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习纪律管理规定.pdf
中国传媒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心 本科生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一、纪律规定 (一)本科生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每节课 50 分钟,迟到或早退 20 分钟以上按 旷课处理。 (三)尊重老师,上课时不随便出入教室,不接打手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老师允许。 (四)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爱护教室设备、设施。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五)教学楼内禁止吸烟,请大家自觉遵守。 二、请假与考勤 (一)本科生不得无故请假。如因病、因事不能上某一门课,必须提前向班主任和该课程任 课教师请假。 (二)请假一天以上的须填写《中国传媒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心本科生请假申请表》 。三天 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审批、签字,三天以上必须向教学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报告教学秘 书。一天以上的病假须有医生证明。 (三)病假、事假均按缺勤计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课者,均以旷课论。 (四)本科生考勤由我中心教学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每月公布一次。每月累计旷课四分之 一及以上的学生,中心将给予警告。对于长期旷课的学生,中心有权向学生国际交流部建 议给予退学等处理。因旷课导致取消学习签证、限期离校的,学费不退。 (五)某一门课累计缺勤(含病事假)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该门课 须重修。 三、学习规定 (一)本科生须修读《中国传媒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心汉语言文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规定 的课程;两年制本科生须修读中心设置的所有课程。 (二)本科生按规定修完所有课程,须参加《中国传媒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心汉语言文学本 科教学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考试(免修除外) ,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 学分。 (三)留级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留级: (1)在一学年中,期末成绩有三门课程(或三门以上)不及格者; (2)补考后,仍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 2.留级者进入低年级或语言预科班付费重修相关课程。 (四)退学 长期无法保证出勤,学习态度极不端正,经多次教育、劝阻无效,学期成绩不及格的 科目超过本学期应修课程总数的一半或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中心将勒令其退学。 学费不退。 四、考试规定 (一)HSK 考试 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统一参加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继续攻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180 分)需重修第一学年的课程,且需额外缴纳学费。 (二)期末总评成绩规定 期末总评成绩=平时成绩×20%+期中考试×20%+期末考试×60%。平时成绩主要结合学生 出勤、作业及平时表现综合评定。成绩公布后学生如对某一门课程的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 公布一周内申请复查试卷。对于期末考试成绩,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出复查申请。 (三)重修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重修: (1) 必修课补考成绩不及格者; (2) 一学期内,请假次数(事假和病假)累计超过总课时 1/2 者; (3) 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课时数 1/3 者; 2.课程重修应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 ,经过中心批准方可重修。 3.重修学生须缴纳相关学费。 4.参加重修的学生须参加该门课程正常考试,如通过考试,按 60 分处理;如不参加重 修,该门成绩为零。 (四)补考 每门课期末总评成绩(期末总评成绩=平时成绩×20%+期中考试×20%+期末考 试×60%)不及格(60 分为及格)者须参加中心统一安排的补考。补考通过考试,该门成绩 按 60 分处理,获得相应学分。若补考依旧不及格,酌情考虑重修。 (五)旷考 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以旷考处理,该门成绩为零。无补考资格,需重修。 (六)考试作弊 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录,考试中不得讨论,不得使用手机,不得抄袭,除规定情况外, 不得使用字典和相关资料。凡违反以上规定者以作弊处理,考试成绩为零,不得参加补考。 该课程须重修,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 五、毕业规定 (一) 学分 本科生须修满《中国传媒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心留学生本科学习指南》所规定的学分 方可申请毕业。如学分未修满,不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毕业论文 本科生须按规定撰写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方可申请 毕业。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者,可申请二次答辩,直至答辩通过,方可毕业。 (三)HSK 成绩 本科生须获得汉语水平考试(HSK)六级证书方可申请学士学位。若未获 HSK 六级证 书,但学分修满、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可先获得本科学历证书,在获得 HSK 六级证书后, 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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