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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教高司函〔2017〕6 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等工程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深化 工程教育改革、建设工程教育强国,对服务和支撑我国经济 转型升级意义重大。2016 年 6 月,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 系实现国际实质等效,为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提供了良好契机。 当前,国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一带一路”“中国制 造 2025” “互联网+”等重大战略,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 式、新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蓬勃发展,对工程科技人才提出 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为深化工程 教育改革,推进新工科的建设与发展,现决定开展新工科研 究和实践。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新工科研究和实践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 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开展。主要内容分为: 1. 工程教育的新理念:结合工程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 实、国内外工程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研究新工科的 内涵、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等,提出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 理念和思路。 3 2. 学科专业的新结构:面向新经济发展需要、面向未 来、面向世界,开展新兴工科专业的研究与探索,对传统工 科专业进行更新升级等。 3. 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在总结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 划、CDIO 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开展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 究和实践。 4. 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在完善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 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新兴工科专 业教学质量标准,开展多维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 5. 分类发展的新体系:分析研究高校分类发展、工程 人才分类培养的体系结构,提出推进工程教育办出特色和水 平的宏观政策、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等。 二、组织方式 新工科研究和实践以课题项目形式进行。有关高校根据 新工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自主设立研究课题;经专家论证后, 我司正式立项。为便于课题组织和交流,分三组开展研究和 试点: 1. 工科优势高校组。由传统的工科特色和行业特色高 校共同参与,发挥自身与行业产业紧密联系的优势,面向当 前和未来产业发展急需,推动现有工科的交叉复合、工科与 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开展工科优势高校新工科研究和实践。 由浙江大学牵头联系。 2. 综合性高校组。由综合性大学参加,发挥学科综合 4 优势,面向未来新技术和新产业发展,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 跨界整合,推动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开展综合性高校新工 科研究和实践。由复旦大学牵头联系。 3. 地方高校组。由地方高校参加,发挥自身优势,充 分利用地方资源,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 新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动传统工 科专业改造升级,开展地方高校新工科研究和实践。由上海 工程技术大学、汕头大学共同牵头联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工程教育改革,组织开展 新工科研究和实践。有意愿开展新工科研究和实践的高校, 请将研究课题提交给牵头高校汇总。请各牵头高校分别组织 成立专家组,对研究课题进行论证,并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 交流、结题验收等。我司将适时增加部分新工科“卓越工程 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点,并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支持。 三、时间安排 1. 2-4 月,各牵头高校组织成立专家组;研制发布各类 课题指南;组织动员高校申报。 2. 4-5 月,有关高校向牵头高校提交研究课题项目任务 书;牵头高校组织专家组论证后,向我司提供建议课题名单。 3. 5 月底,我司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各组课题总体情况, 正式公布研究课题项目名单。 各牵头单位联系人: 浙 江 大 学 , 张 聪 , 电 话 : 0571-88206730 ; 手 机 : 13858030369;邮箱:zhangcong@zju.edu.cn; 5 复 旦 大 学 , 瞿 帅 伟 , 电 话 : 021-65642270 ; 手 机 : 13918796045;邮箱:shaishai@fudan.edu.c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易丽,电话:021-67874044;手机: 13818945896;邮箱:yili1979@163.com; 汕头大学,胡文龙,电话:0754-86502055;手机: 13250198613;邮箱:wlhu@stu.edu.cn。 高教司理工处联系人:侯永峰,电话:010-66096262; 手机:18601190948;邮箱:yfhou@moe.edu.cn。 高等教育司 2017 年 2 月 20 日 6 附件 2: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地方高校组)课题指南征集表 选题名称 选题说明 (限 400 字) 推荐单位 7 联系人 联系方式