 曾 获 奖 励 情 况 成果 起止 时间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种 类 获 奖 等 级 起始: 完成: 年 年 月 月 奖金数额 (元) 授 奖 部 门 主 题 词 1.成果简介(不超过 600 个汉字) — 57 — 2.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不超过 600 个 汉字) — 58 — 3.成果的创新点(不超过 600 个汉字)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不超过 600 个汉字) — 59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一完成人 姓 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专业技术 职称 工作单位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电子信箱 性别 最后 学历 职业院校 教龄 现任党政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详细通讯地址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主 要 贡 献 本 人 签 名: 年 — 60 — 月 日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完成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职业院校 教龄 专业技术 职称 现任党政 职务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邮 政 编 码 详细通讯地址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主 要 贡 献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61 —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一完成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主 要 贡 献 单 位 盖 章 年 — 62 — 月 日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 )完 成单位名 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主 要 贡 献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63 — 四、推荐意见 推 荐 意 见 推 推荐单位公章 年 — 64 — 月 日 五、附 件 目 录 1.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 5000 字) 2.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4.样书(成果为教材时,提供) 5.单位纪检部门对所有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 师风、廉政情况鉴定 — 65 — 附表 7 广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填报说明(2021) 《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2021)》(以下简称《推 荐书》)是 2021 年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 批准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 全面填写。 一、封面 (一)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 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5 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 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二)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填写。集体完 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 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不限人数和单位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成果如属于个人,不应填写成果完成单位,如填写,视作申报主 体为单位。 (三)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推荐单位如为教指委,盖主任 委员单位公章(下同)。 (四)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 2021 年广东职业 — 66 —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五)成果所属类别:按下条成果内容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 写。 (六)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详释如下: a:成果属高等职业教育类填 1,中等职业教育类填 2,终身 教育类填 3。 bc:成果所属专业大类代码(例:属中职专业农林牧渔大类 的填 61,属高职专科专业农林牧渔大类的填 41,属高职本科科 专业农林牧渔大类的填 21),成果属公共基础课程的填 00,面 向不同类专业的填 99;终身教育类填 33。 专业大类代码对照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目录(2021 年)》 的专业代码填写。 d:成果完成人为一人填 1、两人填 2、三人填 3、四人填 4、 五人填 5,超出 5 人填 0。 e: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 1,教学改革填 2,教学建设填 3, 教学管理填 4,其他填 0。 二、成果简介 (一)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设立 的教学奖励(高职类成果包括学校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 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二)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 完成时间指成果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日期,成 — 67 — 果如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指正式出版时 间。 (三)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 3 至 7 个与推 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四)成果简介:对成果主题和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字数一 般不超过 600 个汉字。 (五)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概 述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 法,思路要清晰。字数一般不超过 600 个汉字。 (六)成果的创新点:对成果在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模 式、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评价、提高教学质 量、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创新进行归纳与提炼。字数不超 过 600 个汉字。 (七)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 际效果进行阐述。字数不超过 600 个汉字。 三、主要完成人情况 (一)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推荐 2021 年广东职业教育 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 逐项填写。 (二)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 做出的贡献。 四、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 68 — (一)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推荐 2021 年广东职业教 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准确无 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单位是指学校或 其它法人单位。 (二)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成 果做出的贡献。 五、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 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 公章。 六、附件 (一)成果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 5000 个汉字。 (二)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 1.鉴定专家组应由本领域专家 7-9 人组成,该成果主要完成 单位的专家和完成人不得担任鉴定专家组的成员。 2.鉴定意见:应由鉴定专家组依据鉴定情况集体讨论决定, 并由鉴定专家组组长签字。 (三)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四)样书(成果为教材时,提供)。 (五)单位纪检部门对所有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 风、廉政情况鉴定。 七、其他 — 69 — (一)《推荐书》及附件格式 1.《推荐书》纸张一律用 A4 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 图表应限定在高 245 毫米、宽 170 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 订边,宽度不小于 25 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 5 号字。 2.《推荐书》应录入文字(中文)后打印,不得以剪贴代填, 不得采用图片插入等形式。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 中各栏目均不要另附纸。 3.附件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 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但不要和《推荐书》正文表格装订在 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和装订线。 (二)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 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 于袋的两面。 (三)除文件规定的材料外,不再接受其他材料。如确有其 他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 工作专栏上展示,并在《推荐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 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四)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 70 — 附件 3 2021 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一、 奖励范围 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我省经国家批准设立 的本科高校及其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 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 教学成果,由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择优向省 教育厅推荐。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 《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 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 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 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 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 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 二、 申报要求 申报 2021 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须为 2016 年以来获得学校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的成果,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 2.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 — 71 — 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 4 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 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 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 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 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 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优先推荐一线教师取得的 成果,严格控制校领导牵头申报的比例; 5.同等条件下,对欠发达地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取得 的成果、长期从事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予以倾斜; 6.多校(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成果、具有较大受益面和 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创新型、 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优先予以考虑。 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推荐高校未制定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制度或未在正常 范围内开展校级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 2.为单纯迎合评奖数额要求,未经正常程序随意增加校级一 等奖和调高评奖等级的项目; 3.未按有关规定要求,临时拼凑、突击申报和随意撮合的推 荐项目; — 72 — 4.已获得过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 别创新的项目; 5.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周期性较长和教学成果要求不少 于 2 年实践检验等因素,凡未满两届本科毕业生的高校,原则上 不予考虑申报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在符合前述成果奖基本申报要求的前提下,国家高层次人才 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第六届中国国 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一 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 1 项成果(金奖指 导教师申报成果须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该成果不占用学校 限额指标,但所申报成果必须与其他成果一样,完成校内推荐程 序后一并报送,且该成果负责人不可再参与其他成果申报。2019 年省高等教育成果奖申报中,已使用过额外指标的教师,本届如 再次牵头申报,将占用学校正常推荐名额。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网上填报与纸质推荐同时进 行。 (一)网上申报程序 1.确定工作联系人。各单位确定一名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奖申报工作联系人,负责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务,各校务必于 4 月 16 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发至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 室邮箱:licj@gdedu.gov.cn。 — 73 — 2. 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向联系人发放各单位 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 3. 联 系 人 登 录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教 学 类 项 目 管 理 平 台 (http://gjc.gdedu.gov.cn),按照指引,在平台为每个推荐项目负 责人设定登录用户和密码,上传学校相关文件(包括推荐报文、 学校教学成果评选制度文件等) 、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 4.网上填报。各推荐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上述平 台,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平台到期自动 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放弃。 (二)推荐材料 申请 2021 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在网上提交以下电子 材料: 1.《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按平台指引填写 并上传 PDF 盖章扫描版)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5000 字以内,PDF 格式) 3.成果完成单位纪检部门对主要完成人的廉政鉴定(PDF 盖 章扫描版) 4.成果相关支撑材料,包括: (1)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PDF 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 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 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 — 74 — 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 格式);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或设置了成果展示专门网站的, 可以在平台对应位置填写网址链接。 同时,学校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学校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情况及推荐项目 的报文; 2.学校推荐项目校内公示截图; 3.学校开展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文件或制度; 4.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 5.《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6.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5000 字以内) ; 7.成果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8.成果完成单位纪检部门对主要完成人的廉政鉴定。 纸质材料 5-8 请合并装订成一册(每个推荐成果一式一份, 每份材料请控制在 200 页以内)。所有纸质材料请于网上申报截 止前报至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 成果网上填报内容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材料报出后不得 更改,包括项目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所涉及主要 学科专业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四、成果推荐 (一)为确保评奖质量,参照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限 — 75 — 额推荐的做法,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主要根 据学校专任教师数、上届国家级和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获奖数 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各校具体限额另行通知。 (二)学校超过 2 个(含)以上的推荐项目均应排序。只接 收单位集体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的申请,个人须依托成果完 成单位推荐。 (三)完成单位跨省域、跨部门且主持单位在广东省内的, 可向我厅提出申请。多校(单位)联合推荐参评成果,须由主持 学校联合多家单位组织专家完成成果鉴定。 (四)推荐成果应在推荐单位官网主页及官微、主要宣传栏 等进行公示,并公布异议处理方式及联系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行文推荐。 五、成果评审 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类共设奖项 165 项:其中特等奖、一 等奖、二等奖分别为 15 项、50 项、100 项。评审安排如下: (一)形式审核。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对各校 推荐成果进行形式审核,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成果名单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 (二)网络评审。经公示确定纳入网络评审的教学成果,按 照推荐高校层次类型及成果学科类别,组织专家分类分组进行网 络评审,并根据成果网络评审所得分数进行排序,提出进入下阶 段集中评审项目建议名单。 — 76 — (三)集中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提出 拟获奖项目名单,报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对审议确定拟奖励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 六、其他工作 (一)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高等 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杨永文、李成军,联系电话:020—37627855、 37629463,联系邮箱:licj@gdedu.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东风东路 723 号高教大厦 1116 室。 (二)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有关文件及工作 进展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 (http://gjc.gdedu.gov.cn) ”上,请予以关注。 附表:1.2021 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2021 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 77 — 附表 1 2021 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 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注:1.请按此表格式,用 excel 文档填报。 2.请将该信息表发至 licj@gdedu.gov.cn。 — 78 —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其他联系 方式 备注 附表 2 2021 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 号 推荐成果名称 填报日期: 成果主要 完成人姓名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年 月 日 成果涉及 成果涉及 主要学科 主要专业 备注 注:1.请按此表格式,用 excel 文档填报。 2.请将该信息表发至 licj@gdedu.gov.cn。 — 79 — 附表 3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成 果 名 称 成果完成人姓名 成果完成单位名称 成 果 科 类 类 别 代 码 □□□□ 推 荐 序 号 □□□□□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 推 荐 时 间 编 — 80 — 号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成果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5 个汉字。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 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3.成果科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版) 》的学科门类分类(规范)填写。综合类成果填其他。 4.成果类别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代码填 写。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 —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军事学—11,管理学 —12,艺术学-13,其他—14。 c:成果属普通教育填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填 2,其他填 0。 d:成果属本科教育填 1,研究生教育填 2,其他填 0。 5.推荐序号由 5 位数字组成,各单位均自 00001 开始填写。 6.推荐单位:各本科高校。 7.推荐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8.编号由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填写。网上申报时不填 写。 9.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 关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 括商业性的奖励。 10.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 指成果通过验收、鉴定或实施日期。 11.主要完成人不只一人的,请自行增加该表格;按一人一表填报。 12.主要完成单位不只一个的,请自行增加该表格;按一单位一表填 报;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13.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 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4.本申请书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 4 号字。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 81 — 一、 成 果 简 介(可另加附页) 成 果 曾 获 奖 励 情 况 获 奖 时 间 奖项名称 成果 起始: 年 月 起止时间 完成: 年 月 获 奖 等 级 实践检验期: 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不超过 1000 字) 2.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不超过 1000 字) — 82 — 授 奖 部 门 年 3.成果的创新点(不超过 800 字)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不超过 1000 字) — 83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主 持 人 性 姓 别 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后学历 专业技术 现 任 党 职 政 职 务 称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主 要 贡 献 — 84 —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 性 别 姓 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后学历 专业技术 现 任 党 职 政 职 务 称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主 要 贡 本 人 签 名: 献 年 月 日 — 85 —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主 持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邮政编码 真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主 要 贡 献 单 位 盖 章 年 — 86 — 月 日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 )完 主管部门 成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邮政编码 真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主 要 贡 献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87 — 四、推荐、评审意见 学校教学成果 投票人数 评审委员会或 反对票数 赞成票数 弃权票数 学校教学指导 委员会表决情 主任签名: 况 推 荐 意 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88 — 附表 4 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一、关于附件 (一)反映成果的科学总结 中文撰写,字数不超过 5000 字。 (二)反映成果的录像佐证材料要求(如提供录像材料的, 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1.提供 U 盘或光盘,视频为 MP4 格式。 2.视频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 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 3.片长不超过 15 分钟(附解说词)。 (三)装订要求 所有成果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科学总结及佐证材料)备 齐后应合装成一册(用软皮平装,页数请控制在 200 页以内), 以便于评审时阅读;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不必 要的材料无须列入。 二、关于《申请书》 1.《申请书》要求用中文填写。 2.《申请书》纸张一律用 A4 纸,竖装,按照表式两面印刷。 — 89 — 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 245 毫米、宽 170 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 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 25 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 4 号字。 3.《申请书》中有关内容除签名外,均应为打印稿,不得以 剪贴代填。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需 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如有关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 但纸张大小等应与原表完全相同。 三、其他 1.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2.成果网上填报内容均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网上签名 可以以电子签名或电子公章替代。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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