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2019〕41号:关于印发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责清单的通知.pdf
邹政办字〔2019〕41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责清单的 通 知 各科室(办): 根据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全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邹编办〔2019〕 18 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 建设,按照省、市通用目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邹城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法 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职责任务变化及上级部门要求等情况, 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责清单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目录分表(行政许可类) 序号 实施机构 部门职责 事项 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 实施 实施权 条款 层级 对应责任事项 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条件、 1 农民 1.【地方性法规】《山 专业 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负责农民 合作 (2016 年 3 月通过)第 专业合作 社开 三十五条:“开展农民 市政府办公室 社信用互 展信 助业务资 用互 格认定 370000019904 0 行政许可 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 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 助业 件,并经所在地县(市、 务审 区)人民政府地方金融 批 监管机构批准:……” 负责本 行政区 域内农 民专业 县 合作社 申请开 展信用 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 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 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 取。 2.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 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 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 (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十六条:“违反本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 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的; (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融监管措施情节严 重的;(四)对违法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 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 互助业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 务的审 的行为。” 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批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行政 3.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 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 应当予以公开。 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 追责情形。 备 注 权责清单目录分表(行政处罚类)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对小 负责 全市 市政 1 府办 公室 小额 贷款 公司 的监 督管 理 额贷 款公 司及 其从 业人 员违 法违 规行 为的 处罚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四十二条:“地方 金融组织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约谈和风险提示,要求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 说明,必要时可以责令其进行整改。”第四十三条:“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形成重大金融 风险,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对相 关地方金融组织进行重点监控,向利益相关人进行风险提示;必要时,可以责令地方金 融组织暂停相关业务。地方金融组织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可 以依法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调整,或者限制其投资和其他资金运用, 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重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 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 行。”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违反审慎经营的要求,不落实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 37000 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其暂停 行政 00299 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县 处罚 任。”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或者不 057 按照要求就重大事项作出说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 实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 融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 方金融组织拒绝执行暂停相关业务、重组等监管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 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处十万元以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地方金融组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警告,并予以通报。” 追责情形及依据 事项 备 注 直接实施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 责任: 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 1.执行省 过)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 市级制定 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的行政处 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 负责 罚标准规 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 本行 范,也可结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政区 合本级实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 域内 际,细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小额 量化行政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 贷款 处罚裁量 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 公司 基准的具 准予许可决定的;(二)对符 及其 体标准。建 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 从业 立健全对 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 人员 行政处罚 融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四) 违法 的监督制 对违法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 违规 度。 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 行为 2.依法依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的处 规实施本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罚 级行政处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罚事项,作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出的行政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处罚决定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应当予以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公开。 情形。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直接实施 责任: 1.执行省 对未 2 经批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市级制定 准擅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经营融资担保业 的行政处 自设 务的,由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经营,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 罚标准规 立融 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 资担 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保公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为的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负责 本行 合本级实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际,细化、 负责 域内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司、经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量化行政 全市 未经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营融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处罚裁量 融资 批准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市政 资担 37000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基准的具 担保 行政 擅自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府办 保业 00299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县 体标准。建 公司 处罚 经营 事责任。” 公室 务或 058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立健全对 的监 融资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在名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行政处罚 督管 担保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称中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的监督制 理 业务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使用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度。 行为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融 管部门报告工作。” 2.依法依 的处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资担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规实施本 罚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保”字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级行政处 情形。 样行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罚事项,作 处罚 政区 范,也可结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 应当予以 公开。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3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负责 本行 政区 直接实施 域内 责任: 融资 1.执行省 对融 担保 资担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市级制定 公司 保公 第三十七条:“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的行政处 未经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司未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 批准 罚标准规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经批 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未经批准合并或者分 合 范,也可结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准合 立;(二)未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三)未经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 并、 合本级实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分 际,细化、 并、分 构。” 负责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立、 量化行政 立、减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全市 减少 处罚裁量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少注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融资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注册 市政 册资 37000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基准的具 担保 行政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资本 府办 本或 00299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县 体标准。建 或跨 公司 处罚 事责任。” 公室 跨省、 059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立健全对 省、 的监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自治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行政处罚 自治 督管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区、直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区、 的监督制 理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辖市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直辖 度。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市设 2.依法依 设立 管部门报告工作。”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立分 规实施本 分支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支机 级行政处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机构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情形。 构行 行为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罚事项,作 为的 的处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出的行政 处罚 罚 处罚决定 (不 含吊 应当予以 销许 公开。 可 证)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负责 本行 对融 政区 直接实施 资担 域内 责任: 保公 融资 1.执行省 司变 担保 市级制定 更相 关事 项未 按要 负责 全市 市政 4 府办 公室 融资 担保 公司 的监 督管 理 求备 案或 变更 后相 关事 项不 符合 《融 资担 保公 司监 督管 理条 例》规 定行 为的 处罚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公司 的行政处 变更 罚标准规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相关 范,也可结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关事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5 万元 事项 合本级实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未按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际,细化、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要求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量化行政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备案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处罚裁量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或变 37000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基准的具 行政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更后 00299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县 体标准。建 相关 处罚 事责任。” 060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立健全对 事项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行政处罚 不符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的监督制 合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管部门报告工作。” 度。 《融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依法依 资担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保公 规实施本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司监 级行政处 情形。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督管 罚事项,作 第三十八条:“融资担保公司变更相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备案,或者变更后的相 理条 出的行政 例》 处罚决定 规定 应当予以 行为 公开。 的处 罚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直接实施 责任: 1.执行省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市级制定 第三十条:“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形成重大风险的,经监督 的行政处 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其暂停部分业务; 对融 市政 5 府办 公室 负责 资担 全市 保公 融资 司可 担保 能形 公司 成重 的监 大风 督管 险行 理 为的 处罚 (二)限制其自有资金运用的规模和方式;(三)责令其停止增设分支机构。融资担保 负责 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经监督 本行 管理部门验收,确认重大风险隐患已经消除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 3 政区 罚标准规 范,也可结 合本级实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际,细化、 日内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域内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量化行政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融资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处罚裁量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担保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37000 基准的具 行政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公司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00299 县 体标准。建 处罚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可能 事责任。” 061 立健全对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形成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行政处罚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重大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的监督制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风险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度。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行为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2.依法依 管部门报告工作。” 的处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规实施本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罚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级行政处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情形。 罚事项,作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出的行政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处罚决定 应当予以 公开。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6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负责 本行 政区 直接实施 域内 责任: 对融 融资 1.执行省 资担 担保 市级制定 公司 保公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的行政处 受托 司受 第三十九条:“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50 万元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罚标准规 投 托投 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资、 范,也可结 资、吸 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融资担保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吸收 合本级实 收公 相吸收公众存款、从事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公众 际,细化、 负责 众存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存款 量化行政 全市 款或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或者 处罚裁量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融资 者变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变相 市政 37000 基准的具 担保 相吸 行政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吸收 府办 00299 县 体标准。建 公众 公司 收公 处罚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事责任。” 公室 062 立健全对 存 的监 众存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行政处罚 款、 督管 款、从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从事 的监督制 理 事自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自营 度。 营贷 管部门报告工作。”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贷款 2.依法依 款或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或受 规实施本 受托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托贷 级行政处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贷款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情形。 款行 罚事项,作 行为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为的 出的行政 处罚 的处 处罚决定 (不 罚 含吊 应当予以 销许 公开。 可 证)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对融 7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负责 本行 资担 政区 直接实施 保公 域内 责任: 司担 融资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1.执行省 保责 担保 第四十条:“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公司 市级制定 任余 担保 的行政处 改正的,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责 额与 责任 罚标准规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担保责任余额与其 净资 余额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规定;(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或者为其他 产比 与净 范,也可结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条件;(三)未按规定提取相 资产 合本级实 例不 比例 际,细化、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应准备金;(四)自有资金运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规 符合 负责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不符 定。” 量化行政 规定; 合规 全市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为控 定; 处罚裁量 融资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为控 基准的具 市政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股股 37000 担保 行政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股股 府办 东、实 00299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县 体标准。建 东、 公司 处罚 事责任。” 际控 063 公室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实际 立健全对 的监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制人 控制 行政处罚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督管 人提 的监督制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提供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供融 理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融资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资担 度。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担保,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保, 2.依法依 或者 或者 规实施本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管部门报告工作。”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为其 为其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级行政处 他关 情形。 他关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联方 罚事项,作 联方 提供 出的行政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提供 融资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处罚决定 担保 融资 的条 应当予以 担保 件优 公开。 的条 于为 件优 非关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联方 提供 非关 同类 联方 担保 直接实施 提供 条 责任: 件; 1.执行省 同类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未按 担保 第四十条:“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市级制定 规定 条件; 改正的,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责 提取 的行政处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未按 相应 罚标准规 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担保责任余额与其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准备 规定 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规定;(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或者为其他 范,也可结 金;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提取 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条件;(三)未按规定提取相 自有 合本级实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相应 资金 际,细化、 应准备金;(四)自有资金运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规 负责 准备 运用 量化行政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定。” 全市 金;自 不符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处罚裁量 合国 融资 有资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市政 37000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家有 基准的具 担保 金运 行政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府办 00299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县 关融 体标准。建 公司 用不 处罚 事责任。” 资担 公室 063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立健全对 保公 的监 符合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行政处罚 司资 督管 国家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产安 的监督制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有关 理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全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度。 融资 性、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2.依法依 流动 担保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性规 规实施本 管部门报告工作。” 公司 定等 级行政处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资产 行为 情形。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罚事项, 作 安全 的处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罚 出的行政 性、流 (不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处罚决定 动性 含吊 应当予以 规定 销许 的行 可 公开。 证) 为的 于为 7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处罚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8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对融 资担 保公 司未 按照 要求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报送 第四十一条:“融资担保公司未按照要求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年 经营 度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或者业务开展情况,或者未报告其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的,由 报告、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 财务 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报告、 负责 年度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全市 审计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报告 融资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市政 等文 37000 担保 行政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府办 件、资 00299 公司 处罚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料或 064 公室 的监 者业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督管 务开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理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展情 况,或 者未 报告 其发 生的 重大 风险 事件 等行 为的 处罚 管部门报告工作。”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负责 本行 政区 域内 融资 直接实施 担保 责任: 公司 未按 1.执行省 照要 市级制定 求报 送经 的行政处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营报 罚标准规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告、 范, 也可结 财务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报 合本级实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告、 际,细化、 年度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审计 量化行政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报告 等文 处罚裁量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件、 基准的具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资料 体标准。建 或者 事责任。” 业务 立健全对 开展 行政处罚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情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况, 的监督制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或者 度。 未报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告其 2.依法依 发生 规实施本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的重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大风 级行政处 险事 罚事项,作 情形。 件等 行为 出的行政 的行 处罚决定 政处 罚 应当予以 (不 公开。 含吊 销许 可 证)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9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负责 本行 政区 直接实施 域内 对融 融资 责任: 资担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担保 1.执行省 保公 公司 市级制定 第四十二条:“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司不 不配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 的行政处 配合 合监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罚标准规 管部 监管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阻碍监督管理部门依 门监 范,也可结 部门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法实施监督检查;(二)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虚假的经营报告、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 督检 合本级实 监督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查或 际,细化、 告等文件、资料;(三)拒绝执行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采取的 负责 检查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提供 措施。” 量化行政 全市 或提 虚假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处罚裁量 经营 融资 供虚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市政 37000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报 基准的具 担保 假经 行政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府办 00299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县 告、 体标准。建 公司 营报 处罚 事责任。” 财务 立健全对 公室 065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的监 告、财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报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行政处罚 督管 务报 告、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的监督制 年度 理 告、年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审计 度。 度审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报告 2.依法依 计报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等文 规实施本 管部门报告工作。” 告等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件、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级行政处 文件、 资料 情形。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罚事项,作 的行 资料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为的 出的行政 的行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处罚 处罚决定 为的 (不 应当予以 处罚 含吊 公开。 销许 可 证)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直接实施 负责 责任: 对本 1.执行省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 行政 市级制定 对融 第四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融资担保公司处以罚款的,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同时 区域 的行政处 资担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融资担保公司违反 内融 罚标准规 保公 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资担 范,也可结 司违 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或者终身禁止其担任融资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保公 合本级实 法违 理人员。”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 四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的 司违 际,细化、 负责 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规行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 法违 量化行政 全市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为负 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 规行 处罚裁量 融资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 市政 有直 37000 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为负 基准的具 担保 行政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10 府办 接责 00299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县 有直 体标准。建 公司 处罚 事责任。” 公室 任的 066 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接责 立健全对 的监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董事、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 任的 行政处罚 督管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监事、 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董 的监督制 理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高级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 事、 度。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管理 管部门报告工作。” 监 2.依法依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人员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事、 规实施本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的处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高级 级行政处 情形。 罚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 管理 罚事项,作 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人员 出的行政 的处 处罚决定 罚 应当予以 公开。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四十二条:“地方 金融组织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其董事、监 直接实施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约谈和风险提示,要求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 责任: 说明,必要时可以责令其进行整改。”第四十三条:“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形成重大金融 1.执行省 过)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 风险,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对相 市级制定 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关地方金融组织进行重点监控,向利益相关人进行风险提示;必要时,可以责令地方金 融组织暂停相关业务。地方金融组织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可 以依法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调整,或者限制其投资和其他资金运用, 对融 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重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 资担 市政 11 府办 公室 负责 保公 全市 司及 融资 其从 担保 业人 公司 员其 的监 他违 督管 法违 理 规行 为的 处罚 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 行。”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违反审慎经营的要求,不落实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 37000 00299 067 行政 处罚 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其暂停 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县 任。”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或者不 按照要求就重大事项作出说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 实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 融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 方金融组织拒绝执行暂停相关业务、重组等监管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 负责 本行 政区 域内 融资 担保 公司 及其 从业 人员 其他 违法 违规 行为 的处 罚 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 的行政处 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 罚标准规 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 范,也可结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合本级实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 际,细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量化行政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 处罚裁量 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 基准的具 准予许可决定的;(二)对符 体标准。建 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 立健全对 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 行政处罚 融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四) 的监督制 对违法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 度。 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 2.依法依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规实施本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级行政处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罚事项,作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处十万元以 出的行政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决定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第五十五条:“地方金融组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 应当予以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公开。 予警告,并予以通报。” 情形。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四十二条:“地方 金融组织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约谈和风险提示,要求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 直接实施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 说明,必要时可以责令其进行整改。”第四十三条:“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形成重大金融 责任: 风险,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对相 关地方金融组织进行重点监控,向利益相关人进行风险提示;必要时,可以责令地方金 负责 负责 融组织暂停相关业务。地方金融组织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可 本行 全市 以依法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调整,或者限制其投资和其他资金运用, 政区 民间 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重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 域内 融资 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 对民 民间 行。”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违反审慎经营的要求,不落实风险 间融 融资 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 资机 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其暂停 构及 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机构 开展 民间 市政 12 府办 公室 资本 管理 业务 和民 其从 37000 业人 00299 员违 073 行政 处罚 机构 及其 从业 任。”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或者不 按照要求就重大事项作出说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 县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 人员 违法 违规 法违 实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规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 为的 融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 处罚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 罚 方金融组织拒绝执行暂停相关业务、重组等监管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 (除 务的 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处十万元以 责令 监督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暂停 管理 第五十五条:“地方金融组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 业 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务) 间融 资登 记服 务业 予警告,并予以通报。” 2.【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的通知》(鲁金监字〔2016〕6 号)第五十二条:“……责令暂停业务及停止业务 的处罚由省监管机构作出,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设区市和县监管机构作出没收违法 所得和罚款的处罚前,应征得上一级监管机构同意,重大事项逐级报省监管机构审核。” 行为 的处 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 1.执行省 过)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 市级制定 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的行政处 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 罚标准规 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 范,也可结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合本级实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 际,细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量化行政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 处罚裁量 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 基准的具 准予许可决定的;(二)对符 体标准。建 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 立健全对 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 行政处罚 融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四) 的监督制 对违法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 度。 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 2.依法依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规实施本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级行政处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罚事项,作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出的行政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处罚决定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应当予以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公开。 情形。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对未 经批 准擅 自从 事农 民专 业合 作社 市政 13 府办 公室 负责 信用 全市 互助 开展 业务 信用 以及 互助 开展 的农 信用 民专 互助 业合 业务 作社 的农 的监 民专 督管 业合 理 作社 及其 从业 人员 违法 违规 行为 的处 罚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四十二条:“地方 金融组织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对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约谈和风险提示,要求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 明,必要时可以责令其进行整改。”第四十三条:“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形成重大金融风 险,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对相关地 方金融组织进行重点监控,向利益相关人进行风险提示;必要时可责令地方金融组织暂 停相关业务。地方金融组织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调整,或限制其投资和其他资金运用,必要时可以 对其进行重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 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第四 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相关业务,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第 四项情形,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依法予以处罚。”第五十 37000 行政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违反审慎经营的要求,不落实风险管理、内部控 00299 县 处罚 制、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 077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情 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 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或者不按照要求就重 大事项作出说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三万元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 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 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拒 绝执行暂停相关业务、重组等监管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 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 条:“地方金融组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 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对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并予以通报。”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负责 本行 直接实施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 政区 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 域内 责任: 未经 1.执行省 过)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 批准 市级制定 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擅自 的行政处 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 从事 罚标准规 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 农民 范,也可结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专业 合本级实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 合作 际,细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社信 用互 量化行政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 助业 处罚裁量 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 务以 基准的具 准予许可决定的;(二)对符 及开 体标准。建 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 展信 立健全对 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 用互 行政处罚 融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四) 助业 的监督制 对违法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 务的 度。 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 农民 2.依法依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专业 合作 规实施本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 社及 级行政处 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其从 罚事项,作 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 业人 出的行政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 员违 处罚决定 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 法违 应当予以 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规行 公开。 情形。 为的 处罚 权责清单目录分表(行政强制类) 序 实施 部门 号 机构 职责 事项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层级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注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二十八条:“监督管理 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查阅 市政 1 府办 公室 负责 对融资担 全市 保公司可 融资 能被转移、 担保 隐匿或者 公司 毁损的文 的监 件、资料、 督管 电子设备 理 的封存 3700000399008 行政强 制 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 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予以封存。”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 月通过)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 负责对本 布)第四十四条:“监督管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 行政区域 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融资担 工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 内融资担 保公司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 实施监管。……” 保公司可 直接实施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 能被转 责任: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 县 移、隐匿 1.依法依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或者毁损 规履行强 2.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监 (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 的文件、 制责任。 察法》《行政处罚法》《行 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 资料、电 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 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 子设备的 《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 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并 封存 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 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 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工作。” 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 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 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 情形。 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权责清单目录分表(行政检查类)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负责 市级 公共 对公 市政 1 府办 公室 机构 共机 节约 构节 能源 能的 的监 行政 督、管 检查 理、指 导 37000 00638 001 行政 检查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2009 年 4 月山东省 1.【法律】《节约能源法》(1997 年 人民政府令第 210 号)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 直接实施责 11 月通过,2007 年 10 月修订)第八十 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 任: 内容包括:(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二)能源 1.制定年度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 消费计量、监测、统计和报告情况;(三)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四) 监督检查计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 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五)用能系统、设 划,开展“双 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备节能运行情况;(六)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七)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随机一公 (八)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九)公务用车配备、使 开”检查, (2008 年 7 月国务院令第 531 号发布) 用情况。对于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 通过日常检 第四十二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 对全 查、专项检 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 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 县公 查等多种方 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 2.【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2009 年 4 月山东省 共机 式对本县 人民政府令第 210 号)第二十三条:公共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 县 构节 (市、区) 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能监 公共机构节 3.【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公共机构 予以通报,并由有关机关对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制定年 督检 能情况进行 节能管理办法》(2009 年 4 月省政府令 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备案的; 查 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 2.【行政法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 监督检查。 第 210 号发布)第二十六条:管理机关 (二)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或者未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 2.加强与相 事务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 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三)未 关主管部门 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制度和公共机构节能联络 的沟通协 员工作制度的;(四)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者未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 调,开展联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五)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未向本 合检查,避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的;(六)未按照规定进行能 免多头执 源审计,或者未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的;(七)未通 法、执法扰 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政 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公共机构建设项目,或者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扩建办公 民等现象。 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 楼和进行豪华装修的;(八)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 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 条例》 (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十六条: 直接实施责 任: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 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 全市 对小 市政 2 府办 公室 小额 额贷 贷款 款公 公司 司的 的监 监督 督管 检查 理 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 37000 00699 012 行政 检查 动实施监管……”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 对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入 县 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并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地方金融组 织的工作人员;(二)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三)检 查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地方金融组织应当配合地方金融监管机 构进行检查,不得拒绝、阻碍。” 负责 1.制定年度 本行 监督检查计 政区 划,开展“双 域内 随机一公 小额 开”检查, 贷款 通过日常检 公司 查、专项检 的监 查等方式, 督检 对本行政区 查 域内小额贷 款公司进行 监督检查。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 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 予许可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融 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四)对违法行 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五)其他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 定的追责情形。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 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务院令第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 683 号公布)第四十四条:“监督管理 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并与 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 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第二十五条:“监督管 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理部门应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模、主要服务对象、内部管理水平、 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风险状况等,对融资担保公司实施分类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监督管 直接实施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检 任: 查;(二)询问融资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 府办 公室 融资 资担 担保 保公 公司 司的 的监 监督 督管 检查 理 本行 监督检查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 全市 对融 市政 负责 1.制定年度 条例》 (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十六条: (三)检查融资担保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 负责 政区 划,开展“双 及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有下 检查通知书。”第二十九条:“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 37000 00699 013 行政 检查 域内 随机一公 融资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融 资担保公司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做出说明……”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 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 动实施监管……”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鲁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 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 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第九 条:“各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 监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工作。”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1.《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 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统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 县 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融资 开”检查,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 担保 通过日常检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公司 查、专项检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 的监 查等方式, 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督检 对本行政区 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 查 域内融资担 予许可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融 保公司进行 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四)对违法行 监督检查。 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五)其他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 定的追责情形。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负责 负责 全市 民间 融资 机构 开展 民间 市政 4 府办 公室 资本 管理 业务 和民 间融 资登 记服 务业 务的 监督 管理 本行 对民 政区 间融 域内 直接实施责 资机 民间 任: 构开 展民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 间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 本管 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 理业 37000 务和 00699 民间 017 行政 检查 动实施监管……”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 对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入 县 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并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地方金融组 融资 织的工作人员;(二)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三)检 登记 查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地方金融组织应当配合地方金融监管机 服务 构进行检查,不得拒绝、阻碍。” 业务 的监 督检 查 融资 1.制定年度 机构 监督检查计 开展 划,开展“双 民间 随机一公 资本 开”检查, 管理 通过日常检 业务 查、专项检 和民 查等方式, 间融 对本行政区 资登 域内民间融 记服 资机构进行 务业 监督检查。 务的 监督 检查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 条例》 (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 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 予许可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融 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四)对违法行 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五)其他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 定的追责情形。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 对应责任 层级 权限 事项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 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 负责 全市 开展 信用 市政 5 府办 公室 互助 的农 民专 业合 作社 的监 督管 理 动实施监管……”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 对农 对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入 民专 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并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地方金融组 业合 织的工作人员;(二)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三)检 作社 查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地方金融组织应当配合地方金融监管机 开展 37000 信用 00699 互助 018 行政 检查 构进行检查,不得拒绝、阻碍。” 2.【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监管细则》 县 (鲁金监字(2018)35 号)第二十六条:“县级监管机构应根据审慎监管的 业务 要求,定期对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每年检查次数 的监 不少于 2 次,每次参加现场检查人员不少于 2 人,并应出具现场检查通知书。 督检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可通过询问合作社工作人员,查阅、复制或封存有关 查 文件资料,调阅计算机业务数据等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检查。现场检查结 束时,检查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情况确认书,并经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级监管机构应向合作社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并 及时向上级监管机构报告。县级以上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的,也可直接组织 对合作社开展现场检查。”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 直接实施责 负责 任: 本行 1.制定年度 政区 监督检查计 域内 划,开展“双 农民 随机一公 专业 开”检查, 合作 通过日常检 社开 查、专项检 展信 查等方式, 用互 对本行政区 助业 域内农民专 务的 业合作社开 监督 展信用互助 检查 业务进行监 督检查。 条例》 (2016 年 3 月通过)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 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 予许可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金融 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四)对违法行 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五)其他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 定的追责情形。 权责清单目录分表(其他权力类)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权 层级 对应责任事项 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 注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 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九条:“……融资担保公司在住所地 市政 1 府办 公室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变更 直接实施责任: 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协助市级对本行政区域内 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或者变更相关事项之日起 30 日内向 融资担保公司在省内设立分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支机构,变更名称、业务范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 2.【部委文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融资 负责对 围或者增加注册资本,以及 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 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 本行政 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 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四十四 负责 〔2018〕1 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区域内 东或者变更董事、监事、高 条:“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全市 融资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名称、营业地址、业务范围或者增加注册资 融资担 级管理人员等行为,进行穿 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工作中 本,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保公司 透式审核,符合《融资担保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融资 担保 担保 公司 公司 变更 37000 01099 018 其他 3.【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 权力 行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第三条:“本暂行办 县 变更事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项受理 及时受理备案申请材料,提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 备案申 出初审备案意见,报请市级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 督管 备案 办’)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 请材料,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予以变更 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 理 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第九条:“各设区 提出初 备案。 市、县(市、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 审备案 2.执行省市级备案标准、程 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 管、风险处置,并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工 意见 的监 事项 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 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 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 作。” 范;主动公示融资担保公司 4.【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 变更事项备案的依据、程序、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 “1. 《关 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 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金办 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统 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事项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编码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实施权 层级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 国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三十一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 要求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 负责 2.【省直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 全市 市政 2 府办 公室 融资 融资 担保 担保 公司 公司 的监 年审 督管 理 行办法>的通知》(鲁金办发〔2010〕9 号)第六十四条:“融资 37000 01099 019 其他 权力 性担保公司实行行业年审制度。省属和中央驻鲁企业设立及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县 由省金融办负责年审,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由设区市监管部门负 责年审……” 3.【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金办字〔2018〕99 号)附件 1: “1. 《关 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金办 发〔2010〕9 号)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 2 年,统 一登记号 SDPR-2017-0440003。” 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受理机 1.【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 构年审 监督管理条例》(2017 年 8 月国 材料,提 务院令第 683 号公布)第四十四 出审核 意见,上 直接实施责任: 备 注 条:“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工作中 1.明确年审内容、时间安排、 报并协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工作要求等。 助市级 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2.受理机构年审材料,提出 地方金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核意见,上报并协助市级 融监管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年审 机构开 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 工作。 展融资 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 担保公 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 司的年 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 审工作 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权责清单目录分表(公共服务类)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层级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1.【规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 年 4 月 5 日国务院令第 492 号)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 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 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 1 受理 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 向市 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 直接实施责任: 政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1.办理本行政机关的 府、 2.【规章】《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0 年 5 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市政 月 28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25 号)第二十三条: “公 2.维护和更新本行政 市政 府办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其他未主 机关公开的政府信 府办 公室 信息 3700002099 公开 017 公共服务 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 县 信息公开 息; 书:(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 3.组织开展对拟公开 的政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 政府信息的审查; 府信 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能够提供政府信息的名 4.本行政机关规定的 息公 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的,应当在申请书上载明。” 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 开申 3.【规范性文件】《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 的其他职能。 请 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 公室 提出 施意见>的通知》(2016 年 8 月 4 日鲁办发〔2016〕 43 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 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 息公开。”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 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的追责 情形。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层级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1.【省级文件】《山东省大数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鲁厅字【2018】106 号):第 统筹 市政 管理 公共 2 府办 全市 数据 公室 数据 开放 资源 直接实施责任: 三条第三款:统筹管理全省数据资源。建立完善数据 3700002099 018 1.依法依规向社会开 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 公共服务 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省政务信息资源 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省级政务信息资 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 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 开放。 县 由县人民 放政务数据; 政府确定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规范数据资源 交易。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 定的追责情形。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层级 1.【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 年 4 月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2019 年 4 月国务院第 711 号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 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 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 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 承办 列政府信息:……”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 市政 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 府、 市政 3 府办 公室 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 市政 府办 信息 3700002099 公室 公开 信息 主动 公开 工作 020 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 公共服务 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 县 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 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第二 十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各工作日内及时公 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 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直接实施责任: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 的政府信息,应当自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及时公开。 2.办理申请人的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时,能 够当场答复的,应当 按职责范 当场答复;不能当场 围确定 答复的,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予以答复;确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 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 请人。行政机关征求 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 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 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 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 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层级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1.【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 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 号):“二、 总体要求(二)基本原则……四是齐抓共管,形成合 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中央层面,部 际联席会议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 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 协调 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直接实施责任: 有关 2.【省政府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 1.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部门 〔2015〕59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 依法 防范 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8 号):“三、重 市政 做好 非法 4 府办 防范 集资 公室 和处 宣传 3700002099 021 组织本行 政区域内 点任务……(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提高公众识 公共服务 别能力。1.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利用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公共交通设施等各 县 防范非法 集资宣传 月和日常 活动。 指导监督责任: 2.督促各镇、街道组 《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 织开展宣传教育工 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政 作。 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 3.协调本行政区域内 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置非 教育 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 法集 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 资工 有效性。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 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 作 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动居委会、村 动。 委会等基层组织,发展培训义务宣传员,贴近群众、 贴近生活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 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切断非法集资在基层的传 播链条。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通过多种 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醒目位 置张贴警示标识。” 宣传活动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负责 融监管机构应当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融人 才队 评选 伍的 “山 5 东省 府办 进、 金融 公室 培养 高端 和服 人 务方 才” 面的 事务 性工 作 层级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年 3 月通过)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 次金 引 实施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 高层 市政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3700002099 024 公共服务 直接实施责任: 建立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制定金融人才培养 负责本行 1.按照规定程序协助 引进计划和奖励政策,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金融人 政区域内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 才给予奖励,并在落户、居住、子女教育、医疗等方 “山东省 局做好“山东省金融 面提供便利。” 金融高端 高端人才”人选公示 2.【省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 县 人才”推 及最终入选者的后续 奖励办法><齐鲁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 荐工作, 管理工作。 政办字〔2017〕93 号),附件《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 并实施奖 2.根据市级财政统一 奖励办法》第三条:“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工作由省人 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金融办会同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 财政部门分级负责资金保障和监管。” 励 安排,及时协调兑付 奖励资金。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 定的追责情形。 备 注 序 实施 部门 事项 号 机构 职责 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 层级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1.【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 年国务院令第 492 号,2019 年 4 月修订)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 直接实施责任: 1.办理本行政机关的 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推 2.维护和更新本行政 进、 机关的政府信息。 指 3.组织编制本行政机 导、 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 协 市政 6 府办 公室 调、 监督 全市 政府 信息 公开 和政 务公 开工 作。 1.【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 年国 务院令第 492 号,2019 年 4 月修订)第三条:“国务 政府 信息 依申 请公 开 负责推 3700002099 025 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 公共服务 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 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 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 五十二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 度、机制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 南、政府信息公开目 进、指导、 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 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 协调、监 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 作年度报告。 督本行政 五十三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 4.组织开展对拟公开 区域的政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行政 政府信息的审查。 府信息公 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 5.本行政机关规定的 开工作 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 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的其他职能。 任:(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 指导监督责任: 能;(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 6.负责推进、指导、 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 协调、监督本行政区 开目录;(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 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 情形。” 作。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 《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 形。 备 注 抄送:各镇街,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人武部,中央、省、济宁市 驻邹各单位。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